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染色缸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染色缸,其包括缸體和缸蓋,在位于缸體口部的左右兩側分別設有限位槽,在所述缸蓋的兩側設有與所述限位槽相適配的限位塊,在所述缸體與缸蓋之間設有密封條。本實用新型解決了染色缸的密封性問題,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密封性好等優(yōu)點,既可避免貯存在缸內的試劑揮發(fā)所導致的濃度不準的問題,又可避免揮發(fā)的化學試劑對環(huán)境所造成的污染和對人體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明顯進步和應用價值。
【專利說明】
一種染色缸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染色缸,尤其涉及一種密封性好的染色缸。
【背景技術】
[0002]染色缸是一種常用貯存染色液體或其它化學試劑的容器,被廣泛的用于醫(yī)療衛(wèi)生、醫(yī)學院、防疫站、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的病理室和細菌室等。
[0003]目前的染色缸,通常包括缸體及蓋在缸體開口上的缸蓋,染色液或一些其它的化學試劑儲存于缸體內,以方便使用。但是,這種染色缸的密封性比較差,染色液或化學試劑長期貯存在染色缸內,會從縫隙中揮發(fā)出去,使得貯存的化學試劑的濃度變得不準確,給后續(xù)試驗的準確性和穩(wěn)定性帶來不利影響;同時,化學試劑從缸體揮發(fā)到空氣中,不僅會污染環(huán)境,還會對試驗人員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密封性好的染色缸。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6]—種染色缸,包括缸體和缸蓋,在位于缸體口部的左右兩側分別設有限位槽,在所述缸蓋的兩側設有與所述限位槽相適配的限位塊,在所述缸體與缸蓋之間設有密封條。
[0007]作為一種實施方案,在所述缸體的口部設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條設置在所述密封槽內。
[0008]作為另一種實施方案,在所述缸蓋的內表面上設有外緣和凸環(huán),所述密封條設置在外緣的底面上。
[0009]作為優(yōu)選方案,在所述限位塊與限位槽的接觸面上也設有密封條。
[0010]作為又一種實施方案,在所述缸蓋的內表面上設有外緣和凸環(huán),在所述凸環(huán)的外壁上設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條設于所述密封槽內。
[0011]作為優(yōu)選方案,在所述凸環(huán)的外壁上還設有內卡扣。
[0012]作為優(yōu)選方案,在缸蓋的兩側設有卡扣,在位于缸體口部的兩側外壁上設有與所述卡扣相適配的卡塊。
[0013]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槽的截面均為倒置的梯形。
[0014]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染色缸設有手提把。
[0015]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技術效果: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染色缸,通過在缸體和缸蓋之間設置密封條,從而解決了染色缸的密封性問題,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密封性好等優(yōu)點,既可避免貯存在缸內的試劑揮發(fā)所導致的濃度不準的問題,又可避免揮發(fā)的化學試劑對環(huán)境所造成的污染和對人體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明顯進步和應用價值。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所述染色缸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所述染色缸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0019]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所述染色缸中缸蓋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所述染色缸中缸蓋的側視圖;
[0021 ]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所述染色缸中缸體的側視圖;
[0022]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所述染色缸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0023]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所述染色缸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0024]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所述染色缸中缸體的俯視圖;
[0025]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所述染色缸中缸蓋的側視圖。
[0026]圖中標號示意如下:1、缸體;11、缸體的密封槽;12、卡塊;13、限位槽;2、缸蓋;21、缸蓋的外緣;22、缸蓋的凸環(huán);23、卡扣;24、限位塊;25、缸蓋的密封槽;26、內卡扣;3、密封條;4、手提把。
【具體實施方式】
[0027]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清楚、完整地描述。
[0028]實施例1
[0029]結合圖1至圖5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染色缸,包括缸體I和缸蓋2,在位于缸體I 口部的左右兩側分別設有限位槽13,在所述缸蓋2的兩側設有與所述限位槽13相適配的限位塊24;在所述缸蓋2的兩側設有卡扣23,在位于所述缸體I 口部的兩側外壁上設有與所述卡扣23相適配的卡塊12。所述卡扣23和卡塊12的數(shù)量不限,圖中示出了四組,每側各2組,分別對稱設置在所述染色缸的左右兩側及每側的兩端;在所述缸蓋2的內表面上設有外緣21和凸環(huán)22,所述凸環(huán)22的外徑尺寸與染色缸的缸口內徑尺寸相適配。所述卡塊12分布于限位槽13的兩側。
[0030]在所述缸蓋2的外緣21底面上設有密封條3,在所述限位塊24與限位槽13的接觸面上也設有密封條3;設置在缸蓋2的外緣21底面上的密封條3可以與設置在限位塊24上的密封條3為一體結構,這樣有利于加工和清潔及加強整體的密封性。所述密封條3通過粘膠固定在缸蓋2的外緣21底面上及限位塊24與限位槽13的接觸面上。
[0031]所述染色缸還設有手提把4,本實施例中所示的手提把4設置在缸蓋2的上方,兩端與缸體I活動連接。
[0032]本實施例所述染色缸的使用方法如下:
[0033]將染色液或其他化學試劑倒入染色缸中,蓋上缸蓋2,使限位塊24與限位槽13相契合,缸蓋2內的凸環(huán)22與染色缸的缸口內壁相貼合(凸環(huán)22的設置,既可避免溶劑與外緣21和限位塊24上的密封條3的接觸,又可避免缸蓋2因滑動造成錯位),然后使卡扣23與卡塊12相扣合,在密封條3和卡扣23及卡塊12的作用下,染色缸整體呈嚴密的密封狀態(tài),從而有效避免了試劑的揮發(fā);如果需要染色使用時,使卡扣23與卡塊12相分離,通過手提把4移走缸蓋2即可。
[0034]實施例2
[0035]結合圖6至圖8所示:本實施例所述的染色缸,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在于:
[0036]在所述缸體I的口部設有密封槽11,在所述密封槽11內設有密封條3;由于密封條3設于密封槽11內,缸體I內的溶劑已被嚴密密封在缸體I內,因此,本實施例中的限位塊24與限位槽13的接觸面上就無需再設置密封條3 了。
[0037]另外,本實施例中所示的手提把4設置在缸蓋2的頂面上,與缸蓋一體成型,以便于加工和清潔。
[0038]本實施例所述染色缸的其余內容均與實施例1中所述相同。
[0039]實施例3
[0040]如圖9所示:本實施例所述的染色缸,與實施例1的區(qū)別在于:
[0041]在所述缸蓋2的內表面上設有外緣21和凸環(huán)22,在所述凸環(huán)22的外壁上設有密封槽25,在所述密封槽25內設有密封條3,同時在凸環(huán)22的外壁上還設有內卡扣26來進一步加強缸蓋2與缸體I之間的密封性;缸體I內的溶劑已被嚴密密封在缸體I內,因此,本實施例中的限位塊24與限位槽13的接觸面上就無需再設置密封條3 了。
[0042]另外,本實施例中所示的手提把4設置在缸蓋2的頂面上,與缸蓋一體成型(與實施例2相同,本實施例中染色缸的正面示意圖和側面示意圖與實施例2中的圖6和圖7相同),以便于加工和清潔。
[0043]本實施例所述染色缸的其余內容均與實施例1中所述相同。
[0044]綜上所述可見: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染色缸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密封性好等優(yōu)點,既可避免貯存在缸內的試劑揮發(fā)所導致的濃度不準的問題,又可避免揮發(fā)的化學試劑對環(huán)境所造成的污染和對人體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明顯進步和應用價值。
[0045]最后有必要在此指出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染色缸,包括缸體和缸蓋,在位于缸體口部的左右兩側分別設有限位槽,在所述缸蓋的兩側設有與所述限位槽相適配的限位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缸體與缸蓋之間設有密封條。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缸體的口部設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條設置在所述密封槽內。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缸蓋的內表面上設有外緣和凸環(huán),所述密封條設置在所述外緣的底面上。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在限位塊與限位槽的接觸面上也設有密封條。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缸蓋的內表面上設有外緣和凸環(huán),在所述凸環(huán)的外壁上設有凸環(huán)密封槽,所述密封條設于所述凸環(huán)密封槽內。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環(huán)的外壁上還設有內卡扣。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槽的截面均為倒置的梯形。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在缸蓋的兩側設有卡扣,在位于缸體口部的兩側外壁上設有與所述卡扣相適配的卡塊。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染色缸,其特征在于:所述染色缸設有手提把。
【文檔編號】B01L3/00GK205506509SQ201620330029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9日
【發(fā)明人】齊新永, 張維誼, 劉佩紅, 周錦萍, 王建, 沈莉萍, 徐鋒, 寧昆, 王曉旭
【申請人】上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