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色散彩光水晶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改進的燈具,特別是一種能把自身光源發(fā)出的部分白光分解成彩色光的燈具。
水晶燈具的光源四周分布著許多晶瑩、透明且具有多個折射面的多面體。這些多面體雖然是一種色散元件,但光源本身發(fā)出的發(fā)散白光穿越它們后,并不能分解成光彩奪目的彩色光,因為光源發(fā)出的某條白光經(jīng)過多面體的某兩個折射面后,雖能被分解成彩色光,但由于光源發(fā)出的無窮多條光是發(fā)散的,它們被多面體分解后產生的彩色光也是雜亂無章的,復合的結果又變成了白光。現(xiàn)有的這種水晶燈具主要發(fā)揮了多面體晶瑩、透明的質地美,并未考慮到如何創(chuàng)造條件有效發(fā)揮它們分光棱鏡的作用。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要提供一種改進的水晶燈具,使這種水晶燈具中的多面體能有效地把自身光源發(fā)出并穿過它的白光分解成彩色光。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水晶燈具的光源中,至少有一個光源,其外面安裝一個由許多準光物鏡組成的燈罩,這些物鏡的焦點在光源附近,最好在光源上。這樣,光源發(fā)出的白色同心光束經(jīng)過物鏡后先變成許多其主光線會交于光源的平行光束,它們穿過周圍的多面體上的折射面后,便被分解成無數(shù)偏向角稍有差別的平行彩色光,它們形成彩色的光錐,或投射在墻面地板上形成點點彩斑,或被人眼接收,產生一種光彩奪目的視覺效果。
光源的顯色性愈好,分解出來的色光就愈豐富,因此盡可能采用顯色性好的光源。
光源愈接近點光源,經(jīng)物鏡后形成的平行光線的平行性也愈好,色散現(xiàn)象也就愈明顯。因此要采用體積或線度較小的光源,它在各個方向上的投影面積不大于10×10平方毫米。
為了增加彩色光錐的密度,可以增加帶物鏡燈罩的光源以及分布在光源四周多面體的數(shù)量;在光源上方安置一鏡面朝下的平面反射鏡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因為它能把燈罩上半部射出的白色平行光反射到多面體上。
為了提高角色散,便分解出的彩色光更加豐富,可以適當增加多面體中兩相鄰折射面的折射角的大小,同時多面體應采用折射率大的透明材料制造。為充分發(fā)揮多面體分光棱鏡的作用,它的安裝方式應盡可能使入射平行光和多面體的各條折射棱相垂直或接近垂直。
燈罩上物鏡的直徑一般控制在φ5~φ30毫米之間,或者使物鏡的面積和多面體的一個或若干個折射面的面積相當。
燈罩上透鏡之間的間隙為無光焦度的透光區(qū),它的作用是照明。為保證燈具的照明功能,也可以在燈具上安裝一個或若干個帶普通燈罩的光源。
本發(fā)明只需增加不大的成本,便能產生顯著的裝飾效果,使燈具做到既璀璨晶瑩,又光彩奪目。
以下將結合附圖
對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
附圖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具體結構的正視圖。
如附圖所示,一個顯色性好的、在各個方向上的投影面積不大于10×10平方毫米的光源〔1〕裝在一個由物鏡〔3〕組成的球型燈罩〔4〕的球心上,物鏡〔3〕的焦距等于燈罩的半徑。燈罩用無色透明玻璃制作,也可用無色透明塑料注射成形。從光源〔1〕發(fā)出的白色發(fā)散光束經(jīng)燈罩〔4〕上的物鏡〔3〕后,變成許多其主光線同心的平行光束,射向四面八方,它們投影到周圍大量的多面體〔2〕上后,便被不同程度地分解成無數(shù)彩色光。
本實施例中的多面體〔2〕由二個底面重合在一起的表面光潔度很高的六棱錐體所構成,兩錐體對應錐面的夾角為60°。安裝時,應使兩錐頂?shù)倪B線垂直于燈具的對稱中心線〔7〕。多面體〔2〕可以用無色透明玻璃冷加工制作而成,也可以用無色透明塑料注射成型。
為使裝配和運輸方便,懸掛多面體〔2〕的項圈〔5〕可以用金黃色的細鏈條〔6〕或其它柔性材料懸掛在頂蓋〔9〕上。這種懸掛方式還能使多面體〔2〕在外力影響下更易擺動,從而產生彩光閃爍的效果。
燈具頂蓋〔9〕的下方有一平面反射鏡〔8〕,鏡面朝下。它可以用鍍銀或蒸鋁的玻璃板制作,也可以用其它平面性很好的反光材料代替。這樣,燈罩〔4〕上方射出的白色平行光束經(jīng)平面反射鏡〔8〕反射到多面體〔2〕上后也被分解成彩色光。
權利要求
1.一種由一個或若干個光源[1]以及分布在光源[1]四周的許多透明多面體[2]組成的燈具,其特征是至少有一個光源[1],其外面有一個由許多物鏡[3]構成的燈罩[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是燈罩〔4〕由許多焦點都在光源〔1〕上的物鏡〔3〕構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是光源〔1〕是一種顯色性較好的、其體積或線度較小的發(fā)光體,它在各個方向的投影面積不大于10×10平方毫米。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是燈罩〔4〕上方有一鏡面朝下的平面反射鏡〔8〕。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具,其特征是燈罩〔4〕上方有一鏡面朝下的平面反射鏡〔8〕。
全文摘要
一種能把自身光源發(fā)出的白光分解成彩色光的色散彩光水晶燈具。本發(fā)明的解決方案是在光源外面增加一個由許多物鏡組成的燈罩,這些物鏡的焦點剛好在光源上。光源發(fā)出的發(fā)散光束經(jīng)過燈罩上的物鏡,先變成許多白色平行光束,再經(jīng)周圍多面體的折射便被分解成無數(shù)彩色光。
文檔編號F21V3/00GK1037572SQ88102910
公開日1989年11月29日 申請日期1988年5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1988年5月14日
發(fā)明者駱正勇 申請人:駱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