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動工具,尤其是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
背景技術:
目前,電動工具的種類很多,有電鉆、砂輪機等,但是,專門用于管道車(銼)
焊接坡口的還沒有。在工業(yè)生產(chǎn)當中,尤其是在T業(yè)散裝鍋爐的安裝施工中,在 諸多道安裝工藝中,耗時最長的就是上下降管和水冷壁管的安裝。因為每臺工業(yè) 散裝鍋爐有很多上下降管和水冷壁管,最多的達700多根,均需要在施工現(xiàn)場人 工加工坡口后焊接,是縮短工期的咽喉工藝。因此,設計一種機械化的施工現(xiàn)場 加工坡口的管道坡口車(矬)削機,是目前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機械化的施工現(xiàn)場加工坡口的管道 坡口車(銼)削機。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由電機、卡頭和工具頭組成,所述的工具頭由 變徑軸和多個刀頭構成,變徑軸較細的一段的直徑與卡頭的卡孔直徑相匹配,變 徑軸的較細段卡裝在卡頭的卡孔內,變徑軸的較粗段的直徑與管道的內徑略小, 多個刀頭等距離固定在變徑軸的較粗段,刀頭與變徑軸的軸線之間的夾角P為銳 角,多個刀頭的刀刃在同一個錐面上。
木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 本發(fā)明所述的變徑軸的較粗段的直徑比管道的內徑小2 mm。 本發(fā)明所述的變徑軸的較細段的長度為150 mm,變徑軸的較粗段的長度為 100 mm。
本發(fā)明所述的刀頭為車刀或銼刀。 本發(fā)明固定在工具頭上的車刀數(shù)或銼刀數(shù)為3—6個。 本發(fā)明固定在工具頭上的車刀數(shù)或銼刀數(shù)為3個。 本發(fā)明所述的電機為慢速電鈷。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使用本發(fā)明加工坡口的效率是手工加工破口的四倍。
附圖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所示, 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由電機(1)、卡頭(2)和工具頭組成,所述的工具頭由變徑軸(5)和多個刀頭(3)構成,變徑軸(5)較細的 一段的直徑與卡頭(2)的卡孔直徑相匹配,變徑軸(5)的較細段卡裝在卡頭(2) 的卡孔內,變徑軸(5)的較粗段的直徑與管道(4)的內徑略小,多個刀頭(3) 等距離同定在變徑軸(5)的較粗段,刀頭(3)與變徑軸(5)的軸線之間的夾 角P為銳角,多個刀頭(3)的刀刃在同一個錐面上。所述的變徑軸(5)的較粗 段的直徑比管道(4)的內徑小2mm。所述的變徑軸(5)的較細段的長度為150 咖,變徑軸(5)的較粗段的長度為IOO咖。所述的刀頭(3)為車刀或銼刀。固 定在工具頭上的車刀數(shù)或銼刀數(shù)為3—6個。固定在工具頭上的車刀數(shù)或銼刀數(shù) 為3個。所述的電機(1)為慢速電鉆。
權利要求
1、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由電機(1)、卡頭(2)和工具頭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具頭由變徑軸(5)和多個刀頭(3)構成,變徑軸(5)較細的一段的直徑與卡頭(2)的卡孔直徑相匹配,變徑軸(5)的較細段卡裝在卡頭(2)的卡孔內,變徑軸(5)的較粗段的直徑與管道(4)的內徑略小,多個刀頭(3)等距離固定在變徑軸(5)的較粗段,刀頭(3)與變徑軸(5)的軸線之間的夾角β為銳角,多個刀頭(3)的刀刃在同一個錐面上。
2、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其特征在于所述 的變徑軸(5)的較粗段的直徑比管道(4)的內徑小2im。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變徑軸(5)的較細段的長度為150 mm,變徑軸(5)的較粗段的長度為100 mm。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刀頭(3)為車刀或銼刀。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其特征在于固定在工具頭上的車刀數(shù)或銼刀數(shù)為3—6個。
6、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其特征在于固定在工具頭上的車刀數(shù)或銼刀數(shù)為3個。
7、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1)為慢速電鉆。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管道坡口車(銼)削機,由電機、卡頭和工具頭組成,所述的工具頭由變徑軸和多個刀頭構成,變徑軸較細的一段的直徑與卡頭的卡孔直徑相匹配,變徑軸的較細段卡裝在卡頭的卡孔內,變徑軸的較粗段的直徑與管道的內徑略小,多個刀頭等距離固定在變徑軸的較粗段,刀頭與變徑軸的軸線之間的夾角β為銳角,多個刀頭的刀刃在同一個錐面上。它是一種加工破口效率高的管道坡口車(銼)削機。
文檔編號B23P23/00GK101623822SQ200910075059
公開日2010年1月13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7月31日
發(fā)明者喬光磊, 孫春詳, 沈建紅, 王莉廷, 趙志紅, 連忠文, 魏慎玉 申請人:中煤第一建設公司機電安裝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