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燈及其自充電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應用于電燈領域。它包括用于將交流電能轉(zhuǎn)換為具有額定電壓的直流電能的整流電路、兩端封閉的管道,在所述管道內(nèi)部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一彈簧和所述第二彈簧與管道不相連的一端均設有擋板,在所述兩擋板之間設有球形磁鐵,在所述管道外壁上纏繞有導線,所述導線的輸出端與所述整流電路相連。一種電燈,包括可充電電池、電燈泡、開關,所述可充電電池、電燈泡、開關串聯(lián)在一起構成一條回路,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所述整流電路的輸出端與所述可充電電池的充電端相連。在電燈電池電量不足的情況下,無需更換電池,直接通過手動發(fā)電,將動能轉(zhuǎn)換為電能,這樣,可以為人們在黑暗的環(huán)境中隨即使用,大大節(jié)約了能源,減少了電池的使用量,利于環(huán)保。
【專利說明】—種電燈及其自充電系統(tǒng)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燈及其自充電系統(tǒng),應用于電燈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當今社會電燈已成為人們?nèi)粘I畋貍湮锲?,但是?jīng)常遇到電燈因電池電量耗盡而無法使用,于是帶來居多不便,并且被扔棄的電池會污染環(huán)境,影響人們身體健康。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電燈及其自充電系統(tǒng),它能夠很方便快捷的為電燈的電池充電,使電燈隨時隨地都可以長時間使用。
[0004]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包括用于將交流電能轉(zhuǎn)換為具有額定電壓的直流電能的整流電路、兩端封閉的管道,在所述管道內(nèi)部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一彈簧和所述第二彈簧與管道不相連的一端均設有擋板,在所述兩擋板之間設有球形磁鐵,在所述管道外壁上纏繞有導線,所述導線的輸出端與所述整流電路相連。一種電燈,包括可充電電池、電燈泡、開關,所述可充電電池、電燈泡、開關串聯(lián)在一起構成一條回路,還包括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所述整流電路的輸出端與所述可充電電池的充電端相連。
[000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在電燈電量不足的情況下,無需更換電池,直接通過手動發(fā)電,將動能轉(zhuǎn)換為電能,并通過整流電路將交流電壓轉(zhuǎn)為所述充電電池的額定可充電電壓,于是為電燈的可充電池充電,這樣,可以為人們在黑暗的環(huán)境中隨即使用,大大節(jié)約了能源,減少了電池的使用量,利于環(huán)保,非常利于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
[0006]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fā)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0007]進一步,還包括兩端封閉的管道,在所述管道內(nèi)部的兩端分別連有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一彈簧和所述第二彈簧與管道不相連的一端均設有擋板,在所述兩擋板之間設有球形磁鐵,在所述管道外壁上纏繞有導線,所述導線的輸出端與所述整流電路相連。
[0008]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球形磁鐵在管道內(nèi)來運動,從而使管道上的導線切割磁力線,從而在導線上產(chǎn)生電流,于是通過整流電路來為電燈電池提供電能。使用附加的自動充電系統(tǒng),可以電燈擺脫在待機的情況下?lián)p耗電量。
[0009]進一步,在所述管道的下方設有條形磁鐵,所述球形磁鐵下表面的極性與條形磁鐵上表面的極性相同,所述管道為玻璃管,所述管道為一個及一個以上。
[0010]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同極性條形磁鐵的磁力將球形磁鐵的自身重力抵消,使球形磁鐵懸浮,從而減少球形磁鐵對管道的摩擦,使球形磁鐵更易切割磁力線產(chǎn)生電流。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0012]圖2為圖1在A處放大示意圖。
[0013]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0014]1、電燈泡,2、可充電電池,3、開關,4、整流電路,5、玻璃管,6、擋板,7、導線,8、球形
磁鐵,9、第一彈簧,10、第二彈簧,11、條形磁鐵。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0016]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包括包括可充電電池2、電燈泡1、開關3,所述可充電電池2、電燈泡1、開關3串聯(lián)在一起構成一條回路,該電燈還包括自充電系統(tǒng),本發(fā)明的自充電系統(tǒng)包括用于將交流電能轉(zhuǎn)換為具有額定電壓的直流電能的整流電路4、兩端封閉的管道5,所述管道5采用玻璃管5,在所述管道5內(nèi)部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彈9和第二彈簧10,所述第一彈簧9和所述第二彈簧10與管道5不相連的一端均設有擋板6,在所述兩擋板6之間設有球形磁鐵8,在所述管道5外壁上纏繞有導線7,所述導線7的輸出端與所述整流電路4相連。
[0017]圖2為圖1在A處的放大示意圖,還包括兩端封閉的管道5,在所述管道5的兩端分別連有第一彈簧9和第二彈簧10所述第一彈簧9的另一端均連有擋板6,所述第二彈簧10與管道內(nèi)部不相連的一端也連有擋板6,在所述兩擋板6之間設有球形磁鐵11,在所述管道5上纏繞有導線7,所述導線7的輸出端與所述整流電路4相連。在所述管道5的下方設有與所述球形磁鐵8同極性的條形磁鐵11,在所述電燈本體上至少設有一處以上所述管道5及球形磁鐵11。
[0018]當電燈沒有電時,可以將電燈平放,來回不斷的搖晃電燈,使球形磁鐵8不斷的在玻璃管5內(nèi)來回的運動,在運動的過程中,導線7在做切割球形磁鐵8所產(chǎn)生的磁力線的運動,于是產(chǎn)生電流,并通過所述整流電路4對電燈可充電電池充電。尤其是在不用的狀況下,電燈在荷包里,人走動時,條形磁鐵8在玻璃管5內(nèi)晃動,于是產(chǎn)生電能,使電燈在不用的狀態(tài)下也可以對電燈可充電電池2充電。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其特征是:包括用于將交流電能轉(zhuǎn)換為具有額定電壓的直流電能的整流電路、兩端封閉的管道,在所述管道內(nèi)部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一彈簧和所述第二彈簧與管道不相連的一端均設有擋板,在所述兩擋板之間設有球形磁鐵,在所述管道外壁上纏繞有導線,所述導線的輸出端與所述整流電路相連。
2.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其特征是:在所述管道的下方設有條形磁鐵,所述球形磁鐵下表面的極性與條形磁鐵上表面的極性相同。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管道為玻璃管。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管道為一個及一個以上。
5.一種電燈,包括可充電電池、電燈泡、開關,所述可充電電池、電燈泡、開關串聯(lián)在一起構成一條回路,其特征是: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電燈自充電系統(tǒng),所述整流電路的輸出端與所述可充電電池的充電端相連。
【文檔編號】H02K35/02GK103928973SQ201310012947
【公開日】2014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14日
【發(fā)明者】陳勇軍 申請人:陳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