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可遮蔽外框的顯示裝置及其使用的導光器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導光器件,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可遮蔽顯示裝置外框 的導光器件。
背景技術:
為了在顯示器的面板邊緣處安排電路與光源,也避免保護面板不受碰撞, 顯示器以一邊框圍繞于其面板的周緣。有鑒于近幾年來許多業(yè)者皆努力地使 其顯示器產品(尤其是電視墻)朝向"視野無框化"的目標,而盡可能地窄 化顯示器產品的邊框,以美化影響觀賞的感覺,然而,由于上述邊框的考量, 顯示器產品的邊框仍具存在的必要。如此,美國專利第6927908號及第7029124號分別揭露了一或多顯示器 利用凸透鏡以消除顯示器邊框或顯示器與顯示器間的明顯間隙的技術,使得 觀看者于觀看顯示器的影像時,無法察覺顯示器邊框或相鄰顯示器間間隙的 存在,然而,由于顯示器被安排以較小焦距而于凸透鏡上呈現(xiàn)影像時,必須 以較厚的凸透鏡來達成,相反地,若顯示器被安排以較大焦距,而于凸透鏡 上放大影像的倍率時,顯示器與凸透鏡間的距離卻必須加大,故,當顯示器 與凸透鏡間的距離有限時,導致凸透鏡上影像的放大倍率便無法持續(xù)增大。 而且,顯示器所投射出的光線與凸透鏡的邊界呈一較大的視覺角度時,由于 此光線容易衰弱外,此光線會被凸透鏡所折射,而再次銳減其亮度,使得觀 看者會于畫面的邊界處感受到亮度的不均勻,如此,先前技術的顯示器雖可 達成消除邊框的目的,然而上述的缺點與限制卻使得制造成本及產品體積過 大,且效果不近理想,降低廠商量產的欲望。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不改變現(xiàn)有顯示器架構下,而提供一導光器件于顯示器 的輸出面上,使得顯示器輸出面的影像能夠增大倍數(shù),且達到消除或掩蓋顯 示器周邊邊框的效果。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縮小導光器件的厚度,維持顯示器所投射出較大角 度的光線不致容易衰弱,銳減其亮度。本發(fā)明的又一目的在導光器件應用于投影電視墻時,可消除顯示器與顯 示器間明顯間隙的問題。根據(jù)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導光器件,導光器件以一基板為主,此 基板為可透光的材質,其上的兩對應面分別具有一第一圖案層及一第二圖案 層,第一圖案層面對一熒屏,用以發(fā)散此熒屏所發(fā)出的入射光的前進方向, 對于平行基板中心軸的入射光,經第一圖案層作用后,被導向偏離中心軸,第一圖案層的入射光越遠離中心軸其被導向偏離的角度越大;之后,入射光 通過第二圖案層而成為出射光時,第二圖案層用以收斂出射光的前進方向, 使得出射光被導向而平行基板的中心軸,其中出射光所圍成的影像大小與其 入射光所圍成的影像大小成以中心軸為對稱中心等比例放大的關系。其中基板上的第一圖案層是由多個第一微結構所排列而成,各第一微結 構可幫助導向入射光,而第二圖案層是由多個第二微結構所排列而成,各第 二微結構可幫助導向由導光器件射出的出射光。其中各第一微結構對應其中 各第二微結構,并導向入射光至對應的第二微結構,以供第二微結構修正出 射光的角度,且此各第一微結構較對應的各第二微結構接近基板的中心軸。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中,第一圖案層的此些第一微結構為一光柵結構, 此些第一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凸起狀,且任二相鄰的第一微結構間呈凹槽狀, 并依據(jù)相同的斜率,朝其一面中心處的方向傾倒,其中任二相鄰的第一微結 構的周期(間距),依據(jù)此面的中心處朝其邊緣的方向遞減;而第二圖案層 的此些第二微結構亦為一光柵結構,此些第二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凸起狀,且任二相鄰的第二微結構之間呈凹槽狀,并依據(jù)相同的斜率,朝另一面中心 處的方向傾倒,其中任二相鄰的第二微結構的間距,依據(jù)另一面的中心處朝 其邊緣的方向遞減。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中,第一圖案層的此些第一微結構為一棱鏡結構, 第一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銳角狀,且分別依據(jù)不同的斜率傾斜,其中各第一 微結構上朝向其中心處的一斜面的斜率,是依據(jù)其中心處朝其邊緣的方向遞增的規(guī)則;而第二圖案層的此些第二微結構為另一棱鏡結構,第二微結構的 徑向剖面呈銳角狀,且分別依據(jù)不同的斜率傾斜,其中各第二微結構上朝向 另一面中心處的一斜面的斜率,是依據(jù)另一面的中心處朝其邊緣的方向遞增的規(guī)則。上述二實施例中,此些第一微結構及第二微結構分別排列成多個同心圓 的環(huán)狀圖案,且此實施例可接受此些第一微結構僅位于鄰近于此面的邊緣, 以及此些第二微結構僅位于鄰近于另一面的邊緣。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例中,第一圖案層可為棱鏡結構與光柵結構的綜合組 合,其中棱鏡結構的此些第一微結構以同心圓的環(huán)狀圖案由同樣是同心圓環(huán) 狀圖案的光柵結構的此些第一微結構所包圍,第二圖案層亦可為另一棱鏡結 構與另一光柵結構的綜合組合,其中另一棱鏡結構的此些第二微結構以同心 圓的環(huán)狀圖案被同樣是同心圓環(huán)狀圖案的光柵結構的此些第二微結構所包 圍,不變的是棱鏡結構或光柵結構的任一第一微結構對應另一棱鏡結構或另 一光柵結構中相同間距或斜率的一第二微結構。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優(yōu)點與實施例能更明顯易懂,所 附圖式的詳細說明如下圖la繪示本發(fā)明的導光器件與顯示裝置的相互關是暨入射光與反射光的 前進方向示意圖;圖lb繪示本發(fā)明的導光器件第一面的正面示意圖; 圖lc繪示本發(fā)明的導光器件第二面的正面示意圖; 圖2繪示本發(fā)明導光器件應用于便攜式通訊裝置的相互關系示意圖; 圖3a繪示本發(fā)明導光器件應用于電視墻設備的相互關系示意圖; 圖3b繪示導光器件的第二面于電視墻設備的正面示意圖; 圖4a繪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導光器件的側視圖暨其入射光與反射光的前 進方向示意圖;圖4b繪示導光器件的計算條件的參考圖;圖5a繪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導光器件的側視圖暨其入射光與反射光的前 進方向示意圖;圖5b繪示第一或二微結構的計算傾斜角度的條件參考圖; 圖6a繪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導光器件的側視圖; 圖6b繪示棱鏡結構的計算入射角的條件參考圖。附圖標號 導光器件1 第一面11 第一圖案層20 211、 211,、 211" 第二微結構 貼附膜40便攜式通訊裝置100' 外框110 背光模塊130 出射光X2 第二夾角02 第四夾角04基板10 第二面12 第一微結構 第二圖案層30 311、 311,、 311,, 顯示裝置100 投影電視墻100" 熒屏120 入射光XI第一夾角ei 第三夾角e3夾角a!、 a2、卩!、 p2斜面的傾斜角度Y 入射角O熒屏上任意兩點入射光的位置》、y2 放大的后出射光輸出的位置yV y'2焦足巨x、 x'具體實施方式
.接下來所要揭露的發(fā)明會提供許多不同的實施例,或者是本發(fā)明實施于 不同結構的例子。當然,這些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另外,本發(fā)明在 各個實施例里面會重復一些參考數(shù)字或者名詞,這是為了簡化并清楚的了解 本發(fā)明,并非特別指明各實施例或各結構討論之間有任何連接關系。此外, 以下描述中關于第一特征形成于第二特征的上方或是形成在第二特征上的情 形,應包含了第一特征與第二特征兩者是直接接觸形成,以及第一特征與第 二特征之間具有額外特征而使第一特征與第二特征并非直接接觸形成等實施 例。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可遮蔽外框的顯示裝置及其使用的導光器件,參閱圖 la lc所示,圖la繪示本發(fā)明的導光器件與顯示裝置的相互關系暨入射光與 反射光的前進方向示意圖;圖lb及圖lc分別表示導光器件第一面及第二面 的正視圖。此顯示裝置100,例如為LCD液晶熒屏、便攜式通訊裝置100'(如 移動電話、PDA、 GPS等等,見圖2)或具有多個熒屏120所組成的電視墻設 備100"(Tiled Display Wall, TDW,見圖3a-3b)等,至少包括外框11Q、熒屏 120、背光模塊130及導光器件1。此熒屏120為包括由彩色濾光片、驅動IC、 補償膜、偏光板、玻璃基板、ITO膜、配向膜、控制電路等的總稱,其一面 會呈現(xiàn)影像。背光模塊130對應此熒屏120,并提供此熒屏120的照明光線, 以供熒屏120的影像顯露于外框110。導光器件1設置于外框110的一側且對應熒屏120的位置,導光器件1 的尺寸是大于或等于外框110的尺寸,可放大熒屏120的影像,并使放大的影像于導光器件1上遮蔽熒屏120的外框110。此導光器件1可為獨立配件,可例如配掛于LCD液晶熒屏120夕卜,或可 為顯示裝置100的一器件,可例如嵌入便攜式通訊裝置100'的機殼中,設置 于外框110的一側且對應熒屏120的位置;又或者例如可為大面積的導光器 件1配掛于多熒屏120的電視墻設備IOO,,中,以消除熒屏120及熒屏120間 的間隙。此導光器件1以基板10為主,此基板10為可透光的材質,如樹脂或聚 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等的聚合物(polymer)或玻璃。此基板10的兩對 應面(以下稱第一面11與第二面12)分別具有第一圖案層20及第二圖案層 30,可分別由光或電子束光亥lj (Optical Lithography or e-bean Lithography)的 方式制作玻璃基板10或由熱壓合制程(emboss) 、 UV涂布(UV curing)的 方式直接于第一面11與第二面12上做成,或分別完成于貼附膜40上后,而 分別設置于第一面11與第二面12上。第一面11的第一圖案層20面對熒屏120,是由多個第一微結構211所排 列而成,視焦距而定,可排列于全平面上、僅接近其中心處或僅排列于接近 其邊緣處,第一微結構211用以發(fā)散(Divergence)入射光?d的前進方向, 其中本說明書以與基板10的中心軸假想線(簡稱中心軸)相互平行的入射光 XI為例,盡管不同類型第一微結構211的排列方式將提供入射光XI以不同角 度的前進方向,但共同特性均使入射光X1偏離基板10的中心軸,故,熒屏 120的照明光線經第一圖案層20的導向后,于基板10中偏離地朝第二面12的第二圖案層3o前進,且入射光;u逐漸遠離基板io的中心軸,導向后所偏離基板10的中心軸的角度也逐漸變大。第二圖案層30是由多個第二微結構311所排列而成,分別對應一第一微 結構211,較對應的第一微結構211遠離基板10的中心軸。因此,各第二微 結構311依據(jù)對應第一微結構211的排列,可排列于全平面上、僅接近其中 心處或僅排列于接近其邊緣處,用以收斂(convergence)出射光的前進方向,盡管不同類型第二微結構311的排列方式將提供出射光 i2以不同角度的 前進方向,但共同特性均可修正出射光X2,因靠近而平行其基板10的中心軸, 故熒屏120的照明光線離開地第二面12的第二微結構311后,導向出射光 與入射光X1平行。進一步具體化解釋是入射光U與第一微結構211間具有第一夾角ei (即 90度),入射光X1經第一微結構211導向后,與第一面11間具有第二夾角 62,且第一夾角01大于第二夾角02;經第二微結構311導向前的出射光人2 與第二面12間具有第三夾角63,經第二微結構311導向后的出射光與第 二微結構311具有第四夾角e4 (即90度),第三夾角03小于第四夾角e4, 如此,出射光經第二圖案層30的導向后,所形成的像寬大于先前入射光XI 所形成的像寬,且出射光的前進方向大體接近入射光入l的前進方向,使 得觀看者位于第二面12觀看熒屏120時,可觀察到熒屏120的影像的放大, 以及無法看到被遮蔽的外框110,或熒屏120與熒屏120間明顯間隙。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中,參閱圖4a所示,圖4a繪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導 光器件的側視圖暨其入射光與反射光的前進方向示意圖。第一圖案層20的此 些第一微結構211'的徑向剖面呈凸柱狀,且于第一面11排列成多個同心圓的 環(huán)狀圖案,使得每二相鄰第一微結構211'間的間距可視為一呈凹槽狀的狹縫, 以形成光柵結構,且此些第一微結構211'依據(jù)一相同的斜率(其傾斜角度最 佳為35度,可得最好的耦合效率+1模態(tài)與-1模態(tài)的強度比提升到20:1, 實驗上耦合效率高達80%), 一致地朝第一面ll中心處的方向傾倒,其中任 一狹縫的間距(即光柵周期p),是由第一面ll的中心處朝其邊緣的方向逐 漸遞減,使得越接近第一面11邊緣的第一微結構211'可繞射出越偏離基板10 中心軸的入射光 d。而第二圖案層30的此些第二微結構311'的徑向剖面亦呈凸柱狀,而為 另一光柵結構,且于第二面12排列成多個同心圓的環(huán)狀圖案,每二相鄰第二 微結構311'間的間距可視為呈凹槽狀的狹縫。此些第二微結構311,依據(jù)相同的斜率(其傾斜角度最佳為35度),朝背對第二面12中心處的方向傾倒,其中任二相鄰的第二微結構311'的間距(即 光柵周期.p),由第二面12的中心處朝其邊緣的方向遞減。至于任二相鄰的第一微結構2lr及第二微結構3lr的間距(即光柵周期p)與位置的關系,請參照圖4b所示,圖4b繪示導光器件的計算周期的條件 參考圖??梢罁?jù)下列關系了解ii=A, 、 ^ 力 2p (y):第一微結構211'光柵的周期 p (y'):第二微結構311,光柵的周期入波長 a:繞射角度 N:折射率說明》、》為該熒屏120上任意兩點入射光XI的位置(與基板10中心軸的距離);y、、 y,2為放大之后出射光X2輸出的位置;因為為等比例放大y,、 y、的延長線與y2、 y,2的延長線會交o點,角度分別為ai、 a2,且第一面11 與第二面12的等效焦距分別為-x、 x,。根據(jù)光柵的原理,復見圖4a所示。當上述的任二第一微結構211,于發(fā)散 入射光人1時,此二第一微結構211'便開始使入射光X1進行光柵繞射,使得 此入射光Xl于此等第一微結構211,間具有第一夾角ei (例如90度),而導向此入射光xi至其中二第二微結構3ir間,此二第二微結構3ir間的間距等 同于此二第一微結構2lr間的間距,且此二第二微結構3lr較此二第一微結 構2lr接近基板io的邊緣,此入射光人i經此二第一微結構2lr導向后,與第一面11間具有第二夾角02,且第一夾角ei大于第二夾角02;當此出射光到達此二第二微結構311'間,與第二面12間具有第三夾角03,此出射光A2經第二微結構3ir導向后,與此二第二微結構3ir間具有第四夾角e4 (即約 90度),第四夾角e4大于第三夾角e3且等于第一夾角ei,如此可知,越接 近第一面H邊緣的第一微結構2ir,會使出射光X2與第一面ii產生越大的第二夾角02,故,出射光人2經第二圖案層30的導向后,所形成的像寬必然大于先前入射光xi所形成的像寬。如此,藉由調整每二相鄰第一微結構2ir及第二微結構3ii'間的間距及數(shù)量,使得正向入射光線依照設計的方向前進,達到擴張影像的目的。又因 為熒屏120上不同位置的入射光:u ,都是以正向入射的方式(平行中心軸)導入 導光器件i,并且正向出射導光器件i,避免顯示裝置ioo于大范圍視角出光 時,而產生光線衰減的問題,因此可以確保整體影像的均勻度。本發(fā)明的一第二實施例中,參閱圖5a所示,圖5a繪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 導光器件的側視圖暨其入射光與反射光的前進方向示意圖?;?0為菲涅爾 透鏡(Fresnellens),第一圖案層20為一棱鏡結構,且此些第一微結構211" 于第一面ll排列成多個同心圓的環(huán)狀圖案,其徑向剖面呈銳角狀,分別依據(jù) 不同的斜率傾斜,其中各第一微結構211"上面向第一面11中心處的斜面的 斜率,由第一面11的中心處朝該第一面11邊緣的方向遞增,且越接近第一面ii邊緣的第一微結構2ir'可折射出越偏離該基板io的中心軸的入射光;u。而第二圖案層30為另一棱鏡結構,此些第二微結構311"于第二面12排 列成多個同心圓的環(huán)狀圖案,其徑向剖面呈銳角狀,且分別依據(jù)不同的斜率 傾斜,其中各第二微結構311"上朝向背對第二面12中心處的斜面的斜率, 由該第二面12的中心處朝第二面12邊緣的方向遞增。此實施例中,可沿用圖4b所示,以了解第一微結構2U"及第二微結構 311"間的對應位置,使得入射光 d所形成的像寬達到等比例的放大,其中y,、 y2為該熒屏120上任意兩點入射光 J的位置;y、、 y,2為放大的后出射光入2 輸出的位置,y!/》-yVy,2。因為為等比例放大力、y、的延長線與y2、 y,2 的延長線會交o點,角度分別為on、 a2,且第一面11與第二面12的焦距分別為-x、 x,。另外,如圖5b所示,圖5b繪示第一或二微結構.211"或3U" 的計算傾斜角度的條件參考圖。此第一微結構211"(等同第二微結構311") 的傾斜角度越大,會產生越大第二夾角02的出射光(見圖5a),而此第一微 結構211"(等同第二微結構311")的傾斜角度可由下列說明而得-<formula>formula see original document page 15</formula>說明:Y為第一微結構211"上所述斜面的傾斜角度,或者第二微結構311" 上所述斜面的傾斜角度,因此,不同P,、 P2的角度可得知不同斜率。根據(jù)菲涅爾透鏡的原理,復見圖5a所示,當上述的第一微結構211"于發(fā) 散入射光X1時,此第一微結構211"便開始使入射光 d進行折射,使得此入 射光人l與此第一微結構211"具有第一夾角ei (例如卯度),而導向此入射光;u.至一第二微結構311",此第二微結構3lr,間的斜率等同于此第一微結構211,,的斜率,且此第二微結構311"較此第一微結構211"接近基板10的 邊緣,此入射光 J經此第一微結構211"的導向后,與此第一面ll具有第二 夾角92,且第一夾角ei大于第二夾角02;當此出射光X2到達此第二微結構 3U"時,與第二面12間具有第三夾角03,而由第二微結構311"產生另一次 相反的折射,此出射光人2經第二微結構311"導向后,與此二第二微結構311" 間具有第四夾角04 (即約90度),第三夾角63小于第四夾角04,如此可知, 越接近第一面11邊緣的第一微結構211",會使出射光人2與第一面11產生越 大的第二夾角e2,故,出射光X2經第二圖案層30的導向后,所形成的像寬 必然大于先前入射光人l所形成的像寬。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此些第一 微結構211"之間,或此些第二微結構311"的間的間距可限定于1 20微米 (micrometer)的范圍內,以避免云彩紋現(xiàn)象(Moir6pattern)發(fā)生。如此,藉由調整各第一微結構211"及第二微結構311"的斜率與位置,使 得正向入射光線依照設計的方向前進,達到擴張影像的目的。又因為熒屏120上不同位置的入射光X1,都是以正向入射的方式(平行中心軸)導入導光器件1,并且正向出射導光器件l,避免顯示裝置ioo于大范圍視角出光時,而產生光線衰減的問題,因此可以確保整體影像的均勻度。上述的眾實施例中,請見圖6a,是繪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導光器件的側 視圖。第一圖案層20可為棱鏡結構與光柵結構的綜合組合,其中棱鏡結構的 此些第一微結構211"以同心圓的環(huán)狀圖案由同樣是同心圓環(huán)狀圖案的光柵結 構的此些第一微結構211'所包圍,第二圖案層30亦可為另一棱鏡結構與另一 光柵結構的綜合組合,其中另一棱鏡結構的此些第二微結構311"以同心圓的 環(huán)狀圖案被同樣是同心圓環(huán)狀圖案的光柵結構的此些第二微結構311'所包 圍,不變的是棱鏡結構或光柵結構的任一第一微結構211'或211"對應另一棱 鏡結構或另一光柵結構中相同間距或斜率的一第二微結構311'或311"。由于棱鏡結構(如斐涅爾透鏡Fresnellens)面臨入射光人l較大的入射 角時,其折射穿透率將逐漸下降,因此,此第三實施例的綜合組合中,見圖 6b所示,當介質的折射率為1.49時,棱鏡結構(如斐涅爾透鏡結構Fresnd lens)可用于入射光XI的斜面入射角0>=,卩2小于70度,穿透率(transmission ratio)大于80%時,反之,當入射光XI的斜面入射角O大于70度時,可使用 光柵結構,如此,此熒屏所發(fā)出較大角度的光線便可被光柵結構導引光的前 進方向至觀看者,使得觀看者不致感受到畫面邊緣的亮度衰弱,產生不均勻 亮度。此第三實施例的綜合組合中,熒屏120及外框110的尺寸就可決定放大 倍數(shù),基板10的厚度可決定焦距(f),以上己決定后,其入射光?J的第二夾角e2的最大范圍便可決定,例如第二夾角e2的最大范圍為60度而言,而例如棱鏡結構的最大可容忍的第二夾角62設定為50度(此時余4面入射角 ①-Y+Pf70度),則便可計算出基板10上斐涅爾透鏡結構的半《5為1.19f,而 光柵結構的外圈半徑為1.732f,因此可知光柵結構與棱鏡結構的面積比例為 1.11: 1。如此,任何導光器件1具有光柵結構與棱鏡結構的綜合組合時,其排列于基板io上的面積比例可依據(jù)上述的觀念而改變,不會僅限定于一定的比例。.如此,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100應用了可遮蔽其外框110的導光器件1后, 即可等比例的放大熒屏120的影像,遮蔽熒屏120的外框110,或熒屏120與 熒屏120間明顯間隙,同時,加強畫面邊緣的亮度以避免不均勻亮度的情況 發(fā)生。而且本發(fā)明所揭露如上的各實施例中,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 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 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前附的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 一種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該導光器件包括一基板;一第一圖案層,位于該基板的一第一面上,該第一圖案層用以發(fā)散復數(shù)個入射光的前進方向,以導向該些入射光偏離所述的基板的中心軸,其中每一所述的這些入射光的前進方向平行所述的基板的中心軸,且越遠離中心軸的入射光被導向偏離的角度越大;以及一第二圖案層,設于所述的基板的一第二面上,且該第二面背對所述的第一面,所述的第二圖案層用以收斂所述的這些入射光的前進方向,以導向復數(shù)個出射光朝所述的基板的中心軸靠近而平行所述的基板的中心軸,且所述的這些出射光所圍成的影像大小是所述的這些入射光所圍成的影像大小經中心軸為對稱中心,而成等比例地放大。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板為一可透光 的樹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或玻璃。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圖案層由復 數(shù)個第一微結構所排列而成,所述的第二圖案層由復數(shù)個第二微結構所排列 而成,每一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對應其中一第二微結構,并較所述的對應 的第二微結構接近所述的基板的中心軸。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圖案層為一 光柵結構,且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凸起狀,且任二相鄰的第 一微結構之間呈凹槽狀,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并依據(jù)一相同的斜率,共同 朝所述的第一面中心處的方向傾倒。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任二相鄰的第一微結構 的間距,是由所述的第一面的中心處朝所述的第一面邊緣的方向遞減。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分別排列為復數(shù)個同心圓圖案。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 僅鄰近于所述的第一面的邊緣。
8.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圖案層為另 一光柵,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凸起狀,且任二相鄰的第二微 結構之間呈凹槽狀,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構并依據(jù)一相同的斜率,朝背對所 述的第二面中心處的方向傾倒。
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任二相鄰的第二微結構 的間距,是由所述的第二面的中心處朝所述的第二面邊緣的方向遞減。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構 分別排列為復數(shù)個同心圓圖案。
11. 如權利要求IO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 構僅鄰近于所述的第二面的邊緣。
12.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圖案層為一 棱鏡結構,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銳角狀,分別依據(jù)不同的斜 率傾斜。
13.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的這些第一 微結構面向所述的第一面中心處的斜面的斜率,由所述的第一面的中心處朝 所述的第一面邊緣的方向遞增。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 構分別排列為復數(shù)個同心圓圖案。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 構之間的間距是位于1 20微米的范圍內。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一微結 構僅鄰近于所述的第一面的邊緣。
17.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圖案層為另一棱鏡結構,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構的徑向剖面呈銳角狀,分別依據(jù)不同的 斜率傾斜。 .
18.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的這些第二 微結構背對所述的第二面中心處的斜面斜率,由所述的第二面的中心處朝所 述的第二面的邊緣的方向遞增。
19.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 構分別排列為復數(shù)個同心圓圖案。
20. 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 構之間的間距是位于1 20微米的范圍內。
21.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這些第二微結 構僅鄰近于所述的第二面的邊緣。
22、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圖案層更 包括所述的棱鏡結構與一光柵結構的組合,所述的棱鏡結構位于所述的光柵 結構之中。
23. 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柵結構的所 述的這些第一微結構呈凸起狀,并依據(jù)一相同的斜率,朝所述的第一面中心 處的方向傾倒。
24. 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柵結構中任 二相鄰第一微結構的間距,是由所述的第一面的中心處朝所述的第一面邊緣 的方向遞減。
25.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圖案層更 包括所述的另一棱鏡結構與一光柵結構的組合,所述的另一棱鏡結構位于所 述的光柵結構之中。
26. 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柵結構的所 述的這些第二微結構呈凸起狀,并依據(jù)一相同的斜率,朝背對所述的第二面 中心處的方向傾倒。
27. 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柵結構中任 二相鄰第二微結構的間距,是由所述的第二面的中心處朝所述的第二面邊緣 的方向遞減。
28.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圖案層或第 二圖案層制作于一貼附膜上,所述的貼附膜設置于所述的基板的一側。
29. —種可遮蔽外框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括 至少一外框;至少一熒屏,該至少一熒屏顯露于所述的至少一外框; 至少一背光模塊,對應所述的至少一熒屏,并提供其光線;以及 一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器件,該導光器件大于所述的外框,設置于 所述的外框的一側,且對應所述的至少一熒屏的位置。
30. 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為一LCD 液晶熒屏。
31. 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為一移動 電話。
32. 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為具有復 數(shù)個熒屏的一電視墻設備。
全文摘要
一種具可遮蔽外框的顯示裝置及其使用的導光器件,該導光器件包括可透光的基板,此基板的兩對應面分別具有第一圖案層及第二圖案層,當熒屏對第一圖案層發(fā)出光線時,第一圖案層用以發(fā)散入射光的前進方向,對于平行基板中心軸的入射光,經第一圖案層作用后,被導向偏離中心軸,第一圖案層越遠離中心軸的入射光被導向偏離的角度越大;之后,入射光通過第二圖案層而成為出射光時,第二圖案層用以收斂出射光的前進方向,使得出射光被導向而平行基板的中心軸,其中出射光所圍成的影像大小與其入射光所圍成的影像大小成以中心軸為對稱中心等比例放大的關系。本發(fā)明使得顯示器輸出面的影像能夠增大倍數(shù),且達到消除或掩蓋顯示器周邊邊框的效果。
文檔編號G03B21/56GK101280905SQ200810099218
公開日2008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2008年5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5月13日
發(fā)明者徐旭升, 范富誠, 蔡海恩, 陳志偉 申請人: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