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機殼連接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連接結構,尤其是涉及一種機殼連接結構。
背景技術:
在時尚流行的小而薄機殼的電視機中,由于電視機的內(nèi)部空間也相應
變得小而窄,如果采用如圖l所示的傳統(tǒng)連接結構,將自攻螺釘6通過金 屬后機殼5上的連接孔4旋入塑料前機殼8上的連接螺柱7中,實現(xiàn)塑料 前機殼8和金屬后機殼5的固定連接,為確保連接可靠,必須將塑料前機 殼8的連接螺柱7加長,但會使連接強度減弱,連接不可靠;而將塑料前 機殼8的連接螺柱7外移,使連接螺柱7和金屬后機殼5的翻邊連接,又 受制于機殼外形,因為塑料前機殼8的底部薄,連接螺柱7只能做得很短, 無適當?shù)目臻g容納自攻螺釘6,因此,也不能實現(xiàn)可靠連接。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彌補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出一 種通過一種金屬轉(zhuǎn)接件將前、后機殼固定連接在一起的機殼連接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所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解決 這種機殼連接結構,包括設有連接螺柱的前機殼和設有連接孔的后機殼。
這種機殼連接結構的特點是
在所述前機殼和后機殼中間設有剖面為L形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所述剖 面為L形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與所述前機殼連接的一邊設有與前機殼的連接螺 柱對接的連接孔,而與所述后機殼連接的一邊設有與后機殼的連接孔對接 的連接螺孔。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所采用以下進一步的技術方案予以解決
所述前機殼是塑料薄底機殼。
所述后機殼是金屬薄機殼。
所述后機殼的連接孔是連接圓孔。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對比的有益效果是
采用本實用新型的機殼連接結構的電視機,其機殼可以更小、更薄, 在滿足電視機內(nèi)部空間小、結構緊湊的時尚要求的條件下可以實現(xiàn)機殼的可靠連接。
圖1是傳統(tǒng)的機殼連接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
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剖面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
的金屬后機殼剖面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
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方式
并對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4所示的一種小而薄機殼的電視機的機殼連接結構,包括設有連 接螺柱7的塑料前機殼8和如圖3所示的設有連接圓孔4的金屬后機殼5。 在塑料前機殼8和金屬后機殼5中間設有如圖2所示的剖面為L形的金屬 轉(zhuǎn)接支架l,金屬轉(zhuǎn)接支架1與塑料前機殼8連接的一邊設有與連接螺柱7 對接的連接圓孔3,而與金屬后機殼5連接的一邊設有與連接圓孔4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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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將自攻螺釘6旋入塑料前機殼8上的連接螺柱7,使塑料前機殼8 和金屬轉(zhuǎn)接支架1固定在一起;然后將機器螺釘旋入金屬轉(zhuǎn)接支架1上的 連接螺孔2,使金屬后機殼5和金屬轉(zhuǎn)接支架1固定在一起,以最終實現(xiàn) 電視機機殼的可靠連接。
以上內(nèi)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 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fā)明所 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做出 若干等同替代或明顯變型,而且性能或用途相同,則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 新型由所提交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機殼連接結構,包括設有連接螺柱的前機殼和設有連接孔的后機殼,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機殼和后機殼中間設有剖面為L形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所述剖面為L形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與所述前機殼連接的一邊設有與前機殼的連接螺柱對接的連接孔,而與所述后機殼連接的一邊設有與后機殼的連接孔對接的連接螺孔。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殼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機殼是塑料薄底機殼。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殼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機殼是金屬薄機殼。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殼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機殼的連接孔是連接圓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機殼連接結構,包括設有連接螺柱的前機殼和設有連接孔的后機殼,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機殼和后機殼中間設有剖面為L形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所述剖面為L形的金屬轉(zhuǎn)接支架與所述前機殼連接的一邊設有與前機殼的連接螺柱對接的連接孔,而與所述后機殼連接的一邊設有與后機殼的連接孔對接的連接螺孔。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對比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本實用新型的機殼連接結構的電視機,其機殼可以更小、更薄,在滿足電視機內(nèi)部空間小、結構緊湊的時尚要求的條件下可以實現(xiàn)機殼的可靠連接。
文檔編號H04N5/64GK201349283SQ20082023513
公開日2009年1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2月9日
發(fā)明者李雄贊 申請人: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