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精制食用級紫膠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紫膠,更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食用級的紫膠,同時本發(fā)明還涉及所述紫膠的制備方法。
漂白膠是用漂白劑把紫膠中所含的有色物質加以破壞,使紫膠淺色化的產品,應用得最多的漂白劑是Naclo,將它放入溶有原料紫膠的NaCO3水溶液中,濾去雜質后,酸化、沉淀出漂白膠,再經洗滌、干燥,即成為產品。但該漂白方法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即漂白膠中含有接在樹脂分子上的結合氯,結合氯不穩(wěn)定,會再漂白干燥或貯存過程中以HCl的形式脫離樹脂,催化樹脂聚合,使產品存放期很短,致使漂白產品很快失去了使用價值。
哈成勇等的“漂白加工技術的發(fā)展及廣東的狀況”(《廣州化工》,1996.23(2))綜述了漂白膠加工技術各環(huán)節(jié),包括對原料、漂白劑、體系pH、酸化用酸,后處理及產品貯存條件的選擇,指出目前國際上漂白膠的貯存時間也只能達到半年,國內漂白膠的穩(wěn)定性雖然有所提高,但貯存時間仍然不足二年時間。
同時,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精制食用級紫膠的制備方法。
技術方案本發(fā)明提供的精制食用級紫膠,可由下述方法制備獲得用水將天然紫膠顆粒在溫度為60℃~100℃下完全溶解,水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4∶1;加入過碳酸鈉或者過硼酸鈉或者碳酸鈉將pH值調節(jié)至6~8。采用混合漂白劑對紫膠液進行漂白,所述混合漂白劑由A、B兩部分組成,其中A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4.5%,亞氯酸鈉2.0%,次氯酸鈉3.0%,檸檬酸鈉0.5%;B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0.5%,二氧化氯9.0%,臭氧0.5%;然后A組份與B組份按3∶1的重量比混合均勻,即為本發(fā)明的混合漂白劑混合漂白劑用量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0.6~1.2∶1,漂白溫度20℃~60℃,漂白時間30~60分鐘。然后加入穩(wěn)定劑,穩(wěn)定處理30~60分鐘。再經分子篩及醋酸纖維、聚砜纖維進行過濾脫臘。脫臘后的紫膠溶液經結晶解析、洗滌、離心脫水、濕法粉碎和熱風干燥得到的粉狀產品即為精制食用級紫膠。
其中混合漂白劑的用量是采用試驗方法確定漂白指數,根據紫膠原料質量不同差別較大。因原料紫膠分為特級,I級,II級,III級,IV級等五個等級,用試驗方法達到漂白顏色要求的消耗量為系數,即漂白指數,然后確定生產加入量。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精制食用級紫膠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下述順序的步驟(1)用水將天然紫膠顆粒在溫度為60℃~100℃下完全溶解,水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4∶1,加入過碳酸鈉將pH值調節(jié)至6~8;
(2)將紫膠溶液冷卻至60℃以下,用混合漂白劑對紫膠液進行漂白,所述混合漂白劑由A、B兩部分組成,其中A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4.5%,亞氯酸鈉2.0%,次氯酸鈉3.0%,檸檬酸鈉0.5%;B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0.5%,二氧化氯9.0%,臭氧0.5%;然后A組份與B組份按3∶1的重量比混合均勻,即為本發(fā)明的混合漂白劑;混合漂白劑用量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0.6~1.2∶1,漂白溫度20℃~60℃,漂白時間30~60分鐘;(3)然后加入占整個漿液重量0.5%~1.5%的穩(wěn)定劑,穩(wěn)定處理30~60分鐘;(4)經分子篩及醋酸纖維、聚砜纖維進行過濾脫蠟;(5)將脫蠟后的紫膠溶液用水稀釋,用折光儀測定折光率為8~10,進行結晶解析,pH值控制在2.5~5,溫度控制在20℃~60℃;(6)用水洗滌至中性,離心脫水,濕法粉碎,在溫度為25℃~28℃下熱風干燥,產品即為所需的精制食用級紫膠。
上述制備方法中,在步驟(3)中加入穩(wěn)定劑,所述的穩(wěn)定劑選自硼氫化鈉、硼氫化鉀、焦亞硫酸鈉、硫代硫酸鈉中的一種,或它們的混合物。
有益效果本發(fā)明采用混合漂白劑漂白天然紫膠,使漂白時間從現有的20小時縮短至1小時以內,漂白劑的用量減少50%。脫蠟采用分子篩過濾法,使蠟含量從5%降到0.1%以下,同時回收紫膠蠟。用二氧化氯脫色,紫膠顏色指數降到1號以下。產品經穩(wěn)定性處理,使170℃±1熱硬化時間提高到4分鐘以上。產品的貯存時間提高到兩年以上,成功地解決了本領域長期以來存在的這一技術難題。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但本發(fā)明的內容不限于實施例所示。
實施例1用水將天然紫膠顆粒在溫度為85℃下完全溶解,水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4∶1;加入過碳酸鈉或者過硼酸鈉或者碳酸鈉調節(jié)pH值至7;將漿冷卻至50℃,采用混合漂白劑對紫膠液進行漂白,所述混合漂白劑由A、B兩部分組成,其中A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4.5%,亞氯酸鈉2.0%,次氯酸鈉3.0%,檸檬酸鈉0.5%;B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0.5%,二氧化氯9.0%,臭氧0.5%;然后A組份與B組份按3∶1的重量比混合均勻。混合漂白劑用量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0.8∶1。二氧化氯和臭氧用BTT-100-200DA發(fā)生器產生。漂白溫度50℃,漂白時間45分鐘。然后加入漿液重量1%的硼氫化鈉作為穩(wěn)定劑,穩(wěn)定處理45分鐘。再經分子篩及醋酸纖維、聚砜纖維進行過濾脫臘。脫臘后的紫膠溶液經結晶解析、洗滌、離心脫水、濕法粉碎和熱風干燥得到的粉狀產品即為精制食用級紫膠。經昆明市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所測試,產品質量對照如表1所示。表1.本發(fā)明產品的質量對照表
注國內現有的脫氯漂白膠產品還達不到食品級,有關脫蠟、脫色的國家標準尚在研究中。表1的測定數據清楚地表明,本發(fā)明的各項技術指標均處于國際先進水平,尤其是產品的貯存期達到2年,運輸、保存都很方便,使產品具有更加廣闊的開發(fā)應用前景。
實施例2~實施例4除了穩(wěn)定劑分別選擇硼氫化鉀或者焦亞硫酸鈉或者硫代硫酸鈉中的一種外,其它過程同實施例1。
實施例5II級原料紫膠顆粒的質量分析(重量%)如下水份2.5,熱乙醇不溶物4.0,水溶物1.0,蠟含量4.2;顏色指數為11號。將該原料紫膠顆粒按實施例1的方法處理后得到的精制食用級紫膠成品分析結果如表2。
表2.
注本發(fā)明判斷漂白指數的方法,依美國氨法測定顏色號7號為標準,對照中國顏色測定方法為0.5號相當于美國氨法測定顏色7號。用中國顏色測定方法(碘法)配制標準比色液顏色號為1號,0.8號,0.5號,0.3號分別放入四個比色管中,對照比色,顏色對當于0.5時,即混合漂白劑加入量到終點,所消耗的混合漂白劑量,即為該批原料的紫膠顆粒的漂白指數,以此指導生產用混合漂白劑用量。
權利要求
1.一種精制食用級紫膠,是由下述方法制備獲得用水將天然紫膠顆粒在溫度為60℃~100℃下完全溶解,水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4∶1;加入過碳酸鈉或者過硼酸鈉或者碳酸鈉將pH值調節(jié)至6~8;采用混合漂白劑對紫膠液進行漂白,所述混合漂白劑由A、B兩部分組成,其中A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4.5%,亞氯酸鈉2.0%,次氯酸鈉3.0%,檸檬酸鈉0.5%;B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0.5%,二氧化氯9.0%,臭氧0.5%;然后A組份與B組份按3∶1的重量比混合均勻;混合漂白劑用量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0.6~1.2∶1,漂白溫度20℃~60℃,漂白時間30~60分鐘;然后加入穩(wěn)定劑,穩(wěn)定處理30~60分鐘;再經分子篩及醋酸纖維、聚砜纖維進行過濾脫臘;脫臘后的紫膠溶液經結晶解析、洗滌、離心脫水、濕法粉碎和熱風干燥得到的粉狀產品即為精制食用級紫膠。
2.一種精制食用級紫膠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下述順序的步驟(1)用水將天然紫膠顆粒在溫度為60℃~100℃下完全溶解,水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4∶1,加入過碳酸鈉將pH值調節(jié)至6~8;(2)將紫膠溶液冷卻至60℃以下,用混合漂白劑對紫膠液進行漂白,所述混合漂白劑由A、B兩部分組成,其中A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4.5%,亞氯酸鈉2.0%,次氯酸鈉3.0%,檸檬酸鈉0.5%;B部分組成的重量百分數為水90.5%,二氧化氯9.0%,臭氧0.5%;然后A組份與B組份按3∶1的重量比混合均勻,即為本發(fā)明的混合漂白劑;混合漂白劑用量與天然紫膠顆粒的重量比為0.6~1.2∶1,漂白溫度20℃~60℃,漂白時間30~60分鐘;(3)然后加入占整個漿液重量0.5%~1.5%的穩(wěn)定劑,穩(wěn)定處理30~60分鐘;(4)經分子篩及醋酸纖維、聚砜纖維進行過濾脫蠟;(5)將脫蠟后的紫膠溶液用水稀釋,用折光儀測定折光率為8~10,進行結晶解析,pH值控制在2.5~5,溫度控制在20℃~60℃;(6)用水洗滌至中性,離心脫水,濕法粉碎,在溫度為25℃~28℃下熱風干燥,產品即為所需的精制食用級紫膠。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精制食用級紫膠的制備方法,其中在步驟(3)中加入穩(wěn)定劑,所述的穩(wěn)定劑選自硼氫化鈉、硼氫化鉀、焦亞硫酸鈉、硫代硫酸鈉中的一種,或它們的混合物。
全文摘要
一種精制食用級紫膠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用水將天然紫膠顆粒在pH為6~8,溫度為60℃~100℃下完全溶解。采用二氧化氯、臭氧、亞氯酸鈉、次氯酸鈉和檸檬酸鈉組成的混合漂白劑。漂白溫度20℃~60℃,漂白時間30~60分鐘。然后加入穩(wěn)定劑,穩(wěn)定處理30~60分鐘。再經分子篩及醋酸纖維、聚砜纖維進行過濾脫臘。脫蠟后的紫膠溶液經結晶解析、洗滌、離心脫水、濕法粉碎和熱風干燥得到的粉狀產品即為精制食用級紫膠。本發(fā)明將現有的漂白時間由20小時縮短為1小時以內,漂白劑的總成本降低20%左右,產品貯存期由3~6個月提高到24個月。
文檔編號A23L1/05GK1377592SQ0211366
公開日2002年11月6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24日
發(fā)明者陳東海 申請人:陳東海, 昆明新鴻利生物技術開發(f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