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終端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終端技術的發(fā)展,移動終端的屏幕尺寸越來越大。雖然大屏幕可以帶給用戶更寬廣的操作空間和屏幕視野,但是,用戶對移動終端的單手可操作性卻越來越低,因此,邊緣觸控漸漸出現(xiàn)在人們的視野中,也即是,用戶可以通過邊緣觸控的方式對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目前,移動終端的觸摸屏可以分為可視區(qū)域和非可視區(qū)域,如圖1所示。其中,非可視區(qū)域可以分為邊緣觸控區(qū)域和非觸控區(qū)域,邊緣觸控區(qū)域位于可視區(qū)域的左右兩側(cè),該非觸控區(qū)域位于可視區(qū)域的上下兩側(cè)。為了實現(xiàn)邊緣觸控,通常在移動終端的邊緣觸控區(qū)域設置多個觸控傳感器,當該移動終端檢測到觸控操作時,通過該觸控操作的觸控點所在位置的觸控傳感器,對該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觸控信號進行采集,并通過采集的觸控信號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克服相關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公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及裝置。
根據(jù)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當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基于所述邊緣觸控操作對所述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結合第一方面,在上述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通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確定加速度信息,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
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方向時,將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進行比較,所述指定方向為作用在所述移動終端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方向;
當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所述指定方向一致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所述指定方向不一致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大小時,將所述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小于所述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時長時,將所述加速度時長與所述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當所述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所述加速度時長小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大小和所述加速度時長時,將所述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最大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所述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與最小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所述加速度時長與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最大標準加速度、所述最小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最小標準加速度且所述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確 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根據(jù)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控制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采集模塊,用于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判斷模塊,用于當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控制模塊,用于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基于所述邊緣觸控操作對所述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結合第二方面,在上述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判斷模塊包括:
確定單元,用于通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確定加速度信息,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
判斷單元,用于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二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判斷單元包括:
第一比較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方向時,將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進行比較,所述指定方向為作用在所述移動終端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方向;
第一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所述指定方向一致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第二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所述指定方向不一致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二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判斷單元包括:
第二比較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大小時,將所述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第三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第四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小于所述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未 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二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判斷單元包括:
第三比較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時長時,將所述加速度時長與所述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第五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第六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時長小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結合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上述第二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判斷單元包括:
第四比較子單元,用于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大小和所述加速度時長時,將所述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最大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所述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與最小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所述加速度時長與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第七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最大標準加速度、所述最小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最小標準加速度且所述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根據(jù)本公開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控制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處理器;
用于存儲處理器可執(zhí)行指令的存儲器;
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當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基于邊緣觸控操作對所述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本公開的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在本公開實施例 中,移動終端可以通過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并當該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該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并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從而降低了誤觸操作的發(fā)生,同時也提高了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從而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jié)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開。
附圖說明
此處的附圖被并入說明書中并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與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本發(fā)明的原理。
圖1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第一種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示意圖。
圖2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3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4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移動終端控制裝置的結構框圖。
圖5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判斷判斷模塊的結構框圖。
圖6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另一種移動終端控制裝置的結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這里將詳細地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說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圖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圖時,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圖中的相同數(shù)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并不代表與本發(fā)明相一致的所有實施方式。相反,它們僅是與如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詳述的、本發(fā)明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裝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對本公開實施例進行詳細地解釋說明之前,先對本公開實施例的應用場景予以介紹。目前,移動終端的屏幕尺寸越來越大,在移動終端的大屏幕帶給用戶更寬廣的操作空間和屏幕視野的同時,也降低了用戶對移動終端的單手可操作性。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移動終端中逐漸加入了邊緣觸控功能。其中,進行邊緣觸控的觸控信號通過移動終端的邊緣觸控區(qū)域設置的觸控傳感器采集得到,從而該移動終端可以通過采集的觸控信號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但是,當用戶手握該移動終端時,該邊緣觸控區(qū)域設置的觸控傳感器同樣可以采集到 該觸控信號,移動終端無法辨別采集到的觸控信號是在邊緣觸控區(qū)域進行觸控操作觸發(fā),還是由于用戶手握該移動終端而碰觸到該邊緣觸控區(qū)域時導致的誤觸操作觸發(fā),因此,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使該移動終端可以分辨該觸控操作是否為誤觸操作,以防止誤觸操作的發(fā)生,提高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和移動終端運行的效率。
圖2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如圖2所示,該方法用于終端中,包括以下步驟。
在步驟201中:通過該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在步驟202中,當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該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步驟203中,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基于該邊緣觸控操作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在本公開實施例中,移動終端可以通過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并當該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該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并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從而降低了誤觸操作的發(fā)生,同時也提高了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從而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通過該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通過該加速度傳感器確定加速度信息,該加速度信息包括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
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方向時,將該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進行比較,該指定方向為作用在該移動終端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方向;
當該加速度方向與該指定方向一致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該加速度方向與該指定方向不一致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 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該最大加速度小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時長與該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當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該加速度時長小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和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最大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與最小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時長與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該最小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且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該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該觸控操作為誤觸操作。
上述所有可選技術方案,均可按照任意結合形成本公開的可選實施例,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再一一贅述。
圖3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如圖3所示,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步驟301中,移動終端通過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在本公開實施例中,該移動終端可以在檢測到邊緣操作時,通過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當然,實際應用中,該移動終端還可以周期性地或者實時地通過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本公開實施例對采集觸控信號的時機不做具體限定。
需要說明的是,該移動終端通過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的操作可以參考 相關技術,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在步驟302中,當移動終端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該加速度傳感器確定加速度信息,該加速度信息包括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
其中,當該移動終端通過加速度傳感器檢測到加速度信息信號時,可以確定存在外力作用于該移動終端上,也即是,該加速度信息是通過作用于該移動終端上的作用力所產(chǎn)生。
需要說明的是,信號強度閾值用于判斷移動終端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是否達到觸發(fā)邊緣觸控的要求,且該信號強度閾值可以事先設置,比如,該信號強度閾值可以為4db、5db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還需要說明的是,該邊緣觸控操作用于觸發(fā)邊緣觸控的功能,該邊緣觸控操作可以為單擊操作、雙擊操作、滑動操作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另外,在本公開實施例中,不僅可以通過加速度傳感器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還可以通過其他元件進行感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比如,當該移動終端確定加速度時長時,如果該移動終端感應到該加速度大小發(fā)生變化,則該移動該終端可以通過計時器開始計時,直到該加速度大小停止變化時停止計時,從而獲取該加速度時長。
其中,通過該加速度傳感器進行該加速度大小的檢測時,可以將該加速度傳感器中的任一點作為原點建立坐標系,當該移動終端沒有接收到任何操作而靜止時,該加速度傳感器檢測到各個坐標軸的加速度均為0;當該移動終端受到某個方向的外力作用時,該加速度傳感器可以從坐標軸上檢測到外力作用于該移動終端時產(chǎn)生的加速度。
需要說明的是,當對該移動終端進行邊緣觸控操作時,側(cè)邊框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會產(chǎn)生移動終端的橫軸方向的加速度,觸控屏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會產(chǎn)生移動終端沿厚度方向的加速度。
另外,該建立的坐標系可以是任一一種類型的坐標系,比如,空間直角坐標系、平面直角坐標系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作具體限定。
還需要說明的是,該移動終端通過該加速度傳感器在該坐標軸上檢測加速 度的操作可以參考相關技術,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再進行一一贅述。
另外,當該移動終端的觸摸屏的方向發(fā)生變化時,該坐標系的正方向可以隨著該觸摸屏的方向的變化而變化,也可以不隨著變化,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作具體限定。
其中,為了使該坐標系的正方向可以隨著該觸摸屏的方向的變化而變化,在該移動終端中可以通過陀螺儀對該坐標系的正方向進行校正,當然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校正,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需要說明的是,移動終端通過陀螺儀對該坐標系的正方向進行校正的操作可以參考相關操作,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在步驟303中,移動終端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由于正常握持移動終端和正常進行邊緣觸控操作都會使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到加速度信息,但是,正常握持移動終端產(chǎn)生的加速度信息和正常進行邊緣觸控操作產(chǎn)生的加速度信息是不同的,因此,當該加速度傳感器檢測到加速度信息時,可以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其中,移動終端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的操作可以包括如下四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方向時,將該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進行比較,該指定方向為作用在該移動終端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方向;當該加速度方向與該指定方向一致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加速度方向與該指定方向不一致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需要說明的是,指定方向是指事先設置的方向,且該指定方向是一般進行邊緣觸控操作時產(chǎn)生該邊緣觸控操作的作用力的方向。比如,一般進行邊緣觸控操作時產(chǎn)生該邊緣觸控操作的作用力的方向為與移動終端寬邊平行的方向。
其中,當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之間的夾角小于角度閾值時,該移動終端可以默認該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一致,該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之間的夾角為銳角,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需要說明的是,該夾角閾值可以事先設置,比如,該夾角閾值可以為1度、2度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方向時,可以確 定該加速度方向的數(shù)量,當該加速度方向的數(shù)量等于指定數(shù)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加速度方向不等于指定數(shù)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其中,該指定數(shù)值是事先設置的,且該指定數(shù)值是一般進行邊緣觸控操作時產(chǎn)生該邊緣觸控操作的作用力的方向的個數(shù)。比如,一般進行邊緣觸控操作時產(chǎn)生該邊緣觸控操作的作用力的方向的個數(shù)為1。
需要說明的是,本公開實施例通過上述第一種方式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只需進行該加速度方向的檢測,并只需進行一次判斷就可以確定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從而不僅降低了誤觸操作發(fā)生的可能性,同時減小了移動終端的運行負擔,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第二種方式,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加速度大小時,該移動終端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最大加速度小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需要說明的是,該加速度閾值用于判斷加速度大小的最大加速度是否達到觸發(fā)邊緣觸控的要求,且該加速度閾值可以事先設置,比如,該加速度閾值可以為5m/s2、6m/s2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比如,當該加速度大小的最大加速度為8m/s2,加速度閾值為5m/s2,將該最大加速度8m/s2與該加速度閾值5m/s2進行比較,該最大加速度8m/s2大于該加速度閾值5m/s2,因此,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加速度大小的最大加速度為4m/s2,加速度閾值為5m/s2,將該最大加速度4m/s2與該加速度閾值5m/s2進行比較,該最大加速度4m/s2小于該加速度閾值5m/s2,因此,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進一步地,該移動終端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之前,該移動終端還可以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每個加速度相互進行比較,從而確定該最大加速度。
需要說明的是,該移動終端可以通過上述方式確定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確定最大加速度,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還需要說明的是,本公開實施例通過上述第二種方式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 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只需進行該加速度大小的檢測,并只需進行一次判斷就可以確定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從而不僅降低了誤觸操作發(fā)生的可能性,同時減小了移動終端的運行負擔,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第三種方式,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時長時,該移動終端將該加速度時長與該時間閾值進行比較;當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加速度時長小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需要說明的是,該時間閾值用于判斷加速度時長是否達到觸發(fā)邊緣觸控的要求,且該時間閾值可以事先設置,比如,該時間閾值可以為3s、4s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比如,當該加速度時長為5s,時間閾值為4s時,將該加速度時長5s與該時間閾值4s進行比較,該加速度時長5s大于該時間閾值4s,因此,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加速度時長3s,時間閾值為4s時,將該加速度時長3s與該時間閾值4s進行比較,該加速度時長3s小于該時間閾值4s,因此,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需要說明的是,本公開實施例通過上述第三種方式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只需進行該加速度時長的檢測,并只需進行一次判斷就可以確定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從而不僅降低了誤觸操作發(fā)生的可能性,同時減小了移動終端的運行負擔,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第四種方式,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和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最大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與最小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時長與時間閾值進行比較;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該最小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且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其中,當該最大加速度小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或該最小加速度大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或該加速度時長小于該時間閾值任一條件成立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
需要說明的是,最大標準加速度用于判斷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是否達到觸發(fā)邊緣觸控的要求,且該最大標準加速度可以事先設置,比如,該最 大標準加速度可以為5m/s2、6m/s2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作具體限定。同理,該最小標準加速度用于判斷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是否達到觸發(fā)邊緣觸控的要求,且該最小標準加速度同樣可以事先設置,比如,該最小標準加速度可以為1m/s2、2m/s2等,本公開實施例對此同樣不做具體限定。
比如,當該加速度大小的最大加速度為8m/s2、最小加速度為3m/s2、加速度時長為5s、最大標準加速度為5m/s2、最小標準加速度為2m/s2以及時間閾值為4s時,將該最大加速度8m/s2與該最大標準加速度5m/s2進行比較,該最小加速度3m/s2與該最小標準加速度2m/s2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時長5s與該時間與之4s進行比較,該最大加速度8m/s2大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5m/s2,該最小加速度3m/s2大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2m/s2,該加速度時長5s大于該時間閾值4s,因此,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當該加速度大小的最大加速度為4m/s2、最小加速度為3m/s2、加速度時長為5s、最大標準加速度為5m/s2、最小標準加速度為2m/s2以及時間閾值為4s時,將該最大加速度4m/s2與該最大標準加速度5m/s2進行比較,該最小加速度3m/s2與該最小標準加速度2m/s2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時長5s與該時間與之4s進行比較,該最大加速度4m/s2小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5m/s2,該最小加速度3m/s2大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2m/s2,該加速度時長5s大于該時間閾值4s,因此,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實施例中,該移動該終端可以基于該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繪制一個曲線,并將該曲線與標準曲線進行比較,判斷該曲線覆蓋的范圍是否包括標準曲線覆蓋的范圍,當該曲線覆蓋的范圍包括標準曲線覆蓋的范圍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需要說明的是,標準曲線是事先設置的曲線,且該標準曲線中最大加速度為最大標準加速度,該標準曲線的最小加速度為最小標準加速度,該標準曲線的加速度時長為時間閾值。
需要說明的是,本公開實施例通過上述第四種方式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通過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2個方面進行了綜合判斷,從而增加了判斷的準確度,該移動終端可以準確的判斷出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降低了誤觸操作的發(fā)生,同時也提高了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從而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公開實施例中,移動終端不僅可以通過上述四種方 式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判斷,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做具體限定。
在步驟304中,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基于該邊緣觸控操作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其中,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可以確定該邊緣觸控操作的觸控點所在位置,基于該觸控點所在位置對應的功能,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需要說明的是,該移動終端確定該邊緣觸控操作的觸控點所在位置的操作可以參考相關技術,本公開實施例對此不再進行一一贅述。
在本公開實施例中,移動終端可以確定作用在該觸摸屏上的作用力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信息,并根據(jù)該加速度信息包括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任一一個,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并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其中,當該移動終端根據(jù)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或者加速度時長中的任一個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只需進行一次判斷就可以確定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從而減小了移動終端的運行負擔。當該移動終端同時通過該加速度大小和該加速度時長,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增加了判斷的準確度,從而可以準確的判斷出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降低了誤觸操作的發(fā)生,同時也提高了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從而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圖4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移動終端控制裝置的結構框圖。參照圖4,該裝置包括:采集模塊401、判斷模塊402和控制模塊403。
采集模塊401,用于通過該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判斷模塊402,用于當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該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控制模塊403,用于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基于邊緣觸控操作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參見圖5,所述該判斷模塊402包括:
確定單元4201,用于通過該加速度傳感器確定加速度信息,該加速度信息包括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
判斷單元4022,用于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該判斷單元4022包括:
第一比較子單元40221,用于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方向時,將該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進行比較,該指定方向為作用在該移動終端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方向;
第一確定子單元40222,用于當該加速度方向與該指定方向一致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第二確定子單元40223,用于當該加速度方向與該指定方向不一致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該判斷單元4022包括:
第二比較子單元40224,用于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第三確定子單元40225,用于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第四確定子單元40226,用于當該最大加速度小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該判斷單元4022包括:
第三比較子單元40227,用于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時長與該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第五確定子單元40228,用于當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第六確定子單元40229,用于當該加速度時長小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該判斷單元4022包括:
第四比較子單元402210,用于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和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最大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與最小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時長與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第七確定單元402211,用于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該最小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且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實施例中,移動終端可以確定作用在該觸摸屏上的作用力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信息,并根據(jù)該加速度信息包括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并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其中,當該移動終端根據(jù)加速度大小或者加速度時長中的任一一個,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該移動終端只需進行一次判斷就可以確定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從而減小了移動終端的運行負擔。當該移動終端同時通過該加速度大小和該加速度時長,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增加了判斷的準確度,從而可以準確的判斷出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降低了誤觸操作的發(fā)生,同時也提高了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從而提高了移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關于上述實施例中的裝置,其中各個模塊執(zhí)行操作的具體方式已經(jīng)在有關該方法的實施例中進行了詳細描述,此處將不做詳細闡述說明。
圖6是根據(jù)一示例性實施例示出的一種移動終端控制裝置600的框圖。例如,裝置600可以是移動電話,計算機,數(shù)字廣播終端,消息收發(fā)設備,游戲控制臺,平板設備,醫(yī)療設備,健身設備,個人數(shù)字助理等。
參照圖6,裝置600可以包括以下一個或多個組件:處理組件602,存儲器604,電源組件606,多媒體組件608,音頻組件610,輸入/輸出(i/o)的接口612,傳感器組件614,以及通信組件616。
處理組件602通??刂蒲b置600的整體操作,諸如與顯示,電話呼叫,數(shù)據(jù)通信,相機操作和記錄操作相關聯(lián)的操作。處理組件602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620來執(zhí)行指令,以完成上述的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此外,處理組件602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模塊,便于處理組件602和其他組件之間的交互。例如,處理組件602可以包括多媒體模塊,以方便多媒體組件608和處理組件602之間的交互。
存儲器604被配置為存儲各種類型的數(shù)據(jù)以支持在裝置600的操作。這些數(shù)據(jù)的示例包括用于在裝置600上操作的任何應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聯(lián)系人數(shù)據(jù),電話簿數(shù)據(jù),消息,圖片,視頻等。存儲器604可以由任何類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儲設備或者它們的組合實現(xiàn),如靜態(tài)隨機存取存儲器(sram),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eprom),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prom), 可編程只讀存儲器(prom),只讀存儲器(rom),磁存儲器,快閃存儲器,磁盤或光盤。
電源組件606為裝置600的各種組件提供電源。電源組件606可以包括電源管理系統(tǒng),一個或多個電源,及其他與為裝置600生成、管理和分配電源相關聯(lián)的組件。
多媒體組件608包括在所述裝置600和用戶之間的提供一個輸出接口的屏幕。在一些實施例中,屏幕可以包括液晶顯示器(lcd)和觸摸面板(tp)。如果屏幕包括觸摸面板,屏幕可以被實現(xiàn)為觸摸屏,以接收來自用戶的輸入信號。觸摸面板包括一個或多個觸摸傳感器以感測觸摸、滑動和觸摸面板上的手勢。所述觸摸傳感器可以不僅感測觸摸或滑動動作的邊界,而且還檢測與所述觸摸或滑動操作相關的持續(xù)時間和壓力。在一些實施例中,多媒體組件608包括一個前置攝像頭和/或后置攝像頭。當裝置600處于操作模式,如拍攝模式或視頻模式時,前置攝像頭和/或后置攝像頭可以接收外部的多媒體數(shù)據(jù)。每個前置攝像頭和后置攝像頭可以是一個固定的光學透鏡系統(tǒng)或具有焦距和光學變焦能力。
音頻組件610被配置為輸出和/或輸入音頻信號。例如,音頻組件610包括一個麥克風(mic),當裝置600處于操作模式,如呼叫模式、記錄模式和語音識別模式時,麥克風被配置為接收外部音頻信號。所接收的音頻信號可以被進一步存儲在存儲器604或經(jīng)由通信組件616發(fā)送。在一些實施例中,音頻組件610還包括一個揚聲器,用于輸出音頻信號。
i/o接口612為處理組件602和外圍接口模塊之間提供接口,上述外圍接口模塊可以是鍵盤,點擊輪,按鈕等。這些按鈕可包括但不限于:主頁按鈕、音量按鈕、啟動按鈕和鎖定按鈕。
傳感器組件614包括一個或多個傳感器,用于為裝置600提供各個方面的狀態(tài)評估。例如,傳感器組件614可以檢測到裝置600的打開/關閉狀態(tài),組件的相對定位,例如所述組件為裝置600的顯示器和小鍵盤,傳感器組件614還可以檢測裝置600或裝置600一個組件的位置改變,用戶與裝置600接觸的存在或不存在,裝置600方位或加速/減速和裝置600的溫度變化。傳感器組件614可以包括接近傳感器,被配置用來在沒有任何的物理接觸時檢測附近物體的存在。傳感器組件614還可以包括光傳感器,如cmos或ccd圖像傳感器,用于 在成像應用中使用。在一些實施例中,該傳感器組件614還可以包括加速度傳感器,陀螺儀傳感器,磁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或溫度傳感器。
通信組件616被配置為便于裝置600和其他設備之間有線或無線方式的通信。裝置600可以接入基于通信標準的無線網(wǎng)絡,如wifi,2g或3g,或它們的組合。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通信部件616經(jīng)由廣播信道接收來自外部廣播管理系統(tǒng)的廣播信號或廣播相關信息。在一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通信組件616還包括近場通信(nfc)模塊,以促進短程通信。例如,在nfc模塊可基于射頻識別(rfid)技術,紅外數(shù)據(jù)協(xié)會(irda)技術,超寬帶(uwb)技術,藍牙(bt)技術和其他技術來實現(xiàn)。
在示例性實施例中,裝置600可以被一個或多個應用專用集成電路(asic)、數(shù)字信號處理器(dsp)、數(shù)字信號處理設備(dspd)、可編程邏輯器件(pld)、現(xiàn)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處理器或其他電子元件實現(xiàn),用于執(zhí)行上述方法。
在示例性實施例中,還提供了一種包括指令的非臨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例如包括指令的存儲器604,上述指令可由裝置600的處理器620執(zhí)行以完成上述方法。例如,所述非臨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可以是rom、隨機存取存儲器(ram)、cd-rom、磁帶、軟盤和光數(shù)據(jù)存儲設備等。
一種非臨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當所述存儲介質(zhì)中的指令由移動終端的處理器執(zhí)行時,使得移動終端能夠執(zhí)行一種移動終端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
當采集到的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基于邊緣觸控操作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通過所述移動終端內(nèi)的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通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確定加速度信息,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感應到的加速度方向、加速度大小和加速度時長中的至少一個;
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所述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 控操作,包括:
當所述加速度信息包括所述加速度方向時,將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指定方向進行比較,所述指定方向為作用在所述移動終端上的邊緣觸控操作所產(chǎn)生的加速度方向;
當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所述指定方向一致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所述加速度方向與所述指定方向不一致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加速度閾值進行比較;
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該最大加速度小于該加速度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時長與該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當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當該加速度時長小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的另一實施例中,基于該加速度信息,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包括:
當該加速度信息包括該加速度大小和該加速度時長時,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大加速度與最大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大小中的最小加速度與最小標準加速度進行比較,將該加速度時長與時間閾值進行比較;
當該最大加速度大于或等于該最大標準加速度、該最小加速度小于或等于該最小標準加速度且該加速度時長大于或等于該時間閾值時,確定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否則,確定未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
在本公開實施例中,移動終端可以通過觸控傳感器采集觸控信號,并當該觸控信號的信號強度大于該信號強度閾值時,通過加速度傳感器判斷是否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并當檢測到邊緣觸控操作時,對該移動終端進行控制,從而降低了誤觸操作的發(fā)生,同時也提高了邊緣觸控的響應靈敏度,從而提高了移 動終端的運行效率。
本領域技術人員在考慮說明書及實踐這里公開的發(fā)明后,將容易想到本發(fā)明的其它實施方案。本申請旨在涵蓋本發(fā)明的任何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這些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遵循本發(fā)明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開未公開的本技術領域中的公知常識或慣用技術手段。說明書和實施例僅被視為示例性的,本發(fā)明的真正范圍和精神由下面的權利要求指出。
應當理解的是,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經(jīng)描述并在附圖中示出的精確結構,并且可以在不脫離其范圍進行各種修改和改變。本發(fā)明的范圍僅由所附的權利要求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