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琴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樂器盒。
背景技術:
在實際應用中,器樂學習者往往都需要一個樂譜架,在旅行或外出學習、交流時, 往往除了帶上樂器,還要帶上一個樂譜架,笨重而不方便。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方便實用的便攜
式琴盒。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一種便攜式琴盒,所述的琴盒是 由上蓋和底座組成,在所述的底座內(nèi)設有與樂器相匹配的凹槽和樂譜架凹槽,在樂譜架凹 槽內(nèi)設有樂譜架。進一步,所述的樂譜架包括一根中部立桿,在中部立桿與至少兩根橫向支撐桿鉸 接,橫向支撐桿的另一端與至少兩根豎向支撐桿鉸接。進一步,所述中部立桿的下端設有的橫向支撐桿呈L形。進一步,在所述的中部立桿的中部還與斜拉支撐桿的一端鉸接,在斜拉支撐桿上 設有滑槽,滑槽與中部立桿上端設有的兩根橫向支撐桿上設有的螺栓相對應設置;所述斜 拉支撐桿的另一端呈L形。進一步,還包括有在樂譜架下方設有譜夾裝置,譜夾裝置是由至少兩根拉繩組成, 所述拉繩的一端與所述的琴盒的內(nèi)壁相連接,支撐拉繩的另一端與所述樂譜架相連接。進一步,在所述琴盒的上蓋內(nèi)壁上還設有拉繩,所述的樂譜架上端掛設在拉繩上。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琴盒內(nèi)部加設輕質(zhì)折疊式樂譜架,既增加了琴盒的 剛度,保護了樂器的安全,又增加了樂譜架的用途。在使用時,只要把琴盒打開,放在一般辦 公桌上,即可應用琴盒的樂譜架的功能。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 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如圖1所示,一種便攜式琴盒,所述的琴盒是由上蓋1和底座2組成,在所述的底 座2內(nèi)設有與樂器相匹配的凹槽21和樂譜架凹槽22,在樂譜架凹槽22內(nèi)設有樂譜架3。所述的樂譜架3包括一根中部立桿31,在中部立桿31與六根橫向支撐桿32鉸接, 橫向支撐桿32的另一端與兩根豎向支撐桿33鉸接。所述中部立桿31的下端設有的橫向支撐桿呈L形。在所述的中部立桿31的中部還與斜拉支撐桿34的一端鉸接,在斜拉支撐 桿34上設有滑槽35,滑槽35與中部立桿31上端設有的兩根橫向支撐桿上設有的螺栓36 相對應設置;所述斜拉支撐桿34的另一端呈L形。還包括有在樂譜架下方設有譜夾裝置4,譜夾裝置是由兩根拉繩組成,所述拉繩的 一端與所述的琴盒的內(nèi)壁相連接,支撐拉繩的另一端與所述樂譜架相連接。在所述琴盒的 上蓋內(nèi)壁上還設有拉繩5,所述的樂譜架上端掛設在拉繩上。在不使用樂器時,可以將樂器以及將譜架折疊放在琴盒內(nèi),在使用時,可以將譜架 打開并支撐于琴盒內(nèi),使用非常方便。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 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 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一種便攜式琴盒,所述的琴盒是由上蓋和底座組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底座內(nèi)設有與樂器相匹配的凹槽和樂譜架凹槽,在樂譜架凹槽內(nèi)設有樂譜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樂譜架包括一根中部立桿,在 中部立桿與至少兩根橫向支撐桿鉸接,橫向支撐桿的另一端與至少兩根豎向支撐桿鉸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琴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立桿的下端設有的橫向支 撐桿呈L形。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琴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中部立桿的中部還與斜拉 支撐桿的一端鉸接,在斜拉支撐桿上設有滑槽,滑槽與中部立桿上端設有的兩根橫向支撐 桿上設有的螺栓相對應設置;所述斜拉支撐桿的另一端呈L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盒,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在樂譜架下方設有譜夾裝 置,譜夾裝置是由至少兩根拉繩組成,所述拉繩的一端與所述的琴盒的內(nèi)壁相連接,支撐拉 繩的另一端與所述樂譜架相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琴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琴盒的上蓋內(nèi)壁上還設有拉 繩,所述的樂譜架上端掛設在拉繩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琴盒,所述的琴盒是由上蓋和底座組成,在所述的底座內(nèi)設有與樂器相匹配的凹槽和樂譜架凹槽,在樂譜架凹槽內(nèi)設有樂譜架。在琴盒內(nèi)部加設輕質(zhì)折疊式樂譜架,既增加了琴盒的剛度,保護了樂器的安全,又增加了樂譜架的用途。在使用時,只要把琴盒打開,放在一般辦公桌上,即可應用琴盒的樂譜架的功能。
文檔編號G10G7/00GK201638546SQ20102014644
公開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何育朋 申請人:何育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