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采礦設備領域,具體為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
【背景技術】
[0002]米礦是自地殼內和地表開米礦產(chǎn)資源的技術和科學,廣義的米礦還包括煤和石油的開采。采礦工業(yè)是一種重要的原料工業(yè),金屬礦石是冶煉工業(yè)的主要原料,非金屬礦石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建筑材料。采礦活動是隨著人類文明的前行而發(fā)展起來的,算起來也有數(shù)千年的歷史了。
[0003]在深層采礦作業(yè)者,礦道上面的巖石會產(chǎn)生相當大的壓力,這種壓力一旦達到臨界值就會導致巖石破裂和巖石瀑布,這些干擾導致生產(chǎn)停止,更不幸的是容易造成采礦工人死亡,因此減少巖石壓力是至關重要的,方法之一是把將礦層打通,將累積的壓力泄掉。
[0004]隨著科技的發(fā)展,采礦也從原來的人工操作演變?yōu)闄C械化運作。在采礦設備中,礦鉆是其中最重要的,礦鉆在礦藏的勘探、定位、試采以及后期的開采過程都有使用。
[0005]礦鉆的功能雖然很多,但采礦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也是多種多樣的,現(xiàn)有的礦鉆已經(jīng)不能滿足采礦工作中多樣化的需求,另外在開采過程人工的過多參與浪費了人力,增加了成本,增添了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容】
[0006]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將支撐架改造成滑軌,使礦鉆可在支撐架上移動,解決了原來利用千斤頂來移動礦鉆出現(xiàn)的鉆頭移動范圍小的問題,同時增加了遠程控制模塊,可適應危險環(huán)境。
[0007]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其包括,橫桿1,豎桿2,卡槽3,工作倉4,底座5,支撐桿6,導向桿7,固定套筒8,鉆頭9,探測器10,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
[0008]所述豎桿2成對設置,所述豎桿2之間設置有若干橫桿1,所述橫桿1兩端與兩個豎桿2分別固定連接,所述豎桿2上設置若干卡槽3,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可滑動連接,所述工作倉4內部設置有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所述工作倉4與底座5固定連接,所述底座5與支撐桿6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6與固定套筒8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套筒8與導向桿7嵌套連接,所述導向桿7頂端與鉆頭9固定連接,所述導向桿7前端設置有探測器10,所述探測器10與導向桿7固定連接,所述探測器10與通信模塊12連接,所述通信模塊12與控制模塊13連接,所述動力模塊11與探測器10、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分別連接。
[0009]所述卡槽3在豎桿2上等距離分布。
[0010]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自鎖模塊,可將工作倉4固定在卡槽3處。
[0011]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電動卡扣鎖。
[0012]所述探測器10為高清攝像頭。
[0013]所述通信模塊12為無線通信模塊。
[0014]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1、本發(fā)明可遠程操控進行礦鉆。
[0015]2、本發(fā)明能適應危險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了操作人員的安全。
[0016]3、本發(fā)明將勘探、定位、試采、開采在操控室即可工作,并能用同一設備完成。
[0017]4、本發(fā)明增強了移動性,提高了采礦效率。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將支撐架改造成滑軌,使礦鉆可在支撐架上移動,解決了原來利用千斤頂來移動礦鉆出現(xiàn)的鉆頭移動范圍小的問題,同時增加了遠程控制模塊,可完美適應危險環(huán)境。
[0020]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其包括,橫桿1,豎桿2,卡槽3,工作倉4,底座5,支撐桿6,導向桿7,固定套筒8,鉆頭9,探測器10,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
[0021]所述豎桿2成對設置,所述豎桿2之間設置有若干橫桿1,所述橫桿1兩端與兩個豎桿2分別固定連接,所述豎桿2上設置若干卡槽3,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可滑動連接,所述工作倉4內部設置有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所述工作倉4與底座5固定連接,所述底座5與支撐桿6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6與固定套筒8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套筒8與導向桿7嵌套連接,所述導向桿7頂端與鉆頭9固定連接,所述導向桿7前端設置有探測器10,所述探測器10與導向桿7固定連接,所述探測器10與通信模塊12連接,所述通信模塊12與控制模塊13連接,所述動力模塊11與探測器10、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分別連接。
[0022]所述卡槽3在豎桿2上等距離分布。
[0023]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自鎖模塊,可將工作倉4固定在卡槽3處。
[0024]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電動卡扣鎖。
[0025]所述探測器10為高清攝像頭。
[0026]所述通信模塊12為無線通信模塊。
[0027]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中,1-橫桿,2-豎桿,3-卡槽,4-工作倉,5-底座,6-支撐桿,7-導向桿,8-固定套筒,9-鉆頭,10-探測器,11-動力模塊,12-通彳目模塊,13-控制模塊。
[0028]如圖1所示,所述豎桿2成對設置,兩個豎桿2之間設置有平衡排列等距離分布的若干橫桿1,所述橫桿1兩端與兩個豎桿2分別固定連接,所述豎桿2上設置若干卡槽3,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可滑動連接,所述工作倉4內部設置有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
[0029]所述工作倉4頂部與底座5固定連接,所述底座5頂部與支撐桿6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6頂部與固定套筒8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套筒8與導向桿7嵌套連接,所述導向桿7頂端與鉆頭9固定連接,所述導向桿7前端設置有探測器10,所述探測器10與導向桿7固定連接,所述探測器10與通信模塊12連接,所述通信模塊12與控制模塊13連接,所述動力模塊11與探測器10、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分別連接。
[0030]所述卡槽3等距離分布在兩個豎桿2上;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自鎖模塊,可固定在卡槽3處,自鎖模塊優(yōu)選為電動卡扣鎖;所述固定套筒8上設置有調整開關,可靈活調整導向桿7的前后位置;所述探測器10為高清攝像頭;所述通信模塊12為無線通信模塊。
[0031]使用實施例
在采礦作業(yè)中,設置在導向桿7前端的探測器10將收集到的信息通過通信模塊12傳輸出去,操控人員查看到信息后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礦鉆的工作狀態(tài),并下達操作指令,操作指令經(jīng)過通信模塊12傳導給控制模塊13,控制模塊13調整工作倉4和支撐桿6的工作狀態(tài),以達到調整鉆頭9位置和朝向的目的。
[0032]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主權項】
1.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橫桿(1),豎桿(2),卡槽(3),工作倉(4),底座(5),支撐桿(6),導向桿(7),固定套筒(8),鉆頭(9),探測器(10),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其中,所述豎桿(2)成對設置,所述豎桿(2)之間設置有橫桿(1),所述橫桿(1)兩端與兩個豎桿(2 )分別固定連接,所述豎桿(2 )上設置有若干卡槽(3),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可滑動連接,所述工作倉(4)內部設置有動力模塊(11)、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 ),所述工作倉(4)與底座(5 )固定連接,所述底座(5 )與支撐桿(6)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6與固定套筒(8)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套筒(8)與導向桿(7)嵌套連接,所述導向桿(7)頂端與鉆頭(9)固定連接,所述導向桿(7)前端設置有探測器(10),所述探測器(10)與導向桿(7)固定連接,所述探測器(10)與通信模塊(12)連接,所述通信模塊(12)與控制模塊(13)連接,所述動力模塊(11)與探測器(10)、通信模塊(12)、控制模塊(13 )分別連接,所述卡槽(3 )在豎桿(2 )上等距離分布。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自鎖模塊,工作倉(4)固定在卡槽(3)處,所述工作倉(4)與豎桿(2)連接處設置有電動卡扣鎖。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其特征在于,設置在導向桿(7)前端的探測器(10)將收集到的信息通過通信模塊(12)傳輸出去,操作指令經(jīng)過通信模塊(12)傳導給控制模塊(13),控制模塊(13)調整工作倉⑷和支撐桿(6)的工作狀態(tài),以達到調整鉆頭(9)位置和朝向。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采礦設備領域,具體為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本發(fā)明提供可遠程操控的掘洞礦鉆,將支撐架改造成滑軌,使礦鉆可在支撐架上移動,解決了原來利用千斤頂來移動礦鉆出現(xiàn)的鉆頭移動范圍小的問題,同時增加了遠程控制模塊,可完美適應危險環(huán)境。本發(fā)明提供一個可遠程操控的礦鉆,能適應危險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了操作人員的安全,增強了移動性,提高了采礦效率。
【IPC分類】E21B7/00, E21B15/04
【公開號】CN105401880
【申請?zhí)枴緾N201510921679
【發(fā)明人】連新蘭, 毛寶占, 連科賓
【申請人】河南廣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16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