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撞梁夾持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零件焊接技術領域,特別是指一種防撞梁夾持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汽車的前防撞梁總成需要與前拖鉤加強板進行焊接,如圖1所示,由于防撞梁為拱形零件,按常規(guī)的人工手動焊接方式很難對防撞梁進行穩(wěn)定夾持,因此不能夠快速準確的實現(xiàn)該零件的焊接生產(chǎn)。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防撞梁夾持裝置,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無法穩(wěn)定夾持拱形防撞梁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包括:底座、第一氣動夾、第二氣動夾、第三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四個氣動夾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每個所述氣動夾包括:固定座、上夾持部、下夾持部及氣缸,所述固定座將整個氣動夾固定在所述底座上,下夾持部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氣缸的缸體端連接所述下夾持部,升降軸端活動連接上夾持部,上夾持部通過連接板活動連接所述下夾持部,所述第一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分別位于所述底座的兩個端部,所述第二氣動夾和第三氣動夾位于所述底座的中部;所述第一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上均設置有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第一氣動夾上的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可拆卸地連接第一氣動夾的下夾持部,第四氣動夾上的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可拆卸地連接第四氣動夾的下夾持部。
[0005]其中,所述第二氣動夾還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三定位銷,所述第三定位銷與所述第二氣動夾的下夾持部可拆卸連接。
[0006]其中,四個氣動夾各自的上夾持部和下夾持部上均形成有安裝孔。
[0007]其中,所述底座包括:支撐板和兩個支撐架,四個氣動夾通過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支撐板的第一表面,所述兩個支撐架固定在所述支撐板與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且位于所述支撐板的兩端。
[0008]其中,所述支撐架包括:上板、下板及連接所述上板和下板的連接柱,所述下板面積大于上板面積,連接柱兩側還形成有加強板;所述上板固定在所述支撐板的第二表面。
[0009]其中,所述下板上還設有輪子。
[0010]本實用新型的防撞梁夾持裝置通過在底座上設置四個氣動夾,通過氣動方式夾緊防撞梁,實現(xiàn)了對拱形防撞梁的穩(wěn)定夾持,從而能夠快速準確地將焊接防撞梁焊接在前拖鉤加強板上。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2]圖1為一種汽車防撞梁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撞梁夾持裝置結構示意圖;
[0014]圖3為圖2所示的防撞梁夾持裝置的第一氣動夾結構示意圖;
[0015]圖4為圖2所示的防撞梁夾持裝置的第二氣動夾結構示意圖;
[0016]圖5為圖2所示的防撞梁夾持裝置的第三氣動夾結構示意圖;
[0017]圖6為圖2所示的防撞梁夾持裝置的底座結構示意圖;
[0018]圖7為圖2所示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夾持圖1的防撞梁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0]如圖2?5所示,本實施例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包括:底座1、第一氣動夾2、第二氣動夾3、第三氣動夾4和第四氣動夾5,四個氣動夾固定在所述底座1上。每個氣動夾包括:固定座、上夾持部、下夾持部及氣缸。固定座將整個氣動夾固定在所述底座1上,下夾持部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氣缸的缸體端連接所述下夾持部,升降軸端活動連接上夾持部,上夾持部通過連接板活動連接所述下夾持部,通過氣缸的升降軸上下移動使得上夾持部和下夾持部呈夾持或松開狀態(tài)。第一氣動夾2和第四氣動夾5分別位于所述底座1的兩個端部,所述第二氣動夾3和第三氣動夾4位于所述底座1的中部。由于拱形的防撞梁的兩端和中部的結構或表面形狀不完全一樣,因此,四個氣動夾的結構尤其是上夾持部和下夾持部的結構也有區(qū)別。位于底座1兩端的第一氣動夾2和第四氣動夾5結構基本一樣,如圖3所示,包括:固定座21,下夾持部22、上夾持部23、氣缸24,下夾持部22和上夾持部23通過連接板25活動連接。第一氣動夾2和第四氣動夾5上均設置有第一定位銷26和第二定位銷27,第一氣動夾2上的第一定位銷26和第二定位銷27可拆卸地連接第一氣動夾2的下夾持部22,第四氣動夾5上的第一定位銷26和第二定位銷27可拆卸地連接第四氣動夾5的下夾持部22。第一定位銷26和第二定位銷27與圖1的防撞梁兩端的其中兩個孔(圖1中防撞梁兩端的虛線框所示)實現(xiàn)定位。
[0021]如圖4所示,第二氣動夾3包括:固定座31,下夾持部32、上夾持部33、氣缸34,下夾持部32和上夾持部33通過連接板35活動連接。由于防撞梁中部也可能有孔,如圖1所示,因此第二氣動夾3還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三定位銷36,所述第三定位銷36與所述第二氣動夾3的下夾持部32可拆卸連接。
[0022]本實施例的防撞梁夾持裝置通過在底座1上設置四個氣動夾,通過氣動方式夾緊防撞梁,實現(xiàn)了對拱形防撞梁的穩(wěn)定夾持,從而能夠快速準確地將焊接防撞梁焊接在前拖鉤加強板上。
[0023]如圖5所示,第三氣動夾4包括:固定座41,下夾持部42、上夾持部43、氣缸44,下夾持部42和上夾持部44通過連接板45活動連接。
[0024]由于不同車型的防撞梁的寬度、拱形的弧度及表面的形狀有所不同,本實施例中,四個氣動夾各自的上夾持部和下夾持部上均形成有安裝孔(有多個安裝孔,如圖3中,安裝孔28),安裝孔用于可拆卸安裝不同的型塊,以適應不同的防撞梁。例如上述的各個定位銷可根據(jù)需要安裝在不同的安裝孔內。
[0025]底座1包括:支撐板8和兩個支撐架7,四個氣動夾通過固定座固定在所述支撐板8的第一表面,兩個支撐架7固定在所述支撐板8與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且位于支撐板8的兩端。
[0026]如圖6所示,支撐架包括:上板72、下板71及連接所述上板72和下板71的連接柱
73。所述下板71的面積大于上板72的面積,這樣整個夾持裝置放置更穩(wěn)定。連接柱73兩側還形成有加強板74,以便更穩(wěn)定地支撐。所述上板72固定在所述支撐板8的第二表面。
[0027]為了方便整個夾持裝置移動,下板71上還設有輪子6,一共四個輪子6。
[0028]如圖7所示,本實施例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夾持圖1中防撞梁的示意圖,實現(xiàn)了對拱形防撞梁的穩(wěn)定夾持。
[002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防撞梁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第一氣動夾、第二氣動夾、第三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四個氣動夾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每個所述氣動夾包括:固定座、上夾持部、下夾持部及氣缸,所述固定座將整個氣動夾固定在所述底座上,下夾持部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氣缸的缸體端連接所述下夾持部,升降軸端活動連接上夾持部,上夾持部通過連接板活動連接所述下夾持部,所述第一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分別位于所述底座的兩個端部,所述第二氣動夾和第三氣動夾位于所述底座的中部;所述第一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上均設置有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第一氣動夾上的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可拆卸地連接第一氣動夾的下夾持部,第四氣動夾上的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可拆卸地連接第四氣動夾的下夾持部。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氣動夾還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三定位銷,所述第三定位銷與所述第二氣動夾的下夾持部可拆卸連接。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四個氣動夾各自的上夾持部和下夾持部上均形成有安裝孔。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支撐板和兩個支撐架,四個氣動夾通過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支撐板的第一表面,所述兩個支撐架固定在所述支撐板與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且位于所述支撐板的兩端。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包括:上板、下板及連接所述上板和下板的連接柱,所述下板面積大于上板面積,連接柱兩側還形成有加強板;所述上板固定在所述支撐板的第二表面。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撞梁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板上還設有輪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零件焊接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防撞梁夾持裝置,包括:底座、第一氣動夾、第二氣動夾、第三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四個氣動夾固定在底座上,每個氣動夾包括:固定座、上夾持部、下夾持部及氣缸,固定座將整個氣動夾固定在底座上,下夾持部固定在固定座上,氣缸的缸體端連接下夾持部,升降軸端活動連接上夾持部,上夾持部通過連接板活動連接下夾持部,第一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分別位于底座的兩個端部,第二氣動夾和第三氣動夾位于底座的中部;第一氣動夾和第四氣動夾上均設置有第一定位銷和第二定位銷。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對拱形防撞梁的穩(wěn)定夾持。
【IPC分類】B23K37/04
【公開號】CN204997270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14509
【發(fā)明人】蒲正剛, 曾尚懷, 鄧學建
【申請人】重慶界威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