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包裝盒設計技術的領域,提供了包裝盒,可用于包裝電子產品,包括底板及頂板,底板的前后兩側分別連接有面板,底板的左右兩側分別連接有側板,頂板連接于一面板的外側邊;底板、兩側板、兩面板及頂板圍合成一用于儲存電子產品的盒體,盒體內設有用于固定電子產品的固定結構,固定結構包括與側板的外側邊連接且可朝盒體內翻轉的支板,支板開設有用于支撐電子產品的開口槽,開口槽的槽口朝向另一所述側板的外側邊。上述包裝盒的盒體與固定結構一次成型,儲運時,將電子產品放于開口槽中,能在包裝盒遇到震動、跌落等情況時,有效保護電子產品。總之,上述包裝盒結構簡單、包裝方便、人工參與度小、省時省力、成本低。
【專利說明】包裝盒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包裝盒設計技術的領域,尤其涉及包裝盒。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包裝盒的應用十分廣泛,為了便于運輸,比如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手機、移動電源、筆記本、平板電腦等)往往需要進行產品包裝,且一般要求產品包裝需具備可靠性和緩沖性能,以便在儲運過程中遇到震動、跌落等情況時,能夠有效保護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使其外觀免受損壞及功能免受影響。
[0003]目前,常見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的產品包裝方式有兩種,如圖1所示,一種是以紙盒I加紙漿內托2a的組裝方式,將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放置于紙漿內托2a上相對應的槽3a中,這樣構成對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的緩沖保護;
[0004]以紙漿內托2a為固定結構的產品包裝,其紙漿內托2a需要通過模具成型的方式制作出來,由于紙漿內托2a的制作成型,需要開設模具才可成型,而開設模具的費用高昂,因此,該產品包裝方式比較適合于大批量、規(guī)?;纳a。另外,紙盒I及紙漿內托2a需要兩顆物料生產制造,成本也較高。
[0005]如圖2所示,另一種是以紙盒I加紙板折疊成固定結構的組裝方式,而紙板折疊成固定結構又可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紙板折疊成紙板內托2b ;另一種如圖3所示,其是將紙板折疊成內盒2c ;
[0006]以紙盒I加紙板折疊成固定結構的產品包裝,其中,紙板內托2b或內盒2c主要通過紙板折疊成型,并將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放置于對應的槽3b或槽3c中,構成對產品緩沖保護。由于紙板折疊需要人工參與,并且折疊工序多、復雜,因此,該產品包裝方式耗費工時,產能低下,勞動力需求大,成本高昂。另外,紙盒I與紙板內托2b、紙盒I與內盒2c均分別需要兩顆物料生產制造,物料采購及管控也造成成本較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包裝盒,旨在解決了現(xiàn)有包裝盒需要復雜人工折疊工序造成費時費力、生產效率低下,需要開設紙漿內托模具以及需要不同物料來生產導致生產成本高的問題。
[0008]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包裝盒的技術方案是,包裝盒,用于包裝電子產品,其包括底板及頂板,所述底板的前后兩側分別連接有面板,所述底板的左右兩側分別連接有側板,所述頂板連接于一所述面板的外側邊;所述底板、兩所述側板、兩所述面板及所述頂板圍合成一用于儲存電子產品的盒體,所述盒體內設有用于固定電子產品的固定結構,所述固定結構包括與所述側板的外側邊連接且可朝所述盒體內翻轉的支板,所述支板開設有用于支撐電子產品的開口槽,所述開口槽的槽口朝向另一所述側板的外側邊。
[0009]進一步地,兩所述支板對接,兩所述開口槽的槽口相接形成一安裝槽。
[0010]進一步地,所述固定結構還包括與所述支板外側邊連接的托板,所述托板的外側邊支撐于所述底板上。
[0011]進一步地,每一所述托板的外側邊上連接有用于放置電子產品的墊板,所述墊板平鋪于所述底板上。
[0012]進一步地,每一所述支板的前后兩側邊分別連接有用于支撐所述支板的撐板,每一所述撐板的外側邊支撐于所述底板上。
[0013]進一步地,每一所述面板的左右兩側邊分別連接有用于卡扣所述撐板的扣板,所述扣板朝向所述盒體內翻轉并貼合于所述側板內側上。
[0014]進一步地,所述頂板的外側邊連接有用于蓋緊所述頂板的蓋板,所述蓋板貼合于另一所述面板的外側。
[0015]進一步地,兩所述側板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所述底板,兩所述面板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所述底板。
[0016]進一步地,每一所述支板平行與所述底板。
[0017]進一步地,所述托板垂直于所述底板。
[0018]本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相比較現(xiàn)有包裝盒的有益技術效果:
[0019]由于上述包裝盒采用了固定結構,固定結構包括與盒體的側板一體連接的支板,支板上開設有開口槽,用于安裝固定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在儲存運輸電子產品時,使用上述包裝盒裝放電子產品,并將電子產品放置于開口槽中,能在包裝盒遇到震動、跌落等情況時,有效地緩沖減少電子產品所受到的沖擊力,以保護電子產品,使其外觀免受損壞及功能免受影響。
[0020]更重要的是,由于盒體與固定結構一次成型,所以相比較現(xiàn)有的以紙盒加紙漿內托的產品包裝方式,并不需要耗費高昂成本,開設模具;而相比較現(xiàn)有的紙盒加紙板折疊成固定結構的產品包裝方式而言,只需要將電子產品置于開口槽中,并不需要復雜人工折疊紙板,省時省力,并且,不需要兩顆物料來生產盒體及固定結構,物料采購及管控成本較低??傊?,本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結構簡單、包裝方便、人工參與度小、省時省力、成本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1]圖1是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以紙盒加紙漿內托為組裝方式的包裝盒的俯視圖;
[0022]圖2是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以紙盒加紙板折疊成紙板內托為組裝方式的包裝盒的俯視圖;
[0023]圖3是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以紙盒加紙板折疊成內盒為組裝方式的包裝盒的俯視圖;
[0024]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的展開結構示意圖;
[0025]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6]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包括耳板時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7]圖7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包括耳板時的展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8]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29]如圖4?7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較佳實施例。
[0030]需要說明的是,當部件被稱為“固定于”或“設置于”另一個部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部件上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部件;當一個部件被稱為是“連接于”另一個部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部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部件。
[0031]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語,僅是互為相對概念或是以產品的正常使用狀態(tài)為參考的,而不應該認為是具有限制性的。
[0032]本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10,用于包裝電子產品,尤其用于包裝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例如,手機、移動電源、筆記本、平板電腦等等。
[0033]如圖4和圖5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10包括底板111及頂板112,底板111的前后兩側分別連接有面板113,底板111的左右兩側分別連接有側板114,頂板112連接在一面板113的外側邊;底板111、兩側板114、兩面板113及頂板112圍合成一用于儲存電子產品的盒體11,盒體11內設有固定結構12,用于固定電子產品。固定結構12包括與側板114的外側邊連接且可朝盒體11內翻轉的支板121,支板121開設有用于支撐電子產品的開口槽1211,開口槽1211的槽口朝向另一側板114的外側邊。更為具體地,每一支板121平行于底板111。
[0034]需要說明的是,底板111、頂板112、兩側板114、兩面板113以及固定結構12均為一體連接;生產制造包裝盒10時,盒體11 一體成型。盒體11使用常用的瓦楞紙板材質,且其為矩形六面體,底板111、頂板112、兩側板114及兩面板113均為矩形板,底板111與頂板112平行,兩側板114相互平行且垂直于底板111,兩面板113相互平行且垂直于底板111。
[0035]本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10相比較現(xiàn)有包裝盒10的有益技術效果:
[0036]如圖4和圖5所示,由于上述包裝盒10采用了固定結構12,固定結構12包括與側板114 一體連接的支板121,支板121上開設有開口槽1211,用于安裝固定小型消費類電子產品。在儲存運輸電子產品時,使用上述包裝盒10裝放電子產品,并將電子產品放置于開口槽1211中,能在包裝盒10遇到震動、跌落等情況時,有效地緩沖減少電子產品所受到的沖擊力,以保護電子產品,使其外觀免受損壞及功能免受影響。
[0037]更重要的是,由于盒體11與固定結構12 —次成型,所以相比較現(xiàn)有的以紙盒加紙漿內托的產品包裝方式,并不需要耗費高昂成本,開設模具;而相比較現(xiàn)有的紙盒加紙板折疊成固定結構12的產品包裝方式而言,只需要將電子產品置于開口槽1211中,并不需要復雜人工折疊紙板,省時省力,并且,不需要兩顆物料來生產盒體11及固定結構12,物料采購及管控成本較低??傊?,本實施例提供的包裝盒10結構簡單、包裝方便、人工參與度小、省時省力、成本低。
[0038]具體地,如圖5所示,開口槽1211為U形,支板121呈凹形狀,將電子產品置于U形開口槽1211中,更利于電子產品的安裝固定以及保證包裝盒10包裝的可靠性;當包裝盒10受到震動或者跌落時,包裝盒10會受到來自外界極大的沖擊力,而大部分沖擊力將由U形開口槽1211兩邊的支板121部分承受,只有小部分沖擊力作用到電子產品上,因而,電子產品得以有效地保護。
[0039]本實施例關于支板121設置方式的另一實施方式,如圖5所示,兩支板121對接,兩開口槽1211的槽口相接形成一安裝槽13,將電子產品裝放于安裝槽13中;可根據(jù)不同型號的電子產品,設計安裝槽13的尺寸大小,使得包裝盒10所包裝的產品種類更為豐富,使得包裝盒10的應用更為廣泛。
[0040]本實施例關于固定結構12的具體結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如圖4和圖5所示,固定結構12還包括與支板121外側邊連接的托板122,托板122的外側邊支撐于底板111上。托板122與底板111垂直,且其與側板114高度相等。采用托板122,使得支板121對電子產品的支撐更加地穩(wěn)固可靠。
[0041]具體地,如圖4所示,每一托板122的外側邊上連接有用于放置電子產品的墊板123,墊板123平鋪于底板111上。采用墊板123,并將電子產品放置于墊板123上,使得電子產品在豎直方向上也受到緩沖保護作用。當然,為了與支板121的形狀相適應,支板121為凹形,墊板123為凸形。左右兩側托板122各連接有墊板123,故兩側墊板123可相互堆疊或相抵。
[0042]更為具體地,如圖4所示,每一支板121的前后兩側邊分別連接有用于支撐支板121的撐板124,每一撐板124的外側邊支撐于底板111上,且垂直于底板111,每一撐板124分別貼合于面板113。采用撐板124,進一步地,使得支板121對電子產品的支撐更加地穩(wěn)固可靠。
[0043]更為具體地,如圖4和圖5所示,每一面板113的左右兩側邊分別連接有用于卡扣撐板124的扣板125,扣板125朝向盒體11內翻轉并貼合于側板114內側上,每一扣板125垂直于每一面板113。由于每一面板113的兩側分別貼合有撐板124,每一側板114的兩側分別貼合有扣板125,因此,由面板113與側板114連接形成的直角具有更高的強度,當包裝盒10跌落時,該直角能夠承受更大的來自外界的沖擊力,具有更大的緩沖作用,能更有效地保護電子產品。
[0044]為了使得頂板112能夠蓋緊,如圖5所示,頂板112的外側邊連接有蓋板126,其貼合于另一面板113的外側。蓋板126與位于前方的面板113貼合,其上設有不干膠區(qū)1261,用于涂抹不干膠。涂抹不干膠,使得蓋板126更好地與面板113貼合,使得包裝盒10的包裝更加穩(wěn)固可靠。
[0045]需要說明的是,側板114、面板113、托板122、撐板124、扣板125及蓋板126高度均相等。形狀規(guī)則的包裝盒10,更加便于電子產品的包裝、儲存、運輸,更加利于包裝盒10的推廣應用。
[0046]當然,如圖6和圖7所示,于頂板112的左右兩側設置耳板127,在圍合成包裝盒10時,耳板127與側板114貼合,這樣,也能使得頂板112蓋緊,使得包裝盒10的包裝更加穩(wěn)固可靠。
[0047]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包裝盒,可用于包裝電子產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及頂板,所述底板的前后兩側分別連接有面板,所述底板的左右兩側分別連接有側板,所述頂板連接于一所述面板的外側邊;所述底板、兩所述側板、兩所述面板及所述頂板圍合成一用于儲存電子產品的盒體,所述盒體內設有用于固定電子產品的固定結構,所述固定結構包括與所述側板的外側邊連接且可朝所述盒體內翻轉的支板,所述支板開設有用于支撐電子產品的開口槽,所述開口槽的槽口朝向另一所述側板的外側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兩所述支板對接,兩所述開口槽的槽口相接形成一安裝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還包括與所述支板外側邊連接的托板,所述托板的外側邊支撐于所述底板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托板的外側邊上連接有用于放置電子產品的墊板,所述墊板平鋪于所述底板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支板的前后兩側邊分別連接有用于支撐所述支板的撐板,每一所述撐板的外側邊支撐于所述底板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面板的左右兩側邊分別連接有用于卡扣所述撐板的扣板,所述扣板朝向所述盒體內翻轉并貼合于所述側板內側上。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的外側邊連接有用于蓋緊所述頂板的蓋板,所述蓋板貼合于另一所述面板的外側。
8.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兩所述側板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所述底板,兩所述面板相互平行且垂直于所述底板。
9.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支板平行于所述底板。
10.如權利要求3?6任一項所述的包裝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垂直于所述底板。
【文檔編號】B65D5/18GK204096205SQ201420430848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31日
【發(fā)明者】雷燦伙, 張曉輝, 張艷 申請人:深圳市力可普爾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