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包括人工心臟瓣膜,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心臟瓣膜外側套有改進環(huán),所述改進環(huán)外設有三個用于與天然瓣膜的三個瓣葉相配合的凸起結構,且其上下兩側均設有阻流膜。本實用新型夾于人工心臟瓣膜與天然瓣膜的三個瓣葉之間,使人工心臟瓣膜與天然心臟瓣膜之間沒有一絲縫隙,從而避免瓣周漏的發(fā)生,提高手術成功率。
【專利說明】
一種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改進型的人工介入瓣膜,屬于醫(yī)療器械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心臟瓣膜病變已經(jīng)成為常見的心血管疾病之一,每年有成千上萬的患者需要治療。人工心臟瓣膜用于置換受損或患病的心臟瓣膜。在脊椎動物中,心臟為肌肉型器官,具有四個壓縮室:左心房和右心房,以及左心室和右心室,上述每個均具備各自獨立的單向辦膜。天然心臟瓣膜定義為主動脈瓣膜、二尖瓣膜(或二尖瓣)、三尖瓣膜和肺動脈瓣膜。由于主動脈瓣膜或二尖瓣膜位于心臟的左邊,其所承受的壓力最大,因此修補或置換它們的情況更為普遍。
[0003]目前使用的較為普遍的人工心臟瓣膜有兩種,一種是愛德華公司生產(chǎn)的球擴型瓣膜,一種是美敦力公司生產(chǎn)的自膨型瓣膜。兩種瓣膜在臨床上都得到了廣泛的使用,但仍有缺陷。其中,最大的瓣膜置換并發(fā)癥是瓣周漏,其意指血液從瓣膜周邊漏出,該并發(fā)癥發(fā)生率為4%左右,是一種非常嚴重并發(fā)癥,由此導致病患需要進行再手術。瓣周漏的發(fā)生原因主要與瓣膜組織的病理改變,人造瓣膜與瓣環(huán)大小不匹配等有關。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是現(xiàn)有瓣膜易誘發(fā)瓣周漏并發(fā)癥的問題。
[0005]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0006]—種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包括人工心臟瓣膜,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心臟瓣膜外側套有改進環(huán),所述改進環(huán)外設有三個用于與天然瓣膜的三個瓣葉相配合的凸起結構,且其上下兩側均設有阻流膜。
[0007]本實用新型既可適用于球擴瓣膜,也可以適用于自膨式瓣膜,可以是牛心包,豬心包或其他高分子材料。
[0008]本實用新型夾于人工心臟瓣膜與天然瓣膜的三個瓣葉之間,使人工心臟瓣膜與天然心臟瓣膜之間沒有一絲縫隙,從而避免瓣周漏的發(fā)生,提高手術成功率。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實施例中第一步制得的改進環(huán)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實施例中第二步制得的改進環(huán)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3為實施例中第三步制得的改進環(huán)的主視圖;
[0012]圖4為圖3的俯視圖;
[0013]圖5為實施例中第四步制得的改進環(huán)的主視圖;
[0014]圖6為圖5的俯視圖;
[0015]圖7為實施例中第五步制得的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為使本實用新型更明顯易懂,茲以優(yōu)選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0017]實施例
[0018]—種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為:
[0019]第一步:將NiTi合金絲材在模具上進行編織成圓筒狀,進行第一次熱處理,熱處理溫度為300-400度,時間為5-50min,如圖1所示;
[0020]第二步:將NiTi絲網(wǎng)從模具上取下后,將通孔2-3兩端用NiTi合金絲收束至所需要的直徑D,直徑D的尺寸與人工心臟瓣膜I完全撐開時的尺寸一致,如圖2所示;
[0021 ]第三步:將收好口的NiTi絲網(wǎng)裝入定型模具中,進行第二次熱處理,熱處理溫度為500-600°C,時間為5-50min,根據(jù)模具的設計,定型所需要的形狀,在改進環(huán)2的外側設置三個凸起結構2-1,如圖3-4所示;其中D值隨人工心臟瓣膜I的直徑變動而變動,凸起結構2-1的寬度L為5-15mm;
[0022]第四步:在改進環(huán)2的上下兩側內(nèi)各縫合一層阻流膜2-2,起到阻擋血流的作用,如圖5-6所示,阻流膜可為聚四氟乙烯膜、聚酯纖維膜等;
[0023]第五步:將改進環(huán)2與人工心臟瓣膜I縫合在一起,如圖7所示,縫合線可為單股或多股的滌綸線、錦綸線或聚四氟乙烯線。
【主權項】
1.一種改進型人工植入瓣膜,包括人工心臟瓣膜(I),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心臟瓣膜(I)外側套有改進環(huán)(2),所述改進環(huán)外設有三個用于與天然瓣膜的三個瓣葉相配合的凸起結構(2-1 ),且其上下兩側均設有阻流膜(2-2)。
【文檔編號】A61F2/24GK205698130SQ201620231747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4日
【發(fā)明人】羅鵬, 李博, 曾凡艷, 劉光, 楊永森
【申請人】上海形狀記憶合金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