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消泡劑,尤其是一種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
背景技術:
在粘膠短纖維生產過程中,脫硫工序和上油工序中易產生泡沫,嚴重影響生產及產品質量。目前尚無專門應用于該領域的消泡劑,只能選擇相近行業(yè)消泡劑使用,但在具體使用過程中易出現破乳、結膠等現象,影響正常生產及產品質量。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旨在解決粘膠短纖維生產過程中脫硫工序和上油工序中產生的泡沫對生產及產品質量影響的問題,而提供一種用量小、成本低、消泡抑泡顯著、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
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它由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經充分乳化制成,其固含量為20-45%:a.黏度為350-1000mPa.S的甲基硅油或羥基硅油或兩者混合物10-30份,白炭黑 0. 5-3 份,于 110-200°C反應 1-4 小時;b.聚醚硅油5-20份;c.硅樹脂0.1-0.3份;d.乳化劑0.5-5份;e.穩(wěn)定劑0.5-2份;f.水55-80 份。
所述聚醚硅油為側鏈型聚醚硅油。
所述側鏈型聚醚硅油其聚醚P0:EO=I. 5:1 1:1。
所述硅樹脂為甲基硅樹脂。
所述硅樹脂為苯基硅樹脂。
所述乳化劑為非離子型復配乳化劑。
所述非離子型復配乳化劑為吐溫、斯盤系列。
所述穩(wěn)定劑選用聚乙烯醇、海藻酸鈉、羧甲基纖維素鈉、羧乙基纖維素鈉其中之ο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可在氫氧化鈉5-10g/L及90°C的環(huán)境下長時間抑泡。在粘膠短纖維生產的脫硫工序和上油工序中使用,能避免傳統(tǒng)消泡劑存在的破乳、結膠等現象,使粘膠短纖維生產能順利進行。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通過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目的僅在于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內容。因此,所舉之例并不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實施例1 將黏度為350mPa*s的甲基硅油20Kg與白炭黑IKg在110°C反應4小時,加入IOKg聚醚PO EO=I 1的側鏈型聚醚硅油、0. 2Kg甲基硅樹脂、IKg斯盤、吐溫復配乳化劑、IKg聚乙烯醇及50Kg水,通過高剪切乳化機乳化,既得含固量39. 9%的消泡劑。
實施例2:取黏度為IOOOmPa · s的甲基硅油^(g、黏度為350mPa · s的羥基硅油15Kg及白炭黑 Ig,混合均勻,在200°C下反應1小時。再加入13. 3Kg聚醚P0:E0=1. 5:1的側鏈型聚醚硅油、0. IKg苯基硅樹脂、3. 3Kg斯盤、吐溫復配乳化劑、1. 3Kg海藻酸鈉及60Kg水,通過高剪切乳化機乳化,既得含固量40%的消泡劑。
實施例3:取黏度為IOOOmPa · s的羥基硅油23 Kg及白炭黑1 Kg,在150°C下反應2. 5小時,再加入聚醚P0:E0=1:1的側鏈型聚醚硅油11 Kg、硅樹脂0.3 Kg、羧甲基纖維素鈉lKg、非離子復合乳化劑5 Kg及水60 Kg,乳化,得固含量為40. 8%的消泡劑。
實施例4:取黏度為750mPa*s的甲基硅油30 Kg及白炭黑1.5 Kg,在180°C下反應1. 5小時,再加入聚醚P0:E0=1. 1:1的側鏈型聚醚硅油15 Kg、甲基硅樹脂0.3 Kg、羧乙基纖維素鈉lKg、 非離子復合乳化劑5 Kg及水64 Kg,乳化,得固含量為45%的消泡劑。
實施例5:取黏度為600mPa*s的甲基硅油40 Kg及白炭黑2 Kg,在170°C下反應2小時,再加入聚醚P0:E0=1.3:1的側鏈型聚醚硅油聚醚硅油20 Kg、硅樹脂1 Kg、羧甲基纖維素鈉1. ^(g、 非離子復合乳化劑8 Kg及水四0 Kg,乳化,得固含量為20%的消泡劑。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它由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經充分乳化制成,其固含量為20-45%a.黏度為350-1000mPa.S的甲基硅油或羥基硅油或兩者混合物10-30份,白炭黑 0. 5-3 份,于 110-200°C反應 1-4 小時;b.聚醚硅油5-20份;c.硅樹脂0.1-0.3份;d.乳化劑0.5-5份;e.穩(wěn)定劑0.5-2份;f.水55-80 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醚硅油為側鏈型聚醚硅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鏈型聚醚硅油其聚醚P0:EO=L 5:1 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硅樹脂為甲基硅樹脂。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硅樹脂為苯基硅樹脂。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劑為非離子型復配乳化劑。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離子型復配乳化劑為吐溫、斯盤系列。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穩(wěn)定劑選用聚乙烯醇、海藻酸鈉、羧甲基纖維素鈉、羧乙基纖維素鈉其中之一。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消泡劑,尤其是一種用于粘膠短纖維生產的有機硅消泡劑。它由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經充分乳化制成,其固含量為20-45%黏度為350-1000mPa.S的甲基硅油或羥基硅油或兩者混合物10-30份,白炭黑0.5-3份,于110-200℃反應1-4小時;聚醚硅油5-20份;硅樹脂0.1-0.3份;d.乳化劑0.5-5份;穩(wěn)定劑0.5-2份;水55-80份。本發(fā)明可在氫氧化鈉5-10g/L及90℃的環(huán)境下長時間抑泡。在粘膠短纖維生產的脫硫工序和上油工序中使用,能避免傳統(tǒng)消泡劑存在的破乳、結膠等現象,使粘膠短纖維生產能順利進行。
文檔編號B01D19/04GK102500139SQ20111030636
公開日2012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0月11日
發(fā)明者張建敏, 李允浩, 李全昶, 李獻起, 李索海, 趙潔, 趙秀媛, 陳春江 申請人:唐山三友硅業(yè)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