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音響胎教腹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音響裝置,特別是一種用于胎教的電子音響腹帶。
現(xiàn)有的胎教音響裝置,一般都采用交流電源,發(fā)音部件采用動圈式永磁喇叭。使用時貼于孕婦腹部,帶有導線,不但重量大,使用不方便,而且交流電及喇叭的磁場可能對孕婦及胎兒產(chǎn)生電磁傷害。交流電源的漏電更會帶來生命危險,很不安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要克服現(xiàn)有胎教音響裝置的上述缺點,而提供一種重量輕,音質(zhì)好,使用方便,對孕婦及胎兒不會產(chǎn)生電磁影響的音響裝置。它既能播放音樂,又能傳送母親的聲音,使胎教音響裝置更為安全、效果也更好。
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該裝置包括電源、語音芯片和揚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揚聲器由多個并聯(lián)的壓電陶瓷蜂鳴器組成;電源采用干電池或鈕扣電池;整個音響裝置置于柔軟材料制成的腹帶內(nèi),以便縛于孕婦腹部。
在上述方案的語音芯片上可并接兩只微型話筒,用于將母親的聲音傳送給胎兒。
以上所說的語音芯片可采用HFC3481集成塊或KD482集成塊等。當然也可用功能相同的其它型號的元件代替,均屬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以下結(jié)合附圖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圖1是音響胎教裝置的電子線路圖。
圖2是音響胎教腹帶的外形示意圖。
圖3是圖2腹帶的使用狀態(tài)圖。
參見
圖1,語音芯片C采用HFC3481集成塊或KD482集成塊等。這些芯片內(nèi)可儲存16-20首音樂歌曲。圖中語音芯片C的工作電壓為3伏,采用二節(jié)5號電池或鈕扣電池為其供電。直流電源P從1、2腳加至該芯片C上。語音芯片的音頻輸出由3、4腳引出。在音頻輸出電路上并聯(lián)有多個壓電陶瓷蜂鳴器S,圖中為四個,呈矩形布置。采用壓電陶瓷蜂鳴器發(fā)聲可省去電容器和動圈式永磁揚聲器,因而使重量減少。另一方面可避免揚音器內(nèi)交變磁場對胎兒的影響。以上所用的語音及內(nèi)存集成電路芯片可在市場上買到,也可在廠家定做專門的芯片。
在語音芯片的5、6腳上還可并接兩只微型話筒M1、M2,用于將母親的聲音傳給胎兒。
上述音響裝置的全部器件裝于腹帶10內(nèi),見圖2。腹帶是一個用柔軟材料,如柔軟織物或無紡布制成的扁平腰帶,其內(nèi)有放音響裝置的夾層空腔。通過腹帶10兩端的系帶可以方便地將音響裝置縛于孕婦肚皮上。圖2中腹帶的兩端有松緊帶5、6和粘性塑料片8、9,可以任意粘住或撕開,使腹帶的拆裝十分方便,并便于調(diào)節(jié)松緊。
使用時,將腹帶圍于孕婦腹部,只要按下電鍵AN,芯片輸出直接推動壓電陶瓷蜂鳴器,就會連續(xù)奏出音樂芯片中存儲的優(yōu)美樂曲,悅耳動聽。每次演奏約二十分鐘,曲終自動停止。
本實用新型的音響部分采用多個并聯(lián)的壓電陶瓷蜂鳴器,樂聲在傳播過程中經(jīng)過孕婦肚內(nèi)羊水層,利用聲音在不同傳播介質(zhì)中的不同速率可產(chǎn)生低音回蕩,豐富了低音,大大改善了單一蜂鳴器音質(zhì)單調(diào)的缺點。語音芯片上接有兩只微型話筒使胎兒能隨時聽到母親的聲音。由于音樂芯片只須外接開關(guān)、壓電陶瓷蜂鳴器和干電池等少數(shù)元件即可自成一體,沒有交流電源的引線,全部元件置于腹帶內(nèi),使用十分方便。也避免了交流電源和傳統(tǒng)永磁揚聲器磁場及漏電對孕婦及胎兒可能造成的危害。采用微型話筒,有利于將母親的聲音傳給胎兒,使胎兒能隨時聽到母親的聲音。
權(quán)利要求1.音響胎教腹帶,包括電源(P)、語音芯片(C)和揚聲器(S),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揚聲器(S)是由多個并聯(lián)的壓電陶瓷蜂鳴器組成;電源(P)采用干電池或鈕扣電池;整個音響裝置置于柔軟材料制成的腹帶(10)內(nèi),以便縛于孕婦腹部。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音響胎教腹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語音芯片(C)上并接有兩只微型話筒(M1、M2),用于將母親的聲音傳送給胎兒。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音響胎教腹帶,其特征在于所說的語音芯片采用HFC3481集成塊或KD482集成塊。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音響胎教腹帶,其特征在于所說腹帶(10)的柔軟材料是織物或無紡布。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胎教音響裝置,它由干電池、語音芯片和多個并聯(lián)的壓電陶瓷蜂鳴器組成。語音芯片上并接有兩只微型話筒,用于將母親的聲音傳給胎兒。整個音響裝置置于柔軟材料制成的腹帶內(nèi),以便縛于孕婦腹部。本腹帶采用干電池,沒有引線,安全可靠,自成一體,使用方便。每次可播送多首歌曲。發(fā)聲部分為多個壓電陶瓷蜂鳴器,避免了永磁揚聲器磁場對胎兒的電磁污染。
文檔編號G09B19/00GK2212227SQ9422182
公開日1995年11月8日 申請日期1994年9月2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4年9月29日
發(fā)明者張懷民, 徐嵐 申請人:張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