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蓄電池驅動的角磨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蓄電池驅動的角磨機,用于驅動鋸盤或砂輪。
背景技術:
這種角磨機具有圓盤形的切割或磨削工具,該切割或磨削工具在工作中旋轉,并 且例如用于在底物上產(chǎn)生切口或者打磨表面。在此,所述切割或磨削工具在周邊至少在局 部由保護罩覆蓋。 DE 100 39 777 Al公開了一種被構造為角磨機的電池供電的電動工具,所述電動 工具具有細長的機器殼體。該機器殼體具有細長的大致呈桿形的殼體部分,該殼體部分具 有內(nèi)置的電動馬達并且具有這樣一個端件,在端件上設有端側連接面,該連接面具有用于 可更換地安裝蓄電池單元的插裝容納部,該蓄電池單元設有連接部分,所述連接部分具有 用于貼合在連接面上的與該連接面相配的貼靠面以及伸入插裝容納部的插裝部分。相對殼 體部分而言,所述端件是偏離其縱向延伸方向朝一側折彎的。 這種已知的角磨機的缺點一方面是,包圍馬達的殼體充當手柄,該手柄具有相對 較大的直徑,相應地難以握持。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各個不同的重心(例如在蓄電池單元 處、在馬達處以及在工具處),對于使用者抓在殼體部分上的手部來說,重量分配是不利的, 并且導致可能會作用到使用者手腕上的較大力矩。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角磨機,其避免了所述的缺點并且以結構簡單的方式 構成。 根據(jù)本發(fā)明,上述目的通過在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措施得以實現(xiàn)。據(jù)此,角磨機有 這樣一個手柄,該手柄以第一端部設置在第一殼體部分上,以第二端部設置在另一殼體部 分上,由此實現(xiàn)了一種能夠輕松操控的、并且由于折彎殼體而同時較短地構成的角磨機。
有利的是,第一殼體部分的第一軸線與另一殼體部分的第二軸線之間的角度在 10°至65°之間的范圍內(nèi),由此,兩個殼體部分能夠通過手柄連接,而另一殼體部分的輪廓 不會讓用戶覺得受到了干擾。 該角磨機具有由不同的多個重心中心得出的一個總的質心,所述質心位于第一軸 線上,其中有利的是,手柄握持區(qū)域相對第一軸線垂直地與所述總的質心保持間隔。由此得 到了平衡的設備,在該設備運行時幾乎沒有力矩作用到握住手柄的手部的手腕上。
以下結合多個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fā)明。附圖中
圖1以側視圖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角磨機;
圖2以側視圖示出另一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角磨機。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附圖和以下說明中用相同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構件。 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可通過電池供電(不依賴于供電網(wǎng))驅動的角磨機10, (圖1中僅示意出的)盤形的切割或磨削工具12可安裝在該角磨機10上,切割或磨削工具 可以通過設置在殼體11內(nèi)的驅動單元進行驅動。為此,切割或磨削工具12可以固定在驅 動軸13上,該驅動軸13在殼體凸緣16處突出于殼體11。在殼體11上,還可以為切割或磨 削工具12設置保護罩17(僅示意出),該保護罩17可以至少部分地覆蓋切割或磨削工具 12。殼體11除了具有接納驅動單元的傳動裝置19的殼體凸緣16之外,還具有沿著第一軸 線A1延伸的第一殼體部分14以及沿著第二軸線A2延伸的另一殼體部分15,所述第一殼 體部分14容納著驅動單元的馬達18,所述另一殼體部分15具有蓄電池容納部25。在圖1 中,在蓄電池容納部25中以可拆除的方式容納著蓄電池30形式的電能存儲器,其中,蓄電 池30的縱向沿著第二軸線A2延伸。另一殼體部分15相對于第一殼體部分14是折彎的, 從而軸線A1和A2彼此形成一角度a,在圖l所示的角磨機中,該角度為15。。
角磨機10還具有一手柄20,該手柄20以第一端部21設置在第一殼體部分14上, 而以第二端部22設置在另一殼體部分15上,并且在由軸線Al和A2所限定的平面E內(nèi)延 伸布置。手柄20呈橋狀構造并且在這樣的一個區(qū)域之內(nèi)延伸,該區(qū)域形成于第一殼體部分 14和另一殼體部分15之間的楔形區(qū)內(nèi)。 握持區(qū)域23設置在手柄20上,用于開、關角磨機10的開關24位于該握持區(qū)域 23。其中,手柄20至少在握持區(qū)域23處是與殼體11保持間隔的。而且,握持區(qū)域23以其 中心Z大體垂直地與第一軸線Al保持間隔以及與角磨機10的一個位于該第一軸線上的總 的質心FR保持間隔(參見圖1中用點表示出的線26)。在這里,所述總的質心FR是由角磨 機10的不同重心中心(Fl、 F2、 F3...)得到,亦即特別是由在驅動軸13(連同傳動裝置19 和切割或磨削工具12)的區(qū)域內(nèi)的第一重心中心F1、在馬達18區(qū)域內(nèi)的第二重心中心F2 以及在位于蓄電池容納部25中的蓄電池30區(qū)域內(nèi)的第三重心中心F3得到。
圖2示出了另一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角磨機10,該角磨機10與前述角磨機的區(qū)別特別在 于,具有蓄電池容納部25和蓄電池30的另一殼體部分15相對于第一殼體部分14更為陡 峭地傾斜。這樣,該另一殼體部分15的第二軸線A2與第一殼體部分14的第一軸線Al形 成60°的角度。至于其他未提及的構件及其功能,可完全參照前文針對圖1的說明。
權利要求
用于驅動切割或磨削工具(12)的角磨機,具有一殼體(11),所述殼體具有沿著第一軸線(A1)延伸的第一殼體部分(14),在該第一殼體部分中設有馬達(18),所述殼體還具有沿著第二軸線(A2)延伸的帶有蓄電池容納部(25)的另一殼體部分(15),其中,所述軸線(A1、A2)彼此成一角度(α)延伸,其特征在于,設有這樣一個手柄(20),該手柄以第一端部(21)設置在所述第一殼體部分(14)上并且以第二端部(22)設置在所述另一殼體部分(15)上。
2.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角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軸線(Al)與所述第二軸線 (A2)之間的所述角度(a)在10°至65°之間的范圍內(nèi)。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角磨機,其特征在于,由不同重心中心(F1、F2、F3)得到 的一個總的質心(FR)位于所述第一軸線(Al)上,其中,所述手柄(20)的握持區(qū)域(23)相 對所述第一軸線(Al)垂直地與所述總的質心(FR)保持間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蓄電池驅動的角磨機,用于驅動切割或磨削工具(12),其具有一殼體(11),所述殼體具有沿著第一軸線(A1)延伸的第一殼體部分(14),在該第一殼體部分中設有馬達(18),所述殼體還具有沿著第二軸線(A2)延伸的帶有蓄電池容納部(25)的另一殼體部分(15),其中,所述軸線(A1、A2)彼此成一角度(α)延伸。在此,所述角磨機(10)有這樣一個手柄(20),該手柄以第一端部(21)設置在第一殼體部分(14)上并且以第二端部(22)設置在另一殼體部分(15)上。
文檔編號B24B23/02GK101712134SQ20091020445
公開日2010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0月3日
發(fā)明者C·科舍爾, R·里德爾 申請人:喜利得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