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高爾夫球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光學儀器,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可進行測距的高爾夫球鏡。
現(xiàn)有技術的高爾夫球鏡如
圖1所示,它包括物鏡組1、目鏡組3,在物鏡組和目鏡組之間設置了一分劃板2,所述分劃板2如圖2所示,其上由一水平線21和一垂直于水平基線21的刻度線22組成。這種高爾夫球鏡僅以球場的“旗桿”或與旗桿等高的目標進行測距,如圖2,在測距時,以水平線21對準旗桿的底端,旗桿頂端所對應的距離即為100YDS。也就是說,這種高爾夫球鏡只能用于測量既定高度的旗桿(其高度為2.4米)與觀察者之間的距離,而若以其它高度與寬度的物體作為對照,則這種高爾夫球鏡就無法測距。
為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爾夫球鏡,通過在其分劃板上設置水平分劃線,使其不僅可以以固定高度的旗桿作為目標進行測距,還可以以已知高度或寬度的任何物體作為目標進行測距。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高爾夫球鏡,包括至少一鏡筒;一物鏡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一棱鏡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一目鏡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一分劃板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并位于所述棱鏡組與所述目鏡組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劃板組包括一水平刻度線,設置于所述分劃板組的分劃板上;
一豎直刻度線,設置于所述分劃板組的分劃板上并與所述水平分劃線垂直。
本實用新型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劃板的豎直刻度線以旗桿(高度2.4米)為目標,其刻度為50~300,單位為碼;所述分劃板的水平刻度線以任意已知物高或寬的物體為目標,其刻度為0~60,單位為密爾。
本實用新型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筒的物鏡組端還設置有一物鏡罩。
本實用新型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筒的目鏡組端還設置有一眼罩。
本實用新型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筒內還設置有一物鏡壓圈,用于固定所述的物鏡組。
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分劃板上設置水平分劃線,并與垂直水平分劃線設置的豎直分劃線組合使用,既可以高爾夫球場的固定高度的旗桿為目標進行測距,又可在任何環(huán)境下,以任何已知高度或寬度的物體為目標進行測距,大大拓寬了使用條件并方便了使用者。
下面,通過對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方式的描述,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圖1為現(xiàn)有技術的高爾夫球鏡的光路示意圖;圖2為現(xiàn)有技術的高爾夫球鏡的分劃板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分劃板示意圖;圖5為圖4之分劃板在測距時的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方案的結構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較佳實施例如圖3所示,一種高爾夫球鏡,包括一個鏡筒10,一物鏡組30,一目鏡組60,在物鏡組30與目鏡組60之間分別設置用于轉像的棱鏡組40和用于測距的分劃板組50。分劃板組50如圖4所示,其分劃板上分別設置有水平的刻度51和垂直于水平刻度51的豎直刻度52,水平刻度51刻度范圍為0~60,單位為密爾(MIL),用于以任何已知長度和寬度的物體為目標進行測距;豎直刻度52刻度范圍為50~300,單位為碼(YDS),用于以高爾夫球場中固定高度的旗桿(2.4米)為目標進行測距。在鏡筒10內還設置有一物鏡壓圈11,用于固定所述的物鏡組。為方便使用,在鏡筒10的物鏡端設置有一物鏡罩20,在鏡筒10的目鏡端還設置有一眼罩70。
在使用時,當需以旗桿為目標進行測距時,將水平刻度線51對準旗桿的底端,旗桿頂端所對應的豎直刻度線52上的刻度數(shù)值距離即為觀察者與旗桿間的距離(碼);當需以旗桿以外的其它物體為目標進行測距時,則如圖5所示,將水平刻度線51的零刻度位置對準目標物體的底端,測得物體的長度或高度所對應的水平刻度線讀數(shù)為n,則所測物體與觀察者之間的距離為所測距離(米)=物體高度或寬度×1000/水平刻度線讀數(shù)n例如,一長度為10m的大客車在水平分劃線上所對準的刻度讀數(shù)為20MIL,則它與觀察者之間的距離為L=10×1000/20=500m再如,一身高為1.7米的人在分劃板的水平分劃線所對準的刻度為40MIL,則他與觀察者之間的距離為L=1.7×1000/40=42.5m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其物鏡罩采用高爾夫球形狀,更具新穎性和趣味性。
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實施方式,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做出各種改變和變形,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高爾夫球鏡,包括至少一鏡筒;一物鏡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一棱鏡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一目鏡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一分劃板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并位于所述棱鏡組與所述目鏡組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劃板組包括一水平刻度線,設置于所述分劃板組的分劃板上;一豎直刻度線,設置于所述分劃板組的分劃板上并與所述水平分劃線垂直。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劃板的豎直刻度線以旗桿為目標,其刻度為50~300,單位為碼;所述分劃板的水平刻度線以任意已知物高或寬的物體為目標,其刻度為0~60,單位為密爾。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筒的物鏡組端還設置有一物鏡罩。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筒的目鏡組端還設置有一眼罩。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鏡,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鏡筒內還設置有一物鏡壓圈,用于固定所述的物鏡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高爾夫球鏡,包括至少一鏡筒;一棱鏡組;一物鏡組;一目鏡組;以及一分劃板組,設置于所述鏡筒內,并位于所述棱鏡組與所述目鏡組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劃板組包括一水平刻度線,設置于所述分劃板組的分劃板上;一豎直刻度線,設置于所述分劃板組的分劃板上并與所述水平分劃線垂直。本實用新型既可以高爾夫球場的固定高度的旗桿為目標進行測距,又可以在任何環(huán)境下以任何已知高度或寬度的物體為目標進行測距,大大拓寬了使用條件,方便了使用者。
文檔編號A63B57/00GK2434636SQ0023815
公開日2001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00年7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7月3日
發(fā)明者林肇賡 申請人:林肇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