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通過物連網(wǎng)技術會聚電商、支付、硬件信息流技術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在傳統(tǒng)車站上的自動販賣機多為單機操作,單項相對少,無法做到連網(wǎng)操作,后臺無法動態(tài)發(fā)送相關產(chǎn)品信息、特惠信息;本發(fā)明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提出了一種通過物連網(wǎng)技術會聚電商、支付、硬件信息流技術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實現(xiàn)后臺統(tǒng)一運營商品、特惠活動、政令宣傳等工作。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其中:
[0004]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的組成包括自動販賣機設備、智能工控安卓版、GPRS/WIFI模塊、智能置物柜、LCD顯不設備;
[0005]自動販賣機電設備負責讓消費者操作以選購商品,支付款項;智能工控安卓版進行內(nèi)核編寫代碼,通過GPRS/WIFI模塊連網(wǎng)進行電子商務操作,并由LCD顯示設備顯示給消費者O
[0006]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
[0007]旅客通過WIFI或GPRS模塊結合云端平臺的電子商務平臺,當旅客靠近自動販賣機設備時,自動販賣機設備通過后端的云端平臺傳送相關銷售商品資料于自動販賣機設備的LCD顯示模塊,LCD顯示設備顯示相關銷售商品資料,旅客在LCD顯示設備上進行商品點選,支付相應款項,自動販賣機設備扣款;
[0008]后端的云端平臺接受到旅客的購買商品信息后,自動判斷其種類,決定是否可以既時拿取,若無法既時拿取,則旅客輸入二維碼,旅程目的地站點信息于智能販賣機中;
[0009]通過后端的云端平臺及時通知目的地站點進行貨品出庫,當旅客到達目的地,根據(jù)指示前往智能置物柜,刷入二維碼,進行取貨。
[0010]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云端平臺與自動販賣機設備之間進行銷售信息傳遞以及自動販賣機設備的信息設定。
[0011]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自動販賣機設備確認自動販賣機設備的銷售信息、收取自動販賣機設備的每筆銷售單,統(tǒng)計同步銷售數(shù)據(jù),對電子商務進行結算,并將賬單以Email/簡訊/微信等形式通知旅客。
[0012]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自動販賣機設備通過車站運營點進行補貨、盤點結算、清理維修,自動販賣機設備向車站運營點發(fā)送貨物配送信息。
[0013]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車站運營點與商品供應商之間進行結算和送化貝ο
[0014]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商品供應商與云端平臺之間進行采購訂單、訂單回復信息互動。
[0015]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車站運營點與云端平臺之間進行查庫存、采購咨詢設定、補貨通知、交易訊息、銷售報告、結算信息互動。
[0016]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旅客被指定到站取貨后,車站運營點送貨至取貨站的車站運營點,取貨站的車站運營點送貨至智能置物柜,旅客通過二維碼在智能置物柜取貨。
[0017]上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中:自動販賣機設備支持微信掃一掃支付、現(xiàn)金支付、銀聯(lián)卡支付寶購買。
[0018]本發(fā)明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9]通過物連網(wǎng)技術會聚電商、支付、硬件信息流技術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實現(xiàn)后臺統(tǒng)一運營商品、特惠活動、政令宣傳等工作。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本發(fā)明提供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的操作系統(tǒng)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0022]本發(fā)明提供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用于快消品、飲料、零售,可用于大眾運輸工具上,使一般出門在外乘坐大眾運輸工具的消費者能夠更便捷的購買商品,更便利的支付,更便利的取貨,其關鍵點在于各信息流(電商,支付,硬件)的整合方式及運維模式。
[0023]本發(fā)明提供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通過物連網(wǎng)技術將傳統(tǒng)販賣機改變(硬件/銷售行為),增進了其使用率與營業(yè)額,配合后續(xù)商業(yè)模式改變,可依照此一架構進行升級。
[0024]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的組成包括自動販賣機設備、智能工控安卓版、GPRS/WIFI模塊、智能置物柜、LCD顯不設備;
[0025]自動販賣機電設備負責讓消費者操作以選購商品,支付款項;智能工控安卓版進行內(nèi)核編寫代碼,通過GPRS/WIFI模塊連網(wǎng)進行電子商務操作,并由LCD顯示設備顯示給消費者O
[0026]旅客通過WIFI或GPRS模塊結合云端平臺的電子商務平臺,當旅客靠近自動販賣機設備時,自動販賣機設備通過后端的云端平臺傳送相關銷售商品資料于自動販賣機設備的LCD顯示模塊,LCD顯示設備顯示相關銷售商品資料,旅客在LCD顯示設備上進行商品點選,支付相應款項,自動販賣機設備扣款;
[0027]后端的云端平臺接受到旅客的購買商品信息后,自動判斷其種類,決定是否可以既時拿取,若無法既時拿取,則旅客輸入二維碼,旅程目的地站點信息于智能販賣機中;
[0028]整個操作系統(tǒng)的運轉如附圖1所示:
[0029]通過后端的云端平臺及時通知目的地站點進行貨品出庫,當旅客到達目的地,根據(jù)指示前往智能置物柜,刷入二維碼,進行取貨。
[0030]云端平臺與自動販賣機設備之間進行銷售信息傳遞以及自動販賣機設備的信息設定。
[0031 ]自動販賣機設備確認自動販賣機設備的銷售信息、收取自動販賣機設備的每筆銷售單,統(tǒng)計同步銷售數(shù)據(jù),對電子商務進行結算,并將賬單以Email的形式通知旅客。
[0032]自動販賣機設備通過車站運營點進行補貨、盤點結算、清理維修,自動販賣機設備向車站運營點發(fā)送貨物配送信息。
[0033 ]車站運營點與商品供應商之間進行結算和送貨。
[0034]商品供應商與云端平臺之間進行采購訂單、訂單回復信息互動。
[0035]車站運營點與云端平臺之間進行查庫存、采購咨詢設定、補貨通知、交易訊息、銷售報告、結算信息互動。
[0036]旅客被指定到站取貨后,車站運營點送貨至取貨站的車站運營點,取貨站的車站運營點送貨至智能置物柜,旅客通過二維碼在智能置物柜取貨。
[0037]自動販賣機設備支持微信掃一掃支付、現(xiàn)金支付、銀聯(lián)卡支付寶購買。
[0038]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當可作些許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以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 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的組成包括自動販賣機設備、智能工控安卓版、GPRS/WIFI模塊、智能置物柜、L⑶顯不設備; 自動販賣機電設備負責讓消費者操作以選購商品,支付款項;智能工控安卓版進行內(nèi)核編寫代碼,通過GPRS/WIFI模塊連網(wǎng)進行電子商務操作,并由IXD顯示設備顯示給消費者。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 旅客通過WIFI或GPRS模塊結合云端平臺的電子商務平臺,當旅客靠近自動販賣機設備時,自動販賣機設備通過后端的云端平臺傳送相關銷售商品資料于自動販賣機設備的LCD顯示模塊,LCD顯示設備顯示相關銷售商品資料,旅客在LCD顯示設備上進行商品點選,支付相應款項,自動販賣機設備扣款; 后端的云端平臺接受到旅客的購買商品信息后,自動判斷其種類,決定是否可以既時拿取,若無法既時拿取,則旅客輸入二維碼,旅程目的地站點信息于智能販賣機中; 通過后端的云端平臺及時通知目的地站點進行貨品出庫,當旅客到達目的地,根據(jù)指示前往智能置物柜,刷入二維碼,進行取貨。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云端平臺與自動販賣機設備之間進行銷售信息傳遞以及自動販賣機設備的信息設定。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自動販賣機設備確認自動販賣機設備的銷售信息、收取自動販賣機設備的每筆銷售單,統(tǒng)計同步銷售數(shù)據(jù),對電子商務進行結算,并將賬單以Email/簡訊/微信形式通知旅客。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自動販賣機設備通過車站運營點進行補貨、盤點結算、清理維修,自動販賣機設備向車站運營點發(fā)送貨物配送信息。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車站運營點與商品供應商之間進行結算和送貨。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商品供應商與云端平臺之間進行采購訂單、訂單回復信息互動。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車站運營點與云端平臺之間進行查庫存、采購咨詢設定、補貨通知、交易訊息、銷售報告、結算信息互動。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旅客被指定到站取貨后,車站運營點送貨至取貨站的車站運營點,取貨站的車站運營點送貨至智能置物柜,旅客通過二維碼在智能置物柜取貨。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其特征在于:自動販賣機設備支持微信掃一掃支付、現(xiàn)金支付、銀聯(lián)卡支付寶購買。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的組成包括自動販賣機設備、智能工控安卓版、GPRS/WIFI模塊、智能置物柜、LCD顯示設備;自動販賣機電設備負責讓消費者操作以選購商品,支付款項;智能工控安卓版進行內(nèi)核編寫代碼,通過GPRS/WIFI模塊連網(wǎng)進行電子商務操作,并由LCD顯示設備顯示給消費者。本發(fā)明提供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通過物連網(wǎng)技術會聚電商、支付、硬件信息流技術的智能販賣機云端平臺,實現(xiàn)后臺統(tǒng)一運營商品、特惠活動、政令宣傳等工作。
【IPC分類】G06Q30/06, G07F11/00
【公開號】CN105574758
【申請?zhí)枴緾N201610003808
【發(fā)明人】王朝君
【申請人】江蘇柯潤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1日
【申請日】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