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離合器,具體涉及離合器的電動驅動機構。
背景技術:
離合器作為汽車動力傳輸連接和斷開的關鍵部件,其作用是十分重要的,而隨著人們對汽車的駕駛舒適度的要求越來越高,離合器作為動力傳輸?shù)拈y門,其操作的平穩(wěn)性以及響應速度都是提高車輛舒適度的重要因素,現(xiàn)有的電磁離合器多為通電線圈與銜鐵的配合使用來實現(xiàn)離合功能,然而線圈與銜鐵的吸合力過小則響應速度慢,過大則會造成吸合的沖擊力較大,對于線圈與銜鐵有一定的損耗。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新的離合器驅動機構,利用音圈電機原理,通過線圈通電后在磁場中的運動來實現(xiàn)帶動離合器執(zhí)行機構的運動,并且根據(jù)電流的控制實現(xiàn)多個半聯(lián)動位置。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離合器驅動機構,包括外筒、中軸、內筒,所述外筒與所述內筒為空心結構,所述外筒與所述內筒一端無端蓋、另一端有端蓋,所述中軸設置于所述外筒內部并連接所述外筒端蓋,所述內筒置于所述外筒內部、套于所述中軸外部且與所述外筒、中軸不接觸,所述外筒內壁設置磁體,所述內筒外部纏繞銅線圈,所述銅線圈連接一電源,所述內筒端蓋外側與離合器執(zhí)行機構連接。
所述中軸上設置磁體結構,配合所述外筒磁體形成磁場。
所述外筒結構為導磁材料,所述內筒結構為非導磁材料。
所述外筒內壁磁體結構長度B1范圍為:15mm≤B1≤100mm。
所述外筒內壁磁體結構的厚度B2范圍為:2mm≤B2≤10mm。
所述內筒上銅線圈的長度A1范圍為:20mm≤A1≤120mm。
所述內筒上銅線圈的厚度A2范圍為:2mm≤A2≤10mm。
所述外筒結構的最小厚度C1滿足:6mm≤C1≤16mm。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離合器驅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離合器驅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其中1為中軸、2為外筒、3為內筒、4為磁體、5為銅線圈,所述中軸1與所述外筒2固定連接或者所述中軸1與所述外筒2一體化設置,所述外筒2與所述內筒3均可設計為筒狀結構,可以為圓筒狀或方筒狀結構,所述外筒2與所述內筒3為空心結構,所述外筒2與所述內筒3的一端無端蓋、另一端有端蓋,所述中軸1連接所述外筒2端蓋內側中間位置,所述內筒3置于所述外筒2內部且所述內筒3的端蓋朝外,所述內筒3套于所述中軸1上,所述內筒3與所述外筒2、中軸1均不接觸,所述內筒3的端蓋外側連接離合器執(zhí)行機構。
所述外筒2的內壁上設置所述磁體4,所述內筒3外壁上纏繞所述銅線圈5,所述磁體4與所述銅線圈5對應設置,為了形成更好的磁場效果,所述中軸1上也可以設置磁體結構,配合所述磁體4來形成磁場。
所述中軸1與所述外筒2為導磁材料,所述內筒3為非導磁材料,所述銅線圈5連接一電源,由所述電源提供所述銅線圈5所需的電流。
所述磁體4的長度B1及厚度B2如果太小,則其磁場強度不足,會導致產(chǎn)生的驅動力不足,不滿足離合器需求,因而,在滿足離合器驅動力需求的要求及盡可能節(jié)省材料,所述磁體4的長度B1及厚度B2的優(yōu)選取值范圍為:15mm≤B1≤100mm,2mm≤B2≤10mm。
所述外筒2的厚度C1不僅影響到其強度,而且由于所述外筒2為所述磁體4的導磁通路,因而,所述外筒2的厚度C1也影響著所述磁體4的磁通量,本實用新型在考慮所述外筒2的強度、所述磁體4的磁通量以及節(jié)省材料后,給出所述厚度C1的優(yōu)選范圍為:6mm≤C1≤16mm。
所述銅線圈5的長度A1及厚度A2也影響著驅動力的大小,若所述銅線圈5的長度A1及厚度A2過小,會導致驅動力不足,而且隨著驅動離合器執(zhí)行機構的過程中,所述銅線圈5會隨之移動,若長度A1不足,則會導致所述銅線圈5的可移動距離較短,勢必影響到離合器的行程,繼而影響其性能,因而,在考慮到離合器性能后,本實用新型給出所述銅線圈5的長度A1及厚度A2的優(yōu)選范圍為:20mm≤A1≤120mm,2mm≤A2≤10mm。
當離合器需要動作時,所述電源給所述銅線圈5供電,由于通電導體在磁場中會受到力的作用,該作用力即為驅動所述銅線圈5及所述內筒3移動的驅動力,繼而帶動所述離合器執(zhí)行機構運動,實現(xiàn)離合功能;當離合器不需要動作時,斷開所述電源,此時無磁場的作用力,所述銅線圈5及內筒3會在離合器彈簧的作用下回復原位。
本實用新型的離合器驅動機構還可以通過控制所述電源輸出電流的大小及方向來調整所述銅線圈5的受力大小及方向,由此來實現(xiàn)所述離合器的多個半聯(lián)動位置。
對于為本實用新型的示范性實施例,應當理解為是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內其中的某一種示范性示例,具有對本領域技術人員實現(xiàn)相應的技術方案的指導性作用,而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