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設計食品加工領域,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
技術背景
[0002]目前,高粱的作用主要用于釀酒領域,尚未將高粱作為食品,在上世紀60、70年代偶有將高粱制作為食品,但未將高粱紅色或白色皮層去除(該皮層含有單寧的成分,單寧不利于人體消化),然而粗糧已成為當今人們養(yǎng)生保健的食品潮流,按本制作方法提取的粗糧干淀粉加工的粗糧食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或商機。
【發(fā)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
[0004]本發(fā)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材料混合磨制干淀粉:脫皮高粱、糯米、大米,三者比例為5:4:1(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將三者原材料混合均勻后,用磨粉機磨成細粉,形成粗糧淀粉原材料。在具體加工食品時,根據需要加適量清水揉制即可。
[0005]所述的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包括以下步驟:
(1)將脫皮高粱、糯米、大米按5:4:1的比例(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均勻混合;
(2)用磨粉機將(1)磨成粉狀;
(3)根據食品加工需要,加工淀粉類食品時,在(2)的基礎上可加入其他淀粉;
(4)在加工淀粉類食品前,根據食品加工需要時取定量粗糧淀粉加清水揉制,即形成淀粉原材料,主要為粗糧包子、饅頭的淀粉原材料;
(5)直接將本粗糧干淀粉或加入其他淀粉作為淀粉原材料商品;
[0006]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中,主材脫皮高粱具有健脾止瀉,化痰安神之功效,主治消化不良、脾虛濕困、小便不利等癥。脫離傳統將高粱僅用于釀酒的范疇,成為諸多淀粉類食品的主要原材料,符合當代養(yǎng)生保健的粗糧食品趨勢,制作成粗糧食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具體實施方式】
[0007]—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材料混合磨制干淀粉:脫皮高粱、糯米、大米,三者比例為5:4:1(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將三者原材料混合均勻后,用磨粉機磨成細粉,形成粗糧淀粉原材料。在具體加工食品時,根據需要加適量清水揉制即可。
[0008]所述的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包括以下步驟:
(1)將脫皮高粱、糯米、大米按5:4:1的比例(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均勻混合;
(2)用磨粉機將(1)磨成粉狀;
(3)根據食品加工需要,加工淀粉類食品時,在(2)的基礎上可加入其他淀粉;
(4)在加工淀粉類食品前,根據食品加工需要時取定量粗糧淀粉加清水揉制,即形成淀粉原材料,主要為粗糧包子、饅頭的淀粉原材料;
(5)直接將本粗糧干淀粉或加入其他淀粉作為淀粉原材料商品。
【主權項】
1.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材料混合磨制干淀粉:脫皮高粱、糯米、大米,三者比例為5:4:1(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將三者原材料混合均勻后,用磨粉機磨成細粉,形成粗糧淀粉原材料,在具體加工食品時,根據需要加適量清水揉制即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脫皮高粱、糯米、大米按5:4:1的比例(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均勻混合; (2)用磨粉機將(1)磨成粉狀; (3)根據食品加工需要,加工淀粉類食品時,在(2)的基礎上可加入其他淀粉; (4)在加工淀粉類食品前,根據食品加工需要時取定量粗糧淀粉加清水揉制,即形成淀粉原材料,主要為粗糧包子、饅頭的淀粉原材料; (5)直接將本粗糧干淀粉或加入其他淀粉作為淀粉原材料商品。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布了一種由脫皮高粱為主材的混合粗糧干淀粉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材料混合磨制干淀粉:脫皮高粱、糯米、大米,三者比例為5∶4∶1(根據粗糧比例要求或粘性要求可調整配比);將三者原材料混合均勻后,用磨粉機磨成細粉,形成粗糧淀粉原材料。在具體加工食品時,根據需要加適量清水揉制即可。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中,主材脫皮高粱具有健脾止瀉,化痰安神之功效,主治消化不良、脾虛濕困、小便不利等癥。脫離傳統將高粱僅用于釀酒的范疇,成為諸多淀粉類食品的主要原材料,符合當代養(yǎng)生保健的粗糧食品趨勢,制作成粗糧食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IPC分類】A23L33/125, A23L29/30
【公開號】CN105455112
【申請?zhí)枴緾N201510918092
【發(fā)明人】李永超, 劉劍強
【申請人】李永超, 劉劍強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