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電池類型指示器的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包括電池類型指示器的手電筒
[0001]相關串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2013年3月13日提交的美國申請N0.13/802,296的權益和優(yōu)先權,該申請通過引用其全文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便攜式照明設備。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能夠在多種類型和/或大小的電池上運行的便攜式照明設備。
【背景技術】
[0004]便攜式照明設備(例如手電筒)是常見的。通常的手電筒包括形成手電筒的手柄的圓柱形電池盒。通常,電池盒容置一個或多個相同種類的電池。通常,前端或頭部容置燈泡或燈具。開關機構控制電池與燈具之間的電流。便攜式照明設備提供有多種形狀和大小,并且提供用于各種場合的許多選擇,這些場合包括但不限于軍事、消防、公安、工業(yè)、露營、劃船、戶外運動、潛水、打獵和一般家庭使用。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涉及一種手電筒,包括:電池盒,所述電池盒配置成可替選地容納可再充電電池或非可再充電電池,位于所述電池盒內(nèi)的電池類型指示器,所述指示器能夠在前面位置和后面位置之間移動,其中所述指示器被偏置到所述后面位置,以及開關,所述開關通過在所述前面位置中的所述指示器來閉合,其中所述閉合的開關允許給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電池再充電。對于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可再充電電池,所述可再充電電池接合所述指示器,并使所述指示器移動到所述前面位置,從而閉合所述開關并允許當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在所述電池盒中時給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再充電。對于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非可再充電電池,所述指示器處在所述后面位置中并且所述開關未閉合,從而防止當所述非可再充電電池在所述電池盒中時給所述非可再充電電池再充電。
[0006]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方式涉及一種便攜式照明設備,包括:光源,所述光源被配置成由可再充電電池或非可再充電電池供電,電池盒,所述電池盒配置成可替選地容納可再充電電池或非可再充電電池,位于所述電池盒內(nèi)的電池類型指示器,所述指示器被配置成檢測可再充電電池與非可再充電電池之間的差異,開關,當檢測到所述可再充電電池與非可再充電電池之間的差異、可再充電電池時,所述開關由所述指示器閉合,其中所述閉合的開關允許給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電池再充電。對于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可再充電電池,所述可再充電電池接合所述指示器,從而閉合所述開關并允許當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在所述電池盒中時給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再充電。對于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非可再充電電池,所述指示器未被接合并且所述開關未閉合,從而防止當所述非可再充電電池在所述電池盒中時給所述非可再充電電池再充電。
[0007]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方式涉及一種手電筒,包括:主體,頭部組件,所述頭部組件附接到所述主體的一端,所述頭部組件包括光源,后部組件,所述后部組件可拆卸地附接到所述主體的另一端,電池盒,所述電池盒被限定在所述主體內(nèi)并由所述后部組件在一端處閉合,所述電池盒配置成可替選地容納為所述光源供電的可再充電電池或非可再充電電池,以及開關,所述開關由在所述前面位置中的所述指示器來閉合,其中閉合的開關允許給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電池再充電。對于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可再充電電池,所述可再充電電池接合所述指示器,并使所述指示器移動到所述前面位置,從而閉合所述開關并允許當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在所述電池盒中時給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再充電。對于插入所述電池盒中的非可再充電電池,所述指示器處在后面位置中并且所述開關未閉合,從而防止當所述非可再充電電池在所述電池盒中時給所述非可再充電電池再充電。
[0008]可替選的示例性實施方式涉及如通??梢栽跈嗬笾兴鶖⑹龅钠渌卣骱吞卣鞯慕M合。
【附圖說明】
[0009]本發(fā)明將從以下結合附圖的詳細說明變成更加完全理解的,其中類似的附圖標記表示類似的元件,其中:
[0010]圖1為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照明設備的前透視圖;
[0011]圖2為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照明設備的內(nèi)部組件的前透視圖;
[0012]圖3為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照明設備的側視圖;
[0013]圖4A為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通常沿著圖3的A-A線得到的截面視圖,示出了空的電池盒;
[0014]圖4B為圖4A的截面視圖的一部分的放大視圖;
[0015]圖5A為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通常沿著圖3的A-A線得到的截面視圖,示出了包括可再充電電池的電池盒;
[0016]圖5B為圖5A的截面視圖的一部分的放大視圖;
[0017]圖6A為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通常沿著圖3的A-A線得到的截面視圖,示出了包括非可再充電電池的電池盒;
[0018]圖6B為圖6A的截面視圖的一部分的放大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參照圖1,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示出了一種顯示為手電筒10的便攜式照明設備。手電筒10通常包括主體12、頭部組件14和后部組件16。
[0020]主體12示出為具有圓柱形狀,但還可以具有本領域已知的其它形狀。主體12可以由金屬、塑料或其它材料制成。主體12可以包括電池盒,該電池盒被配置成保持電池或其它電源以及內(nèi)部線路和/或開關,其可以以本領域通常已知的各種類型和配置來體現(xiàn)。
[0021]頭部組件14設置有螺紋連接件,以將頭部組件14旋轉地聯(lián)接到主體12。在可替選的實施方式中,主體12和頭部組件14可以是單個的一體成型件、可以利用粘接劑固定、可以咬合到位置或者可以以其它方式緊固。頭部組件14可以由金屬、塑料或其它材料制成。
[0022]后部組件16設置有螺紋連接件,以將后部組件16旋轉地聯(lián)接到主體12。在可替選的實施方式中,主體12和后部組件16可以是單個的一體成型件、可以利用粘接劑固定、可以咬合到位置中或者可以以其它方式緊固。后部組件16是可拆卸的,以提供電池盒24的入口。
[0023]參照圖2,更詳細地示出了手電筒10的內(nèi)部組件18。內(nèi)部組件18通常包括電路20、一個或多個燈泡或光源22,以及在電池盒24(參見圖4A)中的一個或多個電池(例如電池40)。電路20聯(lián)接到手電筒10的頭部組件14或主體12。光源22聯(lián)接到電路系統(tǒng)20。在另一實施方式中,光源22可以聯(lián)接到主體12。光源22可以是高功率的發(fā)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1de,LED)、常規(guī)的燈泡(例如白熾燈、鹵素燈泡或氪氣燈泡)或任何其它類型的光源。
[0024]光源22電連接到電池盒24中的電池。頭部組件14可以包括聯(lián)接到電路系統(tǒng)20的后部的前觸點。
[0025]電池盒24包括配置成保持一個或多個電池的一個或多個子盒。電池盒24可以形成在主體12內(nèi)或者可以與主體12 —體成型。根據(jù)示例性實施方式,電池盒24可以配置成保持或串聯(lián)布置或并聯(lián)布置的兩個或多個不同類型和大小的電池。
[0026]電池盒24可以被成形和尺寸設定成(例如加長、加寬)成容納各種類型的電池。例如,電池盒24可以容納一個或多個可充電電池,例如AA可充電電池、AAA可充電電池、18650可充電電池等等。作為另一示例,電池盒24可以容納一個或多個非可再充電電池,例如AA電池、AAA電池、CR123A電池、C電池、D電池等等。電池盒24可以容納可充電電池和非可充電電池的任意組合。電池盒24可以由塑料、金屬或其它材料制成。
[0027]后部組件16包括一個或多個后觸點,其配置成與電池的負端子接觸。后部組件16還包括彈簧26 (圖4中所示),以在電池盒24中將一個或多個電池保持就位。后部組件16和/或電池盒24配置成正向地止擋(例如保持、圍繞、包含等)多種類型和大小的電池。后部組件16可以由金屬、塑料或其它材料制成。
[0028]當激活(例如按壓、接合等等)手電筒10的開關26(圖3中所示)時,在光源22、電路20和電池盒24中利用的一個或多個電池之間完成(例如閉合)了回路。然后電池經(jīng)由電路20給光源22供電。
[0029]用戶可以將后部組件16與主體12解除聯(lián)接,以將電池插入到電池盒24中。例如,電池盒24可以配置成容納可再充電電池(例如18650電池)或非可再充電電池(例如CR123電池)。不同類型和大小的電池可以具有不同的電壓。電路20可以配置成將其從所選擇的電池所接收的輸入電壓自動地調(diào)整或轉換到光源22所需的特定操作電壓。
[0030]現(xiàn)在參照圖3,示出了手電筒10的側視圖。另外參照圖4A至圖4B,示出了通常沿著手電筒10的A-A線得到的截面視圖。電池盒24示出為空的。
[0031 ] 參照圖4B,示出了手電筒10組件包括指示器30。指示器20為用來檢測電池大小和電池類型的機械設備。如圖4至圖6所示,指示器30為相對于頭部組件14移動的可滑動環(huán)形套筒。當在使用的過程中將電池插入到電池盒24中時,基于電池的類型或大小,在手電筒10組件中能夠或者不能夠致動(例如向前推動)指示器30。在圖4中的多個區(qū)域中標記指示器30,以示出指示器30的不同部分。
[0032]在圖4至圖6示出的實施方式中,指示器30為具有外壁31的套筒,外壁31限定了內(nèi)部腔室32。內(nèi)部腔室32的直徑33的尺寸被設定成,使得非可充電電池將容納在內(nèi)部腔室32內(nèi)(如圖6A至圖6B所示)。外壁31包括延伸到外直徑35的后表面34。如圖所示,后表面34是成角度的或傾斜的。直徑33和直徑35尺寸被設計成,使得當可再充電電池插入電池腔室中或電池盒24中時將接觸后表面34,從而通過朝向頭部組件14向前移動指示器30來將其致動。指示器30在前面位置或致動位置(圖5A至圖5B)與后面位置或非致動位置(圖6A至圖6B)之間是可移動的。一個或多個彈簧或偏置構件45將指示器30偏置到后面位置。
[0033]電池盒24配置成容納供手電筒10使用的可再充電電池或非可再充電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