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輛,尤其是涉及一種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和車輛。
背景技術:
1、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可以通過多種方式改進車輛燃料經濟性。例如,發(fā)動機可以在怠速、減速或制動期間關閉,采用純電驅動模式行駛,以消除由于發(fā)動機阻力導致的效率損失。另外,通過再生制動產生或由電機在發(fā)動機運行期間發(fā)電存儲在動力電池中的能量,可在純電驅動模式下被利用,或在混合驅動模式下補充發(fā)動機的轉矩或功率。
2、混合動力車輛能夠接合至少兩種不同的動力來進行驅動,目前大部分混合動力車輛都是采用油電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該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包括從燃油得到動力的發(fā)動機和由電力驅動的電動機。為了最大程度上改善發(fā)動機的燃燒效率,很多汽車廠商開發(fā)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都采用了雙電機結構,即除第二電機外,還增加了一個第一電機。由于同時存在發(fā)動機、第一電機和第二電機,三者之間的連接和控制將直接影響混合動力車輛的性能。
3、相關技術中,發(fā)電機與發(fā)動機采用2級齒,使得發(fā)電機與發(fā)動機的動力傳輸路徑較長,造成較大的動力損耗;且整個驅動系統(tǒng)的軸和齒輪較多,導致驅動系統(tǒng)的周向尺寸較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第一電機和第一輸入軸傳動連接,發(fā)動機的動力傳至第一電機的傳輸路徑較短;第二電機設置于第三輸入軸上,第三輸入軸和第二輸入軸采用套軸設計,縮短周向尺寸。
2、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了一種車輛。
3、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方面實施例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包括:發(fā)動機、第一電機、第二電機、輸出軸及差速器,所述發(fā)動機連接有第一輸入軸、所述第一電機和所述第一輸入軸傳動連接,所述輸出軸和所述差速器傳動連接;所述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還包括:第二輸入軸和第三輸入軸,所述第二輸入軸與所述第一輸入軸傳動連接;所述第三輸入軸設置于所述第一輸入軸和所述輸出軸之間,所述第三輸入軸空套在所述第二輸入軸上且兩者之間設置有離合器,所述離合器選擇性地接合或斷開所述第二輸入軸和所述第三輸入軸;所述第一輸入軸、所述第二輸入軸、所述第三輸入軸和所述輸出軸之間相互平行設置,所述第三輸入軸和所述輸出軸傳動連接;所述第二電機和所述第三輸入軸傳動連接。
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第一電機和第一輸入軸傳動連接,發(fā)動機的動力傳至第一電機的傳輸路徑較短;第二電機設置于第三輸入軸上,第三輸入軸和第二輸入軸采用套軸設計,縮短周向尺寸。
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一輸入軸上固連有第一主動齒輪,所述第二輸入軸上固連有第一從動齒輪,所述第一主動齒輪和所述第一從動齒輪相嚙合。
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三輸入軸上固連有第二主動齒輪,所述輸出軸上設置有第二從動齒輪,所述第二主動齒輪和所述第二從動齒輪相嚙合。
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一電機上設置有第一電機齒輪,所述第一電機齒輪與所述第一主動齒輪相嚙合。
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二輸入軸上空套有第三從動齒輪和與所述第三從動齒輪相間隔的第四從動齒輪;所述第二輸入軸上設置有同步器,所述同步器選擇性地將所述第三從動齒輪或所述第四從動齒輪固連到所述第二輸入軸上。
9、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三輸入軸上固連有第五主動齒輪,所述輸出軸上設置有第五從動齒輪,所述第五主動齒輪和所述第五從動齒輪相嚙合。
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第一輸入軸上固連有第三主動齒輪與和所述第三主動齒輪相間隔的第四主動齒輪,所述第三主動齒輪與所述第三從動齒輪相嚙合,所述第四主動齒輪和所述第四從動齒輪相嚙合;以及,所述第一電機上設置有第二電機齒輪,所述第二電機齒輪和所述第三主動齒輪相嚙合。
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第二電機集成于所述第三輸入軸上。
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所述差速器的布置方向和輸出軸相垂直;以及,
13、所述輸出軸上設置有第一錐齒輪,所述差速器上設置有第二錐齒輪,所述第一錐齒輪和所述第二錐齒輪相嚙合。
14、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方面實施例的車輛,包括:所述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
15、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1.一種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發(fā)動機(1)、第一電機(2)、第二電機(3)、輸出軸(4)及差速器(5),所述發(fā)動機(1)連接有第一輸入軸(6)、所述第一電機(2)和所述第一輸入軸(6)傳動連接,所述輸出軸(4)和所述差速器(5)傳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輸入軸(6)上固連有第一主動齒輪(61),所述第二輸入軸(7)上固連有第一從動齒輪(71),所述第一主動齒輪(61)和所述第一從動齒輪(71)相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輸入軸(8)上固連有第二主動齒輪(81),所述輸出軸(4)上設置有第二從動齒輪(41),所述第二主動齒輪(81)和所述第二從動齒輪(41)相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機(2)上設置有第一電機齒輪(21),所述第一電機齒輪(21)與所述第一主動齒輪(61)相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輸入軸(7)上空套有第三從動齒輪(72)和與所述第三從動齒輪(72)相間隔的第四從動齒輪(7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輸入軸(8)上固連有第五主動齒輪(82),所述輸出軸(4)上設置有第五從動齒輪(42),所述第五主動齒輪(82)和所述第五從動齒輪(42)相嚙合。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輸入軸(6)上固連有第三主動齒輪(62)與和所述第三主動齒輪(62)相間隔的第四主動齒輪(63),所述第三主動齒輪(62)與所述第三從動齒輪(72)相嚙合,所述第四主動齒輪(63)和所述第四從動齒輪(73)相嚙合;以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機(3)集成于所述第三輸入軸(8)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差速器(5)的布置方向和輸出軸(4)相垂直;以及,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驅動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