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頭組件結構及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照明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燈頭組件結構及手電筒。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手電筒的燈頭組件結構一般包括燈頭組件結構、燈體和尾蓋,燈頭組件結構與燈體螺紋連接固定,尾蓋與燈體螺紋連接,從而組裝成手電筒。而燈頭組件結構包括燈頭前蓋、密封圈、透明件和固定環(huán)。密封圈周向套設于透明件表面,燈頭前蓋內壁開設匹配的周向固定槽,密封圈夾持于透明件與該固定槽上。固定環(huán)與燈頭前蓋的內壁螺紋連接,以壓緊透明件使之夾持于燈頭前蓋和固定環(huán)之間。
[0003]在上述手電筒的燈頭組件結構中,燈頭前蓋的內壁需車制該固定槽,還需在該固定環(huán)外周加工螺紋。因而各部件的加工成本較高,影響該手電筒的市場競爭力。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燈頭組件結構及手電筒,可簡化結構,降低成本。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燈頭組件結構,所述燈頭組件結構依次包括燈頭前蓋、第一密封圈、透明件、卡環(huán)、反光杯和光源,所述燈頭前蓋呈中空狀,所述燈頭前蓋一端面設徑向凸緣,且所述燈頭前蓋內壁開設周向卡槽,所述透明件包括相對的第一盤面和第二盤面,所述第一密封圈與所述凸緣邊緣貼合,且所述第一密封圈夾持于所述凸緣與所述第一盤面之間,所述卡環(huán)抵接于所述第二盤面,且所述卡環(huán)與所述卡槽適配卡合,所述反光杯的開口端抵接于所述卡環(huán),所述反光杯環(huán)繞所述光源,所述光源固定于所述反光杯的底端。
[0006]其中,所述燈頭前蓋呈中空圓柱體狀,所述第一密封圈呈圓環(huán)狀。
[0007]其中,所述第一密封圈的材質為硅橡膠。
[0008]其中,所述透明件呈圓盤狀,所述透明件的材質為玻璃,厚度為4?6mm。
[0009]其中,所述卡環(huán)呈圈狀,所述卡環(huán)的中段設內凹圓弧,所述卡環(huán)的缺口兩端均設向內彎曲的抵接部。
[0010]其中,所述反光杯的開口端抵接于所述內凹圓弧和所述抵接部。
[0011]其中,所述反光杯呈錐臺狀,所述反光杯的開口端的直徑大于所述反光杯的底端的直徑,所述反光杯的軸向長度大于所述燈頭前蓋的軸向長度。
[0012]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了所述手電筒包括尾蓋、燈體、電池和上述的燈頭組件結構,所述燈頭組件結構的所述燈頭前殼與所述燈體的第一端螺紋連接,所述尾蓋與所述燈體的第二端螺紋連接,所述燈體內腔收容所述電池。
[0013]其中,所述手電筒還包括導線柱和電路板,所述導線柱的第一端電連接所述電路板,所述導線柱卡接于所述燈體,所述燈體還與所述電池的負極電連接,所述電池的正極電連接所述電路板,所述電路板與所述光源固定,且所述電路板與所述光源電連接;所述光源、所述電路板、所述導線柱、所述燈體和所述電池構成電流回路。
[0014]其中,所述手電筒還包括第二密封圈,所述尾蓋的第一端部開設周向凹槽,所述第二密封圈套設與于所述凹槽內,且所述第二密封圈夾持于所述尾蓋外壁與所述燈體內壁之間,所述尾蓋的第二端部螺紋連接于所述燈體內壁。
[0015]本發(fā)明提供的所述手電筒中,所述燈頭前蓋無需開設用于固定卡合所述第一密封圈的固定槽,無需在所述燈頭前蓋的內壁設螺紋,以連接所述固定環(huán)。且所述卡環(huán)比所述固定環(huán)的結構簡單,加工更容易,因而,降低了所述手電筒的加工成本,增大了所述手電筒的市場競爭力。
【附圖說明】
[0016]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7]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手電筒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手電筒的剖面圖;
[0019]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燈頭組件結構的分解圖;
[0020]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卡環(huán)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22]下面參考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進行描述。參見圖1,為本發(fā)明中手電筒的結構示意圖。所述手電筒包括尾蓋110、燈體120、電池150、燈頭組件結構100、導線柱130和電路板(圖中未標示)。所述燈頭組件結構100的燈頭前殼與所述燈體120的第一端螺紋連接,所述尾蓋110與所述燈體120的第二端螺紋連接,所述燈體120內腔收容所述電池150。所述手電筒的結構與常規(guī)手電筒的結構大致相同。
[0023]參見圖2和圖3,所述導線柱130的第一端電連接所述電路板,所述導線柱130卡接于所述燈體120,所述燈體120還與所述電池150的負極電連接,所述電池150的正極電連接所述電路板,所述電路板與所述光源60固定,且所述電路板與所述光源60電連接。所述光源60、所述電路板、所述導線柱130、所述燈體120和所述電池150構成電流回路,從而驅動所述光源60發(fā)光。
[0024]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手電筒還包括第二密封圈140。所述尾蓋110的第一端部開設周向凹槽(圖中未標示),所述第二密封圈140套設于所述凹槽內,且所述第二密封圈140夾持于所述尾蓋110外壁與所述燈體120內壁之間,所述尾蓋110的第二端部螺紋連接于所述燈體120內壁。所述第二密封圈140用于防止外界雜質或是液體經所述尾蓋110進入所述手電筒。
[0025]所述燈頭組件結構100依次包括所述燈頭前蓋10、第一密封圈20、透明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