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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行器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07664閱讀:289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助行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助行器。
      背景技術
      拐杖和其它類似的支撐裝置(如手杖、杖和扶杖)通常被醫(yī)學界推薦給那些已經(jīng)遭受傷害的病人以便于活動,所述傷害危及病人在受傷的肢體上承受重量的能力。已知的拐杖通常包括具有橡膠足部的管狀支撐結構,所述橡膠足部在接觸地面時提供一防滑表面,并且在拐杖組件的相對端部處包括突伸的把手支撐部,所述把手支撐部通?;旧县Q直于支撐結構突伸,并允許病人握住拐杖并使用它來保持平衡并支撐體重。 這種助行器還可以包括位于把手支撐結構上方的附加支撐部,以便支撐病人的下臂并且在使用助行器的過程中有助于穩(wěn)定性。與使用拐杖有關的一個問題是,由于受傷的肢體必須保持不承受重量或至少只能部分地承受重量而造成的二次傷害的風險。這種不能將病人的體重均勻地分配到雙腿之間意味著沒有受傷的腿必須補償有缺陷的腿,其意味著有增加的載荷置于該肢體上,這可能給這條腿帶來傷害,如肌肉勞損。在使用拐杖時還存在由于潛在的失衡而引起二次傷害的重要風險。除了受傷風險外,這種失衡可能不僅造成病人的焦慮,還可危及到在康復過程中病人能夠參與的一般活動的等級,其如果嚴重受損或者時間上顯著地延長,可能促使進一步的并發(fā)癥。這種并發(fā)癥的例子,在極端情況下,如肌肉萎縮。使用傳統(tǒng)拐杖的進一步的問題是,由于在移動過程中通過使手握在拐杖上時必須支撐整個體重而在手上形成壓力損害的風險。更進一步地,與傳統(tǒng)拐杖有關的問題是,除了設備外病人可能無法安全地攜帶物品。這將必然在康復過程中限制病人的日常生活,并且經(jīng)常意味著他們高度依賴其他人的幫助。進一步地還有,許多使用拐杖的病人經(jīng)常經(jīng)歷疲勞,這不僅由于需要一條腿站立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而且由于不得不使用拐杖實現(xiàn)移動而需要花費附加的努力。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標是提供一種助行器,所述助行器克服或至少使與傳統(tǒng)拐杖有關的上述問題最小化。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助行器,所述助行器包括可附接到拐杖的本體,所述本體以這樣的方式形成,從而在使用時保持組件的穩(wěn)定性,并且能夠基本上支撐具有受傷肢體的使用者的整個體重。依據(jù)該裝置將會理解到,通過使用本發(fā)明的組件,前述關于已知裝置的問題可以被完全克服或至少被最小化。優(yōu)選地,如圖5和圖6所示,可伸縮的拐杖附接到本體的內(nèi)部或外部。在可伸縮的拐杖附接到本體的內(nèi)部或外部兩種情況下,設有附接體,該附接體包括可用來保持可伸縮拐杖的多個緊固件。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助行器的一個實施例可以包括人體工程學設計的輕質(zhì)本體,該輕質(zhì)本體能夠附接到剛性支撐結構。本發(fā)明的裝置可以是根據(jù)需要的或適合的,本體可以具有任何合適的形狀或尺寸。本體可以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形成,如發(fā)泡塑料或任何其它柔性或硬質(zhì)塑料。本體可以形成為由蓋閉合的中空本體。所述蓋包括加襯墊的頂表面。可選地,本體可以形成為輕質(zhì)材料構成的實心本體,并且在該情況下,本體的一端可以支撐加襯墊的表面。在所有實施例中,本體應當足夠堅固并且應當能夠支撐使用者的整個體重。進一步地,本發(fā)明的裝置應當能夠經(jīng)受至少一個人(使用者)的重量。本體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式固定地或可拆卸地附接到拐杖。如圖所示的本體通過附接體附接到拐杖,所述附接體通過使用合適形式的一個或多個緊固件將拐杖和本體固定到一起。所述一個或多個緊固件能夠易于松開從而允許本體與拐杖脫離。緊固件由足夠堅固的材料形成,例如金屬、木頭或適于此目的的適當成形的塑料材料。優(yōu)選的是本體可釋放地連接到拐杖,并且最優(yōu)選地使用任何合適形式的快速釋放機構(quick release mechanism)來附接。如果本體是中空結構,那么如果需要可以設有儲存物品的內(nèi)部空間。在這些情況下,本體的頂部可以形成為可拆卸的、滑動的或鉸接的蓋,通過所述蓋可以進入內(nèi)部空間。 內(nèi)部空間還可以通過位于本發(fā)明的任一豎直外表面的抽屜或門或開口(一個或多個)來進入。如果本體由實體材料一體成形,那么它可以在表面的一個或多個中包括凹槽或空腔,以便儲存和運送物品。在所有的實施例中,助行器的本體將一底部附接到它的下側,該底部包括防滑材料如橡膠,其具有的大表面積將顯著地改善拐杖使用者的控制。蓋優(yōu)選地附接到本體的頂部以防止其丟失。在本體是一體結構或中空結構這兩種情況下,助行器的頂表面是加襯墊的或制成為柔性的,以提供舒服的表面,在使用時,使用者的小腿的一部分(尤其是使用者的膝蓋)可以支撐在所述表面上,如在下文更全面地說明的那樣。在一個實施例中,提供具有一體形成的把手或拐杖的組件,所述組件制成為可伸縮的,能夠易于使用和/或運送和存儲,如當使用者在火車或飛機或機動車上旅行時。至少一個實施例可以具有在本體的外表面的一個表面上附接于其上的用于承載物品的容器,如飲料支架,而其它實施例可以具有內(nèi)部存儲能力和/或外部存儲工具。在需求增加時,一種裝置可以包括臨時保持附加拐杖的機構。


      現(xiàn)在本發(fā)明將僅通過舉例并結合附圖來作進一步地描述,其中圖1是具有受傷的右腿的使用者使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助行器組件9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2是圖1的助行器9的本體4的側視示意圖;圖3和圖4分別示出了圖2的組件的后視和前視示意圖;以及圖5和圖6示出了圖1中的助行器9的本體4的示意圖,表示了用于將本體4附接到拐杖2的一個或多個緊固件5。
      具體實施例方式使用中,當人的下肢發(fā)生骨折時,通常將骨頭固定在它將痊愈的位置處。受傷的肢體部分通常放置在石膏模型中以便使其痊愈。進一步,在這些情況下,盡管肢體受傷了,但是傷者通常使用一對傳統(tǒng)的拐杖以便使它們四周移動。然而,已經(jīng)受傷并需要使用傳統(tǒng)拐杖的任何人都會認為,使用標準形式的拐杖來進行任何長距離的行走都是不容易的。對于習慣使用拐杖行走也是困難的,從而到了傷者習慣并能夠依賴這些拐杖四周移動的時候, 受傷幾乎已經(jīng)痊愈,因此,由于傷者可以行走并且繼續(xù)從受傷中康復而不再需要拐杖。本發(fā)明的裝置示出了所述助行器組件9,其可以調(diào)節(jié)高度,這種調(diào)節(jié)可以利用隔離件(spacer)實現(xiàn)。例如,這些隔離件可以是位于蓋1和本體4之間的由不能壓縮的材料構成的板,可以使用多個緊固件(如由注冊商標為VELCRO生產(chǎn)的鉤和樁)將隔離件可釋放地附接于其上,從而允許不同高度的使用者使用助行器組件9。按照如下方式使用助行器組件來進行移動如圖1所示使用者在拐杖2上握住,通常將他們受傷的腿的膝蓋放到助行器組件 9的加襯墊的蓋1的頂上,并且如圖所示,他們能夠通過使用單獨的拐杖2簡單地移動。因而,通過使用者用他們的手在拐杖2上握住、并且抬起受傷的腿的膝蓋的同時抬起助行器組件9從而不與地面接觸而開始上述移動,然后將所述肢體和助行器組件9作為一體向前移動以便與更前面位置處的地面接觸,從而形成正常步伐的向前移動。一旦形成與地面的接觸,使用者到達該位置的已經(jīng)由非受傷肢體來承受的重量將轉(zhuǎn)移到與加襯墊的頂表面1 接觸的膝蓋,使得非受傷肢體以類似正常行走的方式向前移動,基于此,只需要一個拐杖。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裝置,可以提供一種更容易使用的助行器9,該助行器9允許簡易和舒適的移動,而不需要在使用者的另一側設置第二個拐杖。相對于現(xiàn)有可用的拐杖、 拐杖組件和助行器,這種簡單的結構對于使用者顯著地更經(jīng)濟和具有更多優(yōu)點。進一步,相對于傳統(tǒng)拐杖,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裝置提供更多的穩(wěn)定性和多功能性,并且進一步地更加舒適。因此,相對于使用傳統(tǒng)拐杖,使用者可以更加靈活地在四周移動。本發(fā)明允許使用者更加簡單有效和安全地進行一些活動如洗澡、烹飪、家務活等。由于具有優(yōu)越的平衡性能,它還允許使用者長時間豎直站立。本發(fā)明可以通過貼紙、或改善美觀質(zhì)量和新穎價值的其它方法來進行裝飾或其它的個性化處理。上述正文中的術語“拐杖”意味著如下列舉的任意工具拐杖、棍、扶杖、柱、杖、彎柄杖、柄。顯然可以理解的是,本發(fā)明旨在不被限制在所述的實施例細節(jié)中,上述僅僅是舉例。因此,例如助行器9可以被這樣的人們來使用,他們具有如下例舉類型的對于他們的行動施加限制的情況踝關節(jié)扭傷、雞眼、拇囊炎、跟腱發(fā)炎、肌肉痙攣、創(chuàng)傷、靜脈曲張。進一步,可以這樣布置,當使用助行器組件9時,防滑底部3以這樣一種方式與地面接合,從而使得本體4以更近似正常的姿勢的方式來朝使用者傾斜。該裝置可以具有緊固防護罩(蓋罩)7,從而如圖5所示,為了實用或裝飾目的來保護或掩飾緊固件5。所述防護罩7優(yōu)選為半固定地或可拆卸地附接的。所述緊固罩7可以通過例如鉸接的裝置或鉤和樁裝置來緊固。所述緊固罩7可以適當?shù)貥嬙斐膳c下部的緊固件5的形狀/構造互補。助行器9可以進一步地布置成包括可充氣的本體4??梢岳斫獾氖牵搶嵤├粌H減輕助行器9的重量,還在不使用所述助行器9時減少所需的存儲空間的量。進一步,所述可充氣型的實施例還可以包括多個可以充氣或不能充氣的部件。圖7 表示了包括可充氣本體4的助行器組件9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圖8表示了包括獨立的充氣部件如、413(比如足球狀件)的助行器組件9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在如圖7所示的實施例中,本體結構包括人體工程學設計的可充氣本體4,該可充氣本體4能夠附接到剛性支撐結構2。相對于一些其它實施例備選地,可充氣設計便于存儲和運輸并且更便宜。此外,可充氣本體4使得整個助行器9極其輕便,這增加了對一些使用者的吸引力??沙錃獗倔w4可以包括任何合適的材料,所述材料在所述本體4充氣時能夠撐住至少一個使用者的重量。本體部分4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可充氣子部分(未示出),所述可充氣子部分能夠同時或單獨充氣。所述本體部分4優(yōu)選能夠通過閥或其它合適的連接而與泵裝置(未示出)連接, 以便于對本體結構4充氣。所述泵裝置可以與拐杖一體形成作為整體的一部分,或可選地為獨立的泵。可充氣本體部分4優(yōu)選能夠以任何合適的方式附接到助行器9的附接體6,如在可選實施例中那樣。拐杖2優(yōu)選為可伸縮的,以利于更簡便地存儲和運輸,并且能夠包括氣動泵裝置 (未示出),所述氣動泵裝置可以在需要時用于對本體結構4進行充氣。在這些情況下,拐杖和泵裝置優(yōu)選包括單向閥或其它類似裝置,以防止本體結構4的不希望的漏氣。拐杖和泵裝置優(yōu)選包括閥,以便于當需要時主動對本體結構4放氣。拐杖和泵裝置還可以包括氣壓計(未示出),從而使得使用者將本體結構4充氣至需要的壓力。如圖8所示的實施例中,助行器9包括本體4,所述本體4可附接到拐杖2,所述本體4包括兩個或更多個獨立部件如和4b。這些獨立部件如和4b可以是可充氣的或剛性的。獨立部件如和4b優(yōu)選被雙凹型的隔離裝置8分開,所述隔離裝置8使得獨立部件如和4b —個位于另一個的頂上以便形成本體結構4。隔離裝置8可以具有一定范圍內(nèi)的尺寸,以適應獨立部件的變化的尺寸,并且作為調(diào)節(jié)本體結構4的高度的裝置。如同在其它實施例中那樣,本體結構4可以包括膝蓋座1,從而支撐使用者的膝蓋和小腿。優(yōu)選地,膝蓋座1的一側面(aspect)包括互補表面,以容納最上面的獨立部件,例如凹進表面以容納球形部件。助行器9的底部3優(yōu)選也包括互補表面,以容納下面的單獨部件,從而底部3連接到本體結構4。本體結構4的獨立部件如和4b優(yōu)選通過附接體6和可調(diào)節(jié)緊固件5固定到拐杖 2,例如圖8中所示的柔性帶。包括獨立部件如和4b的本體結構4還可以被外部的、可移除的蓋(未示出)覆蓋。如圖8中所示的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個例子包括作為獨立可充氣部件如和4b的足球狀件,所述足球狀件不僅用來形成助行器9的本體結構4,還示出了用于助行器9的作為足球狀物的存儲裝置的潛在功能,因為如果需要,這些足球狀件可以在重新附接以便助行器9再次用作支撐裝置之前從助行器9移開,以便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助行器,所述助行器包括能夠附接到拐杖的本體,所述本體形成為使得在使用時保持組件的穩(wěn)定性,并且能夠基本上支撐具有受傷肢體的使用者的整個體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行器,其中可伸縮的拐杖附接到所述本體的內(nèi)部或外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助行器,其中設有包括多個緊固件的附接體,以保持所述可伸縮拐杖。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所述助行器包括人體工程學設計的輕質(zhì)本體,以便附接到剛性支撐結構。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本體由塑料材料形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本體由從發(fā)泡塑料或者柔性或硬質(zhì)塑料材料中選擇的塑料材料形成。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本體形成為由蓋閉合的中空本體, 所述蓋包括加襯墊的頂表面。
      8.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本體經(jīng)由附接體而可拆卸地附接到拐杖,所述附接體將拐杖和本體固定在一起。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本體通過使用快速釋放機構連接到拐杖。
      10.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助行器還包括附接到其下側的底部,所述底部包括防滑材料,如橡膠。
      11.如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其中所述助行器在所述本體的外表面中的一個上附接有容器,從而允許攜帶物品,如飲料。
      12.如權利要求1-11任一項所述的助行器,包括臨時保持裝置,以便保持附加拐杖。
      13.—種基本上如這里描述并且參考附圖1-7的助行器。
      14.一種基本上如這里描述并且參考附圖8的助行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助行器(9),所述助行器包括能夠附接到拐杖的本體(4)。所述助行器(9)為具有受傷腿部的使用者提供輔助支撐,以允許所述使用者更容易地四周移動。所述助行器(9)允許移動的同時保持其本身和使用者的穩(wěn)定性。所述助行器(9)足夠堅固以支撐使用者的體重,并且由于只需要一個拐杖(2)來實現(xiàn)運動,助行器(9)允許近似正常行走的移動。輔助組件(9)還是可調(diào)節(jié)的從而被具有不同高度和體重的各種使用者來使用。
      文檔編號A61H3/00GK102210624SQ20111010547
      公開日2011年10月12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4月1日
      發(fā)明者布賴恩·彼得·哈特利 申請人:布賴恩·彼得·哈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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