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窄邊框顯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窄邊框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移動通訊產品及Pad類產品技術的發(fā)展,部分廠商以“窄邊框”作為賣點吸引消費者。而顯示模組的邊框寬度則直接關系到電子設備邊框的寬度,為了同時保證可視區(qū)、視場角、亮度和結構穩(wěn)定性等重要指標達標,通常的做法是通過壓縮膠框側壁的厚度以及減少膠帶的寬度來達到窄邊框的要求。
[0003]為了實現顯示模組的窄邊框設計,導光板與光學膜片的側壁與顯示面板的AA(Active Area,有效顯示區(qū)域)區(qū)邊界的距離將大幅減少,同時為保證AA區(qū)的面積以及顯示面板邊緣的亮度要求,框膠伸出膠框進入膜片的長度也隨之縮短,導光板的側壁也會做拋光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光線會在導光板邊緣區(qū)域進行反復的散射與反射,最后從出光面射出,這部分光線亮度比正常經過導光板底部網點散射的光線亮度要高很多?,F有的窄邊框模組缺乏有效的遮光措施,因此會在屏幕的兩個側長邊上產生亮線,即產生漏光現象,當從側面觀察顯示面板時該現象尤為明顯,影響了顯示效果,降低了客戶的使用感受。
【發(fā)明內容】
[0004]鑒于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窄邊框顯示裝置,在窄邊框設計的前提下,還能保證顯示裝置的遮光效果和顯示效果,防止漏光現象的產生。
[0005]為了實現上述的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0006]一種窄邊框顯示裝置,包括顯示面板、膠框、光學膜片組、導光板和反射片,所述膠框上粘貼有遮光帶,所述導光板上表面設有遮光區(qū)域,所述遮光帶延伸至所述光學膜片組上方,所述遮光帶、所述遮光區(qū)域均與所述顯示面板的AA區(qū)在寬度方向上不重疊,且所述遮光帶與所述遮光區(qū)域在所述顯示面板的寬度方向至少部分重疊。
[0007]其中,所述反射片緊貼于所述膠框下表面和所述導光板下表面。
[0008]其中,所述顯示面板包括上偏光片、CELL和下偏光片,所述下偏光片部分粘貼在所述膠框上表面,并緊貼所述遮光帶上表面。
[0009]其中,所述光學膜片組與所述導光板的邊緣對齊。
[0010]其中,所述遮光區(qū)域為噴墨印刷結構。
[0011]其中,所述遮光區(qū)域為磨砂結構。
[0012]其中,所述遮光區(qū)域沿所述導光板的四周向中間延伸。
[0013]其中,所述導光板的側壁還設有利于散光的網點。
[0014]本發(fā)明在膠框上設置有遮光帶,導光板上表面設有遮光區(qū)域,遮光區(qū)域與顯示面板的AA區(qū)在寬度方向上不重疊,且遮光帶與遮光區(qū)域在顯示面板的寬度方向至少部分重疊,很好地避免了導光板側壁的漏光現象的發(fā)生,顯示面板的兩側不會產生亮線,提高了顯示效果和客戶感受。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1的窄邊框顯示裝置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2的窄邊框顯示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0018]實施例1
[0019]參閱圖1,本發(fā)明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包括顯示面板10、膠框20、光學膜片組30、導光板40和反射片50,膠框20上粘貼有遮光帶60,導光板40上表面的邊緣設有遮光區(qū)域S,遮光帶60延伸至光學膜片組30上方,遮擋顯示面板10兩側的漏光區(qū)域,遮光帶60、遮光區(qū)域S均與顯示面板10的AA區(qū)V在寬度方向上不重疊,且遮光帶60與遮光區(qū)域S在顯示面板的寬度方向至少部分重疊。
[0020]反射片50的上表面設有用于均勻散光和反光的底部網點40a,緊貼于膠框20下表面和導光板40下表面,光學膜片組30設于導光板40的上表面,光學膜片組30、導光板40位于膠框20圍成的空間內,顯示面板10的下表面緊貼于膠框20和光學膜片組30的上表面。其中,光學膜片組30為三層堆疊結構,從上到下分別是上棱鏡膜、下棱鏡膜和擴散膜。
[0021]具體地,顯示面板10包括上偏光片10a、CELLlOb和下偏光片1c三部分,下偏光片1c用于將自然光轉化為線偏振光。下偏光片1c部分粘貼在膠框20上表面,緊貼遮光帶60上表面。本實施例的遮光帶60即框膠,由環(huán)氧樹脂、催化劑和催化劑溶劑混和而成,部分粘貼于膠框20上,部分延伸至光學膜片組30的上棱鏡膜上方,可以同時起到遮光、粘貼和密封的效果。
[0022]光學膜片組30與導光板40的邊緣對齊,遮光區(qū)域S為噴墨印刷結構或者顆粒物形成的磨砂結構。遮光區(qū)域S邊緣與導光板40對齊,即遮光區(qū)域S分布于導光板40的邊緣,沿導光板40的四周向中間延伸,遮光區(qū)域S大致呈“ 口 ”形。
[0023]為了增強導光板40的側壁的散光效果,降低導光板四周的光線強度,導光板40的側壁還設有利于散光的網點41。
[0024]第一光路Kl是保證AA區(qū)面積最大情況下的光路,第一光路Kl中,光線經導光板40的側壁反射后,由導光板40上表面的發(fā)光面(圖未標)出射至顯示面板10后發(fā)生折射。第二光路K2是經側壁反射的光線在出光面形成全反射的極限光路情況。第一光路Kl射出光學膜片組30的出射光線與鄰近的膠框20之間的區(qū)域即易發(fā)生漏光的區(qū)域。為了防止此區(qū)域漏光,本實施例的遮光區(qū)域S與遮光帶60在顯示面板10的寬度方向的共同覆蓋寬度至少阻擋在該第一光路Kl和第二光路K2上。但同時遮光區(qū)域S與遮光帶60在顯示面板10的寬度方向不與顯示面板10的AA區(qū)V重疊。
[0025]實施例2
[0026]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僅在于導光板40的遮光區(qū)域S與導光板40的側壁存在一定距離,并不覆蓋導光板40上表面的邊緣,僅與遮光帶60在顯示面板10的寬度方向部分重疊。
[0027]本發(fā)明在膠框20上粘貼有遮光帶60,導光板40上表面設有遮光區(qū)域S,遮光區(qū)域S與顯示面板10的AA區(qū)在寬度方向上不重疊,可以避免縮小AA區(qū)域;遮光帶60與遮光區(qū)域S在顯示面板10的寬度方向至少部分重疊,防止遮光帶60與遮光區(qū)域S中產生漏光。通過利用膠框20側的遮光帶60與導光板40的遮光區(qū)域S共同覆蓋導光板40出光面兩側的漏光區(qū)域,同時保證了顯示面板10的最大AA區(qū)面積,很好地避免了導光板40側壁的漏光現象的發(fā)生,同時也保證了顯示面板10的兩側不會產生亮線,提高了顯示效果和客戶感受。
[0028]以上所述僅是本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申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申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顯示面板(10)、膠框(20)、光學膜片組(30)、導光板(40)和反射片(50),所述膠框(20)上粘貼有遮光帶(60),所述導光板(40)上表面設有遮光區(qū)域(S),所述遮光帶¢0)延伸至所述光學膜片組(30)上方,所述遮光帶(60)、所述遮光區(qū)域(S)均與所述顯示面板(10)的AA區(qū)(V)在寬度方向上不重疊,且所述遮光帶¢0)與所述遮光區(qū)域(S)在所述顯示面板(10)的寬度方向至少部分重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片(50)緊貼于所述膠框(20)下表面和所述導光板(40)下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10)包括上偏光片(10a)、CELL(1b)和下偏光片(10c),所述下偏光片(1c)部分粘貼在所述膠框(20)上表面,并緊貼所述遮光帶¢0)上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膜片組(30)與所述導光板(40)的邊緣對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qū)域(S)為噴墨印刷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qū)域(S)為磨砂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區(qū)域(S)沿所述導光板(40)的四周向中間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窄邊框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40)的側壁還設有利于散光的網點(41)。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窄邊框顯示裝置,包括顯示面板、膠框、光學膜片組、導光板和反射片,所述膠框上粘貼有遮光帶,所述導光板上表面設有遮光區(qū)域,所述遮光帶延伸至所述光學膜片組上方,所述遮光帶、所述遮光區(qū)域均與所述顯示面板的AA區(qū)在寬度方向上不重疊,且所述遮光帶與所述遮光區(qū)域在所述顯示面板的寬度方向至少部分重疊。本發(fā)明通過利用膠框側的遮光帶與導光板的遮光區(qū)域共同覆蓋導光板出光面兩側的漏光區(qū)域,同時保證了顯示面板的最大AA區(qū)面積,很好地避免了導光板側壁的漏光現象的發(fā)生,同時也保證了顯示面板的兩側不會產生亮線,提高了顯示效果和客戶感受。
【IPC分類】G02F1-13357, G02F1-13
【公開號】CN104536167
【申請?zhí)枴緾N201410814951
【發(fā)明人】謝晨, 劉中杰
【申請人】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