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帶切割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切割裝置,特別是一種膠帶切割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現(xiàn)有的膠帶切割裝置存在如下缺陷:一是體積大,重量輕,不便于攜帶;二是功能少,只能用來切割膠帶,不能用來尋找膠帶切割口 ;三是適應性差,小型的膠帶切割裝置不能用來切割寬膠帶。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膠帶切割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途徑實現(xiàn)的:一種膠帶切割裝置,它包括軟帶,軟帶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相互嚙合的子銷及母銷,所述的子銷及母銷的內(nèi)側(cè)兩端分別設有尋口刀及切割刀,所述的尋口刀的刀口與子銷及母銷垂直,所述的切割刀的刀口與子銷及母銷平行。
[0005]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優(yōu)化,所述的尋口刀及切割刀插裝于子銷及母銷的刀槽上。
[0006]作為本方案的進一步優(yōu)化,所述子銷上尋口刀及切割刀的位置與母銷上尋口刀及切割刀的位置相反。
[0007]本實用新型膠帶切割裝置,與現(xiàn)有技術比較,具有如下優(yōu)點:一是采用手環(huán)設計,體積小,便攜性好;二是功能多,既可以尋找膠帶切口,也可以用來切割膠帶;三是適應性強,刀片可加長,適應不同寬帶的膠帶,同時刀片還可以拆卸。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立體結(jié)構示意圖;
[0010]圖2為本實用新型展開結(jié)構示意圖;
[0011]圖3為本實用新型子銷一側(cè)結(jié)構示意圖;
[0012]圖4為本實用新型母銷一側(cè)結(jié)構示意圖;
[0013]圖5為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tài)參考圖;
[0014]圖中,軟帶1、子銷2、母銷3、尋口刀4、切割刀5、刀槽6,膠帶7。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膠帶切割裝置,它包括軟帶1,軟帶I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相互嚙合的子銷2及母銷3,所述的子銷2及母銷3的內(nèi)側(cè)兩端分別設有尋口刀4及切割刀5,所述的尋口刀4的刀口與子銷2及母銷3垂直,所述的切割刀5的刀口與子銷2及母銷3平行。
[0016]如圖3、圖4所示,所述的尋口刀4及切割刀5插裝于子銷2及母銷3的刀槽6上,尋口刀4及切割刀5,這種設計,可以根據(jù)使用狀態(tài)拆裝尋口刀4及切割刀5。
[0017]如圖3、圖4所示,所述子銷2上尋口刀4及切割刀5的位置與母銷3上尋口刀4及切割刀5的位置相反,當子銷2及母銷3組合時,子銷2及母銷3上的尋口刀4及切割刀5會分別對接成一排,用于使用在更寬的膠帶上。
[0018]如圖5所示,切割膠帶時,將子銷2和母銷3其中的一個,或組合后的子銷2及母銷3上的切割刀5壓于膠帶7上,撕開膠帶時,膠帶應從切割刀5的邊緣斜著切,完成切割動作;尋膠帶切口時,將子銷2和母銷3其中的一個,或組合后的子銷2及母銷3上的尋口刀4壓于膠帶7上,慢慢旋轉(zhuǎn)膠帶,即可找到膠帶切口。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nèi),可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膠帶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軟帶(1),軟帶(I)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相互嚙合的子銷(2)及母銷(3),所述的子銷(2)及母銷(3)的內(nèi)側(cè)兩端分別設有尋口刀(4)及切割刀(5),所述的尋口刀(4)的刀口與子銷(2)及母銷(3)垂直,所述的切割刀(5)的刀口與子銷(2)及母銷(3)平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尋口刀(4)及切割刀(5)插裝于子銷(2)及母銷(3)的刀槽(6)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子銷(2)上尋口刀(4)及切割刀(5)的位置與母銷(3)上尋口刀(4)及切割刀(5)的位置相反。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切割裝置,特別是一種膠帶切割裝置。它包括軟帶,軟帶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相互嚙合的子銷及母銷,所述的子銷及母銷的內(nèi)側(cè)兩端分別設有尋口刀及切割刀,所述的尋口刀的刀口與子銷及母銷垂直,所述的切割刀的刀口與子銷及母銷平行。與現(xiàn)有技術比較,具有如下優(yōu)點:一是采用手環(huán)設計,體積小,便攜性好;二是功能多,既可以尋找膠帶切口,也可以用來切割膠帶;三是適應性強,刀片可加長,適應不同寬帶的膠帶,同時刀片還可以拆卸。
【IPC分類】B65H35-07
【公開號】CN20454960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23328
【發(fā)明人】楊鵬宇
【申請人】楊鵬宇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