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煤礦開采裝煤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煤礦井下炮采采用打眼放炮人工用鐵鍬裝煤,有以下不足(1)工人勞動強度大。(2)勞動效率低。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它包括鏟斗、液壓缸、推移橫梁、刮板槽等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鏟斗與推移橫梁連,所述的液壓缸與鏟斗和推移橫梁連接,所述的刮板槽與推移橫梁連接,液壓缸的伸縮使鏟斗翻轉裝煤和卸煤, 減輕工人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 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的結構主視示意圖; 圖2為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的結構府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述,以進一步了解本發(fā)明之目的、方案及功效,但并不作為對本發(fā)明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限制。圖1和圖2為本發(fā)明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的結構的實施例結構示意圖,參考圖1,該新型液壓裝煤機包括鏟斗1、液壓缸2、推移橫梁3、刮板槽4等組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鏟斗1與推移橫梁3連接,所述的液壓缸2與鏟斗1和推移橫梁3連接,所述的刮板槽4與推移橫梁3連接,液壓缸2的收使鏟斗1向下翻轉裝煤,液壓缸2伸鏟斗1卸煤,減輕工人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雖然本發(fā)明已以一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精神及其實質(zhì)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可根據(jù)本發(fā)明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發(fā)明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它包括鏟斗、液壓缸、推移橫梁、刮板槽等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鏟斗與推移橫梁連,所述的液壓缸與鏟斗和推移橫梁連接,所述的刮板槽與推移橫梁連接。
全文摘要
具有裝煤功能的刮板輸送機它包括鏟斗、液壓缸、推移橫梁、刮板槽等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鏟斗與推移橫梁連,所述的液壓缸與鏟斗和推移橫梁連接,所述的刮板槽與推移橫梁連接,在液壓缸的作用下可實現(xiàn)自動裝煤減輕工人勞動強度。
文檔編號E21F13/00GK102418554SQ20111030691
公開日2012年4月18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16日
發(fā)明者高九華 申請人:高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