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單手可拆信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信封類包裝物(以下簡稱信封)。
人們在拆信時多直接用雙手或借助剪刀小心撕剪以免損傷信件;拆信速度受限,占用文檔人員寶貴時間;若一只手受傷或殘廢,僅靠單手就拆不開信。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單手可拆系列信封。人們不要借助工具,就能方便利索地拆信,即提高效率又防止損傷信件,單手的傷殘者用單手也能拆信。只要手指功能健全有力,用單手的三個手指甚至兩個手指或雙方各一手指也能拆信。雙方健全的人們拆信是易如反掌。拆后較完整或整齊的信封有利保管收藏;信封在拆后可再封閉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在信封需要拆開的位置上制有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拆信就像撕郵票或電腦打印紙那樣,力到之處信封就會沿著該薄弱部分被撕裂開。本系列產品按斷裂痕或齒孔的暴露情況分內藏式和外露式。內藏式的斷裂痕或齒孔被掩飾于具易拆折邊的內陷處。按折邊拉開后未斷裂前的橫斷面近似形狀可分為O形、V形。在易拆折邊的端部增設易起拆口,更易于拆封,外露式的斷裂痕或齒孔暴露在外并分割出易撕長條,它可以是多層材料復合,拉起易撕長條就可與信封本體分離,達到拆封目的。有的信封在拆后可再封閉使用。
本實用新型因為在需要拆開的位置上設置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部分產品增設易拆折邊、易起拆口,以方便單手甚至缺指拆信操作。這些設置簡單易行,它雖然增加了制作廠的工作量,但卻給人類帶來眾多的方便、傷殘者的自慰和歡樂??稍俅问褂玫男欧庾龅轿锉M其用,節(jié)省開支。
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實施例及其附圖給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產品由兩個方形紙面對折,三邊封閉,留出一邊開口待延伸出的一段封舌12來封閉。
圖1是拆邊撕裂前橫截面呈O形的信封視圖及拆封示意圖。
圖2、圖3、圖4、圖5是折邊撕裂前橫截面呈V字形的四種內藏式的信封視圖。
圖6是具單層長條撕邊的信封視圖。
圖1的信封在未拆封前易拆折邊4與信封面呈平面疊合狀。信封的一邊沿有一排與邊平行的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1,在與其緊鄰的兩邊轉折處至少一邊有容留一個指頭插入的易起拆口5。以單手雙指拆信為例,用拇指壓住區(qū)域7,以另一指8插入易起拆口5并沿著箭頭6的方向向外撥刮,逐次漸進將信封開啟。雙手各出一指拆封很輕松。
下面結合圖2、圖3、圖4、圖5說明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結構及拆封狀況。這四種型式的信封較普通信封增加了方便單手拆封操作的易拆折邊4,雖然形狀各有所異,但都具有共同特征未拆封前直接折疊或折疊粘合而成易拆折邊4與信封面呈平面疊合狀;沿易拆折邊4的內陷折轉痕處有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1。以單手三指拆信為例,用一個手指壓住箭頭3在信封的起始處并沿著箭頭3的方向上拉,裂縫就會沿著斷裂痕或齒孔1展開,信將被開啟;對圖2、圖3的信封,還可以用一指沿箭頭2方向壓住信封,另一指向內陷處刺入,逐步開封;兩手開封,只要各沿箭頭2和3方向動作,一斷即開。
圖6中該信封上雙排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1分割圍成的單層易撕長條11,易撕長條11的起撕端部9可超出封外,或離信封邊沿空缺出易起撕口10。易撕長條上可粘附薄膜。拆封時只要向上拉起撕端頭9,易撕長條11就會著斷裂痕或或齒孔1的連軸線被逐步撕拉開,以實現(xiàn)信封的開啟。每個信封只需一易撕長條,擺向依封舌或紙樣而定。
對一般技術人員易實行的諸如拆邊、易撕長條、斷裂痕或齒孔的變換,均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單手可拆信封,其兩個方形紙面對折,三邊封閉,留出一邊開口待延伸出一段封舌(12)來封閉,其特征在于在需要拆封的位置上制有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封,其特征在于一邊沿有一排與邊平行的斷裂痕或齒孔(1),在與其緊鄰的兩邊轉折處至少一邊有容留一個指頭插入的易起拆口(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封,其特征在于端部可有直接折疊或折疊后粘合而成的V型易拆折邊(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封,其特征在于兩行斷裂痕或齒孔(1)分割出易撕長條(11),它可以是多層材料復合,起撕端部(9)可超出封外,也可離信封邊沿空缺出易起撕口(10)。
專利摘要一種單手可拆信封(以下簡稱信封)。人們在拆信時多直接用雙手或借助刀類工具小心撕切以免損傷信件;拆信速度受限,占用文檔人員的寶貴時間;若一只手受傷或殘廢,僅靠單手就拆不開信。本實用新型提供單手可拆系列信封。其上有斷續(xù)的斷裂痕或齒孔,手到之處象撕郵票和電腦打印紙那樣便利。有的信封除采用易拆折邊外還增加易起拆口,使單手拇指加任一指拆信成為現(xiàn)實,用雙方各一指也可拆此類信封。雙方健全者拆此系列信封更是易如反掌。拆后較完整或整齊的信封有利保管收藏。有的信封可再次使用。
文檔編號B65D27/00GK2384881SQ9721690
公開日2000年6月28日 申請日期1997年5月5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5月5日
發(fā)明者李祎婧 申請人:李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