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托盤110被容納在主體托盤100下方的第一容納位置,使第二中間托盤130位于第二中間托盤130被容納在第一中間托盤110的下方的第二容納位置,使第三中間托盤150位于第三中間托盤150被容納在第二中間托盤130的下方的第三容納位置,并使轉動托盤160位于重疊位置,在上述情況下,第一中間托盤110和第二中間托盤130與主體托盤100卡合,第三中間托盤150與第二中間托盤130卡合。
[0109]接下來,當用戶握持第三中間托盤150并從第二中間托盤130拉出第三中間托盤150時,第三中間托盤150與第二中間托盤130的卡合被解除,在第三中間托盤150從第二中間托盤130被最大限度拉出的第三露出位置,第三中間托盤150與第二中間托盤130卡定。在該狀態(tài)下,當進一步拉出第三中間托盤150時,第二中間托盤130與第一中間托盤110的卡合被解除。由此,第二中間托盤130能夠從第一中間托盤110拉出。
[0110]在第二托盤72位于第一位置且排出托盤21位于倒伏位置的狀態(tài)下進行上述操作的情況下,如圖1l(A)所示,第二中間托盤130的肋部147卡定在第一突起84上,限制第二中間托盤130被進一步拉出。肋部147在排出朝向18的下游側的壁面和第一突起84抵接時的第二中間托盤的位置是中途位置的一例。中途位置在前后方向8上位于第二容納位置和第二露出位置之間,第二露出位置是第二中間托盤130從第一中間托盤110被最大限度地拉出的位置。
[0111]第二托盤72位于第一位置、第一中間托盤110位于第一容納位置、第二中間托盤130位于中途位置、第三中間托盤150位于第三露出位置、轉動托盤160位于突出位置時的排出托盤21成為圖5和圖11㈧所示的狀態(tài)。在圖5和圖11㈧所示的狀態(tài)下,排出托盤21能夠支撐A4尺寸的記錄紙張。更詳細地說,圖5和圖11 (A)所示的排出托盤21能夠支撐長度方向朝向左右方向9的A4尺寸的記錄紙張。
[0112]另一方面,當從圖4(A)所示的狀態(tài)的第一托盤71拉出第二托盤72時,第三中間托盤150的肋部154卡定在第二突起85上。S卩,加強肋154在排出朝向18的上游側的壁面和第二突起85抵接。在該狀態(tài)下,當進一步拉出第二托盤72時,與第二托盤72的移動連動,第三中間托盤150、第二中間托盤130和第一中間托盤110按該順序從各容納位置向各露出位置移動。
[0113]第二托盤72位于第二位置、第一中間托盤110位于第一容納位置,第二中間托盤130位于第二露出位置、第三中間托盤150位于第三露出位置、轉動托盤160位于突出位置時的排出托盤21成為圖6和圖11⑶所示的狀態(tài)。在圖6和圖11⑶所示狀態(tài)下,排出托盤21能夠支撐B4尺寸的記錄紙張。更詳細地說,圖6和圖1l(B)所示的排出托盤21能夠支撐長度方向朝向前后方向8的B4尺寸的記錄紙張。
[0114]而且,第二托盤72位于第三位置、第一中間托盤110位于從主體托盤100被最大限度地拉出的第一露出位置、第二中間托盤130位于第二露出位置、第三中間托盤150位于第三露出位置、轉動托盤160位于突出位置時的排出托盤21成為圖7和圖11 (C)所示狀態(tài)。在圖7和圖1l(C)所示狀態(tài)下,排出托盤21能夠支撐A3尺寸的記錄紙張。更詳細地說,圖7和圖1l(C)所示的排出托盤21能夠支撐長度方向朝向前后方向8的A3尺寸的記錄紙張。
[0115]另外,如圖12所示,在框體14的內部,在對容納供送托盤20和排出托盤21的空間的上端進行限定的上壁上設置有在上下方向7上與被設置在主體托盤100的上表面的一對肋部109相對的相對部14A。相對部14A和倒伏位置的排出托盤21的一對肋部109沿上下方向7分離。另一方面,在通過開口 13將供送托盤20和排出托盤21安裝在框體14內的狀態(tài)下使排出托盤21從倒伏位置向立起位置轉動時,一對肋部109和相對部14A抵接。即,相對部14A是限制排出托盤21從倒伏位置向立起位置轉動的限制部的一例。
[0116]即,如上所述,在第二托盤72位于第一位置的狀態(tài)下,被安裝在框體14中的狀態(tài)下的排出托盤21僅能被拉出到圖5和圖1l(A)所示的位置。而且,排出托盤21與第二托盤72從第一托盤71中被拉出的狀態(tài)連動而能夠被拉出到圖6和圖11 (B)所示的狀態(tài)或圖7和圖1l(C)所示的狀態(tài)。
[0117]〔本實施方式的作用效果〕
[0118]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如圖4(A)所示,在使排出托盤21位于倒伏位置的狀態(tài)下,能夠從第一托盤71側操縱操作部件92。而且,如圖4(B)所示,在使排出托盤21位于立起位置的狀態(tài)下,能夠從第一托盤71和第二托盤72的兩側操縱操作部件92。即,提高了鎖定機構90的操作性。而且,由于無需在覆蓋第二托盤72的排出托盤21上設置用于使用戶操縱操作部件92的貫通孔,因此能夠抑制異物和灰塵等進入到供送托盤20內。
[0119]而且,根據(jù)本實施方式,通過連桿部件93連接卡合部件91和操作部件92,從而操作部件92的移動能夠順暢地傳遞到卡合部件91。而且,利用施力部件94朝向鎖定位置對操作部件92施力,從而能夠抑制基于鎖定機構90的限制被不慎解除。
[0120]另外,操作部件92的移動方向并不限定于左右方向9。即,通過改變與操作部件92連接的連桿部件93的位置,利用操作部件92在任意方向的移動而能夠使卡合部件91沿左右方向9移動。而且,將操作部件92的移動向卡合部件91傳遞的方法并不限定于連桿部件93。例如,利用連接部件來連接卡合部件91和操作部件92,從而也能夠使卡合部件91和操作部件92 —體地移動。
【主權項】
1.一種片材傳送裝置,具備:支撐片材的供送托盤、傳送在所述供送托盤上支撐的片材的傳送部、以及支撐被所述傳送部傳送的片材的排出托盤, 所述供送托盤具有: 第一托盤,在上表面形成有支撐片材的第一支撐面; 第二托盤,在上表面形成有與所述第一支撐面相連并支撐片材的第二支撐面,該第二托盤在所述第一支撐面和所述第二支撐面重疊的第一位置及所述第一支撐面和所述第二支撐面的重疊面積比所述第一位置小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第一托盤移動;以及鎖定機構,限制所述第二托盤相對于所述第一托盤的移動, 所述第二位置上的所述第二托盤的所述第二支撐面的一部分從所述第一托盤露出,所述排出托盤以能夠在倒伏位置和從所述倒伏位置立起的立起位置之間轉動的方式支撐于所述供送托盤,所述倒伏位置是所述排出托盤覆蓋在所述第二位置上從所述第一托盤露出的所述第二支撐面的所述一部分的位置, 所述鎖定機構具有: 卡合部件,設置于在所述第二位置上所述第一托盤和所述第二托盤重疊的位置,在卡合位置和卡合解除位置之間移動,所述卡合位置是該卡合部件與所述第一托盤和所述第二托盤都卡合的位置,所述卡合解除位置是該卡合部件與所述第一托盤和所述第二托盤中的至少一個的卡合被解除的位置;以及 操作部件,在與所述排出托盤的轉動軸線重疊的位置上設置于所述第一托盤,在使所述卡合部件位于所述卡合位置的鎖定位置和使所述卡合部件位于所述卡合解除位置的鎖定解除位置之間移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片材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鎖定機構還具有: 連桿部件,與所述卡合部件和所述操作部件連接,通過所述操作部件從所述鎖定位置和所述鎖定解除位置中的一個位置向另一個移動,沿使所述卡合部件從所述卡合位置和所述卡合解除位置中的一個位置向另一個移動的朝向轉動;以及施力部件,朝向所述鎖定位置對所述操作部件施力。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片材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卡合部件和所述操作部件沿第一方向分離而設置,各自構成為能夠沿與所述第一方向正交的第二方向移動,所述第一方向是沿著在所述供送托盤上支撐的片材被所述傳送部供送的供送朝向的方向, 所述連桿部件以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所述卡合部件和所述操作部件之間的位置為轉動中心而轉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片材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操作部件在向所述第二方向的一側偏離的位置支撐于所述第一托盤。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片材傳送裝置,其中, 所述第一托盤具有抵接部件,該抵接部件設置在所述第二方向的中央且與所述操作部件相鄰的位置上,并與在所述第一支撐面上支撐的片材的所述供送朝向的上游側的端部抵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片材傳送裝置,其中,所述卡合部件配置在被所述倒伏位置的所述排出托盤覆蓋的位置。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的片材傳送裝置具備:支撐片材的供送托盤,具有第一托盤、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第一托盤移動的第二托盤、和限制第二托盤的移動的鎖定機構;傳送在供送托盤上支撐的片材的傳送部;和以能夠在倒伏位置和立起位置之間轉動的方式支撐于供送托盤且支撐被傳送部傳送的片材的排出托盤。鎖定機構具有:卡合部件,在與第一托盤和第二托盤都卡合的卡合位置、及與第一托盤和第二托盤中的一個的卡合被解除的卡合解除位置之間移動;操作部件,在與排出托盤的轉動軸線重疊的位置上,在使卡合部件位于卡合位置的鎖定位置和使卡合部件位于卡合解除位置的鎖定解除位置之間移動。
【IPC分類】B65H1-26
【公開號】CN104692153
【申請?zhí)枴緾N201410497864
【發(fā)明人】杉山亙, 鷲野善行
【申請人】兄弟工業(yè)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