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導流式LED驅動電源,屬于LED驅動電源領域。
背景技術:
LED驅動電源是把電源供應轉換為特定的電壓電流以驅動LED發(fā)光的電源轉換器,通常情況下:LED驅動電源的輸入包括高壓工頻交流、低壓直流、高壓直流、低壓高頻交流等。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01520277918.0的一種導流式LED驅動電源,該驅動電源包括上殼、PCB板和底座,PCB板設于上殼與底座相結合形成的外殼內,上殼和底座通過縱向設置的卡槽連接,所述PCB板邊緣設置有至少兩個導流條,底座上設置有至少兩個LED插槽,導流條與LED插槽上下相互對應。本實用新型的導流式LED驅動電源的結構較為簡單,PCB板邊緣的導流條和底座上的LED插槽的上下相互對應設置,可實現該導流式LED驅動電源的即插即用和隨時插拔模式,可實現節(jié)能環(huán)保,并有效提高勞動生產效率,適宜進一步推廣應用。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驅動的電流吸收電源電流,容易使電路中的電感,電阻產生反彈,進而產生電流噪聲干擾,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導流式LED驅動電源,以解決現有的導流式LED驅動電源的電流吸收電源電流,容易使電路中的電感,電阻產生反彈,進而產生電流噪聲干擾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導流式LED驅動電源,其結構包括下框架、PCB板、導流條、驅動芯片、開關管、散熱器、上框架、高頻變壓器、電線端口、除噪音裝置、卡槽,所述下框架上設有PCB板,所述驅動芯片與開關管相連接,所述散熱器設在上框架內,所述電線端口上設有除噪音裝置,所述除噪音裝置由輸入口、電容芯子、濾除元件、外殼組成,所述輸入口與電容芯子相連接,所述電容芯子與濾除元件相連接,所述濾除元件與外殼相連接,所述輸入口與電線端口相連接,所述卡槽通過下框架與上框架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PCB板與導流條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開關管與散熱器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上框架內設有高頻變壓器。
進一步地,所述高頻變壓器與電線端口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電線端口與PCB板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卡槽為LED插槽。
進一步地,所述PCB板設于上殼與底座相結合形成的外殼內。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除噪音裝置,能夠滿足驅動電路電流的變化,避免相互間的信號干擾,提高穩(wěn)定性。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導流式LED驅動電源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除噪音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下框架-1、PCB板-2、導流條-3、驅動芯片-4、開關管-5、散熱器-6、上框架-7、高頻變壓器-8、電線端口-9、除噪音裝置-10、、輸入口-101、電容芯子-102、濾除元件-103、外殼-104、卡槽-11。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導流式LED驅動電源,其結構包括下框架1、PCB板2、導流條3、驅動芯片4、開關管5、散熱器6、上框架7、高頻變壓器8、電線端口9、除噪音裝置10、卡槽11,所述下框架1上設有PCB板2,所述驅動芯片4與開關管5相連接,所述散熱器6設在上框架7內,所述電線端口9上設有除噪音裝置10,所述除噪音裝置10由輸入口101、電容芯子102、濾除元件103、外殼104組成,所述輸入口101與電容芯子102相連接,所述電容芯子102與濾除元件103相連接,所述濾除元件103與外殼104相連接,所述輸入口101與電線端口9相連接,所述卡槽11通過下框架1與上框架7相連接,所述PCB板2與導流條3相連接,所述開關管5與散熱器6相連接,所述上框架7內設有高頻變壓器8,所述高頻變壓器8與電線端口9相連接,所述電線端口9與PCB板2相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參閱圖3,除噪音裝置10滿足驅動電路電流的變化,避免相互間的信號干擾,在電路中進一步減小電源與參考地之間的高頻干擾阻抗。將除噪音裝置10放在電路中不需要交流的地方,把電線端口9輸出的信號通過輸入口101進入電容芯子102,通過濾除元件103把輸出信號的干擾作為濾除對象,通過濾除元件103消除自激,防止干擾信號返回電源,提高穩(wěn)定性。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