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畫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畫板,便攜式畫板包括畫板本體、可伸縮的第一支撐桿、連接桿及兩根可伸縮的第二支撐桿,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上豎向開設(shè)有第一容納槽,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上還以第一容納槽為中心線開設(shè)有兩個相對稱的第二容納槽,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一端鉸鏈連接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且可容置于第一容納槽內(nèi),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分別放置在兩個所述第二容納槽內(nèi),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均與所述畫板本體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的一端活動連接在所述第一支撐桿上,所述連接桿的另一端滑動固定在所述第一容納槽內(nèi)。本實用新型的畫板攜帶更加方便。
【專利說明】便攜式畫板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畫板。
【背景技術(shù)】
[0002]畫板是野外寫生人員的必備品之一,畫板和支撐架是分開的,所以攜帶不方便,且成本較高。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方便攜帶,且成本低。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畫板,便攜式畫板包括畫板本體、可伸縮的第一支撐桿、連接桿及兩根可伸縮的第二支撐桿,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上豎向開設(shè)有第一容納槽,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上還以第一容納槽為中心線開設(shè)有兩個相對稱的第二容納槽,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一端鉸鏈連接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且可容置于第一容納槽內(nèi),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分別放置在兩個所述第二容納槽內(nèi),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均與所述畫板本體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的一端活動連接在所述第一支撐桿上,所述連接桿的另一端滑動固定在所述第一容納槽內(nèi)。
[0005]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支撐桿包括大桿體、小桿體和用于調(diào)節(jié)整個第一支撐桿的長度的螺釘,所述小桿體套裝在所述大桿體內(nèi),所述螺釘螺設(shè)在所述大桿體上,且所述螺釘可與所述小桿體相抵觸。
[0006]進一步的,所述每一第二支撐桿均包括大桿體、小桿體、用于調(diào)整整個第二支撐桿長度的螺釘以及防滑螺釘,所述小桿體套裝在所述大桿體內(nèi),所述螺釘先穿過畫板,再穿過大桿體,且可與所述小桿體相抵觸,所述防滑螺釘螺設(shè)在所述大桿體上。
[0007]進一步的,所述便攜式畫板還包括用于固定畫紙的畫夾,所述畫夾夾持在所述畫板本體上。
[0008]進一步的,所述畫板本體的每一側(cè)邊均開設(shè)兩凹形槽,所述畫夾夾持在凹形槽內(nèi)。
[0009]進一步的,所述便攜式畫板還包括附加板,所述附加板上設(shè)置有掛釘,所述畫板本體的正面的邊緣位置處設(shè)置有兩豎排且相對稱的至少三個容納孔,所述容納孔用于容納所述掛釘,所述附加板還通過畫夾夾持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的正面。
[0010]本實用新型便攜式畫板的支撐桿可收縮之后,可放置在所述畫板本體的內(nèi)。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便攜式畫板的較佳實施方式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2]圖2是圖1中便攜式畫板的右視圖。
[0013]圖3是圖2中便攜式畫板收縮后的示意圖。
[0014]圖4是安裝有附加板的便攜式畫板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揪唧w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6]如圖1至圖3,本實用新型便攜式畫板的較佳實施方式包括畫板本體1、可伸縮的第一支撐桿2、兩根可伸縮的第二支撐桿3、連接桿4和用于固定畫紙的畫夾(圖未示出)。所述畫板本體I的四周每邊均開設(shè)有兩個凹形槽11,便于所述畫夾能更加穩(wěn)固的夾持在所述畫板本體I上。
[0017]所述畫板本體I的背面上豎向開設(shè)有第一容納槽,所述畫板本體I的背面上還以第一容納槽為中心線對稱開設(shè)有兩個第二容納槽。所述畫板本體I的正面的邊緣位置處設(shè)置有兩豎排且相對稱的三個容納孔12。
[0018]所述第一支撐桿2的一端鉸鏈連接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的背面上,且所述第一支撐桿2可被容置于第一容納槽內(nèi)。具體來講,所述第一支撐桿2的一端鉸鏈連接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的背面所設(shè)置的第一容納槽的頂端。
[0019]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3則分別放置在所述兩個第二容納槽內(nèi),所述連接桿4的一端活動連接在所述第一支撐桿2上,所述第二支撐桿2與所述畫板本體I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4的另一端滑動固定在所述第一容納槽內(nèi)。本實施方式中,所述連接桿4在無外力的情況下,所述連接桿4可靜止于所述第一容納槽內(nèi),如此可將所述第一支撐桿2與所述畫板本體I之間的角度固定。其中,所述第一容納槽為只有一面未封閉的容納槽。
[0020]所述第一支撐桿2包括一大一小的兩個桿體(即大桿體和小桿體)和用于調(diào)節(jié)整個第一支撐桿2的長度的螺釘21,所述小桿體套裝在所述大桿體內(nèi),所述螺釘21螺設(shè)在所述大桿體上,且當所述螺釘21螺設(shè)在大桿體上時所述螺釘21會與所述小桿體相抵觸,即實現(xiàn)了整個第一支撐桿2的伸縮。具體使用時,可先松開所述螺釘21,之后根據(jù)所需的長度將小桿體從大桿體中抽出至合適的位置,然后擰緊螺釘21即可將小桿體與大桿體相固定。
[0021]每一第二支撐桿3均包括一大一小的桿體(即大桿體和小桿體)和用于調(diào)整整個第二支撐桿3的長度的螺釘31,所述小桿體套裝在所述大桿體內(nèi),所述螺釘31先穿過畫板本體1,再穿過大桿體,使所述螺釘31與所述小桿體相抵觸,所述螺釘31用于將所述第二支撐桿3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上,所述螺釘31還能對第二支撐桿3的伸縮起到固定作用,其原理同第一支撐桿2,所述防滑螺釘32螺設(shè)在所述大桿體上,可防止第二支撐桿3從畫板本體I脫落出。所述第二支撐桿3放置在所述第二容納槽內(nèi),所述螺釘31擰松時所述第二支撐桿3可在所述第二容納槽內(nèi)滑動,如此所述第二支撐桿3滑動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上。
[0022]請繼續(xù)參考圖4,所述便攜式畫板還包括附加板5,所述附加板5通過畫夾夾持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的正面。繪制較大的繪畫時,將畫紙放置在所述附加板5上,所述畫紙和附加板5均通過畫夾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上。所述附加板5上設(shè)置有掛釘(圖未示出),所述畫板本體I正面設(shè)置有兩豎排相對稱的至少三個容納孔12,所述容納孔12用于容納所述掛釘。繪制較大的繪畫時,將畫紙放置在所述附加板5上,且所述掛釘插入所述容納孔12內(nèi),所述附加板5還通過畫夾夾持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上。
[0023]具體使用時,先將螺釘31、21擰松,打開第一支撐桿2,調(diào)整到所需要的角度,其次將第一支撐桿2和第二支撐桿3調(diào)整到所需的長度,然后將螺釘21、31擰緊,使其固定第一支撐桿2和第二支撐桿3的長度,此時即可進行繪畫。需要繪制較大圖畫時,在完成上述步驟之后,再將附加板5通過掛釘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的容納孔12內(nèi),最后將畫紙和附加板5通過畫夾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I上,即可開始繪畫。
[0024]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結(jié)構(gòu),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guān)的【技術(shù)領(lǐng)域】,均同理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畫板,包括畫板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畫板還包括可伸縮的第一支撐桿、連接桿及兩根可伸縮的第二支撐桿,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上豎向開設(shè)有第一容納槽,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上還以第一容納槽為中心線開設(shè)有兩個相對稱的第二容納槽,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一端鉸鏈連接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的背面且可容置于第一容納槽內(nèi),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分別放置在兩個所述第二容納槽內(nèi),所述兩個第二支撐桿均與所述畫板本體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的一端活動連接在所述第一支撐桿上,所述連接桿的另一端滑動固定在所述第一容納槽內(nèi)。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桿包括大桿體、小桿體和用于調(diào)節(jié)整個第一支撐桿的長度的螺釘,所述小桿體套裝在所述大桿體內(nèi),所述螺釘螺設(shè)在所述大桿體上,且所述螺釘可與所述小桿體相抵觸。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一第二支撐桿均包括大桿體、小桿體、用于調(diào)整整個第二支撐桿長度的螺釘以及防滑螺釘,所述小桿體套裝在所述大桿體內(nèi),所述螺釘先穿過畫板,再穿過大桿體,且可與所述小桿體相抵觸,所述防滑螺釘螺設(shè)在所述大桿體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畫板還包括用于固定畫紙的畫夾,所述畫夾夾持在所述畫板本體上。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板本體的每一側(cè)邊均開設(shè)兩凹形槽,所述畫夾夾持在凹形槽內(nèi)。
6.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攜式畫板還包括附加板,所述附加板上設(shè)置有掛釘,所述畫板本體的正面的邊緣位置處設(shè)置有兩豎排且相對稱的至少三個容納孔,所述容納孔用于容納所述掛釘,所述附加板還通過畫夾夾持固定在所述畫板本體的正面。
【文檔編號】B44D3/18GK203410231SQ201320522830
【公開日】2014年1月29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8月26日
【發(fā)明者】任孟均 申請人:任孟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