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機械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及絲光機。
背景技術:
在紡織行業(yè),絲光指的是棉制品(紗線、織物)在有張力的條件下,用濃的燒堿溶液處理,然后在張力下洗去燒堿的處理過程。絲光后織物發(fā)生以下變化:光澤提高;吸附能力,化學反應能力增強;縮水率,尺寸穩(wěn)定性,織物平整度提高;強力、延伸性等服用機械性能有所改變。
常用的絲光機是棉紗線及棉織物在一定張力條件下用濃燒堿液處理并水洗除堿的設備。在針織生產(chǎn)中,主要用對緯編筒狀棉針織坯布的加工。絲光機主要由進布架、浸堿槽、透風裝置、擴幅裝置、沖洗裝置和平洗槽等組成。
通常織物品種根據(jù)工藝的不同要求進行絲光工序,在絲光工序中,織物一般在進堿槽前,先通過進布架、導輥、吸邊器、彎輥及開幅螺紋輥將織物張開后再進入軋車,然后進行濃堿浸泡、拉幅、水洗、烘干、落布等過程。但是,織物通過膠輥軋車后,由于徑向張力不足很容易出現(xiàn)起皺,而且織物起皺后再進行濃堿浸泡、拉幅、水洗、烘干、落布等工藝,織物表面的明顯皺條不能有效消除,導致織物降等級或返工,從而造成加工成本的上升并產(chǎn)生潛在的質量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防止織物絲光時起皺的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及絲光機。
一種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包括水箱、水位器、進水管、排水管及溢流管;
所述水箱通過裝入預設高度的水用于與絲光機主體相配合以對織物進行加濕;所述水箱上端開口;所述進水管和所述排水管分別與所述水箱相連通;所述進水管上設有第一控制閥;所述排水管上設有第二控制閥;所述水位器用于設定預設加濕水位并監(jiān)測所述水箱內的水位高低。
所述溢流管的進水口設在所述水箱的上部并靠近所述水箱的所述開口位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水位器設在所述水箱側壁底部并與所述水箱相連通。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溢流管的出水口與所述排水管相連通。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排水管設在所述水箱的側壁底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控制閥和第二控制閥為氣動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氣動閥為Y型氣動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別與所述第一控制閥和所述水位器電性連接以用于控制所述第一控制閥的打開與關閉以實現(xiàn)根據(jù)所述水位器設定的預設加濕水位向所述水箱內自動補水。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還包括報警提示裝置;所述報警提示裝置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以用于提示所述水箱的水位達到了預設加濕水位。
一種絲光機,包括絲光機主體和上述任一項所述的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
所述絲光機主體在沿織物絲光工藝走向上依次具有導布輥、吸邊器、浸沒輥、彎輥、開福螺紋輥及軋車;所述浸沒輥在所述吸邊器和所述彎輥之間,且所述浸沒輥用于使所述織物通過所述浸沒輥時浸入水中進行加濕。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絲光機主體還包括機臺控制系統(tǒng);所述機臺控制系統(tǒng)與所述控制器電性連接。
上述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包括水箱、水位器、進水管、排水管及溢流管。通過水位器監(jiān)測所述水箱的加濕水位,當所述水箱的加濕水位達到預設加濕水位時,可用于與絲光機主體相配合對需要進行絲光的織物進行浸沒加濕,以防止織物起皺,提高產(chǎn)品質量,防止返工等不利情形。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給織物表面纖維加濕,在張力的作用下,織物不容易起皺。這是因為,織物加濕后徑向張力增大,起到預防起皺的作用。另外,所述加濕裝置設有溢流管,可將水箱中水位升高使水面上的織物雜質及花毛排放出去。
另外,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通過設置與第一控制閥及水位器分別電性連接的控制器,可實現(xiàn)自動控制向所述水箱的補水并保持預設加濕水位。
上述絲光機,通過在絲光機主體的進布區(qū)設置所述加濕裝置,織物通過吸邊器后再通過浸沒輥加濕,能夠有效防止起皺,提高產(chǎn)品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例的包含加濕裝置的絲光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請結合圖1,一實施例的絲光機10,包括絲光機主體和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
絲光機主體在沿織物11絲光工藝走向上依次具有導布輥101、吸邊器102、浸沒輥103、彎輥104、開福螺紋輥105及軋車106。浸沒輥103在吸邊器102和彎輥104之間,且浸沒輥103用于使織物11通過浸沒輥103時浸入水中進行加濕。
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包括水箱200、水位器230、進水管210、排水管220、溢流管240、控制器及報警提示裝置。
水箱200通過裝入預設高度的水用于與絲光機主體相配合以對織物11進行加濕。水箱200上端開口。進水管210和排水管220分別與水箱200相連通。進水管210上設有第一控制閥211。排水管220上設有第二控制閥221。在本實施例中,具體地,第一控制閥211和第二控制閥221為氣動閥。優(yōu)選地,氣動閥為Y型氣動閥。氣動閥具有極好的靈敏度和感應速度,能夠更精確地調節(jié)進水流量,以保證織物11進行絲光工序時水箱200內的水位始終維持在預設加濕水位。
水位器230用于設定預設加濕水位并監(jiān)測水箱200內的水位高低。在本實施例中,具體地,水位器230設在水箱200側壁底部并與水箱200相連通。水位器230能夠設置高低水位,并且能夠實時進行水位監(jiān)測。
溢流管240的進水口設在水箱200的上部并靠近水箱200的開口位置,便于提高水箱200內水位使水面上的織物雜質及花毛排放出去。進一步地,排水管220設在水箱200的側壁底部。溢流管240的出水口與排水管220相連通,以節(jié)省材料。
控制器分別與第一控制閥211和水位器230電性連接以用于控制所述第一控制閥211的打開與關閉以實現(xiàn)根據(jù)所述水位器230設定的預設加濕水位向所述水箱200內自動補水。具體地,當水箱200內的水位低于水位器230中的預設加濕水位時,控制器可打開第一控制閥211對水箱200內進行補水;當水箱200內的水位達到預設加濕水位時,控制器關閉第一控制閥211。
報警提示裝置與控制器電性連接以用于提示水箱200的水位達到了預設加濕水位。其中,報警提示裝置可以為蜂鳴器等,利用聲響提醒員工。
機臺控制系統(tǒng)與控制器電性連接以用于通過水位器230監(jiān)測預設加濕水位同步調控織物11進行絲光工序。具體地,機臺控制系統(tǒng)通過控制器接收水箱200的水位是否達到了預設加濕水位的信號,水位達到了預設加濕水位,機臺控制系統(tǒng)控制絲光機主體對織物11進行絲光。
上述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包括水箱200、水位器230、進水管210、排水管220及溢流管240。通過水位器230監(jiān)測水箱200的加濕水位,當水箱200的加濕水位處于高水位時,可用于與絲光機主體相配合對需要進行絲光的織物11進行浸沒加濕,以防止織物11起皺,提高產(chǎn)品質量,防止返工等不利情形。
本實用新型的用于絲光機的加濕裝置給織物11表面纖維加濕,在張力的作用下,織物11不容易起皺。這是因為,織物11加濕后徑向張力增大,起到預防起皺的作用。另外,加濕裝置設有溢流管240,可將水箱200中水位升高使水面上的織物11雜質及花毛排放出去。
上述絲光機,通過在絲光機主體的進布區(qū)設置加濕裝置,織物11通過吸邊器102后再通過浸沒輥103加濕,能夠有效防止起皺,提高產(chǎn)品質量。
使用絲光機10對織物11進行絲光的過程如下:
(1)打開機臺控制系統(tǒng),啟動加濕裝置,設置水位器230的預設加濕水位;
(2)水位器230監(jiān)測水箱200內的水處于低水位時,控制器控制打開第一控制閥211向水箱內進水至預設加濕水位。
(3)水箱200內達到預設加濕水位,控制器向機臺控制系統(tǒng)發(fā)送達到預設加濕水位信號,機臺控制系統(tǒng)控制絲光機主體運行,對織物進行絲光;同時,報警提示裝置發(fā)出水箱200內達到預設加濕水位的提示。
(4)絲光過程運行中,織物11不斷帶走水,控制器自動控制第一控制閥211的打開與關閉以使水箱200內始終處于預設加濕水位。
(5)絲光過程結束后,關閉絲光機,手動打開第二控制閥221,排出水箱200內的水。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