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保護盒,更確切的說是一種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雞蛋采用蛋托來盛放的運輸,但是人們在搬運雞蛋時,仍然需要輕拿輕放,在蛋托間周轉雞蛋也較為費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帶有球狀保護殼結構,能夠較好的保護放置在其內的雞蛋,因而不需要使用蛋殼,多個球狀保護殼可以疊加放置,因而空間利用率較高,有利于降低運輸成本的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
本實用新型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技術問題:
一種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包括一盒體和一盒蓋,所述的盒體的頂端設置有一螺紋孔,所述的盒蓋與所述的螺紋孔螺紋連接并與所述的盒體組成球殼式結構,所述的盒體內側的底部設置有多個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下部設置有多個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上部設置有多個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所述的盒蓋的下側設置有多個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所述的多個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所述的多個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所述的多個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及所述的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分別沿所述的螺紋孔的中心軸均勻布置;所述的多個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的一條邊圍成盤形結構,所述的多個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的一條邊圍成錐形筒式結構,所述的多個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的一條邊圍成錐形筒式結構,所述的多個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的一條邊圍成盤形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與所述的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互為鏡像結構,所述的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與所述的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互為鏡像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的優(yōu)點是:帶有球狀保護殼結構,能夠較好的保護放置在其內的雞蛋,因而不需要使用蛋殼,多個球狀保護殼可以疊加放置,因而空間利用率較高,有利于降低運輸成本。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的爆炸結構剖視圖,此時為立體視角;
圖3為圖1中的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的剖視圖,此時視角為主視;
其中:
1、盒體;11、螺紋孔;12、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13、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14、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
2、盒蓋;21、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
3、雞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本實用新型的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的優(yōu)點是:帶有球狀保護殼結構,能夠較好的保護放置在其內的雞蛋,因而不需要使用蛋殼,多個球狀保護殼可以疊加放置,因而空間利用率較高,有利于降低運輸成本。
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包括一盒體1和一盒蓋2,該盒體1的頂端設置有一螺紋孔11,該盒蓋2與該螺紋孔11螺紋連接并與該盒體1組成球殼式結構,該盒體1內側的底部設置有多個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12、下部設置有多個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13、上部設置有多個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14,該盒蓋2的下側設置有多個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21;該多個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12、該多個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13、該多個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14及該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21分別沿該螺紋孔11的中心軸均勻布置;該多個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12的一條邊圍成盤形結構,該多個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13的一條邊圍成錐形筒式結構,該多個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14的一條邊圍成錐形筒式結構,該多個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21的一條邊圍成盤形結構。使用時,先打開該盒蓋2,然后將雞蛋3的小頭朝下放置在該盒體1內,并擰好該盒蓋2,該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12、該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13、該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14及該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21即可緊壓在雞蛋3的表面支撐雞蛋3,并提供緩沖作用,防止雞蛋受劇烈震動時而損壞。
該第一“L”形彈性支撐板12與該第四“L”形彈性支撐板21互為鏡像結構,該第二“L”形彈性支撐板13與該第三“L”形彈性支撐板14互為鏡像結構。這一結構使該用于雞蛋運輸的保護盒對雞蛋的上方和下方所施加的壓力較為對稱和接近,更有利于保護雞蛋3的平穩(wěn)。
以上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部分實施方式的設計思路,在系統(tǒng)允許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可以擴展為同時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塊,從而最大限度擴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