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吸頂燈產(chǎn)品技術領域,特指一種具有PM2.5空氣凈化器的吸頂燈。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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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頂燈(Ceiling Light)是一種燈具,其安裝在房間內部,由于吸頂燈上部較平,緊靠屋頂安裝,像是吸附在屋頂上,所以稱為吸頂燈,該吸頂燈常用于家庭、辦公室、文娛場所等。
然而,現(xiàn)在人們對空氣質量十分關注,由于汽車排放尾氣、各種工業(yè)污染等,都影響了空氣的質量,在國務院發(fā)布修訂的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里就有明確制定了PM2.5的檢測標準。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入肺顆粒物(暫無標準中文名)。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huán)境質量的影響更大。在家庭住房中,天花板上一般都安裝有吸頂燈,且外表基本都設置有燈罩,在不需要額外地方設置凈化器的情況下,可考慮拓展吸頂燈單一的使用功能,將吸頂燈與凈化器結合。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人提出以下技術方案。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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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具有PM2.5空氣凈化 器的吸頂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下述技術方案:一種具有PM2.5空氣凈化器的吸頂燈,其包括一吸頂燈主體,所述的吸頂燈主體上設置有一PM2.5空氣凈化器,該PM2.5空氣凈化器包括:一安裝于吸頂燈主體上的底座以及扣合安裝于底座上的主體,主體內安裝有負離子發(fā)生器,且主體上開設有連通主體內部和外部進行空氣交換的進口。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主體內形成有一用于安裝負離子發(fā)生器的空腔,主體的側壁上對稱地開設有至少一組連接空腔的進口。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吸頂燈主體包括一燈座以及安裝于燈座上的電路板、安裝于電路板上的LED燈、電源驅動和安裝于燈座上的燈罩,所述底座通過螺釘固定于燈罩上。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吸頂燈主體中部設置有一凹陷位,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安裝于該凹陷位中,且該PM2.5空氣凈化器外圍與凹陷位內壁形成有間隔。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的高度小于所述凹陷位的深度。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凹陷位呈斗狀。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吸頂燈主體呈圓形,該吸頂燈主體中燈罩的端面為平面,于平面的中央處開設有一凹陷位,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凸出于燈罩的端面。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吸頂燈主體呈圓形,該吸頂燈主體中燈罩的端面為圓形凸面,于圓形圖面上設置有一凹陷位,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凸 出于燈罩的端面。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吸頂燈主體呈矩形,該吸頂燈主體中燈罩的端面為平面,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凸出于燈罩的端面。
進一步而言,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吸頂燈主體呈圓形,該吸頂燈主體中燈罩的端面為圓形凸面;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凸出于燈罩的端面。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較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使用新型在不影響正常照明功效的情況下,增設PM2.5空氣凈化器,使原來功能單一的吸頂燈具備了凈化空氣的功能,并且PM2.5空氣凈化器與吸頂燈主體之間拆裝簡單,裝配方便,具有極高的市場競爭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立體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主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分解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主視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分解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主視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分解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四的主視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四的分解圖;
圖10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五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一:
見圖1-3所示,一種具有PM2.5空氣凈化器的吸頂燈,其包括一吸頂燈主體1,所述的吸頂燈主體1上設置有一PM2.5空氣凈化器2。
所述吸頂燈主體1包括一燈座11以及安裝于燈座11上的電路板12、安裝于電路板12上的LED燈、電源驅動13和安裝于燈座11上的燈罩14,所述底座21通過螺釘固定于燈罩14上,該PM2.5空氣凈化器2并不影響吸頂燈主體1的正常照明。
所述的PM2.5空氣凈化器2包括:一安裝于吸頂燈主體1上的底座21以及扣合安裝于底座21上的主體22,主體22內安裝有負離子發(fā)生器,負離子發(fā)生器可以根據(jù)不同家庭的不同需要而選擇安裝,主體22上開設有連通主體22內部和外部進行空氣交換的進口221,具體地,主體22內形成有一用于安裝負離子發(fā)生器的空腔,主體22的側壁上對稱地開設有至少一組連接空腔的進口221。
底座21上成型有至少兩個倒扣211,主體22上對應該倒扣211設置有卡槽,通過底座21上的倒扣211和主體22上的卡槽穩(wěn)定裝置,并且拆裝方便。
在本實施例中,吸頂燈主體1為圓形,且燈罩14端面呈凸圓形,吸頂燈主體1中部設置有一凹陷位141,凹陷位141呈斗狀,PM2.5空氣凈化器2安裝于該凹陷位141中,且該PM2.5空氣凈化器2外圍與凹陷位141內壁形成有間隔,PM2.5空氣凈化器2的高度小于所述凹陷位141的深度??諝馔ㄟ^進口221進入負離子發(fā)生器并進行過濾。當負離子發(fā)生器需要更換時,手動將主體22取出,進行負離子發(fā)生器更換即可,拆裝簡單,使用方便。
實施例二:
見圖4-5所示,本實施例二的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結構存在的不同之處在 于:所述吸頂燈主體1呈圓形,該吸頂燈主體1中燈罩14的端面為平面,于平面的中央處開設有一凹陷位141,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2凸出于燈罩14的端面。
除上述之外,本實施例二的其它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其它結構相同,并可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實施例三:
見圖6-7所示,本實施例三的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結構存在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吸頂燈主體1呈圓形,該吸頂燈主體1中燈罩14的端面為圓形凸面,于圓形圖面上設置有一凹陷位141,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2凸出于燈罩14的端面。
除上述之外,本實施例三的其它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其它結構相同,并可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實施例四:
見圖8、9所示,本實施例四的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結構存在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吸頂燈主體1呈矩形,該吸頂燈主體1中燈罩14的端面為平面,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2凸出于燈罩14的端面。
除上述之外,本實施例四的其它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其它結構相同,并可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實施例五:
見圖10所示,本實施例五的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結構存在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吸頂燈主體1呈圓形,該吸頂燈主體1中燈罩14的端面為圓形凸面;所述PM2.5空氣凈化器2凸出于燈罩14的端面。
除上述之外,本實施例五的其它結構與上述實施例一的其它結構相同,并可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贅述。
當然,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非來限制本實用新型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述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包括于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