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燈具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戶外壁燈。
背景技術:
戶外壁燈是壁燈的一種,因其使用在戶外而得名,主要用于室外夜間照明、方向指示,通常安裝在戶外墻壁和燈柱壁上。其安裝方式比較簡單,位置確定好后,往往采用打孔的方法,將壁燈固定在墻壁上,戶外壁燈要考慮外界的氣候環(huán)境,比如刮風,下雨,太陽,甚至是冰雹等因素,所以需要具備良好的結構強度,才能長期安全的使用。因此戶外壁燈對燈罩的防護需要很高的要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達到壁燈戶外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防護能力較高的戶外壁燈。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提供一種戶外壁燈,包括基座和燈罩,所述基座設有安裝孔和發(fā)光源,所述燈罩設有透光罩和第一保護罩,所述第一保護罩套接著所述透光罩,所述第一保護罩設有中空的底座和若干弧狀的保護條,所述保護條互相平行與底座連接,所述保護條設有底面和與所述底面垂直的支撐筋,所述支撐筋與透光罩的上表面抵接。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燈罩還設有第二保護罩,所述第二保護罩套接著第一保護罩,第二保護罩在端部設有加強條。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透光罩為透光率60%的PVC罩體。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發(fā)光源包括電路板和設置在電路板上的LED燈珠,所述燈珠呈長條狀排列。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安裝孔設有防水膠圈,所述基座上表面設有圍繞邊緣的防水膠圈。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透光罩上套上增加具有保護條的第一保護罩,增加了壁燈的防護效果,從而可以從容地面對戶外惡劣的環(huán)境下,使得壁燈依然穩(wěn)定工作。增加了壁燈的耐用性能。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圖1是實施例1的拆解圖;
圖2是第一保護罩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第一保護罩的局部放大圖;
圖4是基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chǎn)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lián)接/連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jù)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lián)接輔件,來組成更優(yōu)的聯(lián)接結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實施例1
參照圖1、圖2和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戶外壁燈,包括基座和燈罩,所述基座設有安裝孔和發(fā)光源,所述燈罩設有透光罩1和第一保護罩2,所述第一保護罩2套接著所述透光罩1,所述第一保護罩2設有中空的底座和若干弧狀的保護條21,所述保護條21互相平行與底座連接,所述保護條21設有底面和與所述底面垂直的支撐筋211,這樣保護條21就構成一個凹槽帶,其中所述支撐筋211與透光罩1的上表面抵接,從而在保護條21與透光罩1之間形成一個空氣帶,當外力敲打保護條21的時候,空氣帶起到一定的緩沖作用。由于透光罩1是一個弧面的罩體,因此其弧面與平面連接處是較為脆弱的,因此作為優(yōu)化,在第一保護罩2上又增加了第二保護罩3,而且第二保護罩3的上下端部,均設有加強條31,使得透光罩1的兩端得到進一步保護。
作為優(yōu)化,所述透光罩1為透光率60%的PVC罩體。戶外環(huán)境惡劣且多變,因此透光罩1如果是采用玻璃材質(zhì)的話,容易破碎,為了提供透光罩的耐用性,則采用PVC材質(zhì),透光率60%則可以讓光照比較柔和,不會太過刺眼。
作為優(yōu)化,參考圖4,發(fā)光源設置在基座上,并且發(fā)光源包括電路板和設置在電路板上的LED燈珠4,所述燈珠4呈長條狀排列。由于壁燈的透光罩1為弧狀表面,如果燈珠4圍成一圈則是以點光源形式發(fā)出一個球狀光面,碰到弧狀表面則會使得表面產(chǎn)生一個亮度比較集中的光斑,影響照明效果。因此將燈珠4呈長條狀排列,則是以線光源的形式發(fā)出光線,則不會在透光罩1上形成一個亮斑,形成一個很好的照明效果。
作為優(yōu)化,所述安裝孔設有防水膠圈,所述基座上表面設有圍繞邊緣的防水膠圈。對基座做相應的防水處理,防止水珠進入壁燈內(nèi)部使里面的電子原件短路損壞,提升了壁燈的耐用性。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