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插座的杯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屬于日常器皿的杯子,除了可用于貯放液體或粉劑及顆粒狀固體的杯體外,在杯體外側附有可插入與此杯用途有相關聯(lián)的用具的插座,可由塑料、陶瓷、金屬或其它材料所做成。
在日常生活中,在某些場合使用杯子時,常常需要一些相關用具,如牙刷杯與牙刷配套使用,咖啡杯與小匙常一起使用,喝飲料時常用吸管,放置食鹽、味精或調料的杯子也常與小匙一起使用。
市場上已有幾種帶插座的杯子,一種在杯子把手豎直部分做成向上開口的圓筒形,可以插入牙刷或吸管等用具,其主要缺點為圓筒內壁不易清洗,放取用具時容易傾倒,有時牙刷柄較粗時就可能卡住,外形也單調而不夠美觀。另一種是將杯子把手做成水平狀態(tài)的圓環(huán)形,可插入小匙,利用匙頭較闊的特征,擱置在圓環(huán)上面,其缺點為小匙柄的長度和粗細必需與杯子高度相適應,把手的握法和傳統(tǒng)不一樣,有點不方便,把手也不夠美觀。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提供一些根據不同用途和不同形狀杯體造型相結合的插座結構,不僅可插入與杯子相關的用具。也可在約會、聚會或慶典時,插入鮮花或紀念品之類物品,以烘托氣氛。使用方便,重心穩(wěn)定而不易傾倒,花式多樣,造型美觀,比傳統(tǒng)的杯子更能保持清潔衛(wèi)生。
為了解決上述任務,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是在杯體外側上部有一水平狀態(tài)的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和環(huán)形結構下方的近杯底處有一相應大小及適當深度的向上開口的凹坑結構所組成的插座。通常情況下,插入用具的長度都比杯體高。上部的水平孔的大小因考慮插入用具的粗細,并稍為大些,以便使用,但有時插入用具因規(guī)格不同而差異很大,如牙刷類用品,應以最粗的牙刷柄能插入作考慮。就凹坑大小,應較插入用具的端部稍大為宜,凹坑深度應以在杯子移動時,插入用具不會滑脫為宜。其插入用具可分為三種情況。一種為一次使用的用品,如吸管,本來就是干凈的。第二種為洗凈后插入的用品,如牙刷等,凹坑內常會積些水,如在坑底開個小孔,可以泄水,但是小孔內的污垢清除不方便,泄水也會弄濕桌面。第三種為匙頭常粘有一些粉末,如食鹽、味精等,此類插座應考慮匙頭向下,外側上部的環(huán)形結構應為長方形或半個橢圓形孔,下部相應的凹坑應有稍大的容積,除擱置匙頭外,尚能容納少量粉末。結合不同的杯體形狀和把手形態(tài),本發(fā)明另有多種不同的實施方法,分別說明如下
圖1為在杯子的杯體1的杯口外側,有一水平狀把手2,把手2內開有一個可插入用具的環(huán)形結構3的孔,實際上此時水平狀把手2已與環(huán)形結構3合為一體,孔的下方為一向上開口的凹坑結構4。用具插入后,用具可以是呈垂直或稍有傾斜,杯體1可以是圓柱形、喇叭形或兩端較大而中間較細的X形。
圖2為在杯子的杯體1與把手2的上部由環(huán)形結構3與之相連接,而杯體1與把手2的下部由凹坑結構4與之相連接,此種情況往往是原本杯體1與把手2的下部連結點就靠近杯底部位。有時杯子的杯體1左右有各有一個把手,也即有兩個把手,那時可以在一側把手上設有插座,也可以在兩側把手上設有插座。
圖3為有的杯子的杯體1僅僅只與把手2的上部相連結,而把手2的下端是懸空的,因此杯體1與把手2的上部由環(huán)形結構3與這相連接,而凹坑結構4設在環(huán)形結構3的下方。與圖1的杯子外形相比較,僅僅是多了一個把手向下彎曲部分。
圖4為杯子的把手2的下部連在杯體1的中間部位,這樣插座的上部環(huán)形結構3設在杯體1與把手2上部的連接處偏邊,而凹坑結構4設在環(huán)形結構3的下方近杯底處。
從圖4的組合來看,外觀不夠美觀。從受力狀況來說,凹坑上沿起到限制插入用具下部在水平方向活動范圍的作用,凹坑底部起到托持插入用具底部的作用,如將凹坑分解為環(huán)形結構和托板兩部份,整個插座成為由上部和中部兩個環(huán)形結構與下部的一塊托板三件組成。結合把手2的下部連在杯體1中間部位的情況,可做成下面的設計。
圖5為杯子的杯體1外側的上部和中部的兩個環(huán)形結構3分別與把手2的上部和下部相連結,在兩個環(huán)形結構3的下方近杯底部位有一適當大小的托板5。托板5可以是平面或微凹或微凸,如果托板5做成凹坑形,從保持插入相關用具的功能來說是可行的,但兩個環(huán)形結構3中的中部環(huán)形結構3成了虛約束。
圖6為環(huán)形結構3和凹坑結構4分別處在把手2的上部水平部位和下部水平部位,但離杯體1很近,可以看作杯體1與帶有凸緣的環(huán)形結構3和帶有凸緣的凹坑結構4上的凸緣相連后,再與把手2相連接。其功能與不帶凸緣的一樣,特別適用于杯體1的杯口較大,有點像喇叭形的杯子或有杯蓋的杯子。此種帶有凸緣的環(huán)形結構3的形式,也可應用于如圖5那種有兩個環(huán)形結構3的杯子,這里不再作圖敘述。
在特別的情況下,可以將插座一個挨一個地做在杯體1外側或杯子的把手2上。除插相關用具外,可再插入鮮花或其它物品,也不作圖敘述。
本發(fā)明的帶插座的杯子可以倒插在與之相適應豎桿上,使杯口向下懸空,特別適合杯子洗后擱置,既可避免因杯口向下擱置受污染,又利于杯內干燥。此處所指豎桿,可以是垂直的,也可以是有所傾斜的,豎桿可以是固定的架子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固定的鉤子的一部分。
圖7為帶有環(huán)形結構3和凹坑結構4的杯子倒插在豎桿上的示意圖。
圖8為帶有兩個環(huán)形結構3和托板5的杯子倒插在豎桿上的示意圖。
本發(fā)明的實施方面,要根據杯子用途而定,上列各圖的插座都與把手聯(lián)系在一起考慮,實際上,插座可以設置在沒有把手的杯子外側,即使在杯子有把手的情況下,也可以將插座設置在杯體外側與把手不相關聯(lián)的部位。在插座設計方面,也要根據用途而定,如作為刷牙用杯子,插入孔應以最粗牙刷柄能插入及取用方便為首要考慮。如作為一般飲料用杯子,如果汁、汽水等,只要能插入吸管就可以了,但是如考慮盛放珍珠奶茶,其吸管較粗,孔也要開得大一些。如考慮到可能當作刷牙或飲料等多種用途中一種使用,應以能插入最大物件的孔為首選考慮。如考慮做咖啡杯使用,應考慮能插入攪勻咖啡的小匙柄尺寸為首選考慮。如考慮插入鮮花,一般花梗都較細,能插入其它用具的孔徑,也能插入花梗。至于插入用于粉末狀或顆粒狀物品的小匙,宜匙頭向下,插入孔應為長方形或半個橢圓形,能方便地插入匙頭,下方的凹坑結構容積也應稍大一些。至于水平狀態(tài)的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的形狀和凹坑結構的形狀,在滿足插入用具的前提下,可以是圓形、橢圓形、拱形、心形、四方形、長方形、菱形、三角形、多邊形或其它植物或動物及各種幾何圖形,也可以是帶有凸緣的。能使造型更加美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在出售杯子的時候,贈送或附帶配套出售能使本發(fā)明杯子倒置插入的帶有向上豎桿的擱架,使杯口向下懸空倒置,能使杯子在洗后干燥過程中,杯內乾得更快而杯口不受污染。
本發(fā)明的帶插座杯子,不僅增加了杯子能插入相關用具的功能,也改變了傳統(tǒng)的杯子上把手的連接方式,并且使用方便,重心穩(wěn)定而不易傾倒,花式多樣,造型美觀,也可使用插座將杯子倒插在與之相匹配的豎桿上,比傳統(tǒng)的杯子更能保持清潔衛(wèi)生。
權利要求
1.一種帶插座的杯子,有一個杯體,其特征在于在杯體外側上部有一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和環(huán)形結構下方有一相應的凹坑結構所組成的插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杯體外側上部的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與杯子的把手上部相連接,而下方凹坑結構與把手下部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杯體外側上部的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與杯子的把手上部相連接,而把手另一端為懸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杯體外側上部的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與杯子的把手上部相連接,而把手下部與杯體相連結,凹坑結構仍在環(huán)形結構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杯體外側上部的中空的環(huán)形結構和環(huán)形結構下方有一相應的凹坑結構所組成的插座位置,可以不與把手位置相關聯(lián)。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每只杯子可以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插座。
7.一種帶插座的杯子,有一個杯體,其特征在于杯體外側的插座由上部和中部兩個環(huán)形結構與下部的一塊托板三件所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杯體外側上部和中部的兩個環(huán)形結構3分別與把手2的上部和下部相連結,在兩個環(huán)形結構3的下方近杯底部位有一適當大小的托板5。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杯體外側由上部和中部兩個環(huán)形結構與下部的一塊托板三件所組成插座的位置,可以不與把手位置相關聯(lián)。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帶插座的杯子,每只杯子可以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插座。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帶插座的杯子,是一種屬于日常器皿,在傳統(tǒng)杯子的杯體外側設置可插入與之相關用具的插座,能插入如牙刷、吸管、小匙等類物品,插座可由上部為環(huán)形結構和下部為凹坑結構組成,或由此而引申的上部和中部為兩個環(huán)形結構與下部一塊托板三件組成。具有使用方便,清潔方便,重心穩(wěn)定而不易傾倒,也可在插座內插入鮮花或紀念品之類物件,以烘托氣氛,也可使用杯子的插座,使杯口向下懸空倒置,比傳統(tǒng)的杯子更能保持清潔衛(wèi)生,可以結合杯子把手做成多種款式,花色多樣,造型美觀。
文檔編號A47G19/22GK1803071SQ200510023300
公開日2006年7月19日 申請日期2005年1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月13日
發(fā)明者柳和圭 申請人:柳和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