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約IOmm長的醋酸纖維素過濾 件構(gòu)成。示例性擠壓基材形成有十個外部槽和〇. 032英寸的中心孔,且其包括以下組分:
[0112] 可參照圖9所示卷煙910的構(gòu)造來理解實例3的抽吸制品的物理結(jié)構(gòu)。
[0113] 實例4-柚吸制品中的擠壓基材
[0114] 在另一實施例中,抽吸制品使用約12_長的熱源、根據(jù)本文所述工藝擠壓且長度 約50mm的基材以及約IOmm長的醋酸纖維素過濾件構(gòu)成,在基材與過濾件之間有最小間隔。 示例性擠壓基材形成有十個外部槽和〇. 032英寸的中心孔,且其包括以下組分:
CN 105124761 A 說明書 18/20 頁
[0117] 可參照圖8所示卷煙810的構(gòu)造來理解實例4的抽吸制品的物理結(jié)構(gòu)〇
[0118] 實例5-柚吸制品中的擠壓基材
[0119] 在另一實施例中,抽吸制品使用約12_長的熱源、根據(jù)本文所述工藝擠壓且長度 約50mm的基材以及約IOmm長的醋酸纖維素過濾件構(gòu)成,在基材與過濾件之間有最小間隔。 示例性擠壓基材形成有十個外部槽和〇. 032英寸的中心孔,且其包括以下組分:
[0121] 可參照圖8所示卷煙810的構(gòu)造來理解實例5的抽吸制品的物理結(jié)構(gòu)。
[0122] 實例6和7-具有T-I粘結(jié)劑的基材
[0123] 在另一實例中,兩種基材根據(jù)本文所述的工藝形成,且它們包括如下組分:
[0124] CN 105124761 A 說明書 19/20 頁
[0125] 實例8和9-具有DAP的基材
[0126] 在另一實例中,通過在加熱混合器中將以下組分組合、然后擠壓、壓配或模制/澆 鑄而形成兩種基材。各基材可包括以下組分的混合物:
[0128] 本發(fā)明的卷煙可進行空氣稀釋或通風使得用于空氣稀釋卷煙的空氣稀釋度的量 可約10%至約80%。如這里所使用的,術語"空氣稀釋度"是指通過空氣稀釋裝置吸入的 空氣體積與通過卷煙吸入并從卷煙嘴端部分流出的空氣和氣霧的總體積之比(表達為百 分比)。較高的空氣稀釋度水平可用來減小氣霧形成材料進入主氣霧流內(nèi)的轉(zhuǎn)移效率。
[0129] 本發(fā)明卷煙的較佳實施例在抽吸時產(chǎn)生可接受數(shù)量的抽吸。在標準抽吸條件下進 行機器抽吸時,這種卷煙通常提供多于約6次抽吸,且一般多于約8次抽吸。在標準抽吸條 件下進行抽吸時,這種卷煙通常提供少于約15次抽吸,且一般少于約12次抽吸。標準抽吸 條件為2秒期間的35ml的抽吸量,抽吸間隔為58秒。
[0130] 本發(fā)明卷煙產(chǎn)生的氣霧是包括諸如蒸汽、氣體、懸浮顆粒等的含有空氣的成分的 氣霧??蓮哪撤N形式的燃燒煙草(以及可選地燃燒以產(chǎn)生熱量的其它成分)、通過加熱煙草 和燒焦煙草(或以其它方式使煙草經(jīng)受某種形式的燜燒)使煙草熱分解;以及通過使氣霧 形成劑蒸發(fā)而產(chǎn)生氣霧成分。這樣,氣霧可含有揮發(fā)性的成分、燃燒產(chǎn)物(例如,二氧化碳 和水)、不完全燃燒產(chǎn)物以及高溫熱解的產(chǎn)物。
[0131] 也可通過燃燒某種形式煙草(和可選的是燃燒產(chǎn)生熱量的其它成分)產(chǎn)生的施加 在定位成與燃燒的煙草和燃燒的其它成分保持熱交換的關系是基材上的熱量作用來產(chǎn)生 氣霧成分。氣霧成分也可由于生熱段對氣霧生成段的作用通過氣霧產(chǎn)生系統(tǒng)產(chǎn)生。在某些 實施例中,氣霧生成段的各成分具有這樣的總體組成并定位在抽吸制品內(nèi),以在正常使用 情況下使這些組分往往不經(jīng)受很大程度熱解(例如,由于燃燒、陰燃或高溫熱解)。
[0132] 示出各實施例的附圖不一定是按比例的。某些附圖可能具有為了強調(diào)而放大的某 些細節(jié),且任何不同數(shù)量和比例的部件不應詮釋為限制、除非一個或多個權利要求這樣指 定。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會理解在可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實施此未明確說明的各實施例,包括 本文對不同實施例所描述的特征可彼此和/或與目前已知或?qū)黹_發(fā)的技術組合,而仍保 持在在此提出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內(nèi)。因此意味著前述詳細說明應認為是說明性的而非限 制。而且,應當理解,以下權利要求書,包括所有等同物用于定義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
【主權項】
1. 一種卷煙,包括: 點火端和嘴端; 嘴端件段,所述嘴端件段設置在所述嘴端; 氣霧生成系統(tǒng),所述氣霧生成系統(tǒng)設置在所述點火端與所述嘴端件段之間,所述氣霧 生成系統(tǒng)包括: 生熱段,所述生熱段設置在所述點火端并具有包括熱源和阻燃材料的隔熱層的長度, 所述熱源構(gòu)造成通過所述點火端的點燃而啟用,所述隔熱層圍繞所述熱源設置; 氣霧生成段,所述氣霧生成段包含氣霧形成材料,所述氣霧生成段具有一定長度且設 置在所述生熱段與所述嘴端之間,但與所述生熱段和所述嘴端在物理上分開,其中所述氣 霧生成段包括基材,所述基材包括: 中心芯部, 圍繞所述芯部同軸設置的丙三醇處理纖維的第一外層, 圍繞所述第一外層同軸設置的中間層,所述中間層包括芳香煙草紙,以及 圍繞所述中間層同軸設置的丙三醇處理纖維的第二外層,其中所述第一層、中間層和 第二層中的至少一部分用基材導熱材料縫合在一起;以及 一片外包裹材料,所述一片外包裹材料定向成提供如下外裹件:(i)在所述氣霧生成 段長度的至少一部分上圍繞所述氣霧生成段以及(ii)在所述生熱段的長度上圍繞所述生 熱段;這些段通過所述外裹件連接在一起以提供卷煙桿;以及 所述嘴端件段使用水松紙材料而連接到所述卷煙桿。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第一外層包括多層。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第二外層包括多層。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熱段和所述氣霧生成段以彼此熱交 換關系設置,且所述隔熱件提供圍繞所述熱源的至少一部分的隔熱層。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導熱材料包括鋁。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層和所述第二外層中的至少一 個包括人造絲。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層和所述第二外層中的至少一 個包括棉。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所述生熱段與所述氣霧生成段之間 的緩沖區(qū)。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熱層還包括C-玻璃纖維。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熱層包括碳纖維材料。11.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抽吸段,所述可抽吸段設置在所 述點火端,所述可抽吸段具有一定長度且包括由包裹材料所圍繞的可抽吸材料。1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孔包括開口空間。1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熱源包括含碳的發(fā)泡結(jié)構(gòu)。14. 一種卷煙,包括: 點火端和嘴端; 可抽吸段,所述可抽吸段設置在所述點火端,所述可抽吸段具有一定長度且包括由包 裹材料所圍繞的可抽吸材料; 氣霧生成系統(tǒng),所述氣霧生成系統(tǒng)設置在所述點火端與所述嘴端之間,所述氣霧生成 系統(tǒng)包括: 生熱段,所述生熱段與所述可抽吸段相鄰,所述生熱段具有一定長度并包括構(gòu)造成通 過所述可抽吸材料的燃燒啟用的熱源和圍繞所述熱源設置的阻燃材料的隔熱層; 氣霧生成段,所述氣霧生成段包含氣霧形成材料,所述氣霧生成段具有一定長度且設 置在所述生熱段與所述嘴端之間,但與所述生熱段和所述嘴端在物理上分開,其中所述氣 霧生成段包括基材,所述基材包括: 中心芯部, 圍繞所述芯部同軸設置的丙三醇處理纖維的第一外層, 圍繞所述第一外層同軸設置的中間層,所述中間層包括非流延片材芳香煙草紙,以及 圍繞所述中間層同軸設置的丙三醇處理纖維的第二外層,其中所述第一層、中間層和 第二層中的至少一部分用金屬基材導熱材料縫合在一起;以及 一片外包裹材料,所述一片外包裹材料定向成提供如下外裹件:(i)在所述氣霧生成 段長度的至少一部分上圍繞所述氣霧生成段,(ii)在所述生熱段的長度上圍繞所述生熱段 以及(iii)在所述可抽吸段的至少一部分上圍繞所述可抽吸段;這些段通過所述外裹件連 接在一起以提供卷煙桿;以及 所述嘴端件段使用水松紙材料而連接到所述卷煙桿。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第一外層和所述第二外層中的 至少一個包括多層。16.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熱段和所述氣霧生成段以彼此熱 交換關系設置,且所述隔熱件提供圍繞所述熱源的至少一部分的隔熱層。17.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材導熱材料包括鋁。18.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層和所述第二外層中的至少 一個包括人造絲。19.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卷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層和所述第二外層中的至少 一個包括棉。20. -種卷煙,包括: 點火端和嘴端; 可抽吸段,所述可抽吸段設置在所述點火端,所述可抽吸段具有一定長度且包括由包 裹材料所圍繞的可抽吸材料; 氣霧生成系統(tǒng),所述氣霧生成系統(tǒng)設置在所述點火端與所述嘴端之間,所述氣霧生成 系統(tǒng)包括: 生熱段,所述生熱段與所述可抽吸段相鄰,所述生熱段具有一定長度并包括構(gòu)造成通 過所述可抽吸材料的燃燒啟用的熱源和圍繞所述熱源設置的阻燃材料的隔熱層; 氣霧生成段,所述氣霧生成段包含氣霧形成材料,所述氣霧生成段具有一定長度且設 置在所述生熱段與所述嘴端之間,但與所述生熱段和所述嘴端在物理上分開,其中所述氣 霧生成段包括基材,所述基材包括: 中心芯部, 圍繞所述芯部同軸設置的丙三醇處理纖維的第一外層,所述第一外層包括多層, 圍繞所述第一外層同軸設置的中間層,所述中間層包括非流延片材芳卷煙草紙,以及 圍繞所述中間層同軸設置的丙三醇處理纖維的第二外層,所述第二外層包括多層,其 中所述第一層、中間層和第二層中的至少一部分用金屬基材導熱材料縫合在一起;以及 一片外包裹材料,所述一片外包裹材料定向成提供如下外裹件:(i)在所述氣霧生成 段長度的至少一部分上圍繞所述氣霧生成段,(ii)在所述生熱段的長度上圍繞所述生熱段 以及(iii)在所述可抽吸段的至少一部分上圍繞所述可抽吸段;這些段通過所述外裹件連 接在一起以提供卷煙桿;以及 所述嘴端件段使用水松紙材料連接到所述卷煙桿。
【專利摘要】一種卷煙包括點火端(14)和嘴端(18)。它可包括設置在點火端處的可抽吸段(22)。它還包括:嘴端部段(65);設置在點火端與嘴端之間的氣霧生成系統(tǒng),該氣霧生成系統(tǒng)包括:(i)與可抽吸段相鄰的生熱段(35),包括構(gòu)造成通過可抽吸材料的燃燒啟用的熱源(40)和可由織造、編織或兩者的非玻璃材料形成的隔熱層(42),以及(ii)氣霧生成段(51),包括基材(55),該基材可以是單體的和/或可包括縫合部分,氣霧形成材料設置在生熱段與嘴端之間,但與生熱段和嘴端中的每個物理分開;一片外包裹材料(58),它提供圍繞氣霧生成段的至少一部分、生熱段以及可抽吸段的至少一部分的外裹件;這些段通過外裹件(64)連接在一起以提供卷煙桿;即,使用水松紙材料(78)連接到卷煙桿。
【IPC分類】A24B15/16, A24F47/00
【公開號】CN105124761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48632
【發(fā)明人】B·T·康納, A·D·西巴斯坦恩, E·L·克魯克斯, T·F·托馬斯, J·R·斯通, C·K·巴納基, 張以平
【申請人】R.J.雷諾茲煙草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1年4月27日
【公告號】CN102946747A, CN102946747B, EP2566358A1, EP2647300A2, EP2647300A3, EP2647301A2, EP2647301A3, WO2011139730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