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壓電流互感器,尤其涉及一種組合式電流電壓互感器。
背景技術:
現有的電壓電流互感器體積大、重量重、結構復雜、部件零散,安裝組合十分不便,而且耐污染、耐潮性較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種解決了上述問題的組合式電流電壓互感器。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組合式電流電壓互感器,包括硅橡膠的殼體,所述殼體底部設有工字鋼底架,所述工字鋼底架上設有緊固螺釘,所述緊固螺釘穿過工字鋼底架與殼體底部緊固連接,所述工字鋼底架上還設有對殼體進行定位的定位銷,在所述殼體內的左右兩邊均設有一組電壓/電流互感器,所述殼體頂部中心位置上設有傘塔,所述殼體頂部左右邊分別豎直設有接線柱,所述接線柱、傘塔與殼體外形為防雨塔群,所述接線柱、傘塔與殼體一體成形,在殼體內澆注環(huán)氧樹脂使殼體內電壓/電流互感器形成一體。
作為優(yōu)選,所述電壓/電流互感器主要由電流互感器線圈、電流鐵芯、電壓鐵芯和電壓互感器線圈組成,電流互感器線圈與電壓互感器線圈的電路連接成三相電流互感器和三相電壓互感器。
作為優(yōu)選,所述電流互感器線圈與電壓互感器線圈均為兩次繞組,電壓互感器線圈的一次繞組V型接線,A、C相分別串接電流互感器,所述殼體側面設有出線盒,所述出線盒內設有出線端子,所述出線端子與電流互感器線圈、電壓互感器線圈的二次繞組輸出端連通。
作為優(yōu)選,所述傘塔頂端設有接線端子,接線柱頂端設有接線板,所述接線端子與接線板通過導線與電壓/電流互感器導通。
作為優(yōu)選,所述傘塔內設有熔斷器,所述接線端子通過熔斷器與電壓互感器線圈導通。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殼體內采用戶內環(huán)氧樹脂澆注全封閉式結構,結構連接穩(wěn)固、無油污外、絕緣效果好,殼采用橡膠具有很好的防水、防開膠老化、防紫外線的作用,本實用新型具有性能好、體積小、重量輕等特點,適用于供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10kV及以下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做電壓、電能測量和繼電保護用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中:1、殼體;2、工字鋼底架;3、定位銷;4、接線柱;5、接線板;6、傘塔;7、接線端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參見圖1至圖3,一種組合式電流電壓互感器,包括硅橡膠的殼體1,所述殼體1底部設有工字鋼底架2,所述工字鋼底架2上設有緊固螺釘,所述緊固螺釘穿過工字鋼底架2與殼體1底部緊固連接,所述工字鋼底架2上還設有對殼體1進行定位的定位銷3,在所述殼體1內的左右兩邊均設有一組電壓/電流互感器,所述殼體1頂部中心位置上設有傘塔6,所述殼體1頂部左右邊分別豎直設有接線柱4,所述接線柱4、傘塔6與殼體1外形為防雨塔群,所述接線柱4、傘塔6與殼體1一體成形,在殼體1內澆注環(huán)氧樹脂使殼體1內電壓/電流互感器形成一體。殼體1內采用戶內環(huán)氧樹脂澆注全封閉式結構,結構連接穩(wěn)固、無油污外、絕緣效果好,殼采用橡膠具有很好的防水、防開膠老化、防紫外線的作用,本實用新型具有性能好、體積小、重量輕等特點,適用于供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10kV及以下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做電壓、電能測量和繼電保護用的。
所述電壓/電流互感器主要由電流互感器線圈、電流鐵芯、電壓鐵芯和電壓互感器線圈組成,電流互感器線圈與電壓互感器線圈的電路連接成三相電流互感器和三相電壓互感器。所述電流互感器線圈與電壓互感器線圈均為兩次繞組,電壓互感器線圈的一次繞組V型接線,A、C相分別串接電流互感器,所述殼體1側面設有出線盒,所述出線盒內設有出線端子,所述出線端子與電流互感器線圈、電壓互感器線圈的二次繞組輸出端連通。出線盒有利于出線端集中管理,避免偷電造成國家財產損失。
所述傘塔6頂端設有接線端子7,接線柱4頂端設有接線板5,所述接線端子7與接線板5通過導線與電壓/電流互感器導通。所述傘塔6內設有熔斷器,所述接線端子7通過熔斷器與電壓互感器線圈導通。
工作環(huán)境:
1.環(huán)境溫度在-15℃至+40℃之間;
2.裝置場所:戶內。
3.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米(高海拔地區(qū)使用時請?zhí)峁┖0胃叨?;
4.本產品可在1.2倍額定電壓因數下長期運行。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電流電壓互感器進行了詳盡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時,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對本實用新型的變更和改進將是可能的,而不會超出附加權利要求所規(guī)定的構思和范圍,綜上所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