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在的兒童由于自控力差在長牙時會經(jīng)常用舌頭舔牙齒,造成牙齒長歪,或由于兒童時期的骨骼發(fā)育不成熟易造成一些不良習慣,如吐舌頭,用嘴呼吸等,易對兒童的口腔發(fā)育造成不良影響。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能使兒童唇、頰、舌、頌骨、肌肉等調(diào)整至正常的位置達到正常的平衡狀態(tài),6-12歲兒童混合牙列階段,牙齒頌骨發(fā)育還不是特別完善,使用外力的作用于牙齒、頌骨,兒童就能長出整齊的牙齒。
[0004]上述的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
[0005]—種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其組成包括:舌擋4、唇擋5,所述的唇擋5的內(nèi)側連接理想牙弓軌道I,所述的理想牙弓軌道I的兩側連接加力唇弓2,所述的加力唇弓2的后端連接舌尖誘導槽3,所述的舌尖誘導槽3的頂面連接所述的舌擋4,所述的舌擋4的外端底部連接中性頌位定位凸起6。
[0006]所述的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所述的唇擋5上開有一組排氣孔7。
[0007]所述的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所述的唇擋5的中心位置開有V形口8。
[0008]有益效果:
[0009]I.本實用新型的理想牙弓軌道:該產(chǎn)品根據(jù)混合牙列期的生理特點。
[0010]2.本實用新型的加力唇弓:在上下牙弓前部的對應部分,增加了加力牙弓,能對錯位牙施加輕力,使之得到矯正。
[0011]3.本實用新型的舌間誘導槽:提示患兒帶矯治器后將舌放在該裝置區(qū),避免舌尖作用于牙齒上引起錯頌。
[0012]4.本實用新型的舌擋:能限制舌體前伸,改口呼吸為鼻呼吸。
[0013]5.本實用新型的唇檔:能緩解頰肌的過度收縮導致的下頌收縮。
[0014]6.本實用新型的中性頌位定位凸起:該裝置對Π類錯頌的矯治有較好效果,同時具有防治吐舌習慣及強迫患兒用鼻呼吸的作用。
[0015]【附圖說明】:
[0016]附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7]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0018]【具體實施方式】:
[0019]實施例I
[0020]—種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其組成包括:舌擋4、唇擋5,所述的唇擋5的內(nèi)側連接理想牙弓軌道I,所述的理想牙弓軌道I的兩側連接加力唇弓2,所述的加力唇弓2的后端連接舌尖誘導槽3,所述的舌尖誘導槽3的頂面連接所述的舌擋4,所述的舌擋4的外端底部連接中性頌位定位凸起6。
[0021]實施例2
[0022]實施例I所述的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所述的唇擋5上開有一組排氣孔7。
[0023]實施例3
[0024]實施例I所述的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所述的唇擋5的中心位置開有V形口8。
[0025]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也并不僅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范圍內(nèi)所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也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其組成包括:舌擋、唇擋(5),其特征是:所述的唇擋(5)的內(nèi)側連接理想牙弓軌道(I),所述的理想牙弓軌道(I)的兩側連接加力唇弓(2),所述的加力唇弓(2)的后端連接舌尖誘導槽(3),所述的舌尖誘導槽(3)的頂面連接所述的舌擋(4),所述的舌擋(4)的外端底部連接中性頌位定位凸起(6)。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其特征是:所述的唇擋(5)上開有一組排氣孔(7)。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其特征是:所述的唇擋(5)的中心位置開有V形口(8)。
【專利摘要】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健齒發(fā)育防護套?,F(xiàn)在的兒童由于自控力差在長牙時會經(jīng)常用舌頭舔牙齒,造成牙齒長歪,或由于兒童時期的骨骼發(fā)育不成熟易造成一些不良習慣,如吐舌頭,用嘴呼吸等,易對兒童的口腔發(fā)育造成不良影響。所述的唇擋(5)的內(nèi)側連接理想牙弓軌道(1),所述的理想牙弓軌道(1)的兩側連接加力唇弓(2),所述的加力唇弓(2)的后端連接舌尖誘導槽(3),所述的舌尖誘導槽(3)的頂面連接所述的舌擋(4),所述的舌擋(4)的外端底部連接中性頜位定位凸起(6)。本實用新型用于兒童健齒。
【IPC分類】A61C7/00, A61F5/00
【公開號】CN20514481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985298
【發(fā)明人】常亮, 鄭令相, 王猛, 劉博 , 李新春, 程士偉
【申請人】哈爾濱市美中牙博士口腔研究院, 常亮
【公開日】2016年4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