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氣體凈化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
背景技術:
有機溶劑在使用和儲存的過程中極易揮發(fā)成氣體,故又名揮發(fā)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VOCs對人體健康影響巨大,當VOCs達到一定濃度時,會讓人惡心嘔吐,嚴重時還會損傷人的肝臟、大腦及神經系統(tǒng)。
目前針對VOCs的處理較多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的方法,但在實際使用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吸附法使用的吸附劑需要經常更換,使用成本高;催化燃燒法采用可能會因為燃燒不完全造成二次污染。
中國專利,授權公告號:CN 205392183U,專利名稱: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使用光氧催化氧化集裝模塊和活性碳吸附模塊共同作用分解、吸收揮發(fā)性有機物,其中光氧催化氧化集裝模塊含有催化劑網,其缺陷在于,靠近進氣口的催化劑網接觸到的有機物濃度較高,當催化劑表面有機物濃度過高時,會造成催化劑的失活,影響從而影響該凈化器的使用效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采用紫外光分解法和生物法相結合的方式凈化含有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氣體。
一種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包括機體,所述機體為圓柱型結構,所述機體下端部設有進氣口,所述機體內部且位于進氣口的上沿處水平設有風機,所述機體內部且位于風機上方水平設有除塵網,還包括:過濾網,所述過濾網水平設置在所述除塵網的上方,所述機體內除塵網與過濾網之間形成下層凈化室,所述下層凈化室的內壁上等間距豎直設有四個下層紫外燈;環(huán)形水槽,所述環(huán)形水槽設置在所述機體的內壁上且位于所述過濾網的上方,所述環(huán)形水槽與所述過濾網之間形成上層凈化室,所述上層凈化室的內壁上對稱設有兩個豎直的上層紫外燈,兩個所述上層紫外燈中間設有豎直的催化劑網,所述催化劑網的兩側與機體的內壁連接;生物吸收模塊,所述生物吸收模塊設置在所述環(huán)形水槽的上方,所述生物吸收模塊的側壁對稱設有卡口,所述生物吸收模塊的上表面設有若干透氣孔,所述生物吸收模塊的下表面設有卡槽,所述卡槽的內圈設有若干透氣孔,所述卡槽的外圈設有若干毛細軟管;出氣蓋,所述出氣蓋可拆卸的設置在所述機體的頂部。
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環(huán)形水槽的一側設有進水管道并延伸到及體外且進水管道上設有進水口。
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生物吸收模塊內部填充濾料介質。
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出氣蓋的中間部位設有中心凸蓋,所述中心凸蓋與出氣蓋之間設有出氣口。
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生物吸收模塊下表面的卡槽與所述環(huán)形水槽的內壁相匹配。
本實用新型中,設有紫外燈和生物吸收模塊,采用紫外光分解法和生物法相結合的方式凈化含有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氣體。紫外光線所激發(fā)的光能降解有機污染物,有機氣體與光量子碰撞會發(fā)生開環(huán)、斷裂等生成對環(huán)境無害的小分子或中間體;生物吸收模塊通過潮濕的、附有微生物的濾料介質吸收揮發(fā)性有機物,有機物作為能源物質參與微生物的新陳代謝被分解成CO2和H2O。該實用新型凈化能力強,且不會產生二次污染,適合在實驗室等室內空間適用。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的立體圖;
圖3為生物吸收模塊上表面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生物吸收模塊下表面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生物吸收模塊與環(huán)形水槽配合使用的示意圖。
圖中:1-機體、2-進氣口、3-風機、4-除塵網、5-過濾網、61-下層紫外燈、62-上層紫外燈、7-催化劑網、8-環(huán)形水槽、81-進水管道、82-進水口、9-生物吸收模塊、91-透氣孔、92-卡口、93-毛細軟管、94-卡槽、10-出氣蓋、101-中心凸蓋、102-出氣口、11-上層凈化室、12-下層凈化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參照圖1-5,一種揮發(fā)性有機物凈化器,包括機體1,機體1為圓柱型結構,機體1下端部設有進氣口2,機體1內部且位于進氣口2的上沿水平設有風機3,風機品牌為TNN、型號YNF250,機體1內部且位于風機3上方水平設有除塵網4。
過濾網5水平設置在除塵網4的上方,機體1內除塵網4與過濾網5之間形成下層凈化室12,下層凈化室12的內壁上等間距豎直設有四個下層紫外燈61,紫外燈品牌為BLTUV、型號為220V300mm。
環(huán)形水槽8設置在機體1的內壁上且位于過濾網5的上方,環(huán)形水槽8的一側設有進水管道81并延伸到體外且進水管道81上設有進水口82,進水口82上設有橡膠蓋。進水管道81與環(huán)形水槽8的連接位置靠近水槽的底部,進水管道81為玻璃材質,這樣可以通過觀察進水管道81里水平面的位置及時添加水。
環(huán)形水槽8與過濾網5之間形成上層凈化室12,上層凈化室12的內壁上對稱設有兩個豎直的上層紫外燈62,紫外燈品牌為BLTUV、型號為220V300mm。兩個上層紫外燈62中間設有豎直的催化劑網7,催化劑網7的兩側與機體1的內壁連接。
生物吸收模塊9設置在環(huán)形水槽8的上方,生物吸收模塊9的內部填充濾料介質。生物吸收模塊8的側壁對稱設有卡口92,卡口92是為了在更換模塊時方便拿取,生物吸收模塊9的上表面設有若干透氣孔91,生物吸收模塊9的下表面設有卡槽94,卡槽94的內圈設有若干透氣孔91,卡槽94的外圈設有若干毛細軟管93;生物吸收模塊9下表面的卡槽94與環(huán)形水槽8的內壁相匹配。
出氣蓋10可拆卸的設置在機體1的頂部,出氣蓋10的中間部位設有中心凸蓋101,中心凸蓋與出氣蓋之間設有出氣口102,這樣的出氣口102可以防止灰塵落入。
生物吸收模塊9下表面的卡槽94與環(huán)形水槽8的內壁卡合,這樣能形成一個封閉空間,所有的氣體將通過生物吸收模塊9下表面的透氣孔91進入生物吸收模塊9的內部,經過生物作用后,將凈化后的氣體從生物吸收模塊9上表面的透氣孔91排出??ú?4外圈的毛細軟管93會放入環(huán)形水槽8內,將水槽內的水分汲取至生物吸收模塊9內部,保持濾料介質的潮濕度。
含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氣體通過風機3進入機體1后,先經過除塵網4除去氣體中的灰塵,然后進入下層凈化室12,經過四個下層紫外燈61的照射會分解部分有機物,一次凈化后的氣體通過過濾網5進入上層凈化室11,此時氣體中有機物的濃度降低,在兩個上層紫外燈62和催化劑網7的共同作用下繼續(xù)分解有機物,經過二次凈化后的氣體沿著氣流方向到達生物吸收模塊9,此時,生物吸收模塊9內部的濾料介質會吸收氣體中殘留的有機物,通過微生物降解作用將有機物分解成CO2和H2O。經過三次凈化后的氣體通過出氣蓋10上的出氣口102排出。
本實用新型中,設有紫外燈和生物吸收模塊,采用紫外光分解法和生物法相結合的方式凈化含有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氣體。紫外光線所激發(fā)的光能降解有機污染物,有機氣體與光量子碰撞會發(fā)生開環(huán)、斷裂等生成對環(huán)境無害的小分子或中間體;生物吸收模塊通過潮濕的、附有微生物的濾料介質吸收揮發(fā)性有機物,有機物作為能源物質參與微生物的新陳代謝被分解成CO2和H2O。該實用新型凈化能力強,且不會產生二次污染,適合在實驗室等室內空間適用。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