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由鏡框(1)和鏡片(2)組成,在鏡片(2)的兩面設有著色層(3),在其中一面的著色層(3)上鍍有漸變色涂層(4),漸變色涂層(4)的顏色從下往上由淺逐漸變深,在漸變色涂層(4)上設有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5)。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是有下列有點:1.擋強光,防炫目,又能清晰看路面,提高了夜間行車安全性;2.避免了對面遠光刺激給駕駛員造成瞬間失明的現(xiàn)象,消除可由此帶來的安全隱患;3.防止疲勞駕駛,降低事故率,是利國利民的一項技術(shù);4.專業(yè)夜間駕車專用,只為夜間駕車服務。
【專利說明】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眼鏡,是一種可有效控制對面車輛遠光對駕駛?cè)藛T造成眼睛刺激的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
【背景技術(shù)】
[0002]目前夜間駕車大家經(jīng)常采用的是黃色鏡片眼鏡和所謂全天候眼鏡,作為司機夜視或防對面車輛遠光刺激的保護眼鏡。實踐證明,這種黃片眼鏡有輕微的增亮作用,但在控制對面遠光的問題上,效果極其有限,駕駛?cè)藛T白天用的偏光太陽鏡,如果晚上使用,既擋強光又擋路面,給夜間行車造成安全隱患。因此市場迫切需要一種夜間駕車的專用司機眼鏡,以保證夜間行車的安全。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時提供一種可有效控制對面車輛遠光對駕駛?cè)藛T造成眼睛刺激的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的技術(shù)方案是:
[0005]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由鏡框和鏡片組成,在鏡片的兩面設有著色層,在其中一面的著色層上鍍有漸變色涂層,漸變色涂層的顏色從下往上由淺逐漸變深,在漸變色涂層上設有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所述的鏡片包括平光鏡片、近視鏡片或老花鏡鏡片。所述的近視鏡片包括普通近視鏡片和近視散光鏡片,所述的老花鏡鏡片包括普通老花鏡鏡片和遠視散光鏡片。所述的鏡片為樹脂鏡片、PC鏡片、尼龍鏡片或TAC鏡片。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yōu)選方案,在漸變色涂層與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之間設有加強層。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是有下列有點:
[0008]1.擋強光,防炫目,又能清晰看路面,提高了夜間行車安全性;
[0009]2.避免了對面遠光刺激給駕駛員造成瞬間失明的現(xiàn)象,消除可由此帶來的安全隱患;
[0010]3.防止疲勞駕駛,降低事故率,是利國利民的一項技術(shù);
[0011]4.專業(yè)夜間駕車專用,只為夜間駕車服務。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局部剖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由鏡框I和鏡片2組成,在鏡片2的兩面設有著色層3,在其中一面的著色層3上鍍有漸變色涂層4,漸變色涂層4的顏色從下往上由淺逐漸變深,在漸變色涂層4上設有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5。[0014]在漸變色涂層4與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5之間設有加強層6。
[0015]所述的鏡片2包括平光鏡片、近視鏡片或老花鏡鏡片。
[0016]所述的近視鏡片包括普通近視鏡片和近視散光鏡片,所述的老花鏡鏡片包括普通老花鏡鏡片和遠視散光鏡片。
[0017]所述的鏡片2為樹脂鏡片、PC鏡片、尼龍鏡片或TAC鏡片。
【權(quán)利要求】
1.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由鏡框(I)和鏡片(2)組成,其特征在于,在鏡片(2)的兩面設有著色層(3),在其中一面的著色層(3)上鍍有漸變色涂層(4),漸變色涂層(4)的顏色從下往上由淺逐漸變深,在漸變色涂層(4 )上設有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5 )。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其特征在于,在漸變色涂層(4)與減反射增透增亮膜層(5 )之間設有加強層(6 )。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鏡片(2)包括平光鏡片、近視鏡片或老花鏡鏡片。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近視鏡片包括普通近視鏡片和近視散光鏡片,所述的老花鏡鏡片包括普通老花鏡鏡片和遠視散光鏡片。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夜間防強光專用駕駛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鏡片(2)為樹脂鏡片、PC鏡片、尼龍鏡片或TAC鏡片。
【文檔編號】G02B1/11GK203799139SQ201320785061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12月4日
【發(fā)明者】賀竑雁 申請人:賀竑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