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和具有其的汽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密封領域,尤其是涉及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和具有其的汽車。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市場上大部分汽車的車門內板上固定圍繞車門的一道密封條,關閉車門,安裝在車門內板上的密封條會與車身鈑金壓縮配合用以達到密封車門,防水防塵,降低開啟關閉車門引起的噪音減小車門碰撞力的功能。但是由于車輛使用情況存在較多惡劣的環(huán)境,在汽車使用過程中會出現(xiàn)泥水和沙石從車門處灌入到車內的現(xiàn)象。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能夠降低泥水和沙石從車門處灌入到車內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汽車。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一種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所述汽車包括車身和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包括:密封內條,所述密封內條適于圍繞所述車門且連接在所述車門上;密封外條,所述密封外條適于連接在所述車門鉸接部和車門底部之間,并位于密封內條之外。所述密封外條沿軸向的一端與所述車門鉸接部貼合和沿軸向的另一端和所述車門底部貼合。所述密封外條緊鄰車輪邊緣部設置。所述密封外條包括:發(fā)泡,基座,在所述基座的徑向方向的一端固定所述發(fā)泡,另一端開設有連接孔,安裝卡扣,所述安裝卡扣通過所述連接孔將所述基座卡接在所述車門上。所述連接孔數目為四個。所述密封外條為緩沖材料件。所述密封外條為三元乙丙橡膠件。所述密封外條的寬度為大約3cm。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實施例的一種汽車,包括:車身;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該汽車具有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中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所述密封結構設在所述車門上。所述車門包括車門外板和車門內板,所述密封內條和所述密封外條連接在所述車門內板上。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密封結構,通過形成為密封外條和密封內條,能夠實現(xiàn)在汽車使用過程中降低泥水和沙石從車門處灌入到車內的現(xiàn)象。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密封結構的示意圖;圖2為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密封結構中密封外條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
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此外,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下面參考圖1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一種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汽車包括車身和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該密封結構用于汽車上以密封車身和車門。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密封結構,包括密封內條2和密封外條3,密封內條2適于圍繞車門2且連接在車門2上,密封外條3適于連接在車門鉸接部13和車門底部12之間,并位于密封內條2之外。本申請的發(fā)明人通過對出現(xiàn)泥水或沙石從車門處灌入到車內的眾多車輛進行研究,發(fā)現(xiàn)車輛行駛時車輪會夾帶泥水和沙石,對車門密封條的沖擊較強,因此在車輪處密封條受到沖擊后容易脫開,使得泥水和沙石從車門灌入車內。因此將密封外條3連接在車門2的鉸接部13和車門底部12之間并位于密封內條2之外,采用上述設計當車輛行駛時由于車輪4夾帶泥水和沙石進入車內時,密封外條3就會對上述泥水和沙石進行第一次阻擋,因此降低了泥水和沙石進入車內的現(xiàn)象,將密封外條3位于密封內條2之外的目的是,當密封外條3發(fā)生破壞時更換成本較低。車門鉸接部13是指當車門I安裝在汽車上時車門I與汽車固定的邊緣,車門底部12是指車門I安裝在汽車上時車門I與汽車底板相鄰的邊緣。[0026]優(yōu)選地,密封外條3沿軸向的一端與車門鉸接部13貼合和另一端和車門底部4貼合,以使得達到更加嚴密的密封的效果。優(yōu)選地,密封外條3緊鄰車輪邊緣部14設置。由于緊鄰車輪邊緣部14使密封外條3長度較短,因此可以進一步的降低成本。邊緣部14是指車門I安裝在汽車上時車門I與汽車車輪相鄰的邊緣。如圖2所示,優(yōu)選地,密封外條3包括:發(fā)泡32,基座33,在基座33的徑向方向的一端固定發(fā)泡32,另一端開設有連接孔34和安裝卡扣31,安裝卡扣31通過連接孔34將基座33卡接在車門I上。使用該種結構可將密封外條3方便穩(wěn)定的固定在車門I上。在車門I關閉狀態(tài)時,發(fā)泡32與側圍內板鈑金5過盈配合,發(fā)泡32被側圍內板鈑金5壓縮,形成一道密封面,由于在此處設置了次密封裝置,有效的阻止了車輪4在行駛過程中甩帶的泥水飛濺入車門的可能性。其次,增加了第一道密封,使得密封內條2的可靠性更高,優(yōu)選地,連接孔數目為四個,以使將密封外條3和車門進行穩(wěn)固的卡接。優(yōu)選地,密封外條3為緩沖材料制成,以使達到更好的密封。可選地,密封外條3為三元乙丙橡膠制成,以使達到更好的密封。優(yōu)選地,密封外條的寬度為大約3cm,以使達到更好的密封。此外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汽車,該汽車包括:車身;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I ;具有本使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任一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密封結構設在車門I上。其中,車門I包括車門外板和車門內板11,密封內條2和密封外條3連接在車門內板上,以使達到便于安裝的效果。這種汽車能夠降低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泥水和沙石從車門處灌入到車內的現(xiàn)象。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意性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所述汽車包括車身和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結構包括: 密封內條,所述密封內條適于圍繞所述車門且連接在所述車門上; 密封外條,所述密封外條適于連接在所述鉸接部和車門底部之間,并位于密封內條之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外條沿軸向的一端與所述車門鉸接部貼合和沿軸向的另一端和所述車門底部貼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外條緊鄰車輪邊緣部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外條包括: 發(fā)泡; 基座,在所述基座的徑向方向的一端固定所述發(fā)泡,另一端開設有連接孔; 安裝卡扣,所述安裝卡扣通過所述連接孔將所述基座卡接在所述車門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孔數目為四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外條為緩沖材料件。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外條為三元乙丙橡膠件。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外條的寬度為大約3cm。
9.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身; 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 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所述密封結構設在所述車門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門包括車門外板和車門內板,所述密封結構的密封內條和密封外條連接在所述車門內板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汽車的密封結構,所述汽車包括車身和通過鉸接部與所述車身連接的車門,所述密封結構包括密封內條,所述密封內條適于圍繞所述車門連接在所述車門上;密封外條,所述密封外條適于連接在在所述車門鉸接部和車門底部之間,并位于密封內條之外,該密封結構能夠實現(xiàn)在汽車使用過程中降低泥水和沙石從車門處灌入到車內的現(xiàn)象。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具有上述密封結構的汽車。
文檔編號B60J10/08GK202986770SQ20122062967
公開日2013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3日
發(fā)明者韓雷, 谷偉興, 霍加林 申請人: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