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旋轉發(fā)光音樂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旋轉發(fā)光音樂盒。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音樂盒的發(fā)聲結構主要是采用機械式設計,藉由發(fā)條帶動一表 面布設許多凸粒之滾筒,以數(shù)條簧片相對抵觸于滾筒上,利用轉動之滾 筒使其上凸粒撥動簧片,產(chǎn)生不同音階之聲音,而構成悅耳之樂曲,又 另有音樂盒是再利用滾筒之驅動,連接一可轉動之玩偶,于音樂播送同 時,可見旋轉之玩偶展現(xiàn)曼妙姿態(tài),然該種玩偶之連動設計多是采以一 玩偶配合一轉軸,而使之旋轉,或多組玩偶連動之設計,但均局限于旋 轉運動。
1998年07月21日公告的、公告號為337201的臺灣專利公開了一種 "音樂盒之玩偶傳動結構"。其實施手段是由一盒座、 一隔板、 一環(huán)圈、 一基板、 一蓋座及一齒輪組,其中盒座上部中心樞設一驅動輪,驅動輪 經(jīng)一螺桿組與一馬達連動,另側設有一電路板,電路板與旁側喇叭、馬 達及一感應器具有相連導線,該隔板固設于盒座之上,并令驅動輪之中 心桿體穿伸于隔板預設之穿孔,且將環(huán)圈套合于盒座之周緣;其特征在 于該齒輪組,是包含有一中心轉盤、環(huán)周之數(shù)被動齒輪及連動板,乃 令轉盤連接上述之驅動輪,且其若干被動齒輪之底面各具凸輪伸抵于部 分連動板上之槽孔,及于連動板上形成孔座供穿結于后述蓋座中之擺桿 伸抵,又于若干被動齒輪及其一連動板上部接設轉軸;該基板,是于中心及環(huán)周形成一樞孔及數(shù)軸孔分供上述齒輪組織轉盤及被動齒輪樞定, 且軸孔側設有數(shù)小孔,適供其一連動板之轉軸樞插;該蓋座,是于底面 相對基板之樞孔及軸孔形成一穿孔及數(shù)軸套,適配合齒輪組套樞,且各 軸套間設有開孔及若干小孔,其部分開孔之底面二側并形成對置之樞 耳,以利上述之擺桿樞連,另于座體對角側成型數(shù)支柱,以供組接于盒 座上;該感應器之感應口朝外,且上述環(huán)圈一側具一槽孔相對于感應器 之感應口使其外露,用以感測外物而控制準備狀態(tài)或間歇停止之馬達再 度啟轉;該驅動輪是由一旋塊及一齒盤活動組接,其旋塊之一側周緣形 成一彈片,彈片端部具一凸體,而齒盤上部成形一可供旋塊融入之容槽 座,其座體內環(huán)側形成環(huán)列之凹陷,適令旋塊彈片之凸體嵌合抵定,己 令旋塊上接延設之物受外力施加定止時,齒盤仍可相對旋塊自行轉動。
上述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音樂盒之玩偶傳動結構,能藉以擺桿與轉 軸上接玩偶,于馬達運轉以驅動輪帶動轉盤驅動各被動齒輪及連動板各 成旋轉或擺動,令其上之轉軸及擺桿旋動擺晃各玩偶,其雖有極多優(yōu)點, 惟不能使玩偶左右晃動,且所需之零組件較多構造過于復雜,制造時間 費時,成本相對大幅提高。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填補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空白,提 供一種結構簡單、制造方便、成本低廉,能夠使玩偶左右晃動的旋轉發(fā) 光音樂盒。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旋轉發(fā)光音樂盒,能使裝飾物(15)或玩偶(16)能夠旋轉、擺晃及晃動和發(fā)光,包括一個本體(ll),該本體(11)上 設有數(shù)個孔洞,內部中空,并設有發(fā)聲裝置(12),該發(fā)聲裝置(12)之軸向 延伸出一旋桿(121)且具有驅動齒輪(12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個與
驅動齒輪(122)嚙合的齒輪組(13),該齒輪組(13)由至少一個以上的被動齒 輪(131)和擺桿(132)所構成;及一個設置于本體(11)內部的發(fā)光機構(14)。 作為優(yōu)化,所述該本體(ll)是由上固定板(lll)、側板(112)及下固定 板(113)所構成。
作為優(yōu)化,所述于本體(11)外側設置與發(fā)聲裝置(12)相連接的開關 (124)。
作為優(yōu)化,所述該齒輪組(13)是由六個大小不一的被動齒輪(131)加 上一個與擺桿(132)所構成,該擺桿(132)能推動晃動玩偶(16d)使其產(chǎn)生晃 動。
作為優(yōu)化,所述于本體(11)外側設置藉由齒輪組(13)帶動的轉盤 (133),該轉盤(133)能帶動裝飾物(15)或轉動玩偶(16c)轉動。
作為優(yōu)化,所述該發(fā)光機構(14)是由發(fā)光體、電路線、電阻、電源 開關(14D、電池固定盒(142)及電池固定盒蓋(143)所構成。
作為優(yōu)化,所述該發(fā)光體(141)可設置在裝飾物(15)內外部或本體(11)
內外部,能增加視覺效果。
作為優(yōu)化,所述于發(fā)光機構(14)中增設間歇發(fā)光裝置(144),使發(fā)光
體(141)能配合音樂發(fā)光。
作為優(yōu)化,所述該間歇發(fā)光裝置(144)由一接觸式開關(144a)、連動
板(144b)與連動板固定環(huán)(144c)所構成。
本實用新型旋轉發(fā)光音樂盒藉由齒輪組(13)與轉盤(133)之組合,使玩偶(16)能夠旋動與擺晃之外,還能夠左右晃動,使玩偶(16)產(chǎn)生更多樣
性的動作組合,且還增設發(fā)光機構(14)能配合音樂播放變化,大大增加
影視效果,前述實施手段,所需零組件較少構造大幅簡化,制造時間大
幅縮短,所需成本也較低。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旋轉發(fā)光音樂盒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音樂盒之分解示意圖 圖2為上固定板側部分分解圖
圖3為上固定板部分組合圖 圖4為下固定板組合圖 圖5為音樂盒側板剖面后之前視圖 圖6為音樂盒之仰視圖 圖7為音樂盒之后視圖 圖8為音樂盒之立體示意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11 本體
111 上固定板
112 側板
113 下固定板
12 發(fā)聲裝置
121 旋桿
122 驅動齒輪
123 旋柄124開關
13齒輪組
131被動齒輪
132擺桿
133轉盤
14發(fā)光機構
141電源開關
142電池固定盒
143電池固定盒蓋
144間歇發(fā)光裝置
144a接觸式開關
144b連動板
144c固定環(huán)
15裝飾物
16玩偶
16a固定玩偶
16b擺晃玩偶
16c旋轉玩偶
16d晃動玩偶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方式一
如
圖1~3和圖6~8所示,本實用新型旋轉發(fā)光音樂盒,具有使裝飾 物(15)或玩偶(16)能夠旋轉、擺晃及晃動和發(fā)光之功能,其由本體(ll)、發(fā)聲裝置(12)、齒輪組(13)及發(fā)光機構(14)所組成。
其中本體(ll)是由至少一個以上的組件所構成的,且內部中空并 設有數(shù)個孔洞,供本體(ll)內部之對象延伸至外部,是由上固定板(lll)、
側板(112)及下固定板(113)所構成;該發(fā)聲裝置(12)向外延伸出一軸突出 于本體(11)之孔洞與旋柄(123)結合,藉由扭轉旋柄(123)使發(fā)聲裝置(12) 軸所向延伸出具有驅動齒輪(122)之旋桿(121),帶動齒輪組(13)使玩偶(16) 動作,且設置能使發(fā)聲裝置(12)實時停止轉動的開關(124);該齒輪組(13) 是由六個大小不一的被動齒輪(131)加上一個與擺桿(132)所構成,與驅動 齒輪(122)嚙合,受驅動齒輪(122)驅動后,齒輪組(13)旋轉帶動轉盤a33) 使玩偶動作;該發(fā)光機構(14)設置于本體(11)內部,是由發(fā)光體、電路線、 電阻、電源開關(141)、電池固定盒(142)及電池固定盒蓋(143)所構成,可 增設間歇發(fā)光裝置(144),使發(fā)光體能配合音樂發(fā)光,其發(fā)光體可設置在 裝飾物(15)內外部或本體(l 1)內外部。
圖4所示為下固定板組合圖,當轉動旋柄(123)使音樂盒作動后,想 關閉音樂盒時可扳動開關(124),將其扳至關閉的位置,開關(124)之另一 端會抵柱發(fā)條,使發(fā)條停止作用,待想使用音樂盒時再將開關(124)向反 方向扳動即可使音樂盒繼續(xù)動作撥出音樂。
圖5所示為音樂盒側板剖面后之前視圖,當旋柄(123)轉動后會使發(fā) 聲裝置(12)撥出音樂,并使其驅動齒輪(122)轉動,進而驅動齒輪組(13) 之各被動齒輪(131),帶動轉盤(132)及擺桿(133),使玩偶(16)作出旋轉、 擺晃或晃動的動作,其中,固定玩偶(16a)因固定在本體上故不動作,擺 晃玩偶(16b)藉由一延伸軸及固定環(huán)(144c)與被動齒輪(131)結合,藉由被 動齒輪(131)之帶動作擺晃運動,旋轉玩偶(16c)固定于轉盤(133),當齒輪組(13)轉動時會帶動轉盤(133),使旋轉玩偶(16c)圍繞擺晃玩偶(16b)作旋 轉運動,晃動玩偶(16d)下方有一延伸塊,當齒輪組(13)轉動時帶動擺桿 (132)擺動時,會推動延伸塊使晃動玩偶(16d)作左右晃動運動。
上述例舉僅為本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本實用新型并不以圖面所示 范例限定范圍,凡一切與本實用新型設計構相符的,修飾性變化或等效 替換,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旋轉發(fā)光音樂盒,能使裝飾物(15)或玩偶(16)能夠旋轉、擺晃及晃動和發(fā)光,包括一個本體(11),該本體(11)上設有數(shù)個孔洞,內部中空,并設有發(fā)聲裝置(12),該發(fā)聲裝置(12)之軸向延伸出一旋桿(121)且具有驅動齒輪(12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與驅動齒輪(122)嚙合的齒輪組(13),該齒輪組(13)由至少一個以上的被動齒輪(131)和擺桿(132)所構成;及一個設置于本體(11)內部的發(fā)光機構(14)。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該本體(ll)由上固定板(l 11)、側板(l 12)及下固定板(l 13)所構成。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該發(fā)聲裝置(12)具有突出于本體(11)孔洞之旋柄(123)。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于本體(ll)外側設置與發(fā)聲裝置(12)相連接的開關(124)。
5. 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該齒 輪組(13)是由六個大小不一的被動齒輪(131)加上一個擺桿(132)所構 成。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于本體(ll)外側設置藉由齒輪組(13)帶動的轉盤(133)。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機構(14) 是由發(fā)光體、電路線、電阻、電源開關(141)、電池固定盒(142)及電池 固定盒蓋(143)所構成。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體(151)可設置在裝飾物(15)內外部或本體(11)內外部。
9.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于發(fā)光機構(15) 中增設間歇發(fā)光裝置(144)。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旋轉音樂盒,其特征在于該間歇發(fā)光裝置(144)由一接觸式開關(144a)、連動板(144b)與連動板固定環(huán)(144c)所
專利摘要一種旋轉發(fā)光音樂盒,具有使裝飾物(15)或玩偶(16)能夠旋轉、擺晃及晃動和發(fā)光之功能,其特征在于一個由至少一個以上的組件所構成的本體(11),該本體(11)內部中空,且設有數(shù)個孔洞;一個設置于本體(11)內部的發(fā)聲裝置(12),該發(fā)聲裝置(12)之軸向延伸出一旋桿(121)且具有驅動齒輪(122);一個與驅動齒輪(122)嚙合的齒輪組(13),該齒輪組(13)由至少一個以上的被動齒輪(131)和擺桿(132)所構成;一個設置于本體(11)內部的發(fā)光機構(14)。
文檔編號F21V33/00GK201394353SQ20092005292
公開日2010年2月3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3月18日
發(fā)明者李保鋒 申請人:李保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