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主框架、上蓋、著陸裝置、動力組件及控制電路板,所述上蓋置于主框架上部,所述著陸裝置置于主框架底部,所述動力組件及控制電路板安裝在主框架內部,所述動力組件包括發(fā)動機、安裝于該發(fā)動機上的發(fā)動機齒輪、與該發(fā)動機齒輪連接的主軸、固定于該主軸上的主螺旋槳,所述發(fā)動機為微型燃油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動機齒輪與主軸之間連有遙控離合機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離合機構包括與發(fā)動機齒輪連接的遙控離合機構下蓋、與該遙控離合機構下蓋連接的軸承、連接該軸承的動力輸出摩擦片、連接該動力輸出摩擦片的遙控離合機構轉盤。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離合機構轉盤與主軸之間還設有風扇。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安裝于所述發(fā)動機上的降噪音裝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平衡組件,該平衡組件包括安裝于主軸頂端的平衡桿以及設置于該平衡桿兩端的平衡葉片。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轉向組件,該轉向組件包括安裝于主軸上的傾斜盤、舵機、連接所述舵機與傾斜盤的拉桿、轉向套以及連接該轉向套和傾斜盤的連接桿。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為所述控制電路板、舵機提供電能的電池。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新型航空器動力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設置于主框架上的H型固定架,所述電池、控制電路板安裝于該H型固定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