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組合式投影機模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關于一種投影機模組,尤指一種具有卡合設計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科技以及光學技術的發(fā)展,投影機的使用已普及應用于日常生活中,如在一般的會議簡報場合中,可使用來顯示報告內容,以使所有與會者能同時觀看資料,或是在家里觀賞電影時,亦可利用投影機投射出影像畫面,以提供給使用者更好的影像觀賞品質。一般而言,若是有需要將投影機電連接于電子裝置以供使用者執(zhí)行進一步的操作,如電連接于影音播放裝置(如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Digital Versatile Disk,DVD)播放器等)以建立影音資料的傳輸,或是電連接于外部電源(如一般住家內的IlOV交流電源等) 以提供投影機運作所需的電力等,其常見的方式為利用資料傳輸線或是電源傳輸線來完成電性連接的操作;然而,由于此種方式在操作上會受到傳輸線的長度限制,因此,往往會造成投影機在實際使用上的諸多不便以及在裝置攜帶上的限制;雖然,在先前技術中,其可透過裝置整合的方式以解決需額外接線的不便,但是此種方式卻又會產(chǎn)生投影機整體結構設計過于復雜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包含有投影機,其包含有投影機殼體;以及第一連接器,其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以及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其分別地與該投影機可拆卸地結合,每一電子裝置包含有裝置殼體;第二連接器,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第二連接器用來電連接于該第一連接器,借以建立該電子裝置與該投影機之間的傳輸;以及第三連接器,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第三連接器用來電連接于其他電子裝置上的該第二連接器,借以建立該電子裝置與其他電子裝置之間的傳輸。進一步地,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至少一第一卡合導軌結構,其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每一電子裝置另包含有至少一突出卡合結構以及至少一第二卡合導軌結構,該突出卡合結構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突出卡合結構用來于該投影機殼體相對于該裝置殼體側向滑動以使該第一連接器電連接于該第二連接器時,卡合于該第一卡合導軌結構,借以固定住該電子裝置以及該投影機的相對位置,該第二卡合導軌結構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第二卡合導軌結構用來卡合于其他電子裝置上的該突出卡合結構,借以使每一電子裝置可拆卸地與其他電子裝置相結合。進一步地,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至少一支撐腳,其可伸縮地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該支撐腳用來調整該投影機殼體的傾斜角度,該裝置殼體上形成有對應該支撐腳的容置槽,該容置槽用來于該突出卡合結構卡合該第一卡合導軌結構時容置該支撐腳。進一步地,該容置槽的長軸方向平行于該投影機與該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的結構卡合方向。進一步地,每一該電子裝置為供電電池裝置、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喇叭裝置或硬碟。進一步地,每一電子裝置另包含有鎖扣機構,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鎖扣機構用來于該第一連接器電連接于該第二連接器時卡合于該投影機殼體。進一步地,該投影機殼體還包含有定位孔,而該鎖扣機構包含有卡合件及操作件。 卡合件可活動地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操作件連接于該卡合件,該操作件用來驅動該卡合件,借以使該卡合件與該定位孔卡合或分離。進一步地,該鎖扣機構另包含有彈簧,其連接于該卡合件,該彈簧用來提供彈力以驅動該卡合件卡合于該定位孔。進一步地,該電子裝置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進一步地,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其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進一步地,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轉接座,其可拆卸地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該投影機殼體經(jīng)由該轉接座上所形成的固定孔結構鎖固于支撐架上。進一步地,該電子裝置經(jīng)由該裝置殼體上所形成的固定孔結構鎖固于支撐架上。進一步地,該裝置殼體的至少一側邊上具有凹弧面結構,而該投影機殼體的至少一側邊上具有相對應的凸弧面結構,其用來引導該投影機殼體相對于該裝置殼體的側向滑動。進一步地,每一電子裝置的幾何形狀及尺寸與該投影機的幾何形狀及尺寸相同。相較于先前技術須利用資料傳輸線或是電源傳輸線以與外接式電子裝置完成電性連接的操作,本發(fā)明利用直接設置于投影機殼體上的卡合導軌結構以及連接器,以分別與電子裝置殼體上的突出卡合結構以及連接器進行結構卡合以及電性連接;如此一來,由于投影機可直接與電子裝置建立電力傳輸或是影音資料傳輸而不需要進行額外接線的裝置連接步驟,因此,本發(fā)明即可大大地增進投影機的可攜帶性以及在實際使用上的便利性; 除此之外,透過卡合導軌結構與突出卡合結構的簡單卡合設計,本發(fā)明亦可允許投影機與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可拆卸地結合,故本發(fā)明所提供的投影機模組的裝置擴充性能亦可得到進一步的提升。關于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與精神可以藉由以下的發(fā)明詳述及所附圖式得到進一步的了解。
圖1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投影機模組之組合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的投影機的示意圖;圖3為圖1所示的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4為圖3所示的電子裝置的底面示意圖;圖5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的組合示意5
圖6為圖5所示的投影機的示意圖;圖7為圖5所示的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8為圖7所示的電子裝置的底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請參閱圖1,其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投影機模組10的組合示意圖;由圖1可知, 投影機模組10包含有投影機12以及電子裝置14,在本發(fā)明中,投影機12可拆卸地設置于電子裝置14上,以下分別針對投影機12以及電子裝置14的結構設計進行說明。請同時參閱圖2以及圖3,圖2為圖1所示的投影機12的示意圖,圖3為圖1所示的電子裝置14的示意圖;由圖2以及圖3可知,投影機12包含有投影機殼體16、第一連接器18以及至少一卡合導軌結構20 (于圖2中顯示四個);電子裝置14包含有裝置殼體22、 第二連接器對、至少一突出卡合結構沈(于圖3中顯示四個)、供電電池觀、供電接頭30、 鎖扣機構32以及按鈕結構34。在投影機12方面,第一連接器18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6上,第一連接器18用來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M,借以建立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之間的電力傳輸;卡合導軌結構 20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6上,卡合導軌結構20用來于投影機殼體16相對于裝置殼體22側向滑動(即沿著如圖3所示的+Y軸方向)以使第二連接器M電連接于第一連接器18時, 卡合于突出卡合結構沈,借以固定住投影機12以及電子裝置14的相對位置。除此之外,投影機12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36 (于圖2中顯示四個)、至少一支撐腳 38 (于圖2中顯示二個)以及轉接座40 ;腳墊36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6上,其用來提供表面摩擦力至投影機殼體16,以使投影機12可穩(wěn)固地擺設于承載面上;支撐腳38可伸縮地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6上,支撐腳38用來調整投影機殼體16的傾斜角度,借以達到調整投影機12的投影角度的目的;轉接座40可拆卸地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6上,而當轉接座40裝設于投影機殼體16上時,投影機殼體16可利用轉接座40上所形成的固定孔結構42以螺絲鎖固的方式架設于支撐架上。在電子裝置14方面,第二連接器M以及突出卡合結構沈設置于裝置殼體22上; 供電電池觀設置于裝置殼體22內且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M,供電電池觀用來提供投影機 12所需的電力,而供電接頭30則是設置于裝置殼體22上且電連接于供電電池觀,借以用來連接外部電源以傳輸電力至供電電池28,以供充電之用,換句話說,電子裝置14在此實施例中可作為供給投影機12運作所需電力的供電裝置;鎖扣機構32設置于裝置殼體22上以用來卡合于投影機殼體16,鎖扣機構32包含有卡合件44、操作件46以及彈簧48 ;卡合件44可活動地設置于裝置殼體22上且連接于操作件46,操作件46用來驅動卡合件44,以使卡合件44與如圖2所示的投影機殼體16的定位孔50卡合或分離,而彈簧48則是連接于卡合件44以用來提供彈力,借以驅動卡合件44卡合于定位孔50內,從而使卡合件44具有自動回位的功能;按鈕機構34設置于裝置殼體22上且連接于突出卡合結構沈,按鈕機構34用來于被按壓時驅動突出卡合結構沈相對于裝置殼體22移動,借以控制突出卡合結構26與卡合導軌結構20卡合或分離,至于按鈕機構34與突出卡合結構沈之間的連動設計,其常見于先前技術中,故于此不再贅述;此外,請另參閱圖4,其為圖3所示的電子裝置 14的底面示意圖,由圖4可知,電子裝置14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52 (于圖4中顯示四個)并且具有固定孔結構M,腳墊52設置于裝置殼體22上,其用來提供表面摩擦力至裝置殼體 22,以使電子裝置14可穩(wěn)固地擺設于承載面上,此外,電子裝置14可利用固定孔結構M以螺絲鎖固的方式架設于支撐架上。另外,由圖3可知,裝置殼體22上形成有對應支撐腳38的至少一容置槽56(于圖 3中顯示二個),其中容置槽56的長軸方向實質上平行于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的結構卡合方向(即如圖3所示的+Y軸方向),借以用來于突出卡合結構沈與卡合導軌結構20 卡合時容置支撐腳38,從而避免結構干涉的情況發(fā)生。此外,如圖2以及圖3所示,裝置殼體22的二側邊上分別具有凹弧面結構58,而投影機殼體16的二側邊上則是分別具有相對應的凸弧面結構60,其用來相互配合以引導投影機殼體16相對于裝置殼體22的側向滑動。于此針對投影機模組10的組裝與拆卸進行詳細的說明,請參閱圖1、圖2以及圖 3 ;在一般使用方面,若是欲使用投影機12,使用者可利用電源傳輸線以使投影機12電連接于外部電源,如一般住家內常見的Iiov交流電源,以提供投影機12運作所需的電力,借以驅動投影機12進行影像的投影,而若有將投影機12架設于特定高度上的需要,則可利用鎖固于投影機12底面的轉接座40以與支撐架進行結合,借以允許使用者可利用該支撐架以達到調整投影機12的架設高度的目的。若是投影機12需在沒有外部電源的使用環(huán)境下(如室外環(huán)境)進行投影,則使用者可利用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之間的卡合固定以及電性連接,借以提供投影機12運作所需的電力,從而增加投影機12在攜帶使用上的便利性,其相關組裝說明如下所述;首先, 需先將投影機12上具有卡合導軌結構20的底面對齊電子裝置14上具有突出卡合結構沈的頂面(若有轉接座40鎖固于投影機殼體16上,則需先將轉接座40從投影機殼體16上拆卸),接著,借助上述凹弧面結構58與凸弧面結構60的配合引導,使用者即可推動投影機12側向地相對于電子裝置14往如圖3所示的+Y軸方向滑動,直到第一連接器18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M為止,在此過程中,裝置殼體22上的四個突出卡合結構沈可隨著投影機12的滑動而分別與投影機殼體16上的四個卡合導軌結構20相互卡合,借以限制住投影機殼體16相對于裝置殼體22在士X軸、+Y軸以及士Z軸方向上的位移,此外,投影機殼體 16亦可隨著投影機12的側向滑動而擠壓鎖扣機構32的卡合件44向下縮回裝置殼體22內 (此時,彈簧48處于壓縮狀態(tài)),直到第一連接器18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M為止,此時,由于卡合件44已對準投影機殼體16上的定位孔50且投影機殼體16已不再擠壓卡合件44, 因此處于壓縮狀態(tài)的彈簧48即可提供彈力至卡合件44,以驅動卡合件44卡合于定位孔50 內,進而限制住投影機殼體16相對于裝置殼體22在-Y軸方向上的位移。綜上所述,透過突出卡合結構沈與卡合導軌結構20的卡合以及卡合件44與定位孔50的卡合,即可產(chǎn)生三軸定位的功效,從而將投影機12穩(wěn)固地裝設于電子裝置14上 (如圖1所示),此時,由圖1可知,由于電子裝置14的幾何形狀及尺寸與投影機12的幾何形狀及尺寸實質上相同,因此,電子裝置14不僅可透過第一連接器18與第二連接器M的電性連接以作為提供投影機12運作所需電力的供電裝置,以方便使用者即使是在無外部電源可連接的使用環(huán)境下仍可開啟投影機12進行投影,同時也可作為投影機12的承載基座,透過與投影機12 —體化的設計,進而使投影機模組10的整體外觀看起來更加地簡潔俐落。另外,在完成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的組裝后,若是有將投影機模組10架設于特定高度上的需要,則可利用電子裝置14底面上的固定孔結構M以與支撐架進行結合,借以允許使用者可利用該支撐架以達到調整投影機模組10的架設高度的目的。另一方面,若是想要將投影機12從電子裝置14上拆卸下來,則僅需向下推動操作件46以驅動卡合件44退出定位孔50之外,借以解除投影機殼體16相對于裝置殼體22 在-Y軸方向上的位移限制,接下來,就可以拉動投影機12沿著如圖1所示的-Y軸方向側向地退出電子裝置14之外,如此即可完成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之間的拆卸。除此之外,使用者亦可選擇按壓按鈕結構;34以驅動突出卡合結構沈相對于裝置殼體22往+Y軸方向移動,借以解除突出卡合結構26與卡合導軌結構20之間的卡合,也就是解除投影機殼體16相對于裝置殼體22在士X軸、+Y軸以及士Z軸方向上的位移限制,接著,與上述拆卸方式不同的是,使用者可直接將投影機12往如圖1所示的+Z軸方向向上拿起,而不需將投影機12側向地退出電子裝置14之外。如此一來,透過上述兩種不同的拆卸方式,本發(fā)明所提供的投影機模組10可提供更具彈性的拆卸操作。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鎖扣機構32、按鈕機構34、凹弧面結構58與凸弧面結構60 的配合、支撐腳38、腳墊36及52、充電接頭30以及裝置殼體22上的固定孔結構M均可為可省略的設計,借以達到簡化投影機模組10的結構設計的目的;舉例來說,電子裝置14上可省略鎖扣機構32的配置,意即投影機12可僅利用卡合導軌結構20與突出卡合結構沈之間的緊配合而固定于電子裝置14上;另外,在省略支撐腳38的配置的前提下,容置槽56 亦可為可省略的設計。除此之外,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的組裝方向可不限于如圖1所示的士Y軸方向,舉例來說,透過相對應地調整投影機12與電子裝置14上的元件配置的方式,投影機12 與電子裝置14的組裝方向亦可相對應地變更,如圖1所示的士X軸方向等。另外,電子裝置14的類型可不限于供電裝置,舉例來說,電子裝置14亦可為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喇叭裝置或硬碟,借以于其上的第二連接器M與投影機12的第一連接器18電性連接時,與投影機12進行影音資料傳輸;至于電子裝置14的類型的選用,其端視投影機模組10的應用需求而定。接著,請參閱圖5,其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組合示意圖,第二實施例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與第一實施例的投影機模組10主要不同之處在于卡合導軌結構的增設以及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應用于投影機與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的組裝。 由圖5可知,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包含有投影機102以及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104(于圖5中顯示二個),其中投影機102可分別地與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104可拆卸地結合,而每一電子裝置104亦可與其他電子裝置104可拆卸地結合;在此實施例中,每一電子裝置104較佳地為供電電池、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喇叭裝置或硬碟,借以與投影機102進行電力傳輸或是影音資料傳輸。以下分別針對投影機102以及其中之一電子裝置104的結構設計進行說明,至于其他電子裝置104的結構設計,其可以此類推。請參閱圖6以及圖7,圖6為圖5所示的投影機102的示意圖,圖7為圖5所示的電子裝置104的示意圖。而投影機102包含有投影機殼體106、第一連接器108、至少一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于圖6中顯示四個),而電子裝置104包含有裝置殼體112、第二連接器114、至少一突出卡合結構116(于圖7中顯示四個)、第三連接器118以及鎖扣機構120。在投影機102方面,第一連接器108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06上,第一連接器108用來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114,借以建立投影機102與電子裝置104之間的傳輸;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06上,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用來于投影機殼體106相對于裝置殼體112側向滑動,以使第一連接器108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114時,卡合于突出卡合結構116,借以固定住投影機102以及電子裝置104的相對位置。除此之外,投影機102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122(于圖6中顯示四個)、至少一支撐腳124(于圖6中顯示二個),以及轉接座126 ;腳墊122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06上,其用來提供表面摩擦力至投影機殼體106,以使投影機102可穩(wěn)固地擺設于承載面上;支撐腳IM 可伸縮地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06上,支撐腳IM用來調整投影機殼體106的傾斜角度,借以達到調整投影機102的投影角度的目的;轉接座1 可拆卸地設置于投影機殼體106上,而當轉接座1 裝設于投影機殼體106上時,投影機殼體106可利用轉接座1 上所形成的固定孔結構128以螺絲鎖固的方式架設于支撐架上。在電子裝置104方面,第二連接器114、突出卡合結構116以及第三連接器118皆設置于裝置殼體112上,第三連接器118用來電連接于其他電子裝置104上的第二連接器 114,借以建立電子裝置104與其他電子裝置104之間的傳輸;鎖扣機構120設置于裝置殼體112上以用來卡合于投影機殼體106,鎖扣機構120包含有卡合件130、操作件132以及彈簧134 ;卡合件130可活動地設置于裝置殼體112上且連接于操作件132,操作件132用來驅動卡合件130,以使卡合件130與如圖6所示的投影機殼體106的定位孔136卡合或分離,而彈簧134則是連接于卡合件130以用來提供彈力,借以驅動卡合件130卡合于定位孔136內,從而使卡合件130具有自動回位的功能;此外,請另參閱圖8,其為圖7所示的電子裝置104的底面示意圖,由圖8可知,電子裝置104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138(于圖8中顯示四個)以及至少一第二卡合導軌結構140 (于圖8中顯示四個),并且具有固定孔結構 142 ;腳墊138設置于裝置殼體112上,其用來提供表面摩擦力至裝置殼體112,以使電子裝置104可穩(wěn)固地擺設于承載面上,此外,電子裝置104可利用固定孔結構142以螺絲鎖固的方式架設于支撐架上;第二卡合導軌結構140用來卡合于另一電子裝置104上的突出卡合結構116,借以固定住電子裝置104與另一電子裝置104之間的相對位置。接著,另外,由圖7可知,裝置殼體112上形成有對應支撐腳124的至少一容置槽 144(于圖7中顯示二個),借以用來于突出卡合結構116與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卡合時容置支撐腳124,從而避免結構干涉的情況發(fā)生。此外,如圖6以及圖7所示,裝置殼體112 的二側邊上分別具有凹弧面結構146,而投影機殼體106的二側邊上則是分別具有相對應的凸弧面結構148,其用來相互配合以引導投影機殼體106相對于裝置殼體112的側向滑動。至于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投影機102與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104的組裝與拆卸, 其與上述第一實施例中所提及的組裝及拆卸流程相同;簡言之,在組裝方面,投影機102可經(jīng)由凸弧面結構148與凹弧面結構146的配合引導,并且利用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與電子裝置104上的突出卡合結構116的卡合以及卡合件130與定位孔136的卡合,從而將投影機102穩(wěn)固地裝設于電子裝置104上(如圖5所示);同樣地,如圖5所示的另一電子裝置104亦可藉由第二卡合導軌結構140與電子裝置104上的突出卡合結構116的卡合以裝設于電子裝置104的底側上。此時,由圖5可知,由于每一電子裝置104的幾何形狀及尺寸皆與投影機102的幾何形狀及尺寸實質上相同,因此,如圖5所示的二電子裝置104不僅可作為投影機102的承載基座,透過與投影機102 —體化的設計,進而使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整體外觀看起來更加地簡潔俐落,同時,隨著電子裝置104的裝置類型的不同,其亦可與投影機102建立影音資料傳輸或供電傳輸,借以增加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在實際應用上的使用彈性以及便利性,舉例來說,如圖5所示的二電子裝置104可分別為供電電池裝置以及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如此一來,不需額外接線,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上的投影機102就可直接獲取運作所需的電力并根據(jù)該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所播放的影音資料進行相對應影像的投影; 或者是,如圖5所示的二電子裝置104可分別為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以及喇叭裝置,如此一來,不需外接其他的影音裝置,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即可在影音效果上提供給使用者良好的影像觀賞品質;至于其他衍生的變化應用,其可以此類推,故于此不再贅述。在拆卸方面,其亦可依照第一實施例中所提及的拆卸流程來進行投影機102與如圖5所示的二電子裝置104之間的拆卸,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實施例中所提及的按鈕機構與突出卡合結構的連動設計亦可應用于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上,借以使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在拆卸操作上更具彈性。上述第一實施例中所提及的元件省略設計亦可應用于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上, 借以達到簡化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結構設計的目的;舉例來說,電子裝置104上可省略鎖扣機構120的配置,意即投影機102可僅利用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與突出卡合結構116 之間的緊配合而與電子裝置104相互結合,同理,電子裝置104亦可僅利用第二卡合導軌結構140與另一電子裝置104上的突出卡合結構116之間的緊配合而與另一電子裝置104相互結合。此外,電子裝置104的配置個數(shù)可不限于圖5所示的二個,其亦可根據(jù)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實際應用需求而有所增加。值得一提的是,第一卡合導軌結構110、突出卡合結構116,以及第二卡合導軌結構140皆可為可省略的元件,借以達到簡化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結構設計的目的,也就是說,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可僅利用連接器的連接來完成投影機102與電子裝置104的組裝以及電子裝置104彼此之間的組裝,至于采用何種設計, 端視組合式投影機模組100的實際使用需求而定。相較于先前技術須利用資料傳輸線或是電源傳輸線以與外接式電子裝置完成電性連接的操作,本發(fā)明利用直接設置于投影機殼體上的卡合導軌結構以及連接器,以分別與電子裝置殼體上的突出卡合結構以及連接器進行結構卡合以及電性連接;如此一來,由于投影機可直接與電子裝置建立電力傳輸或是影音資料傳輸而不需要進行額外接線的裝置連接步驟,因此,本發(fā)明即可大大地增進投影機的可攜帶性以及在實際使用上的便利性; 除此之外,透過卡合導軌結構與突出卡合結構的簡單卡合設計,本發(fā)明亦可允許投影機與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可拆卸地結合,故本發(fā)明所提供的投影機模組的裝置擴充性能亦可得到進一步的提升。藉由以上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詳述,是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發(fā)明的特征與精神, 而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較佳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加以限制。相反地,其目的是希望能涵蓋各種改變及具相等性的安排于本發(fā)明所欲申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因此,本發(fā)明所申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應該根據(jù)上述的說明作最寬廣的解釋,以致使其涵蓋所有可能的改變以及具相等性的安排。
權利要求
1.一種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模組包含有投影機,其包含有投影機殼體;以及第一連接器,其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以及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其分別地與該投影機可拆卸地結合,每一該電子裝置包含有裝置殼體;第二連接器,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第二連接器用來電連接于該第一連接器,借以建立該電子裝置與該投影機之間的傳輸;以及第三連接器,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第三連接器用來電連接于其他電子裝置上的該第二連接器,借以建立該電子裝置與其他電子裝置之間的傳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至少一第一卡合導軌結構,其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每一電子裝置另包含有至少一突出卡合結構以及至少一第二卡合導軌結構,該突出卡合結構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突出卡合結構用來于該投影機殼體相對于該裝置殼體側向滑動以使該第一連接器電連接于該第二連接器時, 卡合于該第一卡合導軌結構,借以固定住該電子裝置以及該投影機的相對位置,該第二卡合導軌結構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第二卡合導軌結構用來卡合于其他電子裝置上的該突出卡合結構,借以使每一該電子裝置可拆卸地與其他電子裝置相結合。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至少一支撐腳,其可伸縮地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該支撐腳用來調整該投影機殼體的傾斜角度,該裝置殼體上形成有對應該支撐腳的容置槽,該容置槽用來于該突出卡合結構卡合該第一卡合導軌結構時容置該支撐腳。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容置槽的長軸方向平行于該投影機與該復數(shù)個電子裝置的結構卡合方向。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每一該電子裝置為供電電池裝置、數(shù)位多功能光碟播放器、喇叭裝置或硬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每一電子裝置另包含有鎖扣機構,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該鎖扣機構用來于該第一連接器電連接于該第二連接器時卡合于該投影機殼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殼體還包含有定位孔,而該鎖扣機構包含有卡合件,其可活動地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以及操作件,其連接于該卡合件,該操作件用來驅動該卡合件,借以使該卡合件與該定位孔卡合或分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鎖扣機構另包含有彈簧,其連接于該卡合件,該彈簧用來提供彈力以驅動該卡合件卡合于該定位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裝置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其設置于該裝置殼體上。
10.如請求項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中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至少一腳墊,其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另包含有轉接座,其可拆卸地設置于該投影機殼體上,該投影機殼體經(jīng)由該轉接座上所形成的固定孔結構鎖固于支撐架上。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裝置經(jīng)由該裝置殼體上所形成的固定孔結構鎖固于支撐架上。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該裝置殼體的至少一側邊上具有凹弧面結構,而該投影機殼體的至少一側邊上具有相對應的凸弧面結構,其用來引導該投影機殼體相對于該裝置殼體的側向滑動。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投影機模組,其特征在于每一該電子裝置的幾何形狀及尺寸與該投影機的幾何形狀及尺寸相同。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揭露一種組合式投影機模組,投影機模組包含投影機及電子裝置。投影機包含投影機殼體、第一連接器及至少一卡合導軌結構。第一連接器與卡合導軌結構設置于投影機殼體上。電子裝置可拆卸地與投影機結合,包含裝置殼體、第二連接器及至少一突出卡合結構。第二連接器與突出卡合結構設置于裝置殼體上,第二連接器用來電連接第一連接器,以建立電子裝置與投影機之間的傳輸。當投影機殼體相對裝置殼體側向滑動以使第一連接器電連接于第二連接器時,突出卡合結構卡合于該卡合導軌結構,以將投影機固定于電子裝置上。本發(fā)明可大大地增進投影機的可攜帶性以及在實際使用上的便利性。
文檔編號G03B31/00GK102364394SQ20111035852
公開日2012年2月29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7月19日
發(fā)明者蔣永裕, 陳維杰 申請人:明基電通有限公司,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