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污水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地埋式電鍍污水處理設備。
背景技術:
電鍍廠排出的廢水和廢液中的金屬離子,有的以簡單的陽離子形態(tài)存在,有的以酸根形式存在,有的還屬于致癌和致畸變的劇毒物質。電鍍廢水多有毒,危害性較大,未經處理達標的電鍍廢水排入河道、池塘或深入地下,不但會危害環(huán)境,而且會污染飲用水和工業(yè)用水。電鍍污水中含有的六價鉻會對環(huán)境污染且嚴重危害人類健康,因此必須認真地加以處理。傳統(tǒng)電鍍污水處理設備占地面積較大,由于地下有濕氣侵蝕設備,使用壽命較短,且無法探測是否有污水泄漏,在大量污水泄漏時會污染地下水源,造成區(qū)域性水源污染,可靠性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根據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地埋式電鍍污水處理設備,包括反應釜、污水進管、凈水出管、密封圈、格柵,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防泄漏外殼、活性炭凈化器、中和反應池、中空纖維過濾層、PH計探頭、無線傳感器、催化還原反應裝置,所述防泄漏外殼套在反應釜外部,所述防泄漏外殼與反應釜之間安裝有活性炭凈化器,所述防泄漏外殼內壁上安裝有PH計探頭和無線傳感器,所述反應釜前端設有污水進管,所述反應釜尾部設有凈水出管,所述防泄漏外殼與污水進管、凈水出管的連接處分別安裝有密封圈,所述反應釜內設有格柵,所述格柵后方設有中和反應池,所述中和反應池后方安裝有催化還原反應裝置,所述催化還原反應裝置的后方安裝有中空纖維過濾層。
所述中和反應裝置底部填充有鋇鹽和流砂。
所述無線傳感器與電源相連。
所述防泄漏外殼為可拆卸結構。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地埋式電鍍污水處理設備,安裝在防泄漏外殼與反應釜之間的活性炭凈化器可以凈化由排氣口排出的氣體,還可吸附地下的濕氣,避免濕氣腐蝕反應釜,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泄漏外殼內壁上安裝有PH計探頭時時探測防泄漏外殼與反應釜之間的PH,當有較大的PH波動時,表明有污水泄漏,通過無線傳感器發(fā)出信號,工作人員接收到異常信號及時檢修處理,能有效避免污水泄漏污染地下水源。格柵可濾掉污水中的大部分金屬顆粒,中和反應池中和掉污水中的酸,催化還原反應裝置吸附污水中的六價鉻,中空纖維過濾層過濾已凈化的污水并對其滅菌消毒,有效的過濾凈化污水,吸附危害性較大的六價鉻,同時,避免排出的水中含有細菌污染地下水或周圍環(huán)境。本發(fā)明結構簡單,不占用空間,不影響周圍環(huán)境,人工操作強度低,一次性處理達標,穩(wěn)定可靠、處理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根據圖1所示,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說明:
如圖,防泄漏外殼-1、反應釜-2、污水進管-3、凈水出管-4、密封圈-5、格柵-6、中和反應池-7、活性炭凈化器-8、中空纖維過濾層-9、PH計探頭-10、無線傳感器-11、催化還原反應裝置-12。
實施例1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地埋式電鍍污水處理設備,包括防泄漏外殼1、反應釜2、污水進管3、凈水出管4、密封圈5、格柵6、中和反應裝置7、活性炭凈化器8、中空纖維過濾層9、PH計探頭10、無線傳感器11、催化還原反應裝置12,防泄漏外殼1套在反應釜2外部,防泄漏外殼4與反應釜2之間安裝有活性炭凈化器8,反應釜2上端設有污水進管3,反應釜2尾部設有凈水出管4,防泄漏外殼2與污水進管3和凈水出管4的連接處分別安裝有密封圈5,反應釜2內設置格柵6,格柵6后方設置中和反應裝置7,中和反應裝置7后方安裝催化還原反應裝置12,催化還原反應裝置的后方安裝中空纖維過濾層9。
實施例2
工作時,污水由污水進管3進入到反應釜2內,通過格柵6處理污水中的大顆粒物質,隨后,污水進入中和反應裝置7內,污水中的酸與反應釜中的鋇鹽發(fā)生中和反應,調節(jié)PH的同時產生的沉淀沉積于底部流砂內,之后,污水進入催化還原反應裝置12,高效的吸附有毒性的六價鉻及其他重金屬離子,無需分流,一次性處理達標,經過中空纖維過濾層9過濾殺菌后,由凈水出管4排出。密封圈5和安裝在防泄漏外殼1與反應釜2之間的活性炭凈化器8可以吸附地下的濕氣,避免濕氣腐蝕反應釜2,處理是在中性環(huán)境下進行,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泄漏外殼1內壁上安裝有PH計探頭10時時探測防泄漏外殼1與反應釜2之間的PH,當有較大的PH波動時,表明有污水泄漏,通過無線傳感器11發(fā)出信號,工作人員接收到異常信號及時檢修處理,能有效避免污水泄漏污染地下水源。催化還原反應裝置12可有效吸附有毒的六價鉻及其他重金屬粒子,避免六價鉻隨處理后的凈水排出,污染環(huán)境,危害人類身體健康。本發(fā)明結構簡單,不占用空間,不影響周圍環(huán)境,人工操作強度低、穩(wěn)定可靠、處理效果好。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這些改進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