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消防直流水槍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直流水槍。
在現(xiàn)有技術(shù)中,消防直流水槍由連接本體、槍體、槍管、噴嘴組成。其噴嘴的管道中只有一級沖實收縮段,對水流只有一次沖實收縮作用,產(chǎn)生的沖實水柱流速慢,柱狀效果差,射程短。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直流水柱射速高,柱狀效果好,射程遠的消防直流水槍。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直流水槍由連接本體、直流槍體、噴嘴三部分組成。噴嘴的管道由第一次沖實收縮段,第一次沖實水柱段,反收縮輪廓段,第二次沖實收縮段,第二次沖實水柱段按照流向銜接而成,沖實收縮段的管壁為一段圓臺面,臺頂朝向流向,沖實水柱段的管壁為圓柱面,反收縮輪廓段的管壁為一段圓弧繞管道中心線旋轉(zhuǎn)一周所得鼓狀曲面,反收縮輪廓段的管壁與第二次沖實收縮段的管壁在連接處相切。
第一次沖實收縮段為18~23度沖實收縮,第二次沖實收縮段為10~15度沖實收縮。
噴嘴外型均布四道加強筋以提高噴嘴的牢固性。
水流在通過噴嘴時,受到連續(xù)兩次沖實收縮作用,從噴嘴射出時速度高,柱狀效果好,從而大大提高了射程。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1)射程遠,柱狀效果好。由于本實用新型的噴嘴采用連續(xù)兩次沖實收縮的設(shè)計,大大加強了對水流的沖實收縮作用,使水流在射出噴嘴出口時具有很高的速度和很好的柱狀效果,因而射程相對現(xiàn)有水槍大大提高。(2)堅固耐用。在實際消防工作中,水槍經(jīng)常經(jīng)受各種撞擊,輕則使槍體變形,影響流速降低射程,重則損壞水槍。本實用新型的噴嘴外型均布四道加強筋,使其更加堅固耐用,雖經(jīng)撞擊也不易損壞或變形。(3)制造工藝簡單,成本低。本實用新型可采用整體鑄造工藝,簡化工藝程序,降低生產(chǎn)成本。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
圖1為消防直流水槍的縱剖面圖。
附圖2為消防直流水槍的外型圖。
直流水槍由連接本體1、直流槍體2、噴嘴3三部分組成。噴嘴3的管道由第一次沖實收縮段4,第一次沖實水柱段5,反收縮輪廓段6,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第二次沖實水柱段8按照流向銜接而成。沖實收縮段4、7的管壁為一段圓臺面,臺頂朝向流向,沖實水柱段5、8的管壁為圓柱面,反收縮輪廓段6的管壁為一段圓弧繞管道中心線旋轉(zhuǎn)一周所得鼓狀曲面,反收縮輪廓段6的管壁與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的管壁在連接處相切,而與第一次沖實水柱段5在連接處相截。
第一次沖實收縮段4可采用20度沖實收縮,而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采用13度沖實收縮效果最佳。
水流在通過噴嘴3時,首先在第一次沖實收縮段4得到第一次沖實收縮,產(chǎn)生的柱狀水流射到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的中部,在此受到第二次沖實收縮,產(chǎn)生速度更高的柱狀水流從出口射出,具有很遠的射程。第一次沖實水柱在射到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時會產(chǎn)生部分回流水,位于第二沖實收縮段7之前的反收縮輪廓段6起到迫使這部分回流水向前流的作用。另外,噴嘴外型均布四道加強筋9、10、11、12,使其更加堅固,雖經(jīng)撞擊也不易變形或損壞。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消防直流水槍,它包括連接本體(1),直流槍體(2),噴嘴(3),其特征在于噴嘴(3)的管道由第一次沖實收縮段(4),第一次沖實水柱段(5),反收縮輪廓段(6),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第二次沖實水柱段(8)按照流向銜接而成,沖實收縮段(4)、(7)的管壁為一段圓臺面,臺頂朝向流向,沖實水柱段(5)、(8)的管壁為圓柱面,反收縮輪廓段(6)的管壁為一段圓弧繞管道中心線旋轉(zhuǎn)一周所得鼓狀曲面,反收縮輪廓段(6)的管壁與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的管壁在連接處相切。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直流水槍,其特征在于第一次沖實收縮段(4)為18~23度沖實收縮,第二次沖實收縮段(7)為10~15度沖實收縮。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直流水槍,其特征在于噴嘴外型均布凹道加強筋(9)、(10)、(11)、(1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射速高射程遠的消防直流水槍,它的噴嘴(3)管道由沖實收縮段(4),沖實水柱段(5),反收縮輪廓段(6),沖實收縮段(7),沖實水柱段(8)按流向銜接成,沖實收縮段(4)、(7)管壁為臺頂朝向流向的圓臺面,沖實水柱段(5)、(8)管壁為圓柱面,反收縮輪廓段(6)管壁為鼓狀曲面且與沖實收縮段(7)管壁在連接處相切,水流在噴嘴中受到連續(xù)兩次沖實收縮作用,產(chǎn)生的直流水柱射速高、射程遠。
文檔編號A62C31/00GK2376319SQ99215550
公開日2000年5月3日 申請日期1999年6月2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9年6月26日
發(fā)明者強正興 申請人:強正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