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玩具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與玩具車有關,這種玩具車帶車輪并具有一個至少由一只車輪局部支承的可轉動軸頸件。
這類玩具的許多不同實例已為公知,典型地可包括一對相對的圓盤,該對圓盤靠在玩具車的四只車輪上,這樣,當車輪轉動時圓盤也跟著轉動。這種圓盤上常常配有動物圖片,當孩子拉著車在地上行走時,此圖片便隨著轉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形玩具車,它能比已知實例更大程度地促進孩子主動用該玩具車做游戲的愿望。
發(fā)明目的是通過如此結構的玩具車獲得的,即該可轉動軸頸件有一個面,該面設置著適于與對應的聯連接裝置配合的機械裝置,而該對應的聯接裝置在屬于一個裝配組的玩具零件上。由于可轉動軸頸件上可以裝配不同的帶圖構件,因此當孩子拉著車在地上穿行時看到構件和圖片旋轉便得到直觀的令人興奮的效果。
上述玩具零件可以是任意形式的,比如,一種以DUPLO 商標銷售的零件。
本玩具車可以這樣配置,可轉動軸頸件僅一個單輪制成;而車子最好有四只車輪,所有車輪支承著可轉動軸頸件??赊D軸頸件包括兩個互相連接的環(huán)形滾圈,每個滾圈適于同該車各側面的成對聯接車輪相接觸??梢岳斫?,如果滾圈的形狀不同于圓形,則可能得到可轉動軸頸件的復合運動。
機械聯接裝置可以這樣設置,至少有一只滾圈沿著構成機械聯接裝置的板的邊緣設置,該機械聯接裝置最好設置在該板面對且離開第二只滾圈的一側上。
另外,可以設置一種連接件,通過連接件把滾圈互相連接,若干連接件是由橫切滾圈平面的平面中的機械裝置形成的。
聯接裝置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但最好制成凸起的連接件,此連接柱依玩具模塊的方形而設置并參見前述的商標名稱。
通過參閱附圖所作的下述說明將更充分地解釋本發(fā)明,附圖中
圖1表示本發(fā)明玩具車的一個實施例;
圖2表示從圖1相反一側看的同一玩具車;
圖3和圖4表示可轉動軸頸件怎樣同各種玩具裝配零件裝配在一起的實例。
圖1中表示的本發(fā)明玩具車的實施例包括帶四只車輪2、3、4、5的車底板1。最好該車在其上側和端部設置有聯接裝置以便使屬于一個裝配組的其它零件能配接到該車上,而且也可將若干車輛車連在一起形成一列車。
在最佳實施例中,該車與用標號6概括表示的輪子相組合,輪子具有兩只滾圈7和8,滾圈適于分別靠在各自的車輪3、4和2、5上。此實施例中,滾圈是圓形的;可以看出,當該車底1被拉著在地上穿行時就會由上述車輪使輪子6轉動。如圖1所見,滾圈7設置在圓環(huán)9上,而滾圈8設置在沿著圓板10的邊緣上。該圓環(huán)和圓板通過連接件互相連接,連接件如圖中標號11所指示。標號12示出一種特殊的連接件。按照本發(fā)明該連接件配置了四個連接柱13形式的機械聯接裝置;連接柱相互間的距離和位置對應于屬于同一裝配組的其它玩具零件上的互補聯接裝置。
圖2表示與圖1相同的玩具車,只不過此車是從另一側表示出的,因此可以直觀到圓板10的外側??梢郧宄乜吹?,圓板的外側設置著許多連接柱14,該連接柱與連接柱13相似,而且也是按照玩具模塊方格裝配。另外,還可以看到連接件12的下側,該下側形成有一個凸起管15,該凸起管與一些側壁配合,適于連接到一個裝配零件上,該裝配零件設置著同連接件12上側的連接柱13相同的連接柱。于是輪子也可以相對于相鄰裝配零件緊密裝配,而不靠在玩具車的車輪上。
通過上述實施例和一些附加的實際上已知類型的可插接玩具零件可以獲得使兒童特別興奮的效果,結合圖3和圖4中的例子說明如下。
由圖3看出,一種特殊面具16形式的裝配塊被配置在連接件12上,而且一個盒形用作帽子的可插接玩具零件17被放置在面具16上。當拉著該車在地上穿行時,由孩子裝配的玩具結構便轉動,這樣,孩子就以不同于玩具靜止時的方式觀察該玩具結構。此玩具可以做得更令人興奮,即使孩子可能很容易想象到玩具結構在靜止狀態(tài)下如何變換;如果改變了零件16和17,孩子會更好奇地觀看在轉動時替換的結構是什么樣。
圖4表示可在圓板19外側上配置零件的一個實例,它是由于在外側上設有用于與屬于一個裝配組的其他玩具零件相配合的聯接裝置。這種玩具零件表示為零件18,它可典型地用來作一個橫桿。還有一個娃娃19其手部做成一個適于抓住橫桿18的夾爪20,玩具零件被順序連接在一對連接柱14上。可以理解,此娃娃可以用許多不同方式配置到橫桿上。另外,注意到娃娃的腳21的下面具有大U形凹陷適于收容連接柱13或14,這樣就能將此娃娃配置在圓板10上,并能以直立或向前彎曲的姿勢連接在圓板上。當然,該娃娃還可以配置在連接件12上,而且連接件11最好進而被做成一個配合娃娃的抓手20的握緊柄。于是,只在娃娃手臂處就可將其連接在輪子6內部。
因此,在輪子上裝配各種各樣的結構件有很多可能性,而玩具結構件的轉動又激勵了孩子去償試這各種各樣的可能性。結合環(huán)境、結合玩具以實際上已知的很簡單的手段而得到的這種旋轉的效果,使這種玩具極便于小孩子玩。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車輪和至少局部由一只車輪支承的可轉動軸頸件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可轉動軸頸件有一個面,該面設置著適于與對應的聯接裝置配合的機械聯接裝置,該對應的聯接裝置在屬于一個裝配組的玩具零件上。
2.一種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該可轉動軸頸件包括一對互相連接的環(huán)形滾圈,每個滾圈適于同該車各側的成對車輪接合。
3.一種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至少有一只滾圈沿著構成機械聯接裝置的板的邊緣設置。
4.一種按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該滾圈通過連接件互相連接,若干連接件由橫切滾圈平面的平面中的機械裝置形成。
5.一種按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該聯接裝置制成凸起連接柱,該連接柱依玩具模塊方形而設置。
全文摘要
一種帶氣輪(2、3、4、5)的玩具車,至少車輪適于驅動—可轉動件(6),該車適用于與包括各種裝配零件的玩具裝配組相連接,可轉動件(6)包含用于與屬于該玩具裝配組的裝配零件上的互補聯接裝置相配合。通過簡單方式提供了玩具結構件的轉動,又激勵了孩子專心嘗試許多不同裝配的可能性。
文檔編號A63H17/26GK1043881SQ89108869
公開日1990年7月18日 申請日期1989年1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1988年11月29日
發(fā)明者伊布·哈特曼·伯格里恩 申請人:英特萊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