專利名稱:具有受機械式控制的自動開關功能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干式建筑起子機(Trockenbauschrauber),具有一個用于驅動一個工具的電動機并且具有一個工具殼體以及一個手把殼體,所述手把殼體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可運動地設置。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尤其是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工具殼體、一個用于驅動一個工具的電動機和一個用于將電壓供給施加到所述電動機上的電主開關,其中,所述電主開關能夠通過一個操縱裝置被操縱。
背景技術:
已知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干式建筑起子機,它的電動機可借助操作者的按壓力被操作。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電主開關,它可手動地借助一個操縱裝置被操縱。另外手持式工具機具有與手持式工具機的電主開關并聯(lián)的第二開關,在超過極限按壓力時通過該第二開關激活電動機并且在低于極限按壓力時重新禁用電動機。第二開關在此非接觸式地、例如借助光學或電磁方法或者機械式地、例如借助推桿被操縱。原則上,幾乎所有的電動工具、尤其是充電式工具都需要電子裝置,通過該電子裝置控制電動機和/或蓄電池組,以使電動機運行。電子裝置以不同的復雜程度被構造,并且當傳感器信號被識別和處理以便根據(jù)傳感器信號控制電動機時,電子裝置被非常費勁地設計。這樣的電子裝置大多包括一個用于處理傳感器信號和用于控制電動機的微處理器。為了根據(jù)極限按壓力激活電動機,除了主開關外具有第二開關的手持式工具機與僅設有用于電主開關的操縱裝置的手持式工具機相比至少額外地需要并聯(lián)的第二開關以及對于第二開關的轉換所需的具有控制裝置和/或機械裝置的電子裝置。因此,它們的構造比較費勁。另外,第二開關和/或傳感裝置/機械裝置通常設置在手把殼體中并且在那里需要結構空間,但是結構空間在應當盡可能符合人體工學地構造的手把殼體中僅能有限地被提供。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對于操作者可容易搬運的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干式建筑起子機,它提供自動的開關功能供使用,其中,對于開關功能所耗費的部件需求和/或結構空間需求、尤其是在手把殼體中的空間需求應當盡可能小,并且因此可盡可能少耗費地且成本低廉地被制造。該任務通過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干式建筑起子機解決,它具有一個用于驅動一個工具的電動機并且具有一個工具殼體以及一個手把殼體,所述手把殼體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可運動地設置,其中,電動機能夠通過所述手把殼體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被接通和關斷。手持式工具機按照本發(fā)明利用手把殼體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來自動地接通以及關斷電動機,該相對運動例如在將手持式工具機按壓到工件上時產(chǎn)生。優(yōu)選地,手把殼體在此相對于工具殼體可軸向移動地和/或可旋轉地設置。手持式工具機因此可非常輕易地被操作。原則上,借助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把殼體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對電動機的接通也可以借助一個與電主開關并聯(lián)的第二開關實現(xiàn)。但是優(yōu)選的是,通過手把殼體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接通一個從電源、例如蓄電池組流向電動機的主電流。在一種優(yōu)選的同樣解決該任務的實施方式中,手持式工具機在此具有用于驅動工具的電動機和一個用于將電壓供給施加到所述電動機上的電主開關,其中,電主開關能夠通過一個操縱裝置被操縱,其中,手持式工具機包括工具殼體,其中,電主開關另外能夠手動地通過所述操縱裝置并且借助一個可相對于工具殼體運動的部件直接地或者經(jīng)由操縱裝置被操縱。因此,借助電主開關能夠接通和關斷手持式工具機的主電流。手持式工具機因此不需要第二開關,而是借助工具殼體相對于可運動的部件的相對運動實現(xiàn)??蛇\動的部件要么是一個操縱裝置,操作者通過該操縱裝置也可手動地操作電主開關,要么電主開關本身是可操作的。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因此與具有第二開關的手持式工具機相比可較少耗費地且由此成本較低地被制造。另外,在手把殼體中設置更少的部件,使得它可以更符合人體工學地并且由此對于操作者可更舒適搬運地被制造。在特別優(yōu)選的第一實施方式中,可運動的部件是手持式工具機的手把殼體。在此,手把殼體優(yōu)選順著旋轉方向可圍繞殼體旋轉點旋轉地支承在工具殼體上,使得它在將手持式工具機按壓到工件上時相對于工具殼體圍繞殼體旋轉點尤其是向著工具殼體的方向旋轉。同樣優(yōu)選將殼體旋轉點構造為彎曲元件。另外在該實施方式中優(yōu)選的是,在操縱裝置上設有一個操作裝置并且在工具殼體上設有一個與此相對應的配對操作裝置,操作裝置和配對操作裝置在所述手把殼體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中配合作用,使得所述操縱裝置被操縱。操縱裝置優(yōu)選與殼體旋轉點間隔距離地設置。由此在手持式工具殼體圍繞殼體旋轉點旋轉時旋轉方向在操縱裝置的區(qū)域中的旋轉分量大于相對于軸線旋轉分量垂直設置的橫向分量,使得手持式工具殼體在操縱裝置的區(qū)域中在一個幾乎軸向的方向上運動。由此可結構簡單地制造操作裝置和配對操作裝置。另外優(yōu)選的是,手把殼體在操縱裝置的區(qū)域中借助一個可退讓的保持元件固定在工具殼體上。保持裝置優(yōu)選是一個波紋管元件。優(yōu)選地,波紋管元件對粉塵和濕氣密封地設置在手把殼體以及工具殼體上,使得手持式工具機的內部空間受保護。優(yōu)選地,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主軸,在該主軸上可設置工具。工具例如是鉆夾,其中可放入起子頭。特別優(yōu)選地,主軸被設置成可相對于工具殼體從一個基本狀態(tài)軸向移動到一個運行狀態(tài)中,在基本狀態(tài)中它不可被驅動,在運行狀態(tài)中它可借助電動機被驅動。具有這樣的在基本狀態(tài)中不可驅動并且在運行狀態(tài)中可驅動的主軸的手持式工具機例如是干式建筑起子機。在特別優(yōu)選的第二實施方式中,可運動的部件是主軸。在該實施方式中,主軸在將手持式工具機按壓到工件上時在軸向方向上運動。由此,例如在干式建筑起子機中總歸要設置的主軸軸向可移動性被用于接通和關斷手持式工具機。優(yōu)選地,一個桿設置在主軸上,該桿與電主開關和操縱裝置連接,使得電主開關可借助桿被操縱。
特別優(yōu)選地,該桿包括一個推桿和一個開關桿,所述推桿和開關桿相互連接,其中,所述推桿此外設置在所述主軸并且所述開關桿此外設置在所述電主開關或操縱裝置上。在此推桿優(yōu)選與主軸旋轉去耦合地設置,使得他在主軸被驅動時不隨之旋轉。旋轉去耦合優(yōu)選借助由帶有彈簧的球實現(xiàn)。另外優(yōu)選的是,開關桿可旋轉地支承在電主開關上,其中,開關旋轉點特別優(yōu)選地設置在電主開關的軸線上。在該布置中,借助開關桿可直接地開關該電主開關。在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推桿和/或開關桿由塑料制成,使得他們一方面非常輕并且不使手持式工具機的重量明顯增加,另一方面可成本有利地被制造。但是原則上,由另一種材料、例如金屬或金屬合金的制造也是可行的。另外優(yōu)選地,推桿和開關桿一體地或多件式地制造。相對于所有提到的實施方式優(yōu)選的是,當通過將手持式工具機按壓到工件上而超過極限按壓力時,電主開關被操作并且電壓供給被施加到電動機上。另外優(yōu)選的是,當按壓力接下來減少并且低于極限按壓力時,電主開關重新被操作并且電動機的電壓供給切斷。還優(yōu)選的是,操縱裝置借助彈簧、優(yōu)選壓力彈簧支承在手把殼體上。由此在通過將手持式工具機按壓到工件來操作電主開關上時操縱裝置不會隨之運動。電主開關的操作優(yōu)選可直接地或借助操縱裝置借助部件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被關斷,尤其是借助模塊開關。在關斷自動的開關功能之后,手持式工具機可通過對操縱裝置的按壓被接通和關斷。在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電子裝置,它被設置用于控制電動機和/或蓄電池組。電子裝置通過由電主開關接通的主電流運行和中斷,以便避免手持式工具機在斷路或故障時可以通過電子裝置繼續(xù)運行。它不需要用于識別可運動的部件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的電子裝置。在該實施方式中,電壓供給在需要時通過電子裝置施加到電動機上。
下面根據(jù)圖描述本發(fā)明。圖僅僅是舉例的并且不限制一般性的本發(fā)明構思。圖1示出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一個實施方式的一部分,它的電主開關可借助手持式工具機的手把殼體相對于手持工具機的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被操縱,和圖2在圖2 (a)- (c)中示出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另一種實施方式,它的電主開關可分別借助手持式工具機的主軸相對于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被操作。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一種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I的實施方式的一個部分,它的電主開關4能夠借助手持式工具機I的手把殼體12相對于手持式工具機I的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被操縱。圖1示意地示出手持式工具機I的工具殼體11以及手把殼體12。主開關4以及操縱裝置5布置在手把殼體12中,通過該操縱裝置5能夠操縱主開關4。電動機2布置在手把殼體12中,通過該電動機能夠驅動手持式工具機I。另外在工具殼體11中設有一個主軸3 (見圖2),該主軸在電動機2的驅動中通過傳動裝置81被驅動。電主開關4被設置用于閉合一個用于供驅動手持式工具機I的電動機2使用的供電裝置(未示出)的電壓回路(未示出)并且布置在手把殼體12中。它具有一個開關滑塊42,該開關滑塊可借助操縱裝置5被操縱。操縱裝置5具有一個操作裝置51,該操作裝置在此被構造為橋接片并且與一個配對操作裝置52配合作用,該配對操作裝置布置在工具殼體11中。為此,操作裝置51在面向配對操作裝置52的端部上具有一個與配對操作裝置52的配對輪廓相符的輪廓。在操縱裝置5的區(qū)域中,手把殼體12借助一個可退讓的保持元件15固定在工具殼體11上,該保持元件在此被構造為波紋管元件。此外,手把殼體12可圍繞殼體旋轉點92旋轉地支承在工具殼體11上。另外手把殼體借助一個彈性元件(未示出)、例如彈簧在軸向上預張緊,以避免無意間激活電主開關4。當順著軸向的按壓方向9按壓手持式工具機I時,手把殼體12被壓倒工具殼體11上,使得手把殼體相對于工具殼體11圍繞殼體旋轉點92順著旋轉方向921旋轉。殼體旋轉點92與操縱裝置5間隔距離,使得操作裝置51在此幾乎軸向地順著按壓方向9移動,直到它貼靠到配對操作裝置52上為止。然后操作裝置51和由此操縱裝置5逆著按壓方向9被按壓并且通過它使電主開關4的開關滑塊42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開關滑塊42由此接通電主開關4,使得電壓回路閉合并且電動機2被驅動。優(yōu)選的是,只有在一個例如借助壓力彈簧(未示出)引起的極限按壓力被超過時操縱裝置5才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因此,在該實施方式中,手把殼體12相對于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迫使對操作裝置51的操作。當順著軸向的按壓方向9按壓手持式工具機I時,手把殼體12優(yōu)選克服回復力相對于工具殼體11旋轉,例如借助彈簧,使得它在手持式工具機I被松開時往回轉動。在往回轉動時,開關滑塊42以及操縱裝置5往回移動,使得電主開關4重新關斷。由此電壓回路重新打開并且電動機2不再被驅動。電主開關4也可手動地由操作者通過按壓操縱裝置5來開關。這樣的手持式工具機4例如是干式建筑起子機,它具有一個可相對于工具殼體11軸向移動的主軸3 (見圖2),該主軸在干式建筑起子機I被按壓時從一個基本狀態(tài)G (在基本狀態(tài)中它不可被驅動)順著按壓方向9移動,使得一個設置在傳動裝置81中的離合器131,132 (見圖2)耦合并且主軸3移動到一個運行狀態(tài)中。在運行狀態(tài)中主軸3和一個可通過主軸3驅動的工具33可被驅動。圖2在圖2 (a) - (c)中示出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I的其它實施方式,它的電主開關4可分別借助手持式工具機I的主軸3相對于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被操縱。主軸3借助一個軸承14可旋轉地支承在工具殼體11中并且被設置用于驅動一個工具33。工具例如是用于接收起子頭的鉆夾。在圖2 (a)和(b)中可看到一個深度止擋7,該深度止擋限制一個插入到起子頭中的螺絲的旋入深度。主軸3可借助錐齒輪82通過電動機2被驅動。這些實施方式分別示出一個干式建筑起子機,其中主軸3設置成相對于工具殼體11可從一個基本狀態(tài)G軸向移動到一個運行狀態(tài)B中,在基本狀態(tài)中主軸不可被驅動,在運行狀態(tài)中主軸可借助電動機2被驅動。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主軸位于基本狀態(tài)G中。在下面,術語干式建筑起子機和手持式工具機I同義地被使用。干式建筑起子機I中的每一個為此分別具有一個離合器13,離合器包括兩個離合器部件131、132。當順著按壓方向9將干式建筑起子機I按壓到工件上時,主軸3以面向工具的離合器部件131逆著按壓方向9順著一個移動方向93移動并且與背對工具的離合器部件132嚙合,使得離合器部件131、132在運行狀態(tài)B中以傳遞轉矩的方式配合作用。為了接通手持式工具機I,它此外具有一個桿6,該桿包括一個開關桿62,該開關桿布置在電主開關4的開關滑塊42上。在圖2 (a)和圖2 (b)的實施方式中,開關桿62具有一個可旋轉地設置在一個推桿61的第二端部612上的第一端部621以及一個第二端部622,該第二端部可旋轉地布置在手把殼體12和/或電開關4上。此外,開關桿62可圍繞開關旋轉點623旋轉,該開關旋轉點設置在開關滑塊42的軸線41上。推桿61以第一端部611尤其是在旋轉上去耦合地設置在主軸3上并且在主軸3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時同樣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使得開關桿62圍繞它的第二端部622旋轉。在此,開關滑塊42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使得電主開關4被操縱。因此,在這些實施方式中,主軸3相對于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迫使對推桿61的操縱。在按壓干式建筑起子機I時,主軸3因此不僅從基本狀態(tài)G移動到運行狀態(tài)B中,而且同時電主開關4被按壓。但是電主開關4此外也可手動地由操作者開關,其方式是操作者操縱可軸向移動地設置在開關滑塊42上的操縱裝置5。圖2 (a)和圖2 (b)的實施方式的區(qū)別在于,圖2 (b)的操縱裝置5借助兩個壓力彈簧63支撐在電主開關4和/或手把殼體12上,使得它在通過主軸3相對于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操縱電主開關4時不會與開關滑塊42 —起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在此,開關桿62的第二端部622支撐在電主開關4的殼體上。與圖2 (a)和圖2 (b)的實施方式不同,取代一個唯一的推桿61,圖2 (C)的實施方式具有一個推桿機構,該推桿機構具有一個第一推桿613、一個第二推桿614和一個第三推桿615,它們被這樣地設置,使得他們能夠實現(xiàn)傳動。因此,當主軸3在手持式工具機I被壓靠到工件上時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時,主軸3以及設置在主軸3上的第一推桿613的移動路程小于開關滑塊42的操縱路程。為此,第一和第三推桿613、615分別可旋轉地固定在第二推桿612的相對置的端部上,該第二推桿可圍繞旋轉點616旋轉地被支承。第三推桿615此外與開關桿62的第一端部621連接。開關桿62以其第二端部622可旋轉地設置在開關滑塊42上并且圍繞旋轉點624可旋轉地被支承,旋轉點624在此設置在開關桿62的大致中心。在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主軸3時,第一推桿613因此同樣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使得第二推桿614圍繞其旋轉點616旋轉并且使第三推桿615順著按壓方向9移動。由此使開關桿62圍繞他的旋轉點624旋轉并且使開關滑塊42隨著開關桿62的第二端部622逆著按壓方向9移動,從而電主開關4被操縱。因此,在該實施方式中,主軸3相對于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迫使對第一推桿613的操縱。在該實施方式中,電主開關4也可手動地由操作者開關,其方式是操作者操縱設置在開關滑塊42上的操作裝置5。圖2 (a)- (c)的離合器13具有一個彈簧133,通過該彈簧使離合器部件131、132在主軸3的基本狀態(tài)中相互間隔距離。主軸3因此克服彈簧133的復位力從基本狀態(tài)G被調節(jié)到運行狀態(tài)B中。通過低于極限按壓力,主軸3順著按壓方向9移動并且離合器部件131、132脫離哨合。同時通過主軸3使推桿61或者說第一推桿613順著按壓方向9移動,使得開關桿62往回旋轉并且開關滑塊42順著按壓方向9往回移動。由此電主開關4被關斷并且電壓回路被打開,從而電動機2不再被驅動。
權利要求
1.手持式工具機(I)、尤其是干式建筑起子機,具有一個用于驅動一個工具的電動機(2)并且具有一個工具殼體(11)以及一個手把殼體(12 ),其中,所述手把殼體(12 )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11)可運動地設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2 )能夠通過所述手把殼體(12)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被接通和關斷。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把殼體(12)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11)可軸向移動地和/或可旋轉地設置。
3.手持式工具機(I)、尤其是根據(jù)以上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用于驅動一個工具的電動機(2)并且具有一個用于將電壓供給施加到所述電動機(2)上的電主開關(4),其中,所述電主開關(4)能夠通過一個操縱裝置(5)被操縱,并且所述手持式工具機(I)包括一個工具殼體(11), 其特征在于,所述電主開關(4)能夠手動地通過所述操縱裝置(5)及借助一個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11)可運動的部件(12,3)直接地或者經(jīng)由所述操縱裝置(5)被操縱。
4.根據(jù)權利要求3的手持式工具機(I),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運動的部件(12)是所述手持式工具機(I)的手把殼體(12)。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的手持式工具機(I),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操縱裝置(5)上設有一個操作裝置(51)并且在所述工具殼體(11)上設有一個與所述操作裝置相對應的配對操作裝置(52),所述操作裝置和配對操作裝置在所述手把殼體(12)相對于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中配合作用,使得所述操縱裝置(5 )被操縱。
6.根據(jù)以上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I),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工具機(I)包括一個主軸(3 ),所述工具能夠設置在所述主軸上。
7.根據(jù)以上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軸(3)被設置成能夠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11)從一個基本狀態(tài)(G)軸向地移動到一個運行狀態(tài)(B)中,在所述基本狀態(tài)中所述主軸不能被驅動,在所述運行狀態(tài)中所述主軸能夠借助電動機(2)被驅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或6至7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I),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運動的部件(3)是主軸。
9.根據(jù)權利要求8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軸(3)上設有一個桿(6 ),所述電主開關(4 )能夠通過所述桿直接地或經(jīng)由所述操縱裝置(5 )被操縱。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或9的手持式工具機(I),其特征在于,所述桿(6)包括一個推桿(61)和一個開關桿(62),所述推桿和開關桿相互連接,其中,所述推桿(61)此外設置在所述主軸(3)上并且所述開關桿(62)此外設置在所述電主開關(4)上。
11.根據(jù)權利要求8至10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61)與所述主軸(3)在旋轉上去耦合。
12.根據(jù)權利要求8至11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61)和/或所述開關桿(62)由塑料制成。
13.根據(jù)權利要求8至12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桿(62)圍繞一個開關旋轉點(623)可旋轉地支承在所述電主開關(4)的軸線(41)上。
14.根據(jù)權利要求3至13之一的手持式工具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裝置(5)或所述電主開關(4)的操縱能夠借助所述部件(12,3)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11)的相對運動 被關斷,尤其是借助一個模塊開關。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干式建筑起子機,具有一個工具殼體和一個手把殼體,其中,所述手把殼體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可運動地設置,并且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用于驅動一個手持式工具機的電動機,其中,所述電動機能夠通過所述手把殼體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的相對運動被接通和關斷。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尤其是按照本發(fā)明的手持式工具機,它具有一個用于驅動工具的電動機,并且具有一個用于將電壓供給施加到所述電動機上的電主開關,其中,所述電主開關能夠通過一個操縱裝置被開關,并且所述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工具殼體,其中,所述電主開關能夠借助一個相對于所述工具殼體可運動的部件手動地經(jīng)由所述操縱裝置及直接地或者借助所述操縱裝置被操縱。
文檔編號B25B21/00GK103042511SQ20121038785
公開日2013年4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0月13日
發(fā)明者A·烏爾里希, H·呂布扎門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