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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樂器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835654閱讀:47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電子樂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由電子鍵盤樂器比如電子鋼琴或電子風琴所代表的電子樂器。本實用新型所適用的電子樂器不僅包括電子鍵盤樂器,比如電子鋼琴或電子風琴,而且包括具有鍵盤和樂音控制操作器的樂器,比如聲學鋼琴、管風琴、撥弦古鋼琴或鋼片琴。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聲學鍵盤樂器開始將演奏記錄與再現(xiàn)裝置以及用以給予按鍵指示等的演奏輔助裝置合并,本實用新型對于在鍵蓋(fallboard)的內部安裝很厚的功能部件(component)比如控制操作元件(element)是很有用的。
      背景技術
      已經提出過一種上述類型的電子鍵盤樂器,其中,在鍵蓋的內表面上整體地形成具有電子部件部分的操作面板(panel),這些電子部件部分形成在面板上排列的用于設置音色和其他參數(shù)的操作器(參見日本待審專利公開號S60-122989)。在該電子鍵盤樂器中,該操作面板起鍵蓋的作用,因此該操作面板在樂器的本體上樞軸地(pivotally)支撐著鍵蓋的后端,從而在音樂演奏期間,當鍵蓋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可利用操作面板上的操作器設置各種樂音參數(shù)。
      在該電子鍵盤樂器中,由于鍵蓋設計為起鍵蓋和操作面板的作用,其厚度會不可避免地增加。結果,在鍵盤的表面和設置在鍵盤左右兩側的揚聲器的上表面之間有一段距離,從而當演奏者演奏具有動態(tài)和快速篇章的音樂作品,這些篇章具有既快又大的音調(pitch)變化時,演奏者的手或手指有時候會撞擊揚聲器的側表面,這會破壞演奏效果。該問題可以通過增加每個頰板(cheekblock)的寬度來解決,但這又會增加樂器的整體寬度。
      而且,上述常規(guī)的電子鍵盤樂器具有樞軸(pivotal)運動支撐(support),該樞軸運動支撐件具有較大的尺寸,以便增大支撐的剛度并確保鍵蓋的樞軸運動的穩(wěn)定性。否則,鍵蓋就無法穩(wěn)定在它向上或升起的位置。而且,為了將厚的鍵蓋保持在它向上或升起的位置,必須在鍵蓋的后側提供對應于鍵蓋厚度的空間,用以接納(receive)鍵蓋,這不僅使得設計大小緊湊的電子鍵盤樂器變得不可能,而且嚴重破壞它的外觀。
      當電子鍵盤樂器具有很大的鍵蓋時,需要很大的力才能打開和關閉鍵蓋,并且無法保證打開和關閉操作自始至終的安全性。一種解決該問題的公知方法是一種將鍵蓋的各分離部分相互連接的結構。例如,在日本待審專利公開號H11-175053中公開一種電子鍵盤樂器,其具有的結構是,當鍵蓋打開時會樞軸地移動和后退。在該電子鍵盤樂器中,如圖11A和11B所示,在關閉狀態(tài)時基本上水平延伸的鍵蓋分為前蓋106a和后蓋106b,這兩個蓋106a和106b通過鉸鏈(hinge)構件(member)107連接。前蓋106a具有在其后端、從其各個對置橫側邊緣向下延伸的臂部(arm)108,并且該臂部108樞軸地支撐在樞軸(pivot)114a上。后蓋106b具有可滑動地(slidably)支撐在手動蓋罩引導(guide)103上的后端。在該結構中,為了打開鍵蓋,前蓋106a繞著臂部108的樞軸104a轉動,并且前蓋106a的這種運動鉸鏈使后蓋106b經由鉸鏈構件107向后滑動。在鍵蓋的后側,具有與鍵蓋深度幾乎相同的高度的前側面板(圖中未示出)固定在升起的位置,并且當鍵蓋完全打開時,前蓋106a朝著前側面板傾斜到一升起位置,在該位置,前蓋106a與各橫側面板上形成的停止器(stopper)124毗鄰,以在其上得到支撐。
      然而,該電子鍵盤樂器配置為,樂器本體的上部分由固定于升起位置的前側面板所覆蓋,并且當鍵蓋處于打開或升起狀態(tài)時,鍵蓋使其最高的部分位于比前側面板的高度要低的水平。換而言之,前側面板從鍵蓋后面升高,并且安裝在前側面板頂上的頂板(topboard)會處于較高的位置。該結構使得電子鍵盤樂器在垂直方向上顯得臃腫,并且使演奏者在演奏時覺得壓抑。
      為了降低頂板的位置,并且減少前側面板的高度,或者省去前側面板,提出一種結構,其中,整個鍵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以可移動的方式支撐,并且當鍵蓋打開時會向后移動,以在頂板的下方接納鍵蓋;還提出一種結構,其中,當鍵蓋處于打開位置時,會向后移動以卷起鍵蓋。然而,這兩種結構都不能使電子鍵盤樂器獲得像聲學鋼琴中的樞軸鍵蓋那樣的優(yōu)良外觀。而且,這樣的鍵蓋通過在頂板下推動來打開,并不像樞軸鍵蓋情況下那樣向上升起鍵蓋,從而在操作簡易方面不如樞軸鍵蓋。
      實用新型內容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鍵蓋單元的電子樂器,即使將包括電配線的功能部件部分內置于鍵蓋單元中,也不會增加鍵蓋單元在電子樂器縱向方向上的尺寸。
      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它能夠通過限制鍵盤上方的一部分樂器本體的垂直尺寸來減少樂器本體的高度,并且同時具有樞軸鍵蓋。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案,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鍵盤,操作該鍵盤用于演奏;一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該前蓋和該后蓋設置為當該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該前蓋和該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該前蓋和該后蓋,從而當該蓋罩單元處于該前蓋和該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該蓋罩單元向上平開該鍵盤;一樂音發(fā)生器,用以產生樂音;一樂器本體,容納該鍵盤和該樂音發(fā)生器,該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左、右橫側面板,以及一頂板;以及一引導機構,配置在該左、右橫側面板上,該引導機構支撐后蓋,從而使該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其中該前蓋的后端具有一由該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的下部,該下部位于鉸鏈裝置下方,以及其中頂板設置為,當前蓋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頂板在前蓋的前端下方。
      通過本實用新型第一方案的設置,將頂板設置為當前蓋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該頂板會在前蓋前端的下方。換而言之,頂板會位于較低的水平。這能夠限制整個樂器本體的高度。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案,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鍵盤,操作該鍵盤用于演奏;一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該前蓋和該后蓋設置為當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前蓋和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前蓋和后蓋,從而當該蓋罩單元處于前蓋和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蓋罩單元向上平開該鍵盤;至少一個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樂音發(fā)生器,用以產生樂音;一樂器本體,容納鍵盤和樂音發(fā)生器,該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左、右橫側面板,以及一頂板;以及一引導機構,配置在左、右橫側面板上,該引導機構支撐后蓋,從而使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其中該前蓋的后端具有由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的下部,該下部位于鉸鏈裝置下方,以及其中該功能部件安裝在該前蓋中,從而該功能部件具有這樣的正面,該正面在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會正對著演奏者。
      通過本實用新型第二方案的設置,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安裝在前蓋中,從而功能部件具有一正面,當蓋罩單元打開時,該正面會正對著演奏者。因此,在鍵盤和頂板之間不需要用于安排電子鍵盤樂器所需功能部件的空間。這能夠減少樂器在縱向方向上的大小,并且保護未在使用狀態(tài)下的功能部件。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三方案,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鍵盤,操作該鍵盤用于演奏;一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該前蓋和該后蓋設置為當該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該前蓋和該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前蓋和后蓋,從而當蓋罩單元處于前蓋和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蓋罩單元向上平開該鍵盤;至少一個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一樂音發(fā)生器,用以產生樂音;一樂器本體,容納該鍵盤和該樂音發(fā)生器,該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一預定機構,以及左、右橫側面板,該預定機構支撐該后蓋,從而使該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其中該前蓋的后端具有由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的下部,該下部位于鉸鏈裝置下方,以及其中該功能部件安裝在前蓋中,從而該功能部件具有這樣的正面,該正面在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會正對著演奏者。
      通過著這種設置,可以提供與上述第二方案基本上相同的效果。
      優(yōu)選地,該功能部件包括至少一個內置于前蓋中的揚聲器。
      通過這種優(yōu)選形式的設置,當演奏者通過處于打開狀態(tài)下的蓋罩單元演奏時,演奏者不是從安裝于樂器本體中的后側揚聲器或從電子樂器以外的外部揚聲器,而是從前蓋中內置的揚聲器,直接和準確聽到樂音。
      優(yōu)選地,該功能部件包括一電子顯示器。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四方案,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具有下表面的頂板;多個并排放置的操作元件;一蓋罩單元,覆蓋多個操作元件,該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該前蓋和該后蓋設置為當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該前蓋和該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前蓋和后蓋,從而當蓋罩單元處于前蓋和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蓋罩單元向上平開該鍵盤;一樂器本體,容納多個操作元件,該樂器本體包括在多個并排放置的操作元件向外橫向設置的樞軸支撐構件,該樂器本體具有由蓋罩單元和頂板形成的上部分;以及至少一個連結構件,在作為制動構件時使得后蓋移動,該連結構件具有一端和另一端,其中樞軸支撐構件位于鉸鏈裝置下方,并且樞軸地支撐前蓋,以及其中該后蓋具有一后端,該后端由連結構件的一端樞軸地支撐,從而當蓋罩單元繞著鉸鏈裝置和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移動到打開狀態(tài)或關閉狀態(tài)時,該后蓋繞著該端樞軸地移動,該連結構件的另一端在該頂板下表面附近由該樂器本體支撐。
      通過本實用新型第四方案的設置,該連結構件起引導構件的作用,用于引導后蓋的后端,但是通過相互的樞軸運動來操作該引導構件的功能所必需的部件元件,從而避免當引導操作中包含滑動運動時會產生的滑動摩擦。這對于實現(xiàn)平滑打開和關閉蓋罩單元是有利的。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五方案,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包括多個并排放置的操作元件;一蓋罩單元,覆蓋多個操作元件,該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該前蓋和該后蓋設置為當該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該前蓋和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前蓋和后蓋,從而當該蓋罩單元處于前蓋和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該蓋罩單元向上平開該鍵盤;一減負荷裝置,當該蓋罩單元打開和關閉時,該減負荷裝置減少由于前蓋的重量而造成的作用于前蓋的負荷;以及一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該鉸鏈裝置在樂器本體的橫向方向上延伸,其中該樞軸支撐構件位于該鉸鏈裝置的下方,并且樞軸地支撐前蓋,以及其中該減負荷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彈性構件,當前蓋接近完全打開或完全關閉的位置時,該彈性構件使其阻力增加,以抵抗前蓋向著該蓋罩單元完全打開或完全關閉位置的運動,該彈性構件具有連接到樂器本體的一端和連接到前蓋的另一端,并且該另一端在一垂直于樂器本體橫向方向的方向上、在遠離鉸鏈裝置的位置連接到前蓋,鉸鏈裝置在該方向上延伸。
      通過本實用新型第五方案的設置,可使得支撐前蓋的自由端所需的支撐力在前蓋樞軸運動的整個范圍變得更為均勻,從而能夠避免特別在蓋罩單元靠近它的完全打開或關閉位置時支撐前蓋所需支撐力的明顯增加。特別地,配置有功能部件的前蓋常常設計為具有增加的重量,這會增加當蓋罩單元靠近它的完全打開或關閉位置時支撐前蓋所需的支撐力。因此,包括彈性構件的制動機構是十分有利的。
      優(yōu)選地,該預定結構包括至少一個可繞著在樂器本體上提供的預定樞軸轉動的連結構件。
      優(yōu)選地,該預定結構包括在左、右橫側面板中提供的引導槽。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六方案,提供一種電子樂器,包括多個演奏操作元件;一樂器本體,容納多個演奏操作元件,該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一鍵蓋單元,覆蓋多個演奏操作元件,該鍵蓋單元包括第一鍵蓋構件和第二鍵蓋構件,該第一鍵蓋構件具有自由端和另一端,該第二鍵蓋構件具有一端,該第一鍵蓋構件和該第二鍵蓋構件設置為當鍵蓋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該第一鍵蓋構件和該第二鍵蓋構件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排列,以及一鉸鏈裝置,該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第一鍵蓋構件的另一端和第二鍵蓋構件的一端;以及至少一個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其中該第一鍵蓋構件具有至少一個樞軸運動支撐件,該樞軸運動支撐件設置為當鍵蓋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該樞軸運動支撐件向鉸鏈裝置內部放置,該樞軸運動支撐件由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其中該第一鍵蓋構件具有在該第一鍵蓋構件的自由端和鉸鏈裝置之間延伸的上表面,以及在該第一鍵蓋構件的自由端和該樞軸運動支撐件之間延伸的下表面,該功能部件設置于在該第一鍵蓋構件的上表面和該第一鍵蓋構件的下表面之間限定的空間中。
      通過本實用新型第六方案的設置,該樞軸運動支撐件向鉸鏈裝置內部放置,并且該第一鍵蓋構件繞著該樞軸運動支撐件樞軸地移動,從而能夠在縱向方向上減少第一鍵蓋構件的樞軸運動的范圍。這使得在縱向方向上減少樂器本體內的空間成為可能。因此,即時當?shù)谝绘I蓋構件具有至少一個包括內置電配線的功能部件部分時,仍然能夠使電子樂器在深度上顯得緊湊。
      優(yōu)選地,該第一鍵蓋構件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向著該第一鍵蓋構件的自由端逐漸地彼此靠近,從而該第一鍵蓋構件具有逐漸減少的厚度。
      通過這種優(yōu)選形式的設置,第一鍵蓋構件的前端具有減少的厚度,這會減少鍵蓋單元的重量,因此可限制由鍵蓋重量所造成的旋轉力矩。這能夠減少操作器輔助鍵蓋單元的打開和關閉運動所需的動力。這有助于調節(jié)用于支撐鍵蓋單元的支撐力的操作,從而確保平滑的打開和關閉運動,并且使得可以用很小的力就能打開鍵蓋單元。而且,由于鍵蓋單元的厚度向著其前端逐漸地減少,當鍵蓋單元關閉時,電子樂器的前端在厚度上會減少。這可以防止坐在電子樂器旁的演奏者覺得壓抑。而且,鍵蓋單元在打開時所需的空間會顯得緊湊,從而即使當樂器本體在深度上減少時,鍵蓋單元仍可以充分地展開。
      優(yōu)選地,該第一鍵蓋構件具有在下表面處提供的下表面部分,起下側蓋罩的作用,并且該上表面和該下表面向著該第一鍵蓋構件的另一端逐漸地彼此遠離,該第一鍵蓋構件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在第一鍵蓋構件的另一端處隔開一段距離,該距離對應于由鉸鏈裝置和樞軸運動支撐件限定的厚度,以及功能部件設置在第一鍵蓋構件的自由端和鉸鏈裝置之間一中途點向后的位置。
      優(yōu)選地,該電子樂器包括一在第一鍵蓋構件的下表面上提供的保護構件,用于保護功能部件。
      更優(yōu)選地,該功能部件固定于該保護構件。
      優(yōu)選地,該功能部件是一顯示裝置。
      優(yōu)選地,該功能部件是一發(fā)聲器。
      優(yōu)選地,該第二鍵蓋構件具有一與該鉸鏈裝置呈對置關系設置的自由端,該自由端在樂器本體的縱向方向上可移動。
      優(yōu)選地,該電子樂器還包括一連結構件,并且該連結構件使該第二鍵蓋構件的自由端可移動。
      進一步優(yōu)選地,該電子樂器包括一設置在樂器本體中的引導機構,用于使該第二鍵蓋構件移動。
      優(yōu)選地,該引導機構設置在該樂器本體內部的一上面位置。
      更優(yōu)選地,該第二鍵蓋構件包括至少一個接合構件,并且該引導機構包括至少一個槽,該接合構件可滑動地配合在該槽中。
      從結合附圖的如下詳細描述中,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以及優(yōu)點將會顯得更為明顯。


      圖1是按照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2是圖1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3是圖1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完全打開位置和完全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4是表示圖1所述電子鍵盤樂器的一部分的局部平面圖,其中該電子鍵盤樂器處于蓋罩單元打開的狀態(tài)下;圖5是按照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6是圖5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7是按照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8是圖7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9是圖7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的正視圖;圖10是圖7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蓋罩單元關閉、音樂架平坦折疊的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11A和11B是常規(guī)電子鍵盤樂器的縱向剖視圖,其中圖11A表示鍵蓋打開的狀態(tài);圖11B表示鍵蓋關閉的狀態(tài);圖12A和12B是示意性示出常規(guī)電子鍵盤樂器的縱向剖視圖,其中該電子鍵盤樂器具有其中內置有揚聲器的前蓋,其中圖12A表示鍵蓋關閉的狀態(tài);圖12B表示鍵蓋打開的狀態(tài);圖13是按照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例,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在鍵蓋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14是圖13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鍵蓋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15是圖13所示電子鍵盤樂器的縱向剖視圖,其中該電子鍵盤樂器處于鍵蓋單元在完全打開位置和完全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的狀態(tài)下;圖16是表示圖13所示電子鍵盤樂器的一部分的局部平面圖,其中該電子鍵盤樂器處于鍵蓋單元打開的狀態(tài)下;圖17是按照本實用新型第五實施例,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在鍵蓋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圖18是圖17所示電子鍵盤樂器在鍵蓋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下的縱向剖視圖;以及圖19是表示圖13所示電子鍵盤樂器的引導機構一實例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照表示優(yōu)選實施例的附圖,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在附圖中,在整個視圖中相同的元件和部分由相同的標號標識,并且省略重復的說明。
      應注意的是,下述的每個實施例僅作為實例給出,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可對其進行各種變化和改型。
      參照圖1至4,將描述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其中,將本實用新型應用于一種電子樂器。
      在該實施例中,電子樂器是由電子鍵盤樂器比如電子鋼琴或電子風琴實現(xiàn)的。圖1至3是電子鍵盤樂器1的縱向剖視圖。圖1表示也起鍵蓋作用的蓋罩單元的關閉狀態(tài),圖2表示蓋罩單元打開的狀態(tài),以及圖3表示蓋罩單元在完全打開位置和完全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即半開或半閉的狀態(tài)。而且,圖4表示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的電子鍵盤樂器的一部分。在下面的描述中,電子鍵盤樂器的演奏者一側稱為“前側”,后而的面板一側稱為“后側”?!白髠取焙汀坝覀取北硎镜姆较蚴菑难葑嗾咭粋鹊慕嵌扔^看的方向。
      電子鍵盤樂器1具有鍵盤101,具有白鍵3和黑鍵4;以及用于產生和控制樂音的電子電路(圖中未示出),這些樂音在樂器本體外殼2中接收。外殼2是由形成底部的鍵床(keybed)5、鍵片(keyslip)6、后側面板7、左右橫側面板8、頂板9、揚聲器盒14以及支柱19組成,其中,鍵板6從鍵床5以覆蓋其前面或演奏者一側的端面的方式豎起,后側面板7從鍵床5豎起并且形成后壁,頂板9覆蓋電子鍵盤樂器的上表面,揚聲器盒14容納主揚聲器13,支柱19從鍵床5向下延伸。揚聲器盒14在關于樂器本體外殼2的橫向方向,即排列白鍵3和黑鍵4的方向(下文稱為“鍵排列方向”)上安裝在鍵床5下表面的中央部分。支柱19分別附著于鍵床5的前側部分的左右兩端,以及鍵床5的后側部分的中央。在外殼2中,安裝有用于產生和控制樂音的電子電路、開關、與電子電路相關聯(lián)的控制器、供電單元以及連接終端,它們都未在圖中示出。
      鍵盤101包括白鍵3和黑鍵4,電子鍵盤樂器1在鍵盤101后面的一部分由蓋罩單元(鍵蓋單元)30覆蓋。蓋罩單元30由前蓋(鍵蓋前側部分)31和后蓋(鍵蓋后側部分)32組成,它們彼此獨立地形成,并且可折疊地彼此連接。當蓋罩單元30處于前蓋3 1和后蓋32未折疊的關閉位置時,它會覆蓋樂器1從鍵片6上端延伸到頂板9前端、在鍵盤101上方的部分,而當蓋罩單元30處于前蓋31和后蓋32折疊的打開位置時,鍵盤101的上表面會平開。
      前蓋31和后蓋32具有上壁,這些上壁具有通過鉸鏈部分33樞軸地連接的對置端。在該實施例中,鉸鏈部分33由在前蓋31和后蓋32的對置橫側(左和右)邊緣之間連續(xù)橫向延伸的鉸鏈實現(xiàn)。然而,這并非限制性的,該鉸鏈部分可具有允許前蓋31和后蓋32之間樞軸連接的任何結構。例如,該鉸鏈部分可由以在前蓋31和后蓋32之間橋接的方式而延伸的彈性(flexible)構件實現(xiàn)。
      前蓋31具有用于容納揚聲器34和/或其他功能部件的足夠厚度。鉸鏈部分33附著于前蓋31上壁的后端,如處于關閉位置時所示,并且前蓋31具有位于其后側部分的對置橫側邊緣,它們的位置比鉸鏈部分33要低,并且分別經由樞軸裝置40通過橫側面板8支撐。更具體地,前蓋31由上壁31a、前壁31b以及下壁31c組成,其中,當前蓋處于關閉位置時,上壁31a正面向上;前壁31b從上壁31a的前端向下延伸;當前蓋31處于關閉位置時,下壁31c正面向下。這些壁在鍵排列方向上橫向延伸一段距離,從而覆蓋整個鍵盤。當前蓋31打開時,下壁31c起控制面板的作用,其上設置有各種操作器,用于設置樂音控制參數(shù),比如音色和效果,以及設置用于自動演奏以及演奏輔助設備的參數(shù)。設置液晶顯示器31k,用于利用在橫向方向上、在下壁31c中央的操作器來設置操作。上壁31a和下壁31c通過連結構件31e彼此連接,并且前壁31b和下壁31c通過連結構件31f彼此連接。
      在前蓋31的關閉狀態(tài)下,下壁31c向后延伸到上壁31a以外。下壁31c具有安裝片31g,這些安裝片31g在下壁后端固定地附著于下壁的各個對置橫側邊緣,且每個安裝片31g具有形成于其中的裝配(fitting)孔31h,用于與各個橫側面板8上提供的樞軸裝置40中相關聯(lián)的一個相互配合。更具體地,各個安裝片31g的裝配孔31h保持在前蓋31上的位置,并且從每個樞軸裝置40的樞軸支撐構件41向內凸出的矩形軸(shaft)42裝配在相關聯(lián)的裝配孔31h中,由此使得前蓋31可相對于樂器本體外殼2作樞軸運動。
      后蓋32配合著前蓋31的樞軸運動而移動。在樂器本體中提供引導機構50,用于引導后蓋32的運動。引導裝置50有左、右引導裝置,它們設置于頂板9略微下方,并且與各個橫側面板8相關聯(lián)。這里,將僅給出一對引導裝置的描述,相信這是合適的。該引導裝置由基本上水平延伸的引導槽5 1和導入(introducing)槽52組成,其中,導入槽52從引導槽51延伸到頂板9的上端。這些槽51和52可直接形成于橫側面板8中,或形成于附著于橫側面板8的一構件中。后蓋32有附著于其后端的支撐片(plate)54,每個支撐片54支撐著在關聯(lián)引導槽51中裝配的接合銷(engaging pin)53。
      當前蓋31打開或關閉時,引導槽51起滑動引導的作用,用于使接合銷53由此引導前蓋32向前或向后移動。除引導槽51和接合銷53的上述設置之外,引導槽51也可形成于后蓋32中,接合銷53可在橫側面板8上提供。而且,引導槽51可定形為各種可能的引導路徑中想要的一種形式,通過作為接合構件的接合銷53可引導后蓋32沿著該路徑運動。例如,如果引導路徑是線性的,后蓋32的運動范圍也是線性的。通過這樣以想要的形式構造引導路徑,就能夠使后蓋32的操作成流線型(streamline),并且使得樂器本體在大小上顯得緊湊。
      而且,樞軸裝置40安裝在各個橫側面板8上,其中,樞軸裝置40起樞軸(pivot)的作用,當前蓋31打開或關閉時,會繞著該樞軸轉動。這里,將僅給出右橫側面板上的樞軸裝置40的描述,相信這是合適的。樞軸裝置40由軸42和樞軸支撐構件41組成,并且具有公知的制動(damper)功能,其中,軸42從橫側面板8凸出,用于樞軸運動,樞軸支撐構件41嵌入到橫側面板8中,并且支撐著軸42。在樞軸裝置40中,當軸42在樞軸支撐構件41內轉動時,軸42的轉動運動會承受由于樞軸支撐構件41內部的接觸對抗所造成的阻力,由此減緩轉動運動。另一方面,在前蓋31中,作為樞軸構件的安裝片31g附著于前蓋31,軸42裝配于安裝片31g的裝配孔31h中,從而樞軸裝置40的操作可給予前蓋31的樞軸或轉動運動適當?shù)淖枇Α.斍吧w31關閉時,通過增加用于減緩前蓋31運動的這種作用的程度,就能夠防止蓋罩單元30會由于它的重量而砰然關閉或突然打開。
      樞軸裝置40設置于鉸鏈部分33下方的位置。這能夠使前蓋31同時進行打開運動和向后運動,其中,樞軸支撐構件41和鉸鏈部分33之間的距離作為前蓋31后端的轉動運動的半徑,由此平開前蓋31下方的鍵盤區(qū)域(參見圖2)。為了增加打開范圍,樞軸裝置40優(yōu)選地設置于鉸鏈部分33下方和向后的位置。在該實施例中,通過這樣的設置,當蓋罩單元30關閉時,前蓋31和后蓋32之間的連接部分即鉸鏈部分33會位于鍵盤101上方,并且當蓋罩單元30打開時,前蓋31和后蓋32后退到用于在鍵盤101的上方平開一空間的位置。
      前蓋31和后蓋32由鉸鏈部分33和鉸鏈部分33下方的樞軸支撐構件41樞軸地支撐。結果,處于打開位置的前蓋31會覆蓋頂板9前端附近,以及代替后蓋32覆蓋其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通過這樣的結構,如果前蓋31在關閉位置時向前和向后方向的尺寸較大時,前蓋31在打開時會從頂板9向上凸出。然而,如果前蓋31的尺寸這樣確定,即當蓋罩單元30關閉時,前蓋31和后蓋32之間的連接部分放置于鍵盤101上方,限制前蓋31的尺寸,由此能夠防止前蓋31的凸出,從而確保前蓋31覆蓋頂板9前端附近,以及其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優(yōu)選地,裝配孔31h位于鉸鏈部分33的下方,其中,作為樞軸的樞軸裝置40的軸42裝配到該裝配孔31h中,并且鉸鏈部分33設置于該樞軸向前的位置。
      橫側面板8具有停止器61和62,當蓋罩單元30處于打開位置時,所述停止器分別與樞軸裝置40附近的前蓋31的一部分和鉸鏈部分33附近的后蓋32的一部分發(fā)生接觸,以停止前蓋31和后蓋32的運動。
      因此,前蓋31和后蓋32由用于打開和關閉操作的鉸鏈部分33、樞軸裝置40和引導機構50支撐,并且當蓋罩單元30從關閉位置移動到打開位置時,后蓋32向后移動并同時降低它的前端。結果,當蓋罩單元30打開時,前蓋31會覆蓋頂板9前端附近,以及代替后蓋32覆蓋該頂板9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
      而且,在該實施例中,前蓋31配置為其中具有內置的揚聲器34。為此,前蓋31的上壁31a和前蓋31的下壁31b由連結構件31e以這樣的方式連接,即將這兩壁彼此隔開,以限定一容納空間。揚聲器34通過螺絲等固定于連接到下壁31b的安裝片31i。揚聲器34在外殼2內部通過連接線(圖中未示)連接到一樂音發(fā)生器裝置(圖中未示),用于按照按鍵和操作器的操作隨同主揚聲器13一起發(fā)聲。每個揚聲器34具有對置于下壁31b的振動膜,因此當蓋罩單元30打開時,聲音會向演奏者輻射。然而,每個揚聲器的振動膜可以不必設置為正對著下壁31b,也可以比如正對著上壁31a。這時,聲音在從上壁31a反射之后會輻射到下壁31b,即經由前蓋31內的空間輻射到演奏者。在前蓋31中,揚聲器和各種功能部件,比如用于樂音控制的開關和控制器,以及液晶顯示器,都可以安裝在面板表面(下壁31c)上。圖1和圖2中出現(xiàn)的虛線31m和31n表示從作為功能部件的液晶顯示器31k和揚聲器34引出的各條連接線。從圖2中清楚看到,連接線31m和31n放置于停止器61和62之間,從而當蓋罩單元30打開時,這些連接線會放置于鉸鏈部分33的前側。
      由于前蓋31具有內置于其中的功能部件,它會有大于常規(guī)蓋罩的厚度。因此,為了防止厚度的增加使前蓋31向著演奏者凸出,導致有損于設計和功能,優(yōu)選地,前蓋31在充分向后運動之后可轉動到打開位置。為此,在蓋罩單元30打開時,鉸鏈部分33優(yōu)選地放置于起樞軸作用的鉸鏈裝置40的下方。這在一種情況下特別有效,即當蓋罩單元30處于打開位置時,后蓋32向后傾斜很大的角度,或者相對于前蓋31基本上水平地放置因而處于基本上水平的位置。蓋罩單元30配置為,當它關閉時,前蓋31和后蓋32在側視圖中以略微向上的曲線基本線性地排列,而當它打開時,前蓋31在向后樞軸運動之后會達到接近于后蓋32的位置。
      而且,在該實施例中,提供圖1中出現(xiàn)的制動機構70,用于減緩蓋罩單元3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制動機構70由接合部分71和彈性構件72比如拉伸螺旋彈簧組成,其中,接合部分71在按鍵排列方向上從前蓋31后側部分的對置橫側邊緣延伸,每個彈性構件72的一端與關聯(lián)的結合部分71相接合,另一端與鍵床5上提供的銷73接合。這些構件設置為,每個彈性構件72的延伸量在蓋罩單元30處于打開和關閉位置時較大,并且在蓋罩單元30處于打開和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時較小。圖1表示彈性構件72處于蓋罩單元30在關閉位置時的狀態(tài),而圖2表示彈性構件72在蓋罩單元30處于打開位置時的狀態(tài)。而且,在圖3中,用假想線(phantom lines)表示彈性構件72在蓋罩單元30處于打開和關閉位置時獲得的位置,用虛線表示彈性構件72在蓋罩單元30處于中間位置狀態(tài)下的位置。如這些圖所示,當蓋罩單元30完全打開或關閉時,彈性構件72的較大彈力會作用于蓋罩單元30,從而蓋罩單元30在接近它的打開或關閉位置時會受到作用于蓋罩單元30的較大彈力。這可以防止蓋罩單元30由于它自身的重力而突然轉為打開或關閉的位置,由此可避免演奏者的手指夾在蓋罩單元30和鍵盤101或樂器本體外殼2之間的危險。特別是在鍵蓋即蓋罩單元30的重量由于在前蓋31中容納功能部件比如揚聲器34而增加的情況下,該制動機構起著很大的作用。
      優(yōu)選地,控制用于實現(xiàn)制動功能(即減緩蓋罩單元3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的每個彈性構件72的彈力,以在蓋罩單元30正在關閉時產生更強的作用力。當這樣使制動功能在蓋罩單元30關閉期間產生更強的作用力時,彈性構件72在蓋罩單元30打開和關閉時的延伸量并不對稱,即不相等??蛇x地,樞軸裝置40的制動功能可以調節(jié)為,使得制動功能在蓋罩單元30關閉期間產生更強的作用力。這時,彈性構件72的延伸量在蓋罩單元30關閉和蓋罩單元30打開之間會對稱即相等。更具體地,彈性構件72在蓋罩單元30打開時的位置和在蓋罩單元30關閉時的位置一般如圖3所示是線性對稱的,并且彈性構件72在兩個方位置上具有近似相同的延伸量。
      用于支撐彈性構件72的接合構件比如銷73,除如圖3所示設置于鍵床5上,也可直接或經由其他構件設置于橫側面板8上或樂器本體的其他部分上。
      雖然在該實施例中,包括樞軸支撐構件41的每個樞軸裝置40設置于樂器本體外殼2(橫側面板8)上,但這并非限制性的,與樞軸裝置40具有相同結構的樞軸裝置也可作為樞軸固定于前蓋31的后端部分,并且相似于樞軸構件的安裝片可固定于樂器本體外殼2。
      而且,蓋罩單元30可構造為,當它關閉時,前蓋31和后蓋32在側視圖中基本上線性排列,同時至少前蓋31和后蓋32中的后蓋32形成具有大體上向上彎曲的結構,蓋罩單元30在側視圖中從鍵盤101上方的位置基本上線性延伸到頂板9,并且至少所述前蓋31和后蓋32中的后蓋32形成具有大體上向上彎曲的表面,由此能夠減少電子鍵盤樂器的整體高度。
      如上所述,按照該實施例,電子鍵盤樂器從鍵盤101到頂板9或頂板9附近的部分,由前蓋31和后蓋32組成的蓋罩單元30覆蓋。因此,從鍵盤101到頂板9或頂板9附近的范圍的形狀可由前蓋31和后蓋32自由確定。而且,能夠構造蓋罩30彎曲的表面,當它打開時,前蓋31在向后樞軸運動之后會達到接近后蓋32的位置。由此,當蓋罩單元30從關閉位置移動到打開位置時,后蓋32會向后移動,且當蓋罩單元30完全打開時,前蓋31會覆蓋頂板9前端附近,以及代替后蓋32覆蓋頂板9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這時,不考慮從鍵盤101到頂板9或頂板9附近的范圍的形狀,處于打開位置的前蓋31覆蓋頂板9前端附近,以及替代后蓋32覆蓋頂板9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因此前蓋31不會從頂板9很大程度地向上凸出。因此,能夠獲得優(yōu)良的設計,而不會受到存在固定于升起位置的前側面板的限制。而且,由于頂板9可設置在處于打開位置的前蓋31的前端下方的位置,就能夠減少整個樂器的高度。
      而且,按照該實施例,電連接的功能部件安裝在前蓋31中,從而當蓋罩單元30打開時,功能部件會正對著演奏者,因此在鍵盤101和頂板9之間,不需要提供用于容納電子鍵盤樂器所需功能部件的空間,這能夠減少樂器在其縱向方向上的長度,同時保護在未使用狀態(tài)下的功能部件。而且,按照這種構造,當頂板9移動并且然后后蓋32向后樞軸地移動時,前蓋31后面的一部分會敞開。因此,當電連接的功能部件在制造或維護期間需要檢查或調整時,通過該敞開的部分能夠容易地檢查或調整電配線。一般地,其中安裝有功能部件的鍵蓋(在該實施例中為蓋罩單元30)具有增加的厚度。然而,按照該實施例的電子鍵盤樂器的結構,即使當蓋罩30打開時,蓋罩單元30也不會有對應于其厚度的量的向前凸出,或者在蓋罩單元30的后側不需要對應于該厚度的接納空間。這是因為前蓋31和后蓋32在它們上壁的對置端,通過鉸鏈部分33樞軸地連接在一起,并且前蓋31在鉸鏈部分33下方的它的后端,通過固定于樂器本體的樞軸支撐構件(樞軸裝置40及其關聯(lián)部分)樞軸地支撐。更具體地,即使鍵蓋具有增加的厚度,當蓋罩單元打開時,前蓋31在從關閉位置樞軸地移動它的上壁時,會繞著樞軸支撐構件向后轉動,并且后蓋32也配合前蓋31的移動向后移動。因此,為了完全打開蓋罩單元30,需要前蓋31有對應于其厚度的向后移動。然而,由于后蓋32配合著前蓋31的移動向后移動,就不需要對應于前蓋31厚度的接納空間。如上所述,當蓋罩單元30打開時,處于關閉位置的前蓋31的上壁向后移動,因此前蓋31不會有對應于其厚度的量的向前凸出。
      而且,按照該實施例,揚聲器34包含在前蓋31中,從而當蓋罩單元30關閉時,前蓋31從上方覆蓋揚聲器34。因此,能夠解決當安裝在處于正面朝上(face-up)狀態(tài)下的樂器本體的一固定部分上的揚聲器被覆蓋例如通過布網被覆蓋時所帶來的問題,即已穿過該網的灰塵沉積在振動膜和振動部分上,造成揚聲器的不衛(wèi)生狀態(tài)及其故障的問題。
      接著,將參照圖5至圖6描述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
      按照該實施例的電子樂器也是由電子鍵盤樂器比如電子鋼琴或電子風琴實現(xiàn)的。圖5表示前蓋處于關閉的狀態(tài),圖6表示前蓋處于打開的狀態(tài)。在如圖5和6所示的電子鍵盤樂器1’中,樂器本體外殼2由鍵床5、鍵片6、后側面板7、橫側面板8以及頂板9組成,它們與第一實施例中的對應部件相同。然而在該實施例中,作為蓋罩單元20一部分的前蓋12起鍵蓋(鍵蓋單元)的作用,用于覆蓋鍵盤(白鍵3和黑鍵4),作為蓋罩單元20另一部分的后蓋11向后延伸,從而它從前蓋12的后端向上傾斜,并且起前側面板的作用,用于覆蓋樂器本體的演奏者一側的表面。而且,短的吊板10從頂板9的前端向下延伸。
      在電子鍵盤樂器1’中,作為功能部件的揚聲器514容納于前蓋12中,從而當前蓋12打開時,揚聲器514的發(fā)聲表面會正對著演奏者。揚聲器514在外殼2內部通過連接線(圖中未示)連接到一樂音控制器(圖中未示),用以與內部揚聲器(圖中未示)或外部揚聲器(圖中未示)一起,按照按鍵和操作器的操作發(fā)出聲音。
      在許多常規(guī)的電子鍵盤樂器中,鍵蓋的后端由固定于樂器本體的軸支撐,并且鍵蓋繞著該軸轉動以打開或關閉。因此,為了在鍵蓋中安裝揚聲器,鍵蓋比如可構造為如圖12A和12B所示。圖12A表示鍵蓋201已關閉的常規(guī)鍵盤樂器200。標號203代表白鍵,204代表黑鍵。圖12B表示鍵蓋201已打開的鍵盤樂器200。如圖12B所示,鍵蓋201在幾乎垂直的位置由前側面板202支撐。揚聲器210在該狀態(tài)下會正對著演奏者,從而演奏者能直接從揚聲器210聽到樂音。
      然而,通過上述的構造,形成的鍵蓋201必然會具有一足夠厚度,用于容納揚聲器210。結果,當鍵蓋201處于關閉位置時,其厚度會很明顯,破壞鍵盤樂器200的外觀。而且,當鍵蓋201打開到升起位置時,在鍵蓋201和前側面板202之間提供其上擱置鍵蓋201的水平部分205,從而深度尺寸,即鍵蓋的前端201和前側面板202之間的距離L0,會由于水平部分205的長度L1而增加,這會破壞鍵盤樂器200的外觀。而且,在鍵蓋201和前側面板202之間形成大小對應于鍵蓋201厚度的臺階或凹處206,因此當有物體恰好落入該臺階或凹處時,就很難從中取出物體。
      另一方面,在一種鍵盤樂器中,當鍵蓋201打開到升起位置時,會在對置橫側面板之間被接納,就需要將前側面板202設置在從橫側面板的前端向后后退很多的位置,從而接納厚的鍵蓋201。結果,當鍵蓋201關閉時,大的臺階會出現(xiàn)在橫側面板的前端面和前側面板202之間,這會破壞鍵盤樂器的外觀。
      當揚聲器210以外的功能部件內置于鍵蓋201中時,造成鍵蓋201的厚度增加,會出現(xiàn)類似問題。因此,需要一種具有這樣的結構的電子鍵盤樂器,即使功能部件比如揚聲器210內置于鍵蓋201中,該結構不會有電子鍵盤樂器厚度增加的問題。
      圖5所示的蓋罩單元20具有下述的安裝結構。設置后蓋11用以覆蓋樂器本體的演奏者一側的正面。連結構件16由固定于對置橫側面板8的各個樞軸15樞軸地支撐,用以支撐后蓋11。后蓋11在其后端具有對置的橫側邊緣,這些邊緣通過各銷17樞軸地連接到連結構件16的自由端。這些構件15、16和17構成引導機構。
      在該實施例中,作為在連結構件16和后蓋11后端之間連接的連結構件的銷17,設置在用于連結構件16的樞軸15上方的各個位置。這種設置使得后蓋11的后端位于靠近頂板9的較高位置,這對于保證后蓋11的接納空間和改善電子鍵盤樂器1’的外觀十分有利。然而,銷17也可以設置在用于連結構件16的樞軸15下方的各個位置。
      后蓋11的前端通過鉸鏈構件18樞軸地連接到前蓋12的后端。鉸鏈構件18在前蓋12和后蓋11的對置橫側邊緣之間連續(xù)延伸。前蓋12具有用于接納揚聲器514的足夠厚度。當前蓋12處于關閉狀態(tài)下時,鉸鏈構件18在其后上端附著于前蓋12,并且前蓋12后下端的對置橫側邊緣分別經由作為樞軸的銷21,通過橫側面板8支撐,從而前蓋12可實現(xiàn)樞軸運動(銷21可直接或經由其他構件固定于橫側面板8)。
      如上所述,后蓋11、連結構件16、前蓋12后端在其厚度方向上的一部分、以及外殼(橫側面板8)彼此連結以形成四點(four-joint)樞軸聯(lián)接,其中該外殼支撐用于連結構件16的樞軸15,以及前蓋12的銷21。通過該聯(lián)接,當前蓋12從關閉位置移動到打開位置時,前蓋11向后移動,并且同時前蓋12會到達后蓋11前面的升起位置,以覆蓋頂板9前端附近,以及代替后蓋11覆蓋頂板9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簡而言之,連結構件16起引導構件的作用,用于在后蓋11移動時引導后蓋11的后端。
      當前蓋12打開時,它在向后傾斜的狀態(tài)下由吊板10支撐(參見圖6),并且在該狀態(tài)下,揚聲器514將其發(fā)聲表面直接對著演奏者。前蓋12具有由網比如布網或多孔材料形成的部分,這些部分覆蓋揚聲器514,從而不會阻礙來自揚聲器514的聲音輻射。這使得演奏者直接從揚聲器514聽到樂音,這些樂音同時伴隨著從設置于樂器本體的后側或樂器本體外部的揚聲器(圖中未示出)輸出的樂音。因此,可以準確地聽到樂音。
      通過這種鍵蓋安裝結構,當前蓋12向下移動到一水平位置時,整個后蓋11向上移動。換而言之,當前蓋12關閉時,存在一樞軸運動范圍,在該范圍中,前蓋12的重心下移和后蓋11的重心上移彼此抵消,以減少前蓋12向下運動的加速度。
      而且,可提供如圖5和6所示的制動機構,用于減緩前蓋12的打開和關閉操作。該制動機構由接合部分23和彈性構件22比如螺旋彈簧組成,其中,接合構件23在按鍵排列方向上、從前蓋12后側部分的對置橫側邊緣延伸,彈性構件22的每一個的一端與關聯(lián)的結合部分23相接合,另一端與關聯(lián)橫側面板8上的銷24接合。銷24設置為,使得彈性構件22的延伸量在蓋罩單元20處于中間位置時和處于打開或關閉位置時不對稱,即不相等。更具體地,形成制動機構的這些構件設置為,每個彈性構件22的延伸量在前蓋12處于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時較大,在前蓋單元12處于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時較小。圖5表示前蓋12處于關閉位置時的狀態(tài)下的彈性構件22。在圖6中,用實線表示彈性構件22在前蓋12處于打開位置時獲得的位置,用點劃線表示彈性構件22在前蓋12處于關閉位置和中間位置時獲得的位置。如這些圖所示,當前蓋12完全打開或關閉時,彈性構件22的較大彈力會作用于蓋罩單元20,從而當前蓋12接近它的打開或關閉位置時,前蓋12會接收反作用于前蓋12的較大的彈力。與第一實施例中一樣,這可以防止前蓋12由于它自身的重力而突然變?yōu)榇蜷_或關閉的位置,由此避免演奏者的手指夾在前蓋12和鍵盤或樂器本體之間的危險。用以支撐彈性構件22的接合構件,比如銷24,可直接或經由其他構件設置在鍵床5或樂器本體的其他部分上,而不是如圖5和6所示設置在橫側面板8上。
      如上所述,按照該實施例,連結構件16起引導構件的作用,用于引導后蓋11的后端,但是引導構件的功能所需要的部件元件是通過相互的樞軸運動來操作的,從而不會產生當引導操作中含有滑動運動時會產生的滑動摩擦。這有利于實現(xiàn)蓋罩單元20的平滑打開和關閉操作。
      而且,按照該實施例,由于提供了包括彈性構件22的制動機構,可使得支撐前蓋12的自由端所需的支撐力在前蓋12的整個樞軸運動范圍更為均勻,并且特別地,能夠避免當蓋罩單元20接近它的完全打開或關閉位置時、用于支撐前蓋所需支撐力的明顯增加。特別地,配備有功能部件的前蓋12常常設計為具有增加的重量,這會增加當蓋罩單元20接近它的完全打開或關閉位置時、用于支撐前蓋12所需的支撐力。因此,包括彈性構件22的制動機構是很有利的。
      接著,將給出關于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的描述。該實施例的電子樂器也是由電子鍵盤樂器比如電子鋼琴或電子風琴實現(xiàn)的。如下詳細描述的,該電子鍵盤樂器具有設置于頂板上的音樂架(rack)裝置,從而該音樂架裝置可配合蓋罩單元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在頂板的縱向方向上向后移動。通過這種設置,音樂架裝置可在頂板的深度方向上移動,從而即使樂譜架未使用時,音樂架裝置仍可以在頂板的縱向方向上接納于頂板內。
      該電子鍵盤樂器還包括在蓋罩單元和音樂架裝置之間連結的聯(lián)接裝置。該聯(lián)接裝置設置為,它可以配合蓋罩單元的打開和關閉操作、經由該聯(lián)接裝置移動,以使得當蓋罩單元打開時,音樂架裝置在頂板的縱向方向上向后滑動,以及當蓋罩單元關閉時,音樂架裝置在頂板的縱向方向上向前滑動。該聯(lián)接裝置確保蓋罩單元運動和音樂架裝置運動之間的互鎖。
      而且,該聯(lián)接裝置配置為,當在蓋罩單元的打開和關閉操作期間,當蓋罩單元的至少一部分在蓋罩單元打開和關閉操作期間在頂板的縱向方向上向后移動時,該聯(lián)接裝置的作用為,將與蓋罩單元(或蓋罩單元的一部分)移動的僅一部分距離而非全部距離相對應的運動傳送到音樂架裝置。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在頂板的縱向方向和深度上設計音樂架裝置長度的自由程度。
      而且,在該實施例的電子鍵盤樂器中,音樂架裝置在縱向方向上的實際有效長度配置為大于頂板的深度。更具體地,音樂架裝置的長度,即樂譜架的高度,從常規(guī)的高度增加到大于標準尺寸的頂板深度(大約250毫米)的尺寸。結果,可增加樂譜或樂譜用紙放置在音樂架裝置上的穩(wěn)定性。更具體地,音樂架裝置在縱向方向上的實際有效長度優(yōu)選為大約300毫米。
      從另一角度來看,在該實施例的電子鍵盤樂器中,頂板的深度優(yōu)選為小于音樂架裝置在縱向方向上的實際有效長度。更具體地,假定音樂架裝置具有常規(guī)的普通長度(大約150毫米到200毫米),頂板應設計為具有小于常規(guī)所需深度的深度。這能使得整個電子鍵盤樂器在大小上顯得緊湊。
      在該實施例中,音樂架裝置由音樂架和音樂擱板(shelf)組成,它們彼此獨立地形成,或具有與音樂架成形于一體地音樂擱板。上述音樂架裝置的“音樂架在縱向方向上的實際有效長度”是指在音樂架平折(folded flat)時,在頂板的縱向方向上所測量的音樂架裝置的長度。
      下面,將參照圖7至圖10描述包括與音樂架裝置相關聯(lián)的聯(lián)接結構的電子鍵盤樂器。
      圖7表示處于蓋罩單元320打開、音樂架331升起的狀態(tài)下的電子鍵盤樂器1”,圖8表示蓋罩單元320關閉的狀態(tài)。
      在如圖8所示的電子鍵盤樂器1”中,蓋罩單元320覆蓋鍵盤101和在鍵盤101之后的區(qū)域,并且起鍵蓋的作用。蓋罩單元320由可折疊式互相連接的前蓋(鍵蓋前部分)321和后蓋(鍵蓋后部分)322組成。當蓋罩單元320處于前蓋321和后蓋322未折疊的關閉位置時,會覆蓋一塊區(qū)域,該區(qū)域在鍵盤101上從鍵片6的上端延伸到頂板9的前端,而且當蓋罩單元320處于前蓋321和后蓋322已折疊的打開位置時,會在鍵盤上方敞開一塊區(qū)域。
      如下所述構造和設置蓋罩單元320。即,作為蓋罩單元一部分的前蓋321由固定于左、右橫側面板8的樞軸315支撐。前蓋321繞著樞軸315樞軸地移動以打開和關閉。當前蓋321關閉時,它會覆蓋白鍵3和黑鍵4。前蓋321的后端和后蓋322的前端通過鉸鏈部分323樞軸地連接。前蓋321具有用于容納功能部件比如揚聲器324的足夠厚度。
      在頂板9的上表面上,音樂架裝置330設置為在向前和向后方向(縱向方向)(即圖7中雙箭頭A表示的方向)上可滑動。音樂架裝置330由音樂架331和滑動板332組成,并且音樂架331在滑動板332上、由安裝在音樂架331后表面下端上的旋轉軸333樞軸地支撐。音樂架331由支撐構件334從后方支撐。支撐構件334在接合部分335的預定位置與其接合,由此將音樂架331保持在升起和略微向后傾斜的位置。在滑動板332中形成開口向上的凹處,音樂擱板336接納于該凹處中、并在平行于旋轉軸333的橫向方向上連續(xù)延伸。當樂譜338直立放置在升起的音樂架331上時,樂譜338的下端由音樂擱板336支撐。
      音樂架裝置330配合蓋罩單元32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在頂板9上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滑動?;瑒影?32具有固定于滑動板下側表面的前舌341和后舌342,固定方式為它們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彼此隔開,并且從穿過槽狀開口343的滑動板332基本上垂直向下延伸,其中,該槽狀開口343是穿過頂板9而形成的。當前舌341和后舌342沿著開口343移動時,滑動板332在頂板9上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滑動。
      在每個橫側面板8中形成有引導槽350。當蓋罩單元320打開時,從固定于后蓋322后端的連結部分332a凸出的左、右接合銷322b,沿著各自關聯(lián)的引導槽350滑動,以使后蓋322向后滑動運動。在每個橫側面板8中也形成有導入槽351,用于將接合銷322b從橫側面板8的上端導入引導槽350。
      當后蓋322向前滑動時,從連結部分322a凸出的接合鉤322c與前舌341接合,以向前拉動前舌341,而當后蓋322向后滑動時,接合鉤322c向后推動后舌342。這種結構使得音樂架裝置330配合蓋罩單元32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在頂板9上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滑動。
      在該實施例中,接合鉤322c、前舌341以及后舌342作為聯(lián)接(linkage)裝置,用于將蓋罩單元320的運動傳送到音樂架裝置330。這種結構僅以實例的方式給出,因此應當理解,聯(lián)接裝置的概念包括能夠實現(xiàn)上述相同作用的任何不同結構。
      接著將參照圖7和圖8,詳細描述連結裝置的操作,該連結裝置用于配合蓋罩單元32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向前和向后移動音樂架裝置330。在圖8中,省略在蓋罩單元320和音樂架裝置330的運動中未包含的元件。
      在圖7中,如上所述,電子鍵盤樂器1”顯示為鍵蓋單元320打開。在該狀態(tài)下,保持后蓋322后端與固定于滑動板332的后舌342相接觸。當蓋罩單元320關閉時,后蓋322的后端從后舌342移開,并且后蓋322沿著引導槽350向前移動。在沿著引導槽350向前移動一預定距離(=L2)之后,后蓋322的后端接觸到前舌341。然后,當蓋罩單元320進一步關閉時,后蓋322后端的接合鉤322c向前拖拉和移動前舌341。按照該操作,音樂架裝置330在頂板9的上表面向前(向著演奏者)滑動。當蓋罩單元320完全關閉時,后蓋322的后端已移動一預定的距離,并且前舌341到達開口343前端附近并停止。在該狀態(tài)下,音樂架裝置330在頂板9的上表面處于稍微向前凸出的位置。圖8是表示電子鍵盤樂器1”的縱向剖視圖,其中蓋罩單元320就是這樣完全關閉的,圖9是電子鍵盤樂器1”在該狀態(tài)下的正視圖。如圖9所示,前舌341(和后舌342)在電子鍵盤樂器1”的橫向方向上基本上位于其中央。滑動板322的每個對置橫側邊緣的上表面和側表面保持與關聯(lián)的左、右引導構件337相接觸,其中引導構件在電子鍵盤樂器1”的縱向方向上延伸,并且滑動板332沿著左、右引導構件337滑動。
      接著,將描述在電子鍵盤樂器1”的蓋罩單元320從如圖8所示的關閉位置移動到打開位置時,聯(lián)接裝置所進行的操作。當啟動打開蓋罩單元320的操作時,后蓋322的后端從前舌341移開,沿著引導槽350移動,并且配合該運動,接合鉤322c向后滑動。已沿著引導槽350移動預定距離(=L2)的后蓋322后端與后舌342發(fā)生接觸。由于后舌342可沿著開口343向后移動,后舌342由后蓋322后端推動而移動一預定距離(=L1),直至每個接合銷322b到達關聯(lián)的引導槽350的末端。當接合銷322b到達引導槽350的各個末端時,后舌342到達開口343后端附近。
      從上述描述中顯而易見,按照蓋罩單元32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后蓋322在縱向方向上滑動引導槽350的實際有效長度(L0=L1+L2)。由此,配合蓋罩單元32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而滑動的音樂架裝置330僅向前或向后滑動距離L1。換而言之,后蓋322的后端在前舌341和后舌342之間的間隔(=L2)以內的滑動運動并不影響音樂架裝置330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的運動。簡而言之,前舌341和后舌342之間的間隔(=L2)用于容納后蓋322打開或關閉蓋罩單元320要移動的距離的部分。
      音樂架裝置330滑動的距離(L1)可通過改變前舌341和后舌342在滑動板332上的位置來容易地調節(jié),從而也易于改變容納的距離。后蓋322滑動的距離(=L0)也可以通過根據需要改變引導槽350的長度和開口343的長度來隨需設置。在該實施例中,如上所述,蓋罩單元320行進的距離(即后蓋322滑動的距離)的僅一部分可轉換為音樂架裝置330的滑動運動(距離)。這能夠增加音樂架裝置330在縱向方向的長度、頂板9的深度、蓋罩單元320的滑動結構等的設計自由程度。
      圖10表示音樂架331處于倒下或折疊位置的狀態(tài),其中蓋罩單元320是關閉的。音樂架331設計為,當它向后折疊時,它并不向后延伸到頂板9的后端(P點)以外。優(yōu)選地是,頂板9的深度、音樂架331的長度等的設計是與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前舌341和后舌342之間的間隔(=L1)一起調節(jié)的。該調節(jié)不僅能獲得音樂架331用于穩(wěn)定支撐樂譜或樂譜用紙的足夠高度,并且使得電子鍵盤樂器1”在大小上顯得緊湊,即減小了深度。
      而且,由于當蓋罩單元320處于關閉位置時,音樂架裝置330向前凸出到頂板9的前端,當演奏者在樂譜上書寫時,可容易地使用音樂架裝置330的音樂架331或滑動板332作為寫字板。
      而且,優(yōu)選地,當蓋罩單元320打開時,在前蓋321和滑動板332之間限定一間距。當演奏者打開蓋罩單元320時,這能夠防止演奏者的手指夾在前蓋321和音樂架裝置330之間。
      用于在音樂架裝置330和蓋罩單元320之間聯(lián)接的聯(lián)接裝置的結構并不限于圖7至圖10所示的實例。例如,齒輪或傳動帶或其組合可用以將蓋罩單元320移動的一部分距離轉換為音樂架裝置330滑動的距離。而且,雖然在該實施例中,蓋罩單元320的前蓋321繞著鉸鏈323樞軸地移動,并且后蓋322向前和向后移動,但這并非限定性的,蓋罩單元320的其他部分或整個蓋罩單元320可向前和向后移動。
      如上所述,按照該實施例,由于音樂架裝置30設置在頂板9上,從而配合蓋罩單元320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在頂板9的縱向方向上移動,則即使在樂譜架未使用時,音樂架裝置30仍可容納于頂板9的深度以內,這能夠使電子鍵盤樂器1”在深度上有所減少。
      接著,將參照圖13至圖16描述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例。
      圖13至15是作為本實用新型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的縱向剖視圖,其中,圖13表示鍵蓋單元關閉的狀態(tài),圖14表示鍵蓋單元打開的狀態(tài),圖15表示鍵蓋單元處于中間位置的狀態(tài)。圖16是表示鍵蓋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即打開位置的的局部放大圖。
      如圖13至圖15所示,電子鍵盤樂器M1由樂器本體M2和鍵蓋單元M3組成,其中,鍵蓋單元M3設置為覆蓋樂器本體M2的上表面。樂器本體M2一般是盒狀(box-shaped)的,并且由作為演奏操作器的鍵盤M4(白鍵M4a,黑鍵M4b)、形成樂器本體M2底部的鍵床M5、附著于鍵床M5前端的鍵片M6、后側面板M7、一對左右橫側面板M8、覆蓋樂器本體M2上部分的頂板M9、容納主揚聲器13的揚聲器盒M14、以及從鍵床M5向下延伸的支柱M19組成。安裝在樂器本體M2內部的是用于控制樂音的控制單元、在樂音控制中使用的開關或控制器、供電單元、連接終端等,它們都未在圖中示出。在本實用新型中,術語“演奏操作器”表示鍵盤和所有其他操作器或操作元件,比如用于樂音控制的開關,但是在該實施例中,“演奏操作器”僅指鍵盤M4。
      鍵蓋單元M3起蓋罩構件的作用,用于覆蓋演奏操作器。鍵蓋單元M3是一鍵蓋組件,在其中間部分,在向上和向下方向上分為鍵蓋前部分(第一鍵蓋部件,前蓋)M31和鍵蓋后部分(第二鍵蓋部件,后蓋)M32。作為鍵蓋組件的鍵蓋單元M3基本上由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形成,隨后將要描述的連結構件、功能部件和保護構件根據需要內置于鍵蓋單元M3中。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通過附著于各個部分M31和M32外表面的鉸鏈構件(鉸鏈部分)M33連接,從而這兩部分M31和M32可以在使其上表面彼此對置的各個方向上樞軸地移動。鍵蓋前部分M31具有位于上側的上壁M31a,如處于關閉位置時所看到的,并且在鍵蓋前部分M31的前端(自由端)和鉸鏈構件M33之間延伸;前壁M31b,從上壁M31a的前端垂直向下延伸;以及位于下側的下壁M31c,如處于關閉位置時所看到的,并且在鍵蓋前部分M31的前端和樞軸運動支撐件M34之間延伸。鍵蓋前部分M31在橫向方向上延伸,從而覆蓋整個鍵盤。在上壁M31a和下壁M31c之間限定一間距S,功能部件設置于該間距中。前壁M31b在處于關閉位置時起鍵盤隱蔽部分的作用,用于覆蓋鍵盤M4的前端。上壁M31a和下壁M31c之間的距離從鉸鏈部分M33和樞軸運動支撐件M34、向著前壁M31b逐漸減少,鍵蓋前部分M31的前端在厚度上要小于其靠近鉸鏈構件M33和樞軸運動支撐件M34的部分。
      當鍵蓋單元M3關閉時,鍵蓋前部分M31的樞軸運動支撐件M34放置于鉸鏈構件M33的內側,即下側和后側。每個樞軸運動支撐件M34由安裝片34A形成為樞軸構件,其中形成有裝配孔M34a。樂器本體M2具有支撐各個樞軸運動支撐件M34的樞軸裝置M40。如圖16所示,每個樞軸裝置M40由用于樞軸運動的軸M42和樞軸支撐構件41組成,其中,軸M42從關聯(lián)的橫側面板M8凸出,樞軸支撐構件41內嵌于橫側面板8中,并且旋轉支撐軸M42。軸M42裝配在關聯(lián)的樞軸運動支撐件M34的裝配孔M34a中。在樞軸裝置M40中,當軸M42在樞軸支撐構件M41內轉動時,軸M42的轉動運動會承受由于樞軸支撐構件M41內部的接觸對抗所造成的阻力,由此減緩軸M42的轉動運動。
      另一方面,在鍵蓋前部分M31中,上壁M31a和下壁M31c通過連結構件M31e彼此連接,其連接方式為彼此間隔以在其中限定一間距S。間距S容納作為功能部件的揚聲器M11a和用于控制操作元件組(圖中未示出)的印刷電路板(圖中未示出),這些操作元件組比如是用于設置樂音參數(shù)的操作元件組、用于自動控制系統(tǒng)的操作元件組、以及用于演奏輔助的操作元件組。更具體地,上壁M31a和下壁M31c之間的距離向著向后的一側增加,并且上述功能部件排列在鍵蓋前部分M31的前端和鉸鏈部件M33之間的中途點向后的各個位置。然而,也可以將功能部件排列在中途點向前的位置。在鍵蓋前部分M31的后端,上壁M31a和下壁M31c彼此間隔有與鉸鏈構件M33和樞軸運動支撐件M34之間的間隔相對應的量的距離。
      作為功能部件的揚聲器M11a通過螺絲等固定于連接到下壁M31c的安裝片M31i。每個揚聲器M11a具有對置于下壁M31c的振動膜(圖中未示出),因此當鍵蓋單元M3打開時,聲音會向演奏者輻射。而且,雖然圖中未示出,揚聲器M11a是通過連接線連接到樂器本體M2內部的樂音控制單元,從而當鍵蓋單元M3打開時,揚聲器M11a與內部揚聲器M13或外部揚聲器(圖中未示出)一起,按照按鍵和操作元件進行的操作發(fā)聲。每個揚聲器M11a的振動膜不必正對著下壁M31c,而可以例如設置為正對著上壁M31a。這時,聲音在從下壁M31c反射之后,經由鍵蓋前部分M31內的間距S,向下壁M31c即演奏者輻射。
      上述下壁M31c具有在其一側上提供的保護構件M12,當鍵蓋單元M3打開時,該保護構件會對置于鍵盤M4。提供保護構件M12用于保護功能部件(例如揚聲器M11a)免受鍵蓋單元M3打開時所帶來的外部震動,并且可由樹脂或金屬片形成。在鍵蓋前部分M31內的間距S中排列的功能部件通過固定于保護構件M12以得到保護??蛇@樣提高組件效率,即通過使構件M12作為下側蓋罩容納其上所有的功能部件,這些功能部件比如是參數(shù)設置操作元件和液晶顯示器,用于設置音色、效果、自動控制以及用于演奏輔助、電子部件部分、鍵開關、揚聲器,各種固定器以及用于這些部件的底座,然后將結果組件固定于作為上側蓋罩的上壁31a。
      在鍵蓋后部分M32的后側提供引導機構M50,用于對鍵蓋后部分M32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滑動時進行引導。引導機構M50具有左、右引導裝置,它們設置于頂板M9的略微下方,并且與各個橫側面板M8相關聯(lián)。下面將僅給出這對引導裝置之一的描述,相信這是合適的。該引導裝置由基本上水平延伸的引導槽M51和從引導槽M51延伸到頂板M9上端的導入槽M52組成。這些槽可直接形成于橫側面板M8中,或形成于附著在橫側面板M8的一構件中。鍵蓋后部分M32包括附著于其后端、具有從其中凸出的接合銷M32a的支撐片M32A。每個接合銷M32a從關聯(lián)的導入槽M52導入到關聯(lián)的引導槽M51,從而接合銷可滑動地裝配在其中。
      如上所述,鍵蓋前部分M31因而由兩個蓋罩組成,即作為頂蓋的上壁M31a,以及作為下蓋的下壁M31c和保護構件M12。鍵蓋前部分M31具有用于接納功能部件的足夠厚度,而鍵蓋后部分M32形成為具有不允許接納功能部件的較小厚度。
      引導槽M51和接合銷M32a除上述設置之外,引導槽M51還可形成于鍵蓋后部分M32中,接合銷M32a可在橫側面板M8上提供。而且,引導槽M51可成形為各種可能的引導路徑中想要的一種形狀,可經由作為接合構件的接合銷M32a沿著這些路徑引導鍵蓋后部分M32的運動。例如,如果引導路徑是線性的,鍵蓋后部分M32的運動范圍也是線性的。通過這樣以想要的形狀構造引導路徑,就能夠使鍵蓋后部分M32的操作呈流線型,并且使得樂器本體在大小上顯得緊湊。而且,引導槽M51可如圖19所示形成,從而其前槽51a向著基本上水平的后槽M51b后方向下傾斜,從而實現(xiàn)鍵蓋后部分M32的容易的滑動和打開操作,而不會使其后端鄰接或接觸安裝在頂板M9下方的其他構件。
      而且,按照該實施例的電子鍵盤樂器M1具有設置于樂器本體M2中的制動機構M70,用于輔助鍵蓋單元M3的打開和關閉操作。制動機構M70由接合部分M71、彈性構件M72(比如拉伸螺旋彈簧)和從鍵床M5凸出的銷M73組成,其中,接合部分M71從鍵蓋前部分M31的后側部分的對置橫側邊緣延伸。每個彈性構件M72的一端與關聯(lián)的接合構件M71相接合,其另一端與關聯(lián)的銷M73接合。彈性構件M72設置為,當鍵蓋單元M3處于打開位置(參見圖14)和關閉位置(參見圖13)時其延伸量較大,當鍵蓋單元M3處于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參見圖15)時其延伸量較小。而且,在樂器本體M2內部提供停止器M61和M62,用于當鍵蓋單元M3完全打開時,分別停止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
      現(xiàn)在將參照圖13至圖15描述如上構造的電子鍵盤樂器M1的鍵蓋單元M3的打開和關閉操作。首先,將描述鍵蓋單元M3如何從關閉位置打開。先參照圖15,當鍵蓋前部分M31樞軸地升起時,它繞著樞軸運動支撐件M34樞軸地移動。這時,樞軸運動支撐件M34位于鉸鏈構件M33下方,因而鍵蓋前部分M31的后端向后移動,并且配合鍵蓋前部分M31的該運動,經由鉸鏈構件M33連接到鍵蓋前部分M31的鍵蓋后部分M32向后推動。結果,附著于鍵蓋后部分M32的接合銷M32a沿著各個引導槽M51向后滑動,由此整個鍵蓋后部分M32向后移動。在該過程中,鍵蓋后部分M32的前端按照鍵蓋前部分M31的轉動運動而移動,從而整個鍵蓋后部分M32向下傾斜,如從其后端所看到的。在鍵蓋前部分M31的打開操作開始時,彈性構件M72將作用在鍵蓋前部分M31升起的方向上的輔助張力,施加到鍵蓋前部分M31,從而能夠以較小的力容易地向上轉動鍵蓋前部分M31。
      當鍵蓋單元M3完全打開時,鍵蓋前部分M31的上壁M31a和鍵蓋后部分M32的上壁會與各個停止器M61和M62(參見圖14)鄰接。就在鍵蓋單元M3完全打開之前,彈性構件M72將在與鍵蓋單元M3打開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作用的張力,施加到鍵蓋單元M3,從而防止鍵蓋單元M3由于它自身的重量而忽然向后落下。而且,當鍵蓋單元M3完全打開時,前蓋后部分M32的接合銷M32a到達各個關聯(lián)的引導槽M51的后端。
      如上所述,當鍵蓋單元M3打開時,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處于各個縮進位置,用于平開鍵盤M4,并且鍵蓋前部分M31覆蓋頂板M9前端附近,以及代替鍵蓋后部分M32覆蓋其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由于鍵蓋前部分M31具有設置于鉸鏈構件M33下方的樞軸運動支撐件M34,當鍵蓋前部分M31處于關閉位置時,在頂板M9下方的范圍中接納鍵蓋前部分M31。因此,當鍵蓋單元M3打開時,鍵蓋前部分M31可靠地覆蓋頂板M9前端附近及其下方和前側的區(qū)域,而不會在頂板M9上方凸出。
      另一方面,當鍵蓋單元M3打開時,鍵蓋前部分M31升起一預定角度,它的下壁M31正對著演奏者。這時,厚度向著其前端逐漸減少的鍵蓋前部分M31可以升到在縱向方向上很大程度地向后傾斜的位置。優(yōu)選地,升起的鍵蓋前部分M31具有一傾斜角,該傾斜角可使得揚聲器M11a的發(fā)聲表面位于與在演奏者看向鍵蓋前部分M31時所獲得的視線基本上垂直的平面上。通過這樣設置,演奏者可以直接和準確地從揚聲器M11a聽到聲音。而且,在功能部件包括由液晶顯示器等組成的顯示部分時,由于處于升起位置的鍵蓋前部分M31向著水平位置明顯地傾斜,演奏者在演奏期間可以容易地看到顯示部分上顯示的內容。同理,作為功能部件M11的部件比如開關也具有改善的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為了關閉鍵蓋單元M3,鍵蓋前部分M31朝著演奏者向前拉進,以繞著樞軸支撐構件M41進行樞軸運動。這時,鍵蓋后部分M32的接合銷M32a沿著各個引導槽M51向前滑動,以向前引導鍵蓋后部分M32。同樣當鍵蓋單元M3完全關閉時,彈性構件M72會將輔助張力施加到鍵蓋前部分M31,從而防止鍵蓋前部分M31由于它自身的重量而突然關閉。當鍵蓋單元M3完全關閉時,電子鍵盤樂器M1變?yōu)槿鐖D13所示的狀態(tài)。在鍵蓋單元M3的該關閉位置,由于鍵蓋前部分M31具有向著其前端逐漸減少的厚度,因而具有如下優(yōu)點鍵蓋前部分M31減少的前端厚度可減少打開操作期間的旋轉力矩,這使得升起鍵蓋前部分M31變得容易。而且,電子鍵盤樂器M1的前面在高度上有所減少,這能夠使電子鍵盤樂器M1在大小上顯得緊湊,達到設計優(yōu)良。
      如上所述,按照該實施例,即使在功能部件M11比如揚聲器內置于電子鍵盤樂器M1的鍵蓋前部分M31中的情況下,鍵蓋前部分M31在打開時仍然可在頂板M9下方的范圍中被接納,從而減少鍵蓋單元M3在打開時的向后凸出量。這能夠使電子鍵盤樂器M1在深度上有所減少。而且,由于在鍵蓋前部分M31的后側無需限定沒有必要的空間,鍵蓋單元M3在處于關閉位置時可水平地延伸,這就防止破壞電子鍵盤樂器M1的外觀。
      而且,由于樂器本體配備著由制動機構M70和樞軸裝置M40所實現(xiàn)的完成功能,就能夠容易地打開和關閉具有鍵蓋前部分M31的鍵蓋單元M3,其中,鍵蓋前部分M31由于其中提供有功能部件,會比常規(guī)的鍵蓋前部分要重;同時防止鍵蓋前部分M31由于它自身的重量而在打開方向或關閉方向上忽然落下。
      在該實施例中,樞軸裝置M40也具有與由彈性構件M72所實現(xiàn)的制動功能相似的制動動功能。更具體地,樞軸裝置M40具有的制動功能是這樣的,當軸M42在關聯(lián)的樞軸支撐構件M41中轉動時,樞軸裝置M40會對軸M42的轉動運動施加阻力,該阻力通過接觸樞軸支撐構件M41的內部構件而產生,因此樞軸裝置M40的制動功能可用以對鍵蓋前部分M31的轉動運動施加適當?shù)淖枇?。通過在鍵蓋前部分M31關閉或打開時使該制動功能更強地作用,能夠防止鍵蓋前部分M31由于它自身的重量而在關閉方向或打開方向上忽然落下。在該實施例中,由于鍵蓋前部分M31具有向著其前端逐漸減少的厚度,因此減少了鍵蓋單元M3的重量,即使制動機構很小,仍可以完全實現(xiàn)其功能的目的。
      優(yōu)選地,使得彈性構件M72或樞軸裝置M40的制動功能在鍵蓋單元M3關閉時更強地作用。當使制動功能在鍵蓋單元M3關閉期間更強地作用時,彈性構件M72的延伸量在鍵蓋單元M3打開時和鍵蓋單元M3關閉時之間并不對稱,即不相等??蛇x地,樞軸裝置40的制動功能可調整為使得制動功能在鍵蓋單元M3關閉期間更強地作用。這時,彈性構件M72在鍵蓋單元M3關閉期間的延伸量與在鍵蓋單元M3打開時的延伸量相對稱,即相等。更具體地,彈性構件M72在蓋罩打開操作期間的位置和在蓋罩關閉操作期間的位置一般如圖15所示是線性對稱的,并且彈性構件M72在這兩個位置具有近似相同的延伸量。
      支撐彈性構件M72的接合構件,比如接合銷M73,可直接或經由其他構件設置于橫側面板M8或樂器本體M2的一些其他部分上,而不是如圖13至圖15所示設置在鍵床5上。
      而且,鍵蓋單元M3可構造為,當它關閉時,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在側視圖中基本上線性排列,至少這兩部分M31和M32中的鍵蓋后部分M32形成為具有一般的基本上向上彎曲的表面;當它打開時,鍵蓋前部分M31在其向后樞軸運動之后處于接近鍵蓋后部分M32的位置。按照這種構造,鍵蓋單元M3在側視圖中從鍵盤M4上方的位置基本上線性延伸到頂板M9,這能夠減少電子鍵盤樂器的整體高度。結果,演奏者可坐在電子鍵盤樂器前演奏而不覺得壓抑。
      接著,將參照圖17和圖18,描述按照本實用新型第五實施例的電子樂器。在這些圖中,與按照第四實施例的電子樂器對應的或相似的元件和部分由相同的標號標識,并且省略其描述。圖17表示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M1處于鍵蓋單元M3關閉的狀態(tài)下,圖18表示鍵蓋單元M3打開的狀態(tài)。在該實施例中,樂器本體M2具有從頂板M9前端向下延伸的短的吊板M10。而且,支柱M19從形成樂器本體M2底部的鍵床M5向下延伸。
      在該電子鍵盤樂器M1中,作為鍵蓋組件的鍵蓋單元M3由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組成。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由鉸鏈構件M33樞軸地連接。鍵蓋前部分M31容納作為功能部件的揚聲器M11a(除揚聲器M11a之外,還可容納操作元件組,比如用于設置樂音參數(shù)的操作元件組、用于自動控制系統(tǒng)的操作元件組、以及用于演奏輔助的操作元件組)。揚聲器M11a通過連接線(圖中未示出)在樂器本體M2內部連接到樂音控制器(圖中未示出),用以與內部揚聲器(圖中未示出)或外部揚聲器(圖中未示出)一起,按照鍵盤4的鍵M4a和M4b以及其他操作元件的操作發(fā)聲。
      鍵蓋單元M3構造為,鍵蓋前部分M31覆蓋鍵盤M4,鍵蓋后部分M32在頂板M9下方的位置覆蓋樂器本體M2的演奏者一側的正面。鍵蓋后部分M32向前和向下傾斜地延伸。鍵蓋后部分M32具有設置于其后部的各個左、右側邊緣上的銷M27。而且,連結構件M26由固定于各個橫側面板M8的樞軸M37樞軸地支撐,以支撐鍵蓋后部分M32,并且每個銷M27樞軸地連接到關聯(lián)的連結構件M26的自由端。在該實施例中,鍵蓋后部分M32可視作電子鍵盤樂器M1的前側面板。這是因為鍵蓋后部分M32形似于直立式鍵盤樂器的前側面板。
      在該實施例中,作為用于在連結構件M26和鍵蓋后部分M32后端之間連接的連結構件的銷M27均位于關聯(lián)的連結構件M26的樞軸M37上方。這能夠將鍵蓋后部分M32的后端設置在接近頂板M9的較高位置,并且保護樂器本體M2內部的容納空間。這對于改善鍵盤樂器M1的外觀也是有利的。然而,銷M27也可以位于樞軸M37下方。
      鍵蓋后部分M32的前端由上述鉸鏈構件M33樞軸地連接到鍵蓋前部分M31的后端。鉸鏈構件M33在鍵蓋前部分M31和鍵蓋后部分M32的對置橫側邊緣之間連續(xù)地延伸。鍵蓋前部分M31具有用于接納揚聲器M11a的足夠厚度。鉸鏈構件M33附著于鍵蓋前部分M31的后上端,如處于關閉位置時所看到的,并且鍵蓋前部分M31的對置橫側邊緣的后下端經由樞軸運動支撐件M34由各個橫側面板M8支撐,從而鍵蓋前部分M31可以樞軸地移動(樞軸運動支撐件M34可直接或經由其他構件固定于橫側面板M8)。
      如上所述,鍵蓋后部分M32、連結構件M26、鍵蓋前部分M31的后端在其厚度方向上的一部分、以及橫側面板M8彼此連結以形成一四點樞軸聯(lián)接,其中,橫側面板M8支撐著連結構件M26的樞軸15和鍵蓋前部分M31的樞軸運動支撐件M34。通過這種聯(lián)接,當鍵蓋前部分M31從如圖17所示的關閉位置移動到如圖18所示的打開位置時,鍵蓋后部分M32會向后移動,并且同時鍵蓋前部分M31會達到鍵蓋后部分M32前面的一升起位置。簡而言之,在鍵蓋后部分M32移動期間,連結構件M26起引導構件的作用,用于引導鍵蓋后部分M32的后端。這樣的引導機構可通過各種其他構件形成。例如,該引導機構可由導向裝置比如橫桿(rail)或槽和滑塊(slider)組成,其中這些橫桿或槽設置在樂器本體或安裝于其上的構件中,該滑塊附著于鍵蓋后部分M32的后端,用于沿著這些導向裝置滑動。
      鍵蓋前部分M31在打開時,在略微向后傾斜的狀態(tài)下由吊板M10支撐(參見圖18),在該狀態(tài)下,揚聲器M11a設置為它們的發(fā)聲表面正對著演奏者。鍵蓋前部分M31具有由網比如布網或多孔材料形成的部分,覆蓋著揚聲器M11a,以免阻礙來自揚聲器M11a的聲音輻射。這能夠使演奏者直接從揚聲器M11a聽到樂音,這些樂音同時伴隨著從設置于樂器本體的后側中或樂器本體外部的揚聲器(圖中未示出)輸出的樂音。因此,可準確地聽到樂音。
      而且,在該實施例中,按照鍵蓋前部分M31在其關閉期間向水平位置的向下運動,整個鍵蓋后部分M32會向上移動。換而言之,當鍵蓋前部分M31關閉時,存在一樞軸運動范圍,在該運動范圍中,鍵蓋前部分M31的重心下移和鍵蓋后部分M32的重心上移會彼此抵消,從而減少鍵蓋前部分M31向下運動的加速度。
      而且,可提供如圖17和圖18所示的制動機構,用于減緩鍵蓋單元M3的打開和關閉操作。該制動機構由接合部分M23和彈性構件M22比如螺旋彈簧組成,其中,接合部分M23從鍵蓋前部分M31后側部分的對置橫側邊緣延伸,彈性構件M22的一端與關聯(lián)的接合部分23接合,其另一端與關聯(lián)的橫側面板M8上的銷M24接合。形成制動機構的這些構件設置為,每個彈性構件M22的延伸量在鍵蓋前部分M31處于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時較大,在鍵蓋前部分M31處于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中間位置時較小。在圖18中,彈性構件M22在鍵蓋前部分M31處于打開位置時達到的位置由實線表示,彈性構件M22在鍵蓋前部分M31處于關閉位置和中間位置時達到的位置由點劃線表示。
      如這些圖所示,當鍵蓋前部分M31完全打開或關閉時,彈性構件M22的巨大彈力作用于鍵蓋單元M3,從而鍵蓋前部分M31在靠近它的打開或關閉位置時,會受到反作用于鍵蓋前部分M31運動的較大彈力。這可以防止鍵蓋前部分M31由于它自身的重力而處于突然打開或關閉的位置,由此避免演奏者的手指夾在鍵蓋前部分M31和鍵盤M4或樂器本體之間的危險。除利用如圖17和圖18所示的螺旋彈簧施加彈力的結構之外,該制動機構可通過這樣的結構實現(xiàn),即通過在鍵蓋單元M3的軸和支撐這些軸的部分之間插入轉矩(torsion)彈簧,在與鍵蓋單元M3打開或關閉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施加鍵蓋單元M3的旋轉力矩;或者任何其他適當?shù)慕Y構。
      用于支撐彈性構件M22的接合構件,比如銷M24,可直接或經由其他構件設置于鍵床M5或樂器本體的一些其他部分上,而不是如圖17和圖18所示設置于橫側面板M8上。
      如上所述,同樣按照該實施例,鍵蓋后部分M32前端的上部分連接到其中設置有功能部件的鍵蓋前部分M31后端的上部分,并且樞軸運動支撐件在鍵蓋前部分M31的后下端部分上提供樞軸運動支撐件M34,因此減少了鍵蓋單元M3在縱向方向上的運動范圍。因此,相似于上述第四實施例,能夠使電子樂器在深度上有所減少。而且,無論鍵蓋單元M3處于關閉位置或打開位置,都不會有顯示出鍵蓋單元具有一定厚度的端面,因此不需要與在常規(guī)電子樂器中那樣保證用于接納厚的鍵蓋單元的水平空間。這就能夠減少鍵蓋單元的前端和前側面板之間的距離,并且防止破壞電子樂器的外觀。
      雖然在上述第五實施例中,鍵蓋單元M3作為鍵蓋組件使用,用于覆蓋鍵盤M4,上述安裝結構也可應用于一蓋罩單元,用以覆蓋除鍵盤之外的樂音控制操作器。
      而且,整個樂器本體M2可在高度上有所減少,因此演奏者不會覺得壓抑。特別是在該實施例中,鍵盤樂器M1在形狀上可更接近于所謂的直立式鍵盤樂器,在該直立式鍵盤樂器中,與該實施例中的鍵蓋后部分M32對應的前側面板處于豎直位置。因此,能夠獲得直立式鍵盤樂器所特有的優(yōu)良外觀。
      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實施例,而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改型。例如,本實用新型不僅適用于上述實施例中的電子鍵盤樂器,而且適用于一般帶有鍵蓋單元的電子樂器,在該鍵蓋單元中內置有發(fā)聲本體。
      而且,除如圖1至3、13至15、17和18所示的利用螺旋彈簧施加張力的結構之外,制動機構可通過這樣的結構實現(xiàn),即通過在蓋罩單元或鍵蓋單元的軸和支撐該軸的部分之間插入轉矩(torsion)彈簧,在與鍵蓋單元打開或關閉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施加蓋罩單元或鍵蓋單元的旋轉力矩;或者任何其他適當?shù)慕Y構。
      而且,用于使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移動的引導機構可通過將第一實施例或第三實施例中所用結構與第二實施例中所用結構相互替換來實現(xiàn)。而且,引導機構由導向裝置比如橫桿或槽和一滑塊組成,其中,在樂器本體或安裝于其上的構件上提供這些橫桿或槽,并且該滑塊附著于鍵蓋后部分的后端,用于沿著這些導向裝置滑動。
      而且,雖然上述實施例針對用于覆蓋鍵盤的蓋罩單元和鍵蓋單元,但這并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可應用于一蓋罩單元或鍵蓋單元,其用于覆蓋除鍵盤之外的樂音控制操作器。
      本實用新型不僅可應用于作為電子樂器的電子鍵盤樂器,包括電子鋼琴和電子風琴,還可應用于具有鍵盤或樂音控制操作器的樂器,比如聲學鋼琴、管風琴、撥弦古鋼琴或鋼片琴。
      權利要求1.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鍵盤,操作該鍵盤用于演奏;一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設置為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樞紐裝置,樞軸地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從而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蓋罩單元向上平開所述鍵盤;一樂音發(fā)生器,用以產生樂音;一樂器本體,容納所述鍵盤和所述樂音發(fā)生器,所述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左、右橫側面板,以及一頂板;以及一引導機構,配置在所述左、右橫側面板上,所述引導機構支撐所述后蓋,從而使所述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的所述后端具有一由所述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的下部,所述下部位于所述樞紐裝置下方,以及所述頂板設置為當所述前蓋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頂板在所述前蓋的所述前端的下方。
      2.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鍵盤,操作該鍵盤用于演奏;一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設置為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樞紐裝置,樞軸地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從而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蓋罩單元向上平開所述鍵盤;至少一個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一樂音發(fā)生器,用以產生樂音;一樂器本體,容納所述鍵盤和所述樂音發(fā)生器,所述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左、右橫側面板,以及一頂板;以及一引導機構,配置在所述左、右橫側面板上,所述引導機構支撐所述后蓋,從而使所述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的所述后端具有一由所述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的下部,所述下部位于所述樞紐裝置下方,以及所述功能部件安裝在所述前蓋中,從而所述功能部件具有這樣的正面,該正面在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會正對著演奏者。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功能部件包括至少一個內置于所述前蓋中的揚聲器。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功能部件包括一電子顯示器。
      5.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鍵盤,操作該鍵盤用于演奏;一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設置為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樞紐裝置,樞軸地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從而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蓋罩單元向上平開所述鍵盤;至少一個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一樂音發(fā)生器,用以產生樂音;一樂器本體,容納所述鍵盤和所述樂音發(fā)生器,所述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一預定機構,以及左、右橫側面板,該預定機構支撐所述后蓋,從而使所述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的所述后端具有一由所述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的下部,所述下部位于所述樞紐裝置下方,以及所述功能部件安裝在所述前蓋中,從而所述功能部件具有這樣的正面,該正面在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打開狀態(tài)時會正對著演奏者。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預定機構包括至少一個繞著在所述樂器本體上配置的一預定樞軸可轉動的連結構件。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預定機構包括在所述左、右橫側面板中配置的引導槽。
      8.一種電子樂器,包括一具有一下表面的頂板;多個并排放置的操作元件;一蓋罩單元,覆蓋所述多個操作元件,所述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設置為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樞紐裝置,樞軸地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從而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蓋罩單元向上平開所述鍵盤;一樂器本體,容納所述多個操作元件,所述樂器本體包括在所述多個并排放置的操作元件外面橫向設置的樞軸支撐構件,所述樂器本體具有一由所述蓋罩單元和所述頂板形成的上部;至少一個連結構件,在作為一制動構件時使得所述后蓋移動,所述連結構件具有一端和另一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支撐構件位于所述樞紐裝置下方,并且樞軸地支撐所述前蓋,以及所述后蓋具有一后端,該后端由所述連結構件的一端樞軸地支撐,從而當所述蓋罩單元繞著所述樞紐裝置和所述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移動到打開狀態(tài)或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后蓋繞著該端樞軸地移動,所述連結構件的另一端在所述頂板下表面附近由所述樂器本體支撐。
      9.一種電子樂器,包括多個并排放置的操作元件;一蓋罩單元,覆蓋所述多個操作元件,所述蓋罩單元包括各自具有一前端和一后端的一前蓋和一后蓋,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設置為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樞紐裝置,樞軸地連接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從而當所述蓋罩單元處于所述前蓋和所述后蓋折疊的打開狀態(tài)時,所述蓋罩單元向所述鍵盤上面平開;一減負荷裝置,當所述蓋罩單元打開和關閉時,該減負荷裝置減少由于所述前蓋的重量而造成的施加到所述前蓋的負荷;以及一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所述樞紐裝置在所述樂器本體的橫向方向上延伸,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軸支撐構件位于所述樞紐裝置的下方,并且樞軸地支撐所述前蓋,以及所述減負荷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彈性構件,當所述前蓋接近完全打開或完全關閉的位置時,該彈性構件使其阻力增加,以抵抗所述前蓋向著所述蓋罩單元完全打開或完全關閉位置的運動,所述彈性構件具有連接到所述樂器本體的一端和連接到所述前蓋的另一端,并且該另一端在一垂直于所述樂器本體橫向方向的方向上、在遠離所述樞紐裝置的位置連接到所述前蓋,所述樞紐裝置在該方向上延伸。
      10.一種電子樂器,包括多個演奏操作元件;一樂器本體,容納所述多個演奏操作元件,所述樂器本體包括至少一個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一鍵蓋單元,覆蓋所述多個演奏操作元件,所述鍵蓋單元包括一第一鍵蓋構件和一第二鍵蓋構件,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具有一自由端和另一端,所述第二鍵蓋構件具有一端,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和所述第二鍵蓋構件設置為當所述鍵蓋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和所述第二鍵蓋構件以向前和向后方向排列,以及一樞紐裝置,該樞紐裝置樞軸地連接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所述另一端和所述第二鍵蓋構件的所述一端;以及至少一個具有電配線的功能部件;以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具有至少一個樞軸運動支撐,設置為當所述鍵蓋單元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所述樞軸運動支撐向所述樞紐裝置內部放置,所述樞軸運動支撐由所述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以及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具有一在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所述自由端和所述樞紐裝置之間延伸的上表面,以及一在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所述自由端和所述樞軸運動支撐之間延伸的下表面,所述功能部件設置于在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所述上表面和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所述下表面之間限定的空間中。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朝著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自由端逐漸地彼此靠近,從而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具有一逐漸減少的厚度。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第一鍵蓋構件具有一下表面部分,該下表面部分位于該下表面,并用作一下側蓋罩,并且該上表面和該下表面朝著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另一端逐漸地彼此遠離,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該上表面和該下表面在所述第一部件的所述另一端處隔開一段距離,該距離對應于由所述樞紐裝置和所述樞軸運動支撐限定的厚度,以及所述功能部件設置在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自由端和所述樞紐裝置之間一中途點向后的位置。
      13.如權利要求10至12任一項所述的電子樂器,包括一保護構件,設置在所述第一鍵蓋構件的下表面,用于保護所述功能部件。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功能部件固定于所述保護構件。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功能部件是一顯示裝置。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功能部件是一發(fā)聲器。
      17.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第二鍵蓋構件具有一與所述樞紐裝置呈對置關系設置的自由端,所述自由端在所述樂器本體的縱向方向上可移動。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樂器,還包括一連結構件,并且其中所述連結構件使所述第二鍵蓋構件的自由端可移動。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樂器,包括一設置在所述樂器本體中的引導機構,用于使所述第二鍵蓋構件移動。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電子樂器,其中所述引導機構設置在所述樂器本體內部的一上面位置。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子樂器,其中所述第二鍵蓋構件包括至少一個接合構件,并且所述引導機構包括至少一個槽,所述接合構件可滑動地裝配在該槽中。
      專利摘要一種電子樂器,其具有鍵蓋單元,即使當該鍵蓋單元包含著包括電配線的功能部件部分時,該鍵蓋單元在樂器縱向方向上的尺寸也不會增加。蓋罩單元具有前蓋和后蓋,設置為當蓋罩單元關閉時,前蓋和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排列。鉸鏈裝置樞軸地連接前蓋和后蓋,從而當蓋罩單元在前、后蓋折疊的打開位置時,蓋罩單元向上平開鍵盤。樂器本體容納鍵盤和樂音發(fā)生器,并且包括,固定于其中的樞軸支撐構件,左、右橫側面板,以及頂板。引導機構在左、右橫側面板上提供,并且這樣支撐后蓋,使后蓋在向前和向后方向上可移動。鉸鏈裝置下方的前蓋后端的下部分,由樞軸支撐構件樞軸地支撐。當前蓋打開時,該頂板在前蓋前端的下方。
      文檔編號G10H1/32GK2710101SQ20042000794
      公開日2005年7月13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3月18日
      發(fā)明者桑原茂壽, 中屋博喜 申請人:雅馬哈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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